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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一望无极-第28部分

小说: 一望无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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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    
    人不是有钱就幸福,没钱就不幸福,人的幸福是看你的心灵是否热爱这个世界。有爱的人才有幸福,有爱的人做过的事情都是留情留爱的。其实爱才是人最大的财富,有爱的人才会去享受生活。    
    要让吃饭的人觉得,这盘菜就是一种爱的表现。这么重视吃饭的人,这么精心的搭配,就像插花一样。虽然这些花两三天内就会凋谢,但是他们依然倾其所能,把插花艺术搞得很精致。    
    做菜的话,心到,手才会到;手到,味道才到。做饭是不难的,关键要做出真我本色。    
    做饭就是要用心。我特别用心地去做菜,用心和不用心,做出来的质量是有很大差距的。首先是选材很重要,选材选对了,就是成功一半了。在伦敦,我做的菜都非常好,就是因为那里可供选择的原材料很多,质量很高,而且新鲜和干净菜做好之后,摆放也是很重要的。比如我喜欢用一个大的白颜色的盘子,放一块羊排,两根芦笋,三个蘑菇,一团圆圆的白米饭,再用红色或者黄色的柿子椒调一下整个拼盘的颜色。    
    感觉非常干净利落,而且漂亮。拼盘是很重要的,别致就是一种美。    
    我和凯歌从来没有吃过什么烛光晚餐,节庆日也不大出去,我们吃过最浪漫的一顿饭,可能就算我给他烧的第一顿饭了。那个时候,凯歌受美国米高梅公司邀请,担任电影《温柔地杀死我》的导演,在伦敦进行拍摄。    
    我白天会在组里,去学一些东西。晚上,我们住在一个公寓里头,我就在下午提前回家,给他做饭。做饭成了那段时间我对他工作支持的一种表现方式。因为我想到凯歌工作那么辛苦,很想吃到家乡的菜,就要想办法做给他吃。实际上,在这之前,我还没有真正地下过厨。    
    我知道凯歌爱吃红烧肉,就打电话给他的妹妹凯燕,问,你们家红烧肉怎么做,因为我想南方和北方的做法都是不同的。她也挺感动的,就在长途里详细地教我。我就去唐人街买了五花肉。那天,我还煎了三文鱼,出锅的时候挤了点柠檬汁,另外还做了一个菠菜。    
    凯歌回来看到,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问我是请谁做的,我一下子就拉下了脸,说全是我自己做的。他突然觉得这不是以前认识的陈红了,陈红就像一个家务熟练的好妻子。我第一次做饭一点都不紧张,有感觉、有心就好了。当一个人爱另外一个人的时候,所有的奇迹都会发生。在这里特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八大家常菜:    
    胡萝卜牛尾汤。先用冷水把牛尾漂干净,水开了之后放进去焯一下,然后放料酒、姜片、葱去熬,差不多好的时候,放入大块胡萝卜。这种汤熬出来,真是觉得“哇,好幸福啊”,不仅满足了食欲和胃欲,还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枸杞排骨炖黑木耳。大骨头用冷水浸泡二十分钟,再用沸水抄一分钟,再放入砂锅,加冷水和调料,比如大葱、姜片、枸杞等,烧到快开锅之前,放两大勺黄酒,再次开的时候,放入浸泡好的黑木耳。往下放料都是有讲究的,手的感觉很重要。    
    烤羊排。选大小差不多的羊排,便于烹饪。还选择各种不同的可以浇在羊排上的汁,蒜泥的或者无蒜的,我一般会挑选接近东方口味的孜然、蒜味的佐料。先把羊排腌制一段时间,10到20分钟,不用太长时间。羊排是很肥的,羊油会流出来,我就在烤箱的槽里放上新鲜的芦笋、蘑菇,等羊油流出来,蔬菜也变得鲜美的不得了。    
    炒虾。等油滚烫了之后,把活蹦乱跳的新鲜虾放入,爆一下。虾的颜色变的金黄泛红的时候,放入料酒、大葱,肉质就非常有弹性。再点一点美味酱油。    
    凉拌菠菜。把菠菜焯一下,放点小磨磨油,或者日本酱油及醋。    
    可乐鸡翅。鸡翅放在料酒里腌制一段时间,加入可乐没过鸡翅,大概四十分钟左右小心下锅,中间还要翻抄几次。然后把鸡翅做成红烧的,或者其他口味的都可以。    
    沙爹生菜。用砂锅来焯生菜,放入沙爹和鸡汤。    
    老鸭汤。鸭子的选择很重要,先要用沸水焯一下,再放入冷水,和姜片、料酒等调料进行炖。如果鸭子够肥的话,可以放入粉丝和青菜,既吸油又好吃。    
    最爱清酒,不再斗酒    
    我是喜欢喝酒的,一般喜欢绍兴黄酒,女儿红什么的。最喜欢的要数日本的清酒了,因为清酒给人冰清玉洁的感觉,很贴近自然。我妈妈从小就给我做米酒喝,清酒和米酒很接近,喝起来有故乡的味道。喝清酒,就好像冬天里的一盏小灯,在那里照亮着自己,又非常温暖的感觉。    
    我不是很贪酒。我酒醉就是觉得很开心,会不停地笑,跟所有人笑。我还是很享受酒醉那一霎那的释放的感觉的,酒能够让我变成另外一个人。喝酒我很少失态,但我又非常讨厌别人强迫我喝酒。我不喜欢别人灌我酒。    
    我喝的最厉害的一次是在西安拍一个广告。对方也是好心,希望大家都能够尽兴,让我对他们也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就有一点有意地要斗酒。而我这个人也是不服输的,要喝就喝,我也豁出去了。那天主要喝酒的三、四个人,喝掉了四瓶半XO。其实我心里知道自己醉了,但是我告诉自己,别让别人看出我醉了。从餐厅走下楼,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能晃悠,一定要走直。但是我一回到房间,就觉得头有两吨重,一头栽倒在床上。就这样,头在床上,身子在地上,就这么坐了一个晚上,头痛欲裂,特别难受。到了早上,就到洗手间,把胃里的东西抠出来。那次之后就感觉,太较劲的话,吃亏的始终是自己。


第五部分 淡极始知花更艳淡极始知花更艳(3)

    住    
    家居、饮食、服装和化妆等等,都和人的性格有极密切的联系,就像文如其人,都是和人有关系的。导演喜欢住四合院,我原来对四合院没有感觉,后来受了他的影响,也就喜欢了,我们以前就是住一个大的四合院的。四合院是北京文化重要的一部分,导演向我灌输着这种文化情感。就像导演还喜欢面食,影响了我,我现在也把面食当主食,反而觉得米饭不好吃了。    
    现在自己的家,一点一滴都是我自己设计的。我觉得家居首先还是要舒适,在舒适的前提下,要有各自独立的空间和通透的感觉。家居一定要有品质,我不喜欢很多很多东西,还是要简洁。比如我们家的沙发,是澳大利亚进口纯皮的,很有质感。    
    我特别喜欢灯,很多灯买了都不一定用,就是摆在那里。家里灯光的营造是最重要的,灯的造型和灯的光影感觉都很注重。    
    还有就是床了。人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我的床上用品都是白颜色的,我不喜欢别的颜色。曾经也想破一破自己的习惯,买一点比较花的、也很漂亮的床上用品。最后还是只喜欢纯白的,最多上面有一些小绣花的床上用品。我非常喜欢手工、手绣这样的东西。    
    到杭州的时候,我还买了很多丝绸床单和丝绸被套,都还没有用。我感觉纯棉和丝绸的织品可以沾染到人气,可以和身体有一种交流。就像同一瓶香水,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和人的体味、性格融合之后,产生出来的气味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品质好的东西是有灵性的,是可以跟人交流的。我喜欢品质好,设计简洁的东西。    
    我们家的家具是中式和西式的结合,这种搭配是很难的。我觉得,沙发不能是中式的,否则会不舒服,因为硬木会让人的身体处于直角状态。书柜也是西式的,可以做的比较高大,显得大气,我们家的书柜就是英国古典式的。但是,有一些小的家具,比如矮柜、案子和其他一些配件,可以是中式的。我觉得中式的家具可以作为一种点缀,我们家里就是80%是西式的,20%是中式的,这样搭配起来要求非常和谐和舒适,让中式的东西变得现代,让西式的东西变得古典,互相有一种搭调和渗透的感觉。    
    我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即使我不工作,也不会在家里坐下来,看看电视,从没有个安静的时候。我觉得做家务是一种放松,是从繁重的脑力和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我喜欢家里井井有条,非常干净。我觉得一个安静的环境就是整洁、有秩序、干净。家里一乱,灰尘一多,人就觉得烦躁。    
    我确实蛮喜欢做家务的,做家务挺有成就感的,看着家里从不干净到干净,从无序到有序,衣服从脏到干净,特别有成就感。    
    行    
    我和凯歌从来没有专门去旅游过,都是因为工作宣传才去到全国各地或者世界各地,半旅游半工作的性质。我们很少会有特地找一段时间,专程去旅游。最多就是放下工作两天,去一次杭州。    
    我们俩都喜欢杭州,尤其是我,特别喜欢杭州。我喜欢南方,南方有一种比较茂盛的感觉,北方有时候太苍凉。我的第一次旅游是五年级,被评为三好学生,就去了杭州旅游。那个时候觉得杭州真好,直到现在,杭州给我的印象还是那种初见的感觉。喜欢杭州,真是喜欢它的一草一木。    
    我还喜欢云南。我87年的时候在云南拍过一部电影,叫《傣女之恋》,香港银都的。这是我的第一部电影,在云南拍的,所以喜欢那里,有种特别的情结,觉得云南真是好美。宁夏也是我蛮喜欢的。    
    我很喜欢去上海排话剧的那段时光,那时演《家》,我觉得在上海能够过特别女人的日子。我只要三点半以后去化妆,然后彩排或者演出。三点半之前,全部是自己的时间。午饭可以吃一盆沙拉,或者不吃,喝一杯咖啡,然后就可以去逛街。上海的很多小店真是好,我买了很多床上用品和手绣的东西。    
    去巴黎,去戛纳,去东京的时候,我会去一些小的市场,因为那些地方会有一些个性化的东西,可能更符合自己。大的品牌店,很多东西都是雷同的。小市场反而会挑到自己心爱的东西。买东西也是一种缘分,在小市场挑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是像碰到缘分一样的感觉。比如我在尼斯买到一对琥珀的发夹,我一次都没有用过,放在家里。有时候买一样东西,并不是急需或者必须,而只是把自己无形的喜爱的感情化成了一个有形的物品,摆放在家里,就有一种满足感。


第五部分 淡极始知花更艳淡极始知花更艳(4)

    宠物狗    
    我最喜欢的宠物还是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没有索取,只会对你付出。我养过拉布拉多、藏鏖、金丹等等。我喜欢养大狗。我总觉得小狗很危险,因为它会在你脚底下缠    
    着,像我这么利落的人,养只小狗就感觉好像裙子拖地,总是脚边拖着一个东西,会担心自己踩着它,或者它绊着你。我觉得小狗拖泥带水,我喜欢大狗的干净利落。    
    养狗是一件很伤心的事情。人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生命和生命的离别,哪怕很短暂的离别,    
    都是很痛苦的。现在让我再养狗的话,我都没有这种勇气了。    
    和狗丹的故事是最多的,那个时候我还住在公寓。它只有45天的时候,就抱到我家来了。第一个澡就是我给它洗的,我还给它吹毛。它很皮的,是那种很漂亮的狗,哪儿都是肥嘟嘟的,胖胖的。它骨头还没有长硬的时候,就喜欢从高的地方跳下来,“咣”的一下,就噘在那里了。跑一跑,还会摔,真的是好可爱。我对它的这种爱从它小时候就开始有了,哪怕它变成老狗了,儿时的那种可爱永远在我的脑海里。    
    它对我也非常好,虽然我没有很多的时间去陪它。我觉得和它有一种心心相吸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在拍夜戏,早上起来的时候通常早已经阳光明媚,看到丹很踏实地守在门口。只要我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它趴在那里,守护着女主人,感觉很温暖。它还很奇怪,我每次快回家,还有十分钟或者几公里快到了的时候,它就会对着门叫。它对我的气味可能有一种感觉。    
    当然也有我不能接受它的时候,我们家大门对着一家餐馆的后院,门一开,它就会狂奔过去,扒一些它想吃的东西,当你把它叫回来的时候,它就兽性大发了,可怕极了,变成一条我不认识的狗了。    
    人的一些反应,狗也会有,比如很馋,看到好吃的东西就流口水。我们家的牛奶老是被它喝掉,我开始倒是没有逮到过。有一天我故意把牛奶放在门口,它踩着猫步就过去了,还转头望望四周有没有人,和人的表现一模一样。一伸舌头就把一袋牛奶给卷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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