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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为何你总向爱情投降-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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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有生命    
    可我们成为敌人    
    在酒吧打工的一段生活的确让我清醒不少,至少我在酒吧看到了关于生活最阴暗的一面。    
    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地,所不同的是多了几分理性,我仍然和庞小楠和叶欣过着我们单调的生活,每天都经历着上课与下课放学与睡觉吃饭,像例行公事。    
    周日的晚上十一点,我化好妆,和庞小楠、叶欣去了零点迪吧,迪吧里此刻正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我在吧台喝了三瓶百威,然后钻进舞池。舞池里有吃了摇头丸的家伙,看着他们狠命的甩着头,那夸张的动作真让我担心他们的头随时会从脖子上面甩下来。几分钟后,我感觉脑袋开始发昏,我知道我已经进入状态了。因为以我的酒量最多也只能喝三瓶百威了。我半醉半醒的在舞池里跟着音乐跳着舞。我喜欢这种半醉的感觉,飘飘欲仙。    
    BAD的《不安静》在音响里以最高分贝和以最震撼的感觉来冲撞着我的耳膜,eon;eon,babyshowmethatyouloveme。我和庞小楠手拉手转着圈,突然,我的后背被人猛然撞了一下,紧接着,我被一个男孩子拦腰抱在了怀里,我拼命的打他踢他,可不管我怎么挣扎他都不放开我,我使劲转过身,看到了一张奇丑无比的脸,他长着像长毛狮王一样的头发,脸上的皮肤黑黑的,就是这样一个人模狗样的人开始在我身上乱摸起来,我伸出手一个巴掌扇了过去,他这才松开了手,捂着他那张丑陋的脸开始叫唤,我趁机拨开人群逃出了舞池。    
    这家伙真他妈的放肆!我还是第一回碰到让人非礼的事情,虽然在迪吧里面被人非礼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我一想起这个丑男从背后一把把我抱住我就觉得恶心,幸好今天一天没吃过东西,要不然,我的胃真的要翻江倒海了。    
    我回到坐位上休息,看到有个男孩爬到了桌子上跳舞,那背影和神情跟小白一模一样,我突然想起了小白这个可爱的男孩子来。我在网上告诉他我已经回成都的时侯,他在网上打了好多哭泣的表情发给我,说以后见到我一定不放过我,因为我没有跟他告别就离开西安了。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老婆姐姐,还是信誓旦旦的说要做我的男朋友,说他要努力上进,把自己改造成一个有用的人,还说要让我幸福一辈子。听了这小男孩的话,我倒是挺感动的,但我从来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里去,事实上是我不敢把这些话放在心里,他才十八岁,我跟他,能有什么戏唱?    
    只不过,如果小白现在和我在一起的话,我们一定会很开心的,至少,我不会被那个小男孩非礼。    
    过了好一会儿,庞小楠和叶欣才大汗淋漓的回到坐位上。    
    “刚才本小姐让一个帅哥给非礼了!”    
    “走,咱找他负责去,我们把你许给他!”庞小楠大笑了一声,然后做了个鬼脸对我说。    
    “滚!你丫真没良心!”    
    “雷雨,你这是艳遇啊!”叶欣也开始附和道。    
    “狗屁艳遇,那男的是个超级青蛙,把本小姐郁闷死了!”    
    “哈哈哈,说说看,他把你怎么了?”    
    “也没什么,也是把我一把抱在他怀里!”    
    “哎哟,你看我们雷大小姐就是有小弟弟缘!”庞小楠装腔作势的样子让我想给他一巴掌。    
    “去死吧你,神经病!”    
    我懒得理会她们两个,庞小楠坐在坐位上上半身还晃个不停,直到差不多两点的时侯,我们三个才带着几分醉意离开迪吧。    
    在迪吧门口,我们碰了几个藏族男孩子,看样子应该是我们学校的。这几个家伙装扮得很另类,长长的头发,印有髓髅头的黑色T恤,紧身牛仔裤,脖子上,手上,耳朵上到处挂满了那些奇形怪状的饰品。    
    “那不是扎西吗?”还是叶欣厉害,隔大老远也能认出来那个男的是扎西。    
    “快跑啊!”庞小楠大吼一声,抓着我和叶欣就跑。    
    我们三个往回学校的反方向跑着,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叶欣终于招架不住了,直叫停,其实那时我和庞小楠也快跑不动了。    
    “我的妈呀,幸好没让扎西看到我们,不然,我们今天就倒霉了!”    
    叶欣一屁股坐在街边的石阶上,从包里掏出一包纸巾擦汗。    
    “我们跑什么啊,干嘛要怕他!”我有点气不过,这一跑,我的酒全醒了。    
    “上回我们把他整得那么惨,要是让他撞上我们,不报仇才怪!”    
    听庞小楠这么一说,我们三个都“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第四章  错位第21节:十八岁前青春的最大败笔

    那是两个星期以前的一个晚上,那天是庞小楠的生日,我们买了个生日蛋糕在学校边的一家麦当劳里给她过生日,扎西和他的一个兄弟正好在我们对面喝可乐,他主动跑过来跟我们打招呼,说好像在哪里见过我们三个。我一听他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就反胃,想泡MM就明说,来这些老套的话多恶心啊。我们三个一向最看不惯这种男孩子,庞小楠面无表情的说,我们三个刚刚从外地来成都才一个星期,今天第一次到这个麦当劳吃东西,那家伙听了后便一屁股坐在庞小楠身边,说既然是客人那就要尽尽地主之宜,他叫了许多薯条和鸡翅,我们三个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程咬金,我们最讨厌聚会的时侯有男生,更何况是个陌生的程咬金,我们当然不会欢迎了。    
    可这程咬金丝亳没有走的意思,还自我介绍说他叫扎西,是从西藏来成都读书的,现在大二。    
    行,你要不走,那我们就不客气了!我和庞小楠叶欣互相使了使眼色,趁着吃蛋糕的时侯,我们三个一起把奶油糊在手上,一起往扎西的脸上抹去,结果,那小子被我们弄得狼狈不堪,后来,我们趁着他上洗手间清洗的时侯,偷偷溜了。    
    “我们上回是不是太过分了?”叶欣在我们三个当中一向是最有良心的。    
    “恩,我也认为有一点!”庞小楠好像也意识到错了。    
    “我也有同感。”既然他们两个都觉得做错了,那我也只好顺应大众民心了。    
    我们三个还算性情中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毕竟扎西也没什么恶意,就是想跟我们认识交个朋友,可他哪晓得我们会合伙整他。    
    我们一边忏悔,一边往回走,刚走到一个小巷子,就看到前面有几个黑影,天啦,真是冤家路窄啊,那几个黑影不是别人,正是扎西他们几个。    
    我们三个认出他们后,第一个反应是马上捂住脸。    
    “嗳,你们三个!”    
    天啦,这下惨啦,扎西认出我们来了,这下死定了,现在深更半夜的,他们几个男的,我们三个弱女子。我不敢想下去了,希望有奇迹发生吧,比如说有警察叔叔路过什么的。    
    “扎西,上回真不好意思,其实我们是校友,当时我们只是觉得好玩才捉弄你的,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不必斤斤计较,对吧?”还是庞小楠聪明,认错态度看起来还蛮诚恳的。    
    “咦?是你们三个啊?我还没认出来呢,哈哈!”天啦,我和叶欣使劲踢了庞小楠一下,这小妞怎么这么多事啊。    
    “扎西,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你就不要把那事放在心上了!”我大叫了一声,我想,如果我们和扎西攀上校友的关系,那就会免除很多麻烦,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个夜晚打消他们或许会有的不良企图。    
    “哈哈,三位小姐你们别紧张,我当时其实知道你们和我是一个学校的,我在图书馆借书的时侯看到过你们在图书馆吃面包,被管理员骂了一顿,当时我觉得你们挺可爱的,所以才在麦当劳跟你们搭讪,可谁知道你们那么狠!”    
    “都过去了,都过去了!”庞小楠连连说道。    
    “其实我刚才并没有认出你们来,我叫住你们只是想提醒你们三个,别往这小巷子里走了,里面不安全,那里经常出现抢劫之类的事,你们走后面一条大街回学校吧!”    
    “哦,多谢!”庞小楠好像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我和叶欣也一愣一愣的,没想到我们又做了一次小人。    
    但我们也如负释重,至少知道这小子良知未泯,跟他客套几句诸如以后请他吃饭感谢和道歉之类的话后,落荒而逃。    
    后来我们三个一致认为世界是美好的,人也是善良的,就因为扎西放我们一马,让我们觉得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庞小楠依然天天研究韩寒的书,叶欣还是和张铭纠缠不清,而我,还是没日没夜的在网上泡着。    
    我在网络的另一端告诉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说,我是一个有文化的思想杀手,如果要论资格,你还够不上和我聊天的资格,两秒钟后,我看到他打上了一句话,你这样蛮横,没有男人会要你的。    
    男人都不喜欢太张扬的女人,或许。    
    可是,我天生就是一个张牙舞爪的女人。从小到大都以一种争强好胜的性格见诸于世人,中学到高中居然没有一个男孩子敢喜欢我,我成天和男孩子打成一片以致于称兄道弟,从来都不会因为自己是女的而与他们划清界限,那个时侯,我穿三多里军色的大号T恤,空荡荡的直筒牛仔裤,李宁的分不清是男是女的球鞋,留着只有那么几厘米的头发,这种装束一直是学校里男孩子认为最酷最有面子的一种装扮,没想到,却穿在了我的身上。最致命的是,我一直都是和在学校里最横最刁最有地位最拽的男孩子混在一块。    
    到后来,直到我高中毕业,有一大帮男孩子叫我老大,却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子喜欢过我,或许,这是我十八岁以前青春的最大败笔。    
    我从来都不认为我的名字很引人注目,但是我却在很多场合一而再再而一的向人重复着我的名字,因为,我怕别人记不住我,我更怕别人遗忘了我。所以我会在网上用不同的方式标榜着自己。我远在北京的朋友妖精说,我是个怕被人冷落的孩子,我喜欢有很多很多人喜欢我,关心我,把我捧在手心上,但是我对妖精说,不,亲爱的,我不喜欢有太多的人喜欢我,其实,我只需要一个很爱很爱我的人,然后,我也很爱很爱他,足够了。    
    


第四章  错位第22节:有些东西不能太赤裸

    我喜欢把凌乱的思绪组合成凌乱的文字,全世界狂乱的飞舞着,那种姿态绝对是全世界最优美的舞姿,任十指在键盘上狂乱的挥洒着,一如我平日惯有的张牙舞着的表情。我祟尚一种即兴的写作,我不喜欢受到传统的东西的阻挡,我们都是八十年代的孩子,所以,我们喜欢只做我们想做的事。    
    几年前,我上高中,那时侯我喜欢在榕树下四处乱窜,到处以文会友,以一种天下唯我独尊的姿态,以各种不同类型的风格,然后,赢得了许多的认可。那时侯的我,很欣慰,我觉得我得到了许多。    
    虽然,只是在榕树下,虽然,仅仅只是在榕树下而已。    
    如今,看着昔日和我打打闹闹的黄毛孩子一个个都开始成了榕树的名人,一个个都以榕树为名出了各种各样的诗集和书,然后一个个都漂洋过海的邮寄给我,还带着他们的签名与油墨香,感觉不是物是人非,而是,人是,物非。    
    或许,有些改变是注定的,而我,有时侯,却无法超越这种改变。这是命运,这是定数。    
    那天我和庞小楠去转高升桥的购书中心的时侯,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随便看了看著者,这一看不要紧,看了后我恨不得从购书中心的三楼往下跳。因为那本书的著者是三年前与我一同管理一个网站BBS的女孩子,我再看了看作者的简介,没错,就是她,我又在书架上找了找,找到了她的四本书。我突然想起那天我看到《成都商报》上面有一则消息说她和另外一个女作家被海南一个文化公司全力打造成新生代最红作家,当时我还以为同名同姓,没想到,真的是她。    
    真是势别三日,刮目相看。    
    庞小楠一脸茫然的看着我,他不知道那本书的作者是我的文友。我把那五本书一起买回了寝室。庞小楠说我疯了,但是我从始至终没有告诉他原由。    
    我把那五本书放在我的床边上,然后我对自己进行了一翻辛辣的讽刺,我觉得自己混得太他妈的窝囊了,我所有的狂妄都只是建立在自己的意志上,我从来没有问过我自己有没有资本清高狂傲。我开始对自己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我想去苏珊那里寻找一点慰籍。因为,所有的难题在苏珊几句轻描淡写的总结后,都会迎刃而解。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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