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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树妖 作者:一根废柴(晋江非vip高积分2014-10-10正文完结)-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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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天帝的嘴角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让你去好好照看着,看着心爱的人生生世世和别的女子相爱!他在心里补充道。
  次日,女娲再度前来,同来的还有冥王。
  那个她叫了多年的小师叔,远远地站着,一脸的冷漠,仿佛跟本不认识她。
  “孩子,你既不想回清源山,也不愿随我同去,那么,我把你交给冥王,让他安排你转世为人,给你生生世世好福报,如何?”
  这是女娲考虑了一晚之后给出的提议。
  这小树妖在魂魄复原之初遭受重创;现在这样半仙半妖的体质;如无人相助;不但不可能修成正果;而且时日一长;修为会逐步倒退直至完全消失。可她昨天已明明白白拒绝了随己修行;想是因为这些事已令她生无可恋;那不如给她打开令一条路;让她去走。
  女娲让她考虑了一会儿;又道:“饮下忘川水,便可忘却一切烦恼,重新开始。冥王已答应我,许你世世平安喜乐,姻缘美满。你若愿意,便随他同去吧。”
  冥风站在一旁,向她一眼也不瞧,似乎还有些不耐烦。心中却焦急万分:点头啊,笨蛋!
  可偏偏事与愿违;辰晴坚定地摇头,清晰地吐出一个“不”字。
  冥风心中无奈叹息,随即向女娲和天帝拱了拱手;“没我的事了!”衣袖一拂,转身离去。
  就在冥风拂袖的一瞬间;辰晴忽觉掌中多了一物,是冥风给她的?
  她不敢去看,凭感觉,这是一枚圆形的珠子,触手冰凉之意直透心底。
  这触感没有人比她再熟悉,这是辰汐之物!
  她攥紧手心,天帝昨晚说的那些话,又回响在耳畔:
  “他是带罪轮回之身,每一世都有意想不到的劫难!”
  “别指望能和他相认,他也根本不可能认得出你!”
  “你若敢向他泄露前世之事,该知道我会怎么做!”
  她抬起头向女娲道:“娘娘,我想回到凡间,继续做一只小妖!”
  我只要能再看见他就好!他记不记得前世的事,认不认得我,又有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上卷终于完结鸟!~本来想以天帝的小番外做尾声的,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太坏,不写了,以免被打……
  有人猜到黑玉是谁么?别说没一个人知道啊,那我就太失败了……咳咳,要命啊,写着写着自己都嗅到一丝BL的味道,弱弱滴问一句,这里有既看BG也看BL的亲么?有么?举个手嘛~~废柴想看看有没有同好哦;嘿嘿嘿!~~


下卷:重逢

  ☆、穿越

  沧海桑田,白驹过隙。
  天帝瑶池中的莲花不过两度花开花谢,人间岁月已一晃两千年。
  两千年后…
  繁华的人间都市。
  时值盛夏,一整天闷热无比,到了傍晚时分,终于乌云聚集,雷声响起,预示着即将有一场大雨。
  一座座高耸的建筑物,在雷雨来临前的奇异光线下,显得格外巍峨壮观。
  其中,某座高楼内的某一层,衣着考究的女主管正拿着手里的名单,对会客室中等待面试的应聘众人点名道:“下一个,陈晴!”
  等了两秒,竟然没人应。她又重复了一遍:“陈晴……陈晴来了没有?”
  “啊,来了,来了!”角落里,一个身材修长,略有些纤瘦的女子慌忙站起,似乎刚从沉思中回过神来,一连串地答应着,正准备随女主管走进面试间。
  忽然,一声惊雷毫无征兆地炸响,女子吓得手一抖,预先准备好的面试资料洒了一地。她慌忙去拣,不想却踩到了长裙下摆,起身时,一个趔趄,又撞翻了身边的垃圾筒。
  身后响起了一阵轻笑,女主管的嘴角不易察觉地抽了一抽。
  “泡汤了!”陈晴心里一声哀叹。
  几千年过去了,她还是那么害怕打雷。
  没办法,谁叫她是只树妖呢?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她现在看起来,完完全全就像个普通人类。但有些与身俱来的东西是改不了的,就如同,她流出的血永远是绿色的一样。
  走进电梯,陈晴翻了翻手里的资料,叹了口气。可惜了,辛苦了几个晚上,为了面试赶出来的设计稿。
  算了,再换一家就是了。
  她总是不停地搬家,不停地换工作,并不是她喜欢这样折腾,而是害怕被别人看穿她的隐秘,所以她总是尽量减少跟人打交道,不敢跟人走得太近,生怕被人看出,她是一只妖。
  她还是用了“辰晴”这个名字,只不过把“辰”改为常见的“陈”。
  曾经的“悦林”被她连同那些千年前的往事一起,深锁进心底,舍不得用。
  因为,那个为她起名的人已经不在。
  出了办公楼,正赶上铺天盖地的暴雨外加上下班高峰期,路上足足堵了两个多小时,比用走的还慢。
  今天真不是个好日子,陈晴在心里抱怨道。
  好容易回到家,换下一身湿漉漉的衣服,洗了个澡,再填下一堆速冻食品后,陈晴习惯性性坐在了电脑前。
  她上网几乎不聊天,就是随便找点消遣打发时间。
  起先是两把升级,第三局还没开始,对家就退了。
  陈晴撇了撇嘴,似乎已经习以为常。既而转战四国军旗。不到五分钟,大本营失陷,对家守着残局苦苦支撑,忿忿地骂了句:“笨蛋!”
  陈晴心情本就不怎么样,当即反唇相讥:“有本事你一挑二呀!”
  对家愤然自杀,丢下句:“就你那猪样,神仙跟你坐对家也赢不了!”就跑了,连还嘴的机会也没给她。
  陈晴百无聊赖地发了会呆,想想打牌下棋都太费脑子,还是找点轻松的,于是她决定还是去打网游。
  打开游戏,登录她辛辛苦苦,浪费电费无数,用外挂培养起来的帐号,正巧遇上同盟与敌对在激烈地争夺城池,队长一见她立刻抓进组里:“快,上语音频道,我们去守城。”
  陈晴精神一振,立刻戴上耳麦,投身战斗,锁定目标就是一通狂砍。
  窗外电闪雷鸣依旧,好在她专注游戏,恐惧之心倒淡了,只是手轻微地抖了一下。
  不料,语音频道里立即传出队友一声惨呼:“喂喂;雨过天晴;你怎么打自己人?”
  陈晴羞愧难当:“对不起,对不起,我点错了。”不想说话时,一声炸雷响起,手又不合时宜地抖了一抖,鼠标轻轻一点,正按上了集体返回,一组人全被她莫名其妙地带回了安全区域,丢下另两支同盟在敌人的包围圈里惨遭蹂躏,最终全军覆没。
  陈晴这次连道歉都不及说,很有先见之明地摘了耳麦扔在一边,果然下一秒就从耳迈里传来了队长震耳欲聋的咆哮:“雨过天晴,你是猪吗?”
  陈晴:“……”
  队长:“这种低级错误你要犯几次??猪都不可能掉进同一条河里两次!!”
  陈晴:“……”
  队长:“和你这种家伙组队,神仙也会被你害死!”
  陈晴噎住,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啪地一声响,眼前陷入一片漆黑。
  又跳电了,她住的这间公寓电路不太好,十次打雷九次要跳电。
  虽然当时明知道有这个毛病,她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因为它的价格实在便宜得令人心动,而便宜的原因是则是因为——闹鬼!
  树妖才不怕鬼。
  于是,不善砍价的陈晴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套公寓,还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却忽略了这个严重的问题——
  对她来说,打雷时跳电,比闹鬼还恐怖。
  现在,她只有用双手紧捂着耳朵,缩成一团伏在桌前。隆隆雷声之中,耳边犹回荡着队长的那声怒吼:“神仙也会被你害死……神仙也会被你害死……”
  神仙……早就被她死了!
  陈晴蜷缩着身子,看着外面的漫天雨幕,心里陡然一酸。
  按说,两千多年过去了,她已早就习惯了。
  只要不触及深埋心底的那道疤,她完全是只活得逍遥自在的小妖。
  然而,这样的夜晚,太容易勾人忆起往事,让她轻而易举地回想起当年,那只藏身在山洞里躲避天雷的小树妖。
  那一晚,也是这样的风雨肆虐,雷电交加。
  是那个穿着一袭白衣,有着春水般温润面容的男子在山洞倾塌前找到了她,为她起了一个挡住风雨雷电的结界,还让她依靠着,美美地安睡一宿。
  两千年过去了,那份温暖,至死莫望。
  黑暗中,陈晴动了动嘴角,眼里升起了些许雾气。
  恰逢此时窗外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半边天空。
  有传说,在这样的夜晚,闪电划过天空的一瞬间,可以让人的心灵有片刻的清明,恢复关于前世记忆。这说法她其实不信,这时却忍不住在心里问道:
  小白,这个时候,你会记起我吗?
  他每一次转世都会与她相遇。
  有时候她费尽全力寻找却遍寻不获,而等她疲累已极,心如死灰的时候,他却又会突然出现。
  每次相遇,她都能一眼就认出他,因为他无论经历几度轮回,却都依旧带了那一张堪比桃花的不变容颜。也因此,他的劫,十有八九都与桃花有关——
  他洞房花烛夜,春风得意,颠孪倒凤时,不想却撞翻了烛台,即将点燃纱帐;
  她就只能拼尽一点点低微的法术,化做一只飞蛾去扑灭烛火,被烧焦了半只胳膊;
  他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竟敢与当朝权贵的爱妾偷情,差点被捉奸在床,
  是她守在窗下,做他的垫脚石。以两排肋骨被尽数砸断换他高楼跃下安然无恙;
  他抛下父母媒妁之言的元配夫人,携了私下结识的小情人私奔,被家丁和山匪两头堵截,
  又是她使出浑身解数,为他摆平两路追兵,成全他的鸳鸯蝴蝶梦。
  ……
  一世又一世,背负诅咒的命运就早已开好罚单,他会在轮回中越来越荒唐,越来越堕落。
  而她就只能远远地看着,守着,等着,为他挡灾,助他平安渡过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桃花劫。
  最后一次与他相见,还是上半个世纪。距如今也有几十年了,算来应该是新的一次轮回了,却迟迟还没遇上。
  陈晴心里苦笑,据以往的经验,遇得越迟越没好事。
  不知道他这一世又要怎么折腾?
  她有点担心,自己的修为本就低微,再经历千年的消磨更已所剩无几,不知还能不能护他平安周全?
  雷雨渐渐止歇,四下里回归沉寂。
  陈晴这才放下捂着耳朵的手,摸黑去杂物间推电闸。
  经过客厅时,突然脚下一绊,一跤向前跌去,结结实实摔在了地上。
  见鬼!这是她一手布置的房子,对房中格局了如指掌。这里明明没任何障碍物,是什么东西害她摔了这么大一跟头?
  黑暗中伸手一摸,不意抓到了一片棉布手感的衣料,带着潮湿的水气,再顺着往上摸,竟摸到一片肌肤!同时,一股浓浓的血腥味直冲入鼻中。
  陈晴的第一反应是:真闹鬼了?但随即被自己否决,因为这具身体不但触手温热,同时还在随着呼吸起伏,这分明是个活人!
  呀,有喉结,是个男人!陈晴一碰之下,立即缩回了手。
  什么人人闯到自己家里来了?
  她连忙手脚并用地摸到杂物间推上了电闸,小小的世界霎时又恢复了久违的光明。
  再度回到客厅时,向地上的人只望了一眼,陈晴便呆住。
  只见地上的人长发散乱,一部分被水打湿紧贴在额头,挡住半边脸,另外大部分则披散在地。
  若不是先前摸到他的喉结,陈晴八成看不出这是个男子。
  再一看,这人穿着打扮竟也不是时下的装束。一身衣裳染满鲜血,触目惊心,而且千创百孔,破烂不堪,只勉强可以辨认原本当是白色。
  陈晴走近他那人身边,蹲下身子,拨开他脸上头发,只见他满脸尘土混着血污,已看不出原来的面目,呼吸急促,胸膛不住地起伏。看来是受了重伤后失血多,昏迷了。
  陈晴皱了下眉,伸手去搭他脉搏,发现他的手紧攥成拳,仿佛睡梦中还握着武器,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恶斗。
  她起身四处查看,门窗紧闭,地面、天花板完好无损,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什么时候来的?自己竟然一点都没察觉!
  神仙?妖怪?天外来客?
  她连忙唤了两声:“儿子,儿子!”
  铃铛声从厨房一路响来。
  她的儿子——一只比格猎兔犬,摇头摆尾地跑了过来。
  陈晴指着地上的人问:“儿子,这人从哪儿来的?你看见了么?”
  儿子瞪着两只乌溜的黑眼珠看了她一眼,随即好奇地去嗅躺在地上那人。围着他绕了两圈,突然伸出舌头去舔那人的脸。
  “喂,喂,不能这样!”陈晴连忙喝止,哪知她儿子对于这个突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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