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李敖这个人 >

第23部分

李敖这个人-第23部分

小说: 李敖这个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972年8月12日,李敖为黄中国写成一份长达六千余言的《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共分14点为其喊冤。但令李敖可叹可惜的是,“警备总部军法处”把这种人命关天的大案子,不传证人,就草草定案;而“国防部军法局”也同样草菅人命,依样画葫芦。在这种双杀之下,黄中国终于难逃一死了。     
    这一年11月1日清晨5点钟,11房的牢门突然间被打开,黄中国正睡在门边,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一声哀呼,坐起来,向牢房另一角冲过去。另一个囚犯胡炎汉吓得举臂大叫,缩成一团。这时,七八个狱警进来,直扑黄中国,反铐他的两手、抓住他的头发、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练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门。黄的声音变成一种嘶裂之声,渐渐远去。李敖披着小棉袄坐在那里,目击着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     
    当天晚上,几个牢友坐在一起谈起清早的事,同房的李国龙问:“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     
    李敖说:“当然知道。只是他们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交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     
    胡炎汉说:“在那样的情形下,你还冷静地做一个旁观者,你可真狠!”     
    李敖冷静地说:“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从黄中国身上,李敖透视出国民党法律的荒谬。     
    一次放风之际,李敖碰到一个小“叛乱犯”,他还是一名高中学生,因想组党,被抓入笼。高中生大惑不解地对李敖说:“李先生,公民书中告诉我们,宪法第十四条‘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我以为那是真的,就想组党,结果就给抓进来了。”李敖听了哈哈大笑。联想到黄中国,他愈发感到那个不可与言的政党的滑稽与可恶。     
    在军法处关押期间,李敖曾与一个小偷住在一起,小偷才19岁,浙江奉化人,因长得奇黑,李敖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     
    小偷刚进来时,十分好奇,对李敖老是问东问西。李敖整天忙于读书,便禁止他同自己说话,他只好坐在一边贼眼溜溜地看,每当李敖休息一下或小便一下时,他赶忙说上几句。     
    冬天的牢房阴凉潮湿,李敖将父亲当年在东北穿过的一件皮袍子也带了进来,聊以御寒。皮袍是猞猁皮做的,是皮货中的上品。不料,有一天,它竟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又要问李敖问题,李敖用食指挡住嘴,暗示他不准说话,他无奈,就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3)

    结果第二天,他就被叫出去了。监狱官调查他的政治问题。他大喊冤枉。监狱官说:“若没政治问题,怎么会说‘毛真好’呢?毛泽东还在大陆那边,你说‘毛真好’是什么意思?”“欧卡曾”这才想起昨天的事。原来每间牢房的天花板上都安有一个扩音机,既可发号令、放音乐,又可窃听牢内犯人的言语。因为这个“大耳朵”只能听不能看、只能录音不能录影,所以窃听时就难免断章取义,于是“毛真好”的误会就发生了。     
    “欧卡曾”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来解释,才算过了关。他庆幸自己的运气好,没有变成政治犯。     
    后来,小偷因为偷运香烟,被戴上脚镣,移到别的牢房去了。临走前,他感到李敖待他很好,便说:“我出狱后,一定找个脱衣舞女,用摩托车载来,在你窗下大跳一次,在警卫赶到前,再用不息火的摩托车载运逃走。”     
    李敖笑着说:“那好啊,你看我这么忙,哪有那样的时间啊!”     
    小偷说:“龙头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时候该休息一下,看看脱衣舞,看看死脱瑞普,看看也好!”一边说,他一边扭动,学脱衣舞的模样,丑态可掬,李敖笑得腰都弯了。坐牢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     
    李敖在坐牢期间,曾经有三年多时间是独居一室,过着面壁四面的生活。每天的吃喝拉撒睡,全在这里。小房虽有门,但极难一开,一切与外联系的事情,如送饭、递物等等,都通过墙根那个小洞,李敖戏称这是名符其实的“洞房”。     
    有一天,有一个外役蹲下来把脸贴在洞口同李敖说话,李敖只能看到那张几近变形的脸,年轻、饱满、聪明、白净,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给人极深刻的印象,他压低声音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班长来了,再见!”     
    有了这位崇拜者的帮助,李敖在牢中得到不少的照顾,比如打菜时,他会自动多打一点;装水时,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他能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终于有一天,他与俞中兴有了一次长谈的机会。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4)

        
    那天,军监要粉饰走廊,俞中兴做油漆匠,当他刷到李敖的房外时,站在梯子上,与李敖对话。班长正好不在,两人便聊起来。于是,李敖知道了这个外役的一些情况。     
    俞中兴长得人高马大,念过大学,后来讨厌读书,不念了,混入桃园黑社会,在流氓集团中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有一次,他与另一流氓团伙古永城派发生冲突,他和同伙李盛渊(外号“阉鸡”)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了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生,俞中兴因此被捕。谈到抓他的警察,俞中兴依然怒气未消。     
    “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友。”     
    李敖说:“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     
    俞中兴应声答道:“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古永城手下的流氓,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     
    李敖笑了:“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兴理直气壮:“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     
    李敖被他的话震惊了。他觉得俞中兴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意深长。他想到了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     
    这次谈话后不久,俞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曾给李敖一信,李敖因自己是政治犯,写信不方便,未回信。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后,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是有意把他报废了!     
    在漫长的黑牢生活中,有一天,李敖读到美国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不禁浮想联翩:流氓之中,有的具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做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实在叫人看不起。戴布兹(Eugene Vietor Debs)说“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想到俞中兴,李敖怆然而有同感。     
    


第五部分就职“国关中心”(1)

    题记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     
    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     
    ——《独白下的传统》     
    一、就职“国关中心”     
    1976年11月19日,李敖在服刑五年八个月后,终于踏出了监狱的大门。     
    此时的台湾形势,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早在李敖入狱后不久,1971年8月,美国便已宣布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大会;1971年11月,台湾被逐出联大;数月间,二十几个国家与中国建交,台驻外大使纷纷下旗归“国”,外交部成为“绝交部”;1972年,尼克松在中国之行中与周恩来发布上海公报,四次提及“关系正常化”,在台湾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同年,中国和日本建交,台湾在远东区最重要的据点再度失落;蒋经国任“行政院长”,一面从事经济建设,一面降低“国防”预算,1974年,从80%的最高点降至48.9%;台湾的经济发展,使其人民的平均收入仅次于日本、香港和新加坡;在政治领域,中产阶级崛起,党外势力壮大,以康宁祥、黄信介等为代表的党外势力完成了国民党反对派的新老过渡,大有星火燎原之势;在文化思想领域,以杨国枢为首的新生代以《大学杂志》为发言台,提出了重新改选“中央民意代表”的要求,并联名发表《国是诤言》,对台湾的政治提出不同主张,要求实施“全面的政治革新”;陈鼓应发表《开放学生运动》一文,台湾大学举行“中央民意代表”应否全面改选的盛大辩论,现代民主思想正在深入人心,民主运动也一浪高过一浪,台湾当局一反常态,给以支持和鼓励;1975年8月,张俊宏、黄信介、康宁祥、姚嘉文等创办《台湾政论》,以此为阵地,批判国民党专制运动,在全岛得到响应,但出至第五期又遭封杀,总编辑张俊宏被判十年徒刑,陈明忠等14位工商界人士被捕,邱垂亮“禁止入境”;这种先放后收的操作,使台湾的政治气压又处于低迷状态。     
    


第五部分就职“国关中心”(2)

    李敖眼前的台湾,正是这样一个乍暖乍寒的世界。     
    还是在李敖未出狱前,国民党官方派李敖在台大时的老师吴俊才与李敖洽商,李敖指陈官方以背信罪整他、加判他一年的不当,吴俊才查明确是冤狱,于是通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同时也要求李敖出狱后到政治大学国际关系中心任副研究员,李敖认为这样也好,它正好可以证明国民党对犯叛乱罪者褫夺公权六年的法律不过乃尔,于是点头答应了。     
    就这样,在出狱后的第十天(12月1日),李敖出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月资三万。他说任此职只是为了“应付”吴老师,他对官方对他的变相隔离心知肚明。     
    上班头一天,李敖便被中心主任蔡维屏以研究大楼人满为由安排在了总务大楼的主任办公室对面,让他远离研究现场。国关中心图书馆“匪情资料”甚多,李敖去借,他一到,安全室主任就到,并向女职员调查他所借何书。结果李敖一本书也未借到。这一切都表明,官方在变相对他进行“隔离”。     
    于是,李敖毫不客气地还以颜色,拒绝研究,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拒绝上班,13个月的时间内,上班不到13个小时。一年后,吴俊才到萨尔瓦多做“大使”去了,李敖趁机提出辞职。他觉得,这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现在,开小差的机会来了。     
    1978年1月22日,李敖正式写辞职信致蔡维屏,并退回薪水,要求蔡开具离职证明。蔡维屏不肯放人,采取拖的办法。就这样四个月过去了,李敖拒不上班,蔡照常给他邮寄来件。     
    


第五部分就职“国关中心”(3)

    到该年8月15日上午,吴俊才返台后找到李敖,两人长谈了70分钟。吴俊才同意他辞职,但执意邀请他去《中央日报》任主笔,至少做特约编审,并说“给社长待遇”、“是最高薪水”,“先做一年,然后接任总主笔”。李敖笑着说:“烦老师操心了,还是让我自生自灭罢!”     
    吴俊才说:“观点不同并非不能共事,戴杜衡、王新命并没有改变他们的立场,但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