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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解读大秦政坛双星:吕不韦与李斯 作者:孙立群-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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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从吕不韦的身世谈起。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是战国末年活跃在阳翟(今河南禹县)的大商人。他出生在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阳翟在河南中部,濮阳在河南东北,两地相隔不算近。之所以有两地之说,可能是这样:濮阳是吕不韦的家乡,他除了在濮阳做买卖,也到其它地方经营,很可能经常在阳翟。故《史记·吕不韦列传》说他是“阳翟大贾”。也有人认为他是阳翟人。
  战国时期,这一地区经济繁荣,商业发达,商人很多。他的家庭是个商人之家,父亲因经商发财,“家富万金”,是远近闻名的大商人。在这个商人之家,吕不韦从小耳闻目濡,深受其父经商思想的影响。加之他聪明好学,后来独立经商,成为经商能手。《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吕不韦“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他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手段,积累了千金的家产。他经营什么?现在无从考证。可以推测,一定是比较紧俏的东西,如盐、粮食、丝绸、布匹等,他利用市场短缺,异地差价,长途贩运而发了财。战国时期,许多商人靠贩运发财。
  但是,吕不韦并没有满足自己商人的身份。大约在公元前265年,吕不韦来到邯郸,最初还经商,赚了钱以后,就再也不做买卖了。吕不韦本来是经商好手,如果继续走经商之路,他还会赚更多的钱,成为像他父亲那样“家富万金”的商人当无问题。他为什么不愿意经商,为什么要改变自己商人的身份呢?
  这里要说几句春秋战国的商人。
  春秋晚期到战国,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各国变法改革的成功,新的生产关系确立,商品经济有很大发展,过去“工商食官”的局面被打破了。什么是“工商食官”呢?在西周时,官府垄断手工业和商业,不允许个人生产和经营。“食官”就是从事工商业的食于官,吃官饭。
  春秋战国时期,这种情况有了改变。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商人数量增多,出现了一批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大商人,如范蠡、子贡、白圭等。吕不韦也是其中之一。他们经商有道,往来各地,积累了巨额商业资本,活跃了社会经济,对中国商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不过,与此同时,还有一批人也很活跃,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也富了起来,这就是游士。
  游士是春秋战国新出现的知识群体。士本来是周代贵族等级制度中的最低一级,他们或在官府任职,称“文士”;或身披铠甲,出兵打仗,称“甲士”。在西周时期,士的身份地位受到限制,“士之子恒为士”。就是说士的后代还是士,很难改变。这种身份的世袭制严重束缚了人的才能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宗法等级制动摇,士从原来受束缚的状态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同时,又出现了一批新型的士,他们多数人通过读书学习,拥有一技之长,他们到各国宣传自己的思想主张,谋求发展,有的人成为贵族的门客,有的人成为国君的谋士,有的甚至担任了高级官僚。由于他们居无定所,朝秦暮楚,“合则留,不合则去。”故称游士。
  如苏秦,他家境贫穷,跟哥哥嫂子一起生活,为改变命运,他去各地游说,但不成功,回到家后,家人对他冷嘲热讽。《史记·苏秦列传》说:家里人都讽刺他,说:“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今子释本而事口舌,困,不亦宜乎!”意思是:现在人们都经营产业,下海经商,你却整天读书,净耍嘴皮子,挣不来钱,白吃饭,这也太不应该了!
  苏秦不理睬这一套,继续刻苦读书,增长本领。他不分昼夜读书,甚至“锥刺骨”,——读书困的时候,用锥子扎自己的大腿,鲜血流到自己的脚上。
  苏秦经过努力,终于学成了本领。他专门研究各国的关系,到各国游说,宣传和纵连横,受到欢迎,曾经担任六国的国相。(图片:苏秦像)
  《战国策·秦策》记载,有一次,苏秦路过家乡,带来了许多钱财物品,他的兄弟、妻子、嫂子听说后,欣喜若狂,跑到很远的地方迎接他,家里人都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看苏秦。苏秦问其嫂:“嫂何前倨而后卑也?”“倨”是傲慢的意思。这话的意思是,“你们以前为什么看不起我,对我那样傲慢?现在却对我这样恭敬呢?”他的嫂子想讨好苏秦,快步走到他面前,弯曲着身子,不好意思地说:“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意思是,是因为我现在看到小叔子您地位尊贵,钱财多呀!”——真是典型的势利眼!
  苏秦听了这话,十分感慨,叹息说:“同样是我这人,富贵了,亲戚就敬畏我,贫贱时,就轻视我。何况一般人呢!”
  通过以上所说战国商人和游士苏秦的故事,大家想一想是不是听出什么问题来了呢?
  很明显,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商人虽然很富有,“家富万金”、“家累千金”,但是社会地位并不高,尤其一些国家实行重农抑商,歧视商人的活动,使他们抬不起头来。比如,法家韩非就把工商业者看作五蠹——破坏社会的五种蛀虫之一,建议国家把他们清除掉。
  中国古代很长时间里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总被列为另类,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总的来讲,商人是富而不贵,虽然有钱,但在政治地位很低,而像苏秦那样搞政治,有了政治地位,不仅富,而且贵,更受人尊敬。
  经商和搞政治这两种不同的社会地位和人生结局,对吕不韦肯定是有触动的。在他面前,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条是继续走只富不贵的经商之路;依他的能力,可以走得更远,可能成为一代富豪;而另一条路是改弦更张,做既富且贵,既有钱又有社会地位的人。吕不韦经过反复思考,终于下定决心,要弃商从政,做既富且贵的人上人。这就是他的长远打算。
  那么,怎样从政呢?靠一步一步往上爬,从低级小官做起,那太慢了,吕不韦可受不了。吕不韦用商人的眼光进行分析,必须进行投资,一买一卖,贱买贵卖,囤积居奇,从中盈利。吕不韦在邯郸经过调查,终于发现了一个可以用来投资的“商品”!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三
  大约在公元前265年, 吕不韦来到了邯郸。他来邯郸最初是做生意,后来他不做生意了,干什么呢?研究各种信息,考虑新的可行性投资。邯郸有这样的条件吗?邯郸有什么东西这样吸引他?
  今天的邯郸是河北省南部重要的城市,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从战国一直到汉代,邯郸更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
  邯郸是赵国的国都,是赵国的政治中心和经济文化中心。邯郸街道宽阔,王宫规模宏大。在城中宫城的东北有一座赵武灵王修建的丛台,是当时最为有名的建筑。现在叫丛台公园。(图片:丛台)
  邯郸这座城市有三个特点:
  一是地处中原中心,信息量大,各种信息,政治的、军事的,都在这里聚集、传播。
  二是工商业繁荣,行商坐贾云集,是做买卖的好去处。
  三是社会风气开放,人们穿着讲究、时髦,引导各国时尚。在外人看来,邯郸人很时髦,连走路的姿势都非常优美,成为追求新潮流的各国年轻人竞相模仿的对象。有一个“邯郸学步”的故事。据说燕国有个风流少年,听说邯郸人走路姿态优美大方,于是来到邯郸专门学习邯郸人走路的姿态。不过他只是学形式,结果不但没有学会邯郸人走路的样子,而且连自己原来走路的样子也忘了,最后只好爬着回去。当然,这个故事是个寓言,出自《庄子·秋水》。比喻生搬硬套,机械地模仿别人,不但学不到别人的长处,反而会把自己的优点和本领也丢掉。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邯郸确实是个非常繁华,令人神往的地方。
  吕不韦起初在邯郸做买卖,赚了钱,但他不愿再到别的地方去了,邯郸的繁华令他难舍难离,邯郸的各种消息多,有助于打听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他于是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还娶了一位当地的女子,史书说她是“豪家女”——豪家即“大家”,是有钱的人家,却不一定“贵”,不一定有地位。这个女子美丽动人,非常漂亮,而且能歌善舞,名字叫赵姬(也叫邯郸姬)。这个女子对吕不韦的一生起了重要作用。
  吕不韦不是那种只知道享受的公子哥,他有自己的长远打算,要干一番事业,做既富且贵之人。所以,他在邯郸一直打探着各种信息,分析天下的战争形势和政治形势。
  在邯郸,他经过打探、分析,终于发现了一件一本万利的货物;发现了可以进行投机、进而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机会。
  为了验证自己的选择是否准确,也想听听父亲这个老商人的意见,他急急忙忙回到濮阳,见到父亲,《战国策》记载了他和父亲一段颇为精彩的对话。
  吕不韦问父亲:“耕田之利几倍?”意思是,耕地可以获得几倍的利?
  其父亲是商人,对利润的概念十分精通。脱口而出“十倍”。
  吕不韦又问:“珠玉之赢几倍?”意思是贩卖珠宝玉器有多大的利润?父亲又答得很干脆:“百倍。”
  吕不韦接着问:“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意思是,如果立一个国君,能赚多少利润?
  精通商道的父亲没有想到吕不韦把种地、经商和搞政治放在一起论价,而且定立国君与前两项也根本没有可比性,搞政治获利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的。于是说道:“无数。”没想到,父亲的回答正是吕不韦所要的答案。
  吕不韦松了一口气,说道:“ 现在拼命劳动,还不能获得饱暖,如果定立国君成功,不仅一生衣食不愁,而且荣华富贵可以泽及后世,我现在就想做这笔生意!”吕不韦和父亲的对话,其语言完全是商人式的,即一切以赢利多少来衡量、判断,他的父亲对话非常简练,一共说了六个字。吕不韦的问话却包含了他个人独特的价值观,他把定立国君与耕地经商混为一谈。这意味着:
  1、赢利至上,种地、经商为了赢利,搞政治也要赢利。吕不韦要弃商从政,追求“无数”倍的利润。
  2、吕不韦已经发现可以用来投机的“商品”了。
  我们知道,精明的商人追求是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而且善于捕捉时机。在吕不韦看来,世间万物都可以变成商品,或出卖,或交换。
  吕不韦迅速辞别父亲,回到邯郸。他踌躇满志,要开发、打造、经营他发现的商品去了,要正式由商海上岸进入政坛了!
  四
  吕不韦认为这个可以作为“商品”的,可以获“无数”倍利的是谁呢?——他就是秦国的公子异人。
  秦国人异人为什么在赵国国都邯郸?
  原来,他是作为“质子”派到邯郸的。
  质子就是人质,即以人作抵押品。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关系复杂多变,时战时和,充满了变数和不确定性。被派到对方国家做质子,是国家对外政治和军事的需要。对质子本人而言,在对方国家当质子是有一定风险的。一般而言,被派去的王室子弟,都能受到一定的礼遇,但毕竟是人质的身份,其活动要受到严密的监视,生活不可能无忧无虑,由于战局复杂多变,一旦本国违约,如发动战争,人质就会成为替罪羊,极可能被处死。因此,这种风险很大的差事,往往都由那些不太被宠爱的人承担。
  异人就是这么一个倒霉蛋。
  异人是当时在位的秦昭王的孙子。他的父亲是安国君。
  秦昭王是秦国在位时间最长的统治者。他从公元前306年即位为王,到前251年死去,在位时间长达56年。这50多年是秦国发展最重要的时期,在他即位之前,秦国经过了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战国最彻底的变法,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方面全面变法,建立了新制度,为秦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尽管由于保守派的反对,商鞅最后被杀而死,是个悲剧结局,但“商君虽死,秦法未败,”由于新法深入人心,成为定制。秦国在商鞅变法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秦昭王时期秦国国势强盛,军队战斗力强于东方六国。
  秦国既然很强大,为什么还要派异人作质子呢?
  派异人为人质的直接原因是秦国想拉拢赵国,阻止、破坏赵国与其他国家结盟,防止赵国与韩、魏等国联合攻秦。
  战国中后期,战争的局面复杂多变,人们常用“合纵”、“连横”来形容战争的形势。
  什么叫“合纵”呢?合纵就是“合众弱以攻一强”;以当时七雄而论,东面的齐国和西面的秦国是两大国,而其他国家如燕、赵、魏、韩、楚相对弱些,这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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