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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869-忏悔录-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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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第三章  一群吵客

    你的忠实的仁慈,常高高地笼罩在我身上。哪种罪恶我没有犯呢?我抛弃你,去顺从亵圣的好奇心。它陷我于大逆,使我做魔鬼的奴隶。我的种种恶行,就是我对于魔鬼的馨香之祭。你的鞭子不停地向我打来。在你的圣殿里,当举行盛大典礼之际,我竟敢垂涎于死亡之果,且定下了采摘的计划。你的手更强烈地压在我身上,可是从我的罪恶的一角看来,并不算相当强烈。我的天主,你是我无垠的仁慈,我大难中的救援。可怜的我,更是一副傲气,昂着头,背着你,走邪路不走正路,贪图逃亡的自由。    
    这些人家所称的荣誉学问,不过用来诋诽罢了。若是我说谎说得越冠冕堂皇,我的成绩越斐然可观。这是人们的盲从;他们还自以为得意。在那文学院里,当时我已占了王座:趾高气扬,目中无人。可是,主,你知道:比起别人来,我还是循规蹈矩的。我绝对不参加那些捣蛋鬼的一套翻天覆地的花样。这种妖魔的勾当,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么,在我放荡的路上,还带着几分廉耻。我对他们无缘无故,戏弄新同学的种种恶行,虽表示憎厌,然我仍同他们优哉游哉地厮混着。    
    这不是魔鬼的勾当,是谁的?对他们,捣蛋鬼的名字是最适合不过的。可是他们戏弄人家,他们就在他们的戏弄里,受魔鬼的戏弄;他们叫人家钻的圈套,也就是他们自己在钻的圈套。    
    


卷三第四章  《荷尔顿西乌斯》

    柔弱之年的我,就在这一群家伙中,抱着饱尝人世虚荣的心理,研究修辞学。根据进度表,我当读《荷尔顿西乌斯》。这是西塞罗的作品,劝人重视哲学。这位作家的词藻,比他的心灵,更受人称颂。    
    这个读物,改变了我的心,使我举心向你;又刷新了我的志愿。一转瞬间,在我空洞的希望中,我只见到卑鄙;在一种特别兴奋的情绪中,我寻求永远的智慧。我觉得我已开始归向你;而且已不想专于砥砺喉舌上努力——这是我母亲的惟一目标了。当时我正十九岁,离开我父亲的死才两周年。不,不,我念这本书,并不为砥砺我的喉舌;最使我醉心的,不是文章,而是文章的内容。    
    我的天主,当时我渴欲跃出红尘,直趋你前。不过,我还不知道你对我有什么要求。“智慧在你。”哲学,希腊文里,称爱智慧。这个爱火,就是那卷书所以焚炙我心者。不少的人,竟假借哲学名义,哄骗得他们利用这个响亮的、富诱惑性的、可崇拜的名义,渲染他们的异端邪说。《荷尔顿西乌斯》的作者,把历代自命不凡的贤者,逐一予以批评。他的批评适与你的忠仆,使徒保罗在你烛照之下,所写的几行,若合符节:“你们当注意,那个想用哲学,同根据人的传授和世俗的短见,违反基督的花言巧语,来侵袭你们的心。当知圆满的神性,有形地寄托在基督身上。”    
    那个时候,我心之光,你知道:虽然我还没有认识这几句圣徒的话,可是,那段书中的文字,非常使我乐意;因为它刺激我,薰炙我,催促我去爱,寻,征,获和有力地抱,不是这种或那种学说,而是不拘形迹的智慧。    
    这个心火所以未能直冲的理由,为了那里没有基督的名字。主,照你仁慈的计划,这个名字,你,圣子,我救主的名字,当我在母亲的怀里吃奶的时候,我孩子的心,早已热烈地尝过。它深留在我的心底里。所以没有这个名字的书,不论它怎样文雅,漂亮,准确,总不能使我称心如意。    
    


卷三第五章  《圣经》的淡泊性

    那么,我决意研究《圣经》,一看它的真相。我觉得:这不是骄傲的人所能了解的,也不是小孩所能领会的。粗看是平凡的,可是,越读越觉得高超:到处垂着神秘之幕。我不能内进,又不肯俯首而前。刚才我所说的,与当时我所感的,可说风马牛不相及。这本书,我以为不配与西塞罗富丽堂皇的著作相提并论。我的观察未能深刻,我的傲气使我轻视它的简陋。当知念这本书的人,越谦小,念起来越透彻。可惜,我不甘谦小,把虚荣认为真正的伟大。


卷三第六章  异端的饵

    这样,我就沦为骄傲,淫荡,花言巧语的一派人。他们满口魔瘴;你的名字,吾主耶稣基督的名字,安慰之主,圣神的名字,也是他们惑人的法宝。这些名字常挂在他们的嘴唇上,可是,这不过是一个声音,一种没有意义的口头禅;他们的心是空的,谈不到什么真理。他们虽终日喊着真理真理,不停地同我谈真理;可是在他们身上,哪里有真理?他们错谬地在谈你,真正的真理;和你所创造的,宇宙的成分。在这个范围内,就是哲学士发见什么真理,我的父亲,我的至善,我的至美,为爱你缘故,我也当置之不顾。当那些人或用口,或用书,千头万绪,喋喋不休地向我称你的名字的当儿,我从灵魂深处追念你,永远的真理。当我的灵魂饥饿的时候,他们供给我的菜,不是你,而是日月,你的奇妙的作品;可总是你的作品,而不是你自己,也不是你第一流的作品:因为无形的受造之物,比天空中的日月星辰,还要美妙得多呢!    
    我所渴望的,不是什么美妙的受造之物,而是你,没有变化,连变化的影子都没有的你。可是人家放在我书桌上的,无非是美丽的海市蜃楼。崇拜那个我目睹和实有的日月,比依恋那些由眼而来,欺骗心灵的东西,更能得到谅解。我竟把那些东西当作你,当作我的食粮。可是,我感觉不到多大滋味,因为你在我嘴里,没有放真实的味道,你和这些虚假的东西,一点没有关系。那些东西不但不滋养我,而且使我日趋瘦弱。    
    我们梦中的食物,像我们醒时的食物;可是梦中的食物,不能养睡着的人。主,这些佳肴,同你告诉我的真理,完全不一样。这些虚象,不像我们肉眼所见的天地间的物体,是真实的。我们如禽兽一样,也看见它们;它们比我们像司里的它们的像更确实。相反地,我们对于直接给我形象的东西认识,无穷的东西的认识,更加准确。当时似养我,而实不养我的东西,就是这种幻想。    
    可是,你,我的爱,软弱如我的力量来源,你也不是天上所见的物体,也不是地上所不见的物体:因为它们都是你的成绩,而且不是高级的成绩。我当时的幻想,当时的虚象,离你是这样远的!物象比幻想更真实;物比物象更真实;可是还不是你。你也不是生活的灵魂;生命比物体更美好,更准确。你是灵魂的生命,一切性命的生命。你自动活着,你绝对不变,你是我灵魂的生命。    
    当时,你在哪里,离我不是很远么?我离开了你,远地飘流,连我那以前喂猪的样子,也得不到一个。骚人墨客的寓言,虽也卑鄙,但比那些谬说总胜一筹。是的,诗,歌,“飞的密提阿”的悲剧,比神出鬼没,向五黑洞抗战的五行,更加有用。这些空中楼阁,足以杀害信以为真的人。从那些诗歌里,我也可以找到精神食粮。“飞的密提阿”,我虽也朗诵过,也听人家朗诵过,我从没有信以为真。可惜我却醉心于别种狂妄:一阶段,又一阶段,陷入了深渊之底。我的天主,我在黑暗中寻你。我向你忏悔;你在我还没有向你忏悔的当儿,已可怜我。可是我寻你,我不用那我们所以异于禽兽的理智,而根据我的肉体的感觉。你在我身上,比我的内心要深,比我的理智要高。我遇到了所罗门智慧王所说的那个泼辣无识,坐在他门前,这样讲话的女子:“请你不要疑惑,吃这个奥妙的面包,喝这个神秘的水吧!”她迷惑了我,这也不足诧异,因为我的迷惘之心,正在咀嚼我觉性供给我的一切。    
    


卷三第七章  摩尼的学说

    我并不否认:那个真正存在的真理。我受人家的刺激,我赞成那些狂徒的意见。他们问我:恶是从哪里来的?天主是否拘留在一个物形中?他有没有发爪?多妻者,杀人者,打死畜生者,是不是义人?这些问题使我不安。背着真理的我,似仍倾向它: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恶就是善的缺陷。彻底地讲起来,恶就是零。我能否见到它?我的肉眼只看有形的东西,我的神目只看飘渺的幻象。    
    我当时还不知道:天主是神体,没有什么长阔肢体,和什么物质的:因为一件整个的物质,大于它的任何部分。假使它是无穷的,那么,它那占据一定空间的部分,是有限制的。它不像神体,不像天主,整个地在各不同的空间中。至于在我们身上,我们所以生存的;为什么《圣经》上说:我们是天主的肖像;那么,我却茫然无知。    
    我也不认识那个内心的正义。它不以习俗为裁判的标准,而以全能天主的永律为标准。它根据地域时代,制订各时代各地域的风化。不同的时间空间,不能加以改变。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卫,和别的受过天主赞美的人们,虽在愚人眼里,认为不义之人,在永律前,却都是义人。那些把私人的管见,去测量整个人类道德的家伙,正像不知使用武器的人,用绑腿来保护头,用钢盔来穿在脚上,而还怨恨什么都不中用。又像那在晚上休息日已经开始之后,为了不能售出货物,怒气冲天,自言自语:为什么早上可卖,晚上就不行呢的人。又像一个看到一家之中,一个奴隶,触了别的执酒杯的奴隶不许触的东西,或者看到在马棚后做的事情,不能在饭厅里做,而咆哮不平,以为:在同一屋内,同一家庭中,各人各地,为什么待遇做法不能一致的人呢。    
    同样,若干知识幼稚之辈,看到古时义人许做的事情,现代义人已不能援例,而鸣不平。实在,天主因时制宜,为这些人订了这种法律,为那些人订了那种法律;可是,节制他们的,都是同一的正义。在同一的人身上,在同一的日子里,在同一的房屋中,你不见适合一个肢体的东西,未必适合另一个肢体么?你不见刚才开始准行的事情,一小时之后,又视为厉禁么?你不见在这只角落里,允许做或当做的事情,在另一只角落,虽近在咫尺,却干犯法纪,而应受处分么?是不是为此,正义是变化无常的呢?不,它不变,变的是它驾驭的时代。时代的所以变,理由就在时代的因素中。人在世界上的生命是短促的;根据有限的经验,他决不能了解古代或别的他未能目睹的社会情形。可是,在同一人的身上,同一的日子里,同一的房屋中,他很易看出:什么是配合这个肢体,这个时间,这个地方,或这个人物的。那么,同一的事情,假使发生在张三身上,他就要惊奇,假使出现在李四身上,他就不以为异了。    
    这些真理,当时,我却不识不知;我也一些不予注意。这些真理从各方面映入我的眼帘,可是我竟视而不见。我吟诗,韵脚的支配,我也不得随意:不同的诗体,要求同一的韵脚,就是在同一首诗里,韵脚也不是都一样的。我所运用的诗韵学,不是鸡零狗碎的东西,而是个整体的组织。我还不知道:那个圣贤们所服从的正义,怎样同那些从它产生出来的一切法规,在一种至高无上的系统下,打成一片。它的根本虽绝不动摇,可是它随着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适当的表演。盲目的我,指责我们忠厚的祖宗,不但对于现在,惟天主的马首是瞻,就是对于将来,也惟天主的启示是从。    
    


卷三第八章  伦理的经纬

    “全心,全灵,全意爱天主及爱人如己。”能否有一时,在一地,会变成一句不合理的格言?决不会的,为此,违反本性的罪恶,如同所多玛人的淫乱,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永远当受诛罚。就是在整个人类蹈了所多玛人的覆辙之后,为了天主的永律的不容侵犯性,也是不能解禁的。天主和我们的中间是社会。用淫乱糟蹋天主给我们的本性,就是侵犯社会。    
    至于那些违反风俗习惯的无耻勾当,当看不同的习俗,予以避免。一城或一国,赖以维系的习惯与法律,绝对不该为了一个市民或一个外国人的好恶,而遭受牺牲。不与整体协和的部分,是可耻的。可是,当天主颁布了与习俗或一种约章冲突的命令,即使这件事情,在这个地方,从没有做过,也当奉行维谨。假使这件事情,已经凌夷的话,当使它复兴;假使它还没有的话,当使它成立。一个君王,在他掌管的城里,尽可以创立一种前人或他没有想到的新法。听他的命,并不破坏该城的社会原则。相反,不听他的命,倒是破坏社会原则;因为听君王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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