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6075-大四那场婚礼 :没有新郎的婚礼 >

第2部分

6075-大四那场婚礼 :没有新郎的婚礼-第2部分

小说: 6075-大四那场婚礼 :没有新郎的婚礼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许久,她都沉浸在我拉她的手用力一扯的那一刻。    
    “刚刚不好意思。”    
    “呵呵……”    
    向前走十米,我们进了避风塘。    
    避风塘里面正传出美妙的音乐,是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那段时间流行这首歌,大街小巷都在播放,电台里每天都有人为心爱的他或她点播这首曲子,它成了传情达意的花仙子。    
    “喜欢这首歌吗?”我问林薇。    
    这是我们进了避风塘后的第一句话。    
    “嗯,喜欢,你呢?”林薇很尊敬的问我,问我的时候还微笑的看着我的脸,这给了我她正在目测我的身高的感觉,于是我条件反射的稍稍踮了踮脚尖儿,以谋求更高的位置。    
    我们在最里面的一张靠窗户的桌子上坐了下来。    
    一位穿着秀气的制服的女服务生热情洋溢的迎了上来,“先生,两位要点什么?”女服务生一边说着一边把桌子上的菜单拿起来,并一一交到我们的手里。    
    “我要一杯咖啡。”我问:“林薇,你呢?”    
    林薇还是微微一笑,说:“谢谢,我来一杯珍珠奶茶吧。”她的声音很优美。    
    “不要客气。”    
    我们要的饮料很快就上来了。我喝了一口苦涩的咖啡,她喝了一口珍珠奶茶。我们的举动,俨如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很和谐。    
    “你喜欢咖啡吗?要不来一杯咖啡?”我问。    
    “还行,喜欢,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奶茶。”林薇的害羞是清晰可见的,她甚至不太敢抬头正视我,大部分时间,她都把头埋下,盯着自己杯里浑浊的珍珠奶茶。    
    我看见林薇的脸上特别干净,白白嫩嫩的,想必是奶茶喝多了的缘故。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说奶茶是女人的生命。奶茶的功能很多,主要有二:第一,调节内分泌;第二,美容。    
    我们都有些孤独,有些拘谨。    
    在林薇低下头看杯里的珍珠奶茶时,我贪婪的盯着她的脸蛋,我的视线像机关枪喷射出来的子弹一样,形成一股强劲的冲击波,以至于在她抬起头发现我在欣赏她脸上的风景时,她的脸又被染红了,像熟透的苹果一样可爱,清纯极了。她的脸部真的很光滑,我甚至看不到她的汗毛,不知道是不是我眼睛看花了的缘故。凭直觉,林薇属于贤妻良母型的女人,不,应该说是贤妻良母型的女孩。    
    “你在想什么呀?”林薇突然抬起头看着我,深情地问我,打断了我的视线,和我的思路。    
    “噢、噢……”我顿时说不出话来,慌忙把视线从她的脸上挪到了窗外的大街上,我看见街上依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忙忙碌碌的人呀,你们都在忙些什么?来来往往的人呀,你们都在做些什么?


《大四那场婚礼》 第一部分Chapter 1  相遇的美好(3)

    林薇突然指着窗外的人群问我:“你说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呢?”    
    “忙生存……”我稀里糊涂的回答。    
    三个礼拜之后,林薇告诉我她有意要我走进她的生活,她甚至要求我做她哥哥,一个可以照顾她的哥哥,一个可以陪她逛街的哥哥。    
    我欣喜若狂。    
    那天我们约了在人民广场见面,一起唱了KTV,林薇唱了一首《你是我的幸福吗》,听得我特伤感。那种浓郁悲伤的气氛几乎要带走我的呼吸。我喝了好多酒。林薇也跟着我一起醉。她醉醺醺的斜躺在沙发上,目光呆滞地望着投影上闪过的画面,悲壮的表情里面露出一道明媚的忧伤。她嘴里低声念着:“原以为我可以忘记,结果我偏偏把该遗忘的记住了,那些匆匆流逝的岁月,将我排除在整个世界之外,多少次我试着回头,却看见岁月在我的脸上留下深邃的痕迹……”    
    从没和女生单独相处过的我茫然不知所措,我紧张的看着她,看着她渐渐失去血色的嘴唇,看着她苍白无力的脸庞。    
    我没有去碰她,甚至有些害怕。    
    忽然感觉包间里原本优美的音乐几度震耳欲聋,所有的浪漫与温馨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薇依旧旁若无人的低声念道:“原以为我可以忘记,结果我偏偏把该遗忘的记住了,那些匆匆流逝的岁月,将我排除在整个世界之外,多少次我试着回头,却看见岁月在我的脸上留下深邃的痕迹……”    
    “你喜欢文学?”我问。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念着:“原以为我可以忘记,结果我偏偏把该忘记的记住了……”    
    我猜想她一定是喝多了的缘故,于是我选择等待,等待她酒醒。    
    “是的,我很喜欢。”林薇忽然回答。    
    “哦……”    
    服务生给林薇泡了热茶水,解酒。半个小时之后,林薇醒过来了。她问我:“我刚才说什么了?”    
    我说:“你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躺在沙发上睡觉。”    
    她说:“谢谢你给我披衣服……”    
    她补充说:“刚才唱歌的时候我好丑,让你看见我哭了……谢谢你的衣服……”    
    其实我并没有看见她的眼泪,只是看见她的沮丧而已。“哭出来才好受。”    
    我们出了KTV,重新回到人民广场观赏风景。我们坐在音乐喷泉旁边的凳子上,面临博物馆,背对市政大厦。远处的高楼在夜色中竞相放彩,斑斓多姿。随后我们穿过斑驳陆离的南京路步行街,去了外滩。我们上了豪华渡轮,在黄浦江里一边欣赏夜景一边片言片语的谈着文学。其实我不懂什么文学,所以很多时候连话也说不上来,总想着转移话题,王顾左右而言他。你放过我吧,聊什么不好,非得聊文学。    
    可林薇却抓住我不放:“你喜欢谁的作品?说一个有代表意义的作家,或者是给你印象最深的给你感触最深的作品,看我有没有看过。你看过的书肯定很多吧。”林薇问我。    
    林薇自信的以为我写了几部长篇小说,就一定看过很多书,其实,我根本不看书,一本也没有看过。    
    “我喜欢……”让我想想。    
    我忽然想不起来我到底喜欢什么作品,我想说鲁迅的《阿Q正传》,但是觉得不太好,还是说一个外国的吧。我高中语文学得不好,学过的几篇外国的名著都记不住了。所以,我吞吞吐吐。为了给林薇一个哥哥的形象,我故作沉着,装出沉思样儿。好了,就俄国的吧,对俄国人有好感。“我,我,我喜欢那个什么叫什么‘懦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不过我觉得他写得……”我还是说不出来。    
    林薇的问题让我很尴尬。    
    《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部小说我高中时借读过,只不过看了一个开头就还回去了,我实在看不进去,并不是因为写得不好,是因为我没有这样的耐性,要我看这么长的小说,你就直接剥我的皮吧,我感觉还要畅快。    
    “觉得怎么?”林薇追问。    
    “觉得……觉得……我觉得写得特别棒!”我冲出去了。    
    “呵呵,你好幽默哦……”林薇配合着傻笑。没有想到,我幼稚的回答使林薇渐渐高兴起来。    
    “怎么,难道你敢说人家写得不棒么?”我微笑着反问,以谋求大哥的形象。或许,我是一个虚伪的人。    
    “当然不是呀,我怎么敢那样想呀,呵呵。我是觉得你不愿意跟我这样的人聊文学吧?”林薇的话把我抬得好高,好像与她并肩站立的少年是文学大师。    
    “不敢,我只是写一些通俗的作品,学生记者,就是记录社会的现实,洞察社会现象,进行深刻而透彻的分析,独到的分析……”    
    “噢。”    
    随后,我沉默。    
    我们的渡轮在黄浦江上缓缓前行,将两岸的视野尽收眼里。夜色中的东方明珠发出迷人的光芒,与灿烂辉煌的金茂大厦遥遥相望,宛若一对相敬如宾的年轻夫妻。外滩的万国建筑群与陆家嘴清秀丽质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的对比。    
    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嫽人的夜色里。    
    林薇见我没话可说,打破了沉默:“对了,《钢铁是怎么炼成的》的作者叫做奥斯特洛夫斯基,不是什么懦夫斯基,你记错啦,他的全名是尼古拉·阿历克塞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他出生于乌克兰一个工人家庭,当过童工,饱尝过屈辱。十月革命后投身于捍卫苏维埃政权的斗争。1920年秋在战斗中负重伤,之后转到劳动战线,跳进第聂伯河打捞木材,因而患上伤寒和风湿症。后来又因劳累过度,健康日益恶化,终于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他以惊人的毅力和病魔斗争,在病榻上创作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你好厉害!记得这么清楚。”我情不自禁夸林薇。    
    林薇的记忆力很惊人。    
    她的话引来了我们旁边的一个老外的注意,他笑着用英文问我们:“奥斯特洛夫斯基?你们在谈奥斯特洛夫斯基?他是一个伟大的作家。”    
    林薇用简单的口语和老外攀谈起来。    
    我在一旁捕捉夜景,将赏心悦目的画面一张张定格在林薇的相机里。


《大四那场婚礼》 第一部分Chapter 1  相遇的美好(4)

    不一会儿,林薇和老外说了再见,走上前来与我们一起拍照。她把所有的微笑都交给了相机。    
    “你为什么不去上班,也不读书?”我问起了林薇的生活。我可以理解一个不上学的女孩有多么的空虚与孤独。    
    “我现在在一家外语培训机构学英语……”    
    “很忙吧?新西方英语?”    
    “不太忙,每两天去一回……”林薇说得很轻。    
    “想出国?”    
    “只是想,但是现在出国签证很难拿,还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至少这个梦想我一直没有放弃……以弥补我没有上过大学的缺陷和遗憾……”林薇说话的时候,嘴角闪过一丝忧郁,有点可爱。    
    那晚我们聊得很远,从地上的蚂蚁,到天上的航天飞机,几乎聊了个山穷水尽。最后在夜色有红变灰时,我们往回走去。林薇突然提出了一个简单但却让我有些害羞的要求:“哥哥,抱我一下可以吗?”    
    诧异,振奋。    
    嗯……    
    噢……    
    我鼓起勇气抱了林薇一下。第一次与女孩子拥抱,我感觉天地在旋转,整个上海在摇晃。是的,我兴奋。我几乎要像世界杯赛场上的球星进球之后跳起来满场狂奔。我没有。我压制自己,告诉自己要稳重。    
    忽然下起了大雨,我拉着林薇的手往河南中路地铁站跑去。恰好赶上了晚班下班的时间,因此地铁非常拥挤,一群人把地铁里面挤得空气稀薄。    
    出了二号线,换乘一号线。我和林薇在人民广场站告别,送她上一号线的时候,我忽然勇气倍增,索性给了她一个有史以来最为深情的拥抱。林薇送给我灰暗的忧伤。    
    从地铁里出来,我没有立刻回学校,而是戴上耳机听着许巍的歌曲在大街上盲目地游荡。《一天》,《故乡》,《闪亮的瞬间》,《情人》,《纯真》,今夜》,《旅行》,《曾经的你》,《平淡生活》,《浮躁》,《蓝莲花》,等等。    
    那晚的夜空有些朦胧。


《大四那场婚礼》 第一部分Chaptet 2  等你爱我(1)

    我想,我已经爱上了你,    
    要不,我不会为你辗转反侧,孤枕难免……    
    蒙胧的月光下,为我守候的那个人,会是你吗?    
    吹一曲箫乐,让婵娟送去我的思念。    
    等你,爱我……    
    我想我已经爱上了林薇,否则我不会为了她辗转反侧,孤枕难眠。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一厢情愿把林薇带进了我的梦乡,我梦见与她一起放风筝,在辽阔的沙漠里逆风奔跑,我还梦见我们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放羊,把快乐撒在羊群里,把欢笑留给大草原。我渐渐的幻想找机会把她带进了我的生活圈子,试图大着胆子告诉她我想见到她。或许我和林薇之间有心灵感应,在我想起她的时候,我经常会收到她的问候短信,或者她打来的电话。周六那天我和一位高中时期的老同学徐珊珊在南京路吃肯德基,吃得正欢的时候,手机响了,是林薇。    
    “你在哪?”林薇清脆的问。林薇的声音很好听,让我着迷。    
    本来食欲就很不错,林薇的电话一来,在她那像乐章一样优美的声音的催化下,我的食欲突然变得像刚刚下了一群小崽,肚子里空荡荡的母猪一样,非常旺盛,再次掀起奔向温饱的吃饭的新高潮。于是我又要了一份鸡腿。真香啊!鸡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