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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一路嚎叫-第4部分

小说: 一路嚎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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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过的地下乐手我都能从人群中找到,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杯啤酒,脸上是相同的傻笑。穿着入时的少年们操着外地口音在打篮球时不断发出尖叫与笑声。有人在墙上涂鸦,大多是地下乐队的标志与网址,花花绿绿的像京剧脸谱,煞是好看。天空中洋溢着“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的乐符,世界在人群中和笑容一样飞起来了。    
      手机响了,我一看是老F打来的,心里突然出现的厌恶像老师抽查作业一样把美好的一切打得粉身碎骨。我关掉了手机,转念一想又接通了老F的电话。    
      “你在哪呢?”老F像儿子丢了一样着急地问我。    
      “我已经到了桃花源,正在看演出。”    
      “噢!已经到了,那你自己小心点儿,别惹事。晚上你回来吗?”老F的语气也像儿子找到了般变得轻松自然。    
      “不回去了。晚上我去我们同学why家住。”    
      “那,那,那那那,那那那,那……“老F一紧张就结巴得让人可笑。“那你们商量好了吧?”    
      “没问题,why和我是铁磁!”    
      “那你就自己看着办!不过我希望你晚上能回家就回家吧!”    
      “我知道了。”    
      “我给你打电话你为什么不接”?老F发出了似乎父亲在梦中见到了失败已久的儿子时的质问。    
      我说我怕他花电话费,老F还想说什么。我赶紧一句“再见”,便挂了电话。    
      在那一刻我被一种从没有过的压抑堵住了胸口。这个犹如天堂般的地方与我无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过着我梦想中的生活;可以愉快的纹身,打环而不必担心父母,老师的操蛋责骂,身穿各种既名牌又另类的前卫服饰,拿着各种先进的亨乐品晃来晃去。身边是听得懂你说话,你也听得懂他说话的漂亮异性,我操!每个人都幸福得像不会放屁的小天使,就连why也打扮的超凡脱俗,眼神严肃得似乎忘记了自己在半月前做盲肠炎手术时被剃掉的那些阴毛。    
      可我算什么?每天跟父母、老师、同学撒谎的傻波依也不光我一个,可像我这样虚伪得连自己给自己写日记都不敢说真话的可怜虫又有几个?我衣着朴素,发型正常,虽无鸿鹄大志但也心存理想。跟男生讲黄色笑话,与女生吹那些从没有发生过的牛。成绩不好,所以像猪吃食一样拼命学习,梦想有一天赚够一千万。“家有家法,校有校规!”每次我犯事时就有人板着脸跟我扯这个淡,让我认为一切都是我的错,老师可以拿我做实验,学校可以从我身上捞钱,报纸可以用我做案例撑报屁股,父母可以用血泪来把我说得犹如罪恶滔天的逆子,最后所有的人都指着我说:“你为什么不思上进?太没有素质了!”    
      我没有素质并不是我的错,那是教育的失败。这就像狼吃羊一样,我们是应该责备凶残的狼,还是该骂羊天生犯贱一副挨吃的样?    
      愤怒被从我身旁疾驰而过的滑板给吓跑了,他是“有钱人”乐队中的一个,滑了几米就莫名奇妙的摔倒,引起了大家起哄般的“嘘”声。    
      我笑了,一边走一边庆幸遇见了比我还低能的人,可突然发现踩在了什么东西上,定眼一看是个画在地板上的裸体;头、身子、四肢都是呆板的四边形。胸前的两个圆锥代表女性乳房,可下身又有一个张扬的红色三角形,如果我在未来回忆的话一定会为我当时站在那副人像上茫然无措的傻瓜样儿感到羞愧难堪而哑然失笑的。    
      一个人犹如遇见了鬼魂般跳到了我面前,他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还穿着黑色皮夹克,拉锁没拉,里面的背心破烂不堪。布满污渍,粉红色的牛仔裤,一双看起来像十年也没擦过的皮鞋在阳光底下围绕着几只苍蝇。头发很长,散发出一股异味。    
      他冲我眨了眨眼皮,说:“朋友,祝贺你踩了我的诅咒。从今天开始,你的生活将被改变,最伟大的生活在前面等着你,处处布满了陷阱与机会。准备好!我的朋克,享受上帝给你的各种感觉吧!成为上帝的手,用你的生活与爱情来纪录永远不会被人所知而又惊天动地的考验吧!”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出于动物本能很人文主义地说了一句:“你妈了个B,你丫有病吧!”然后吓得转身就跑,当时的样子现在想来一定很丢人。    
      直到音乐节都快完了,我还在被那个巫师的话折磨得手心出冷汗。昏黄的灯光下大家都快睡着了,已经一点半了,why和他爸走了。十二点的时候why神色凝重地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回来充满歉意的告诉我不能去他家住了,因为我正在看一支很棒的乐队表演,他们的音乐像旷野上的风一样有空间感,节奏既兴但很美,歌词继承了尼采的残渣,主唱躺在地下一边用拳头砸吉它一边干嚎:“总会有一天你将知道这一个秘密/它将让你歌唱/总会有一天你会明白教育的秘密,请你不要恨它/请你饶了我”时,这首歌让我都哭了,根本顾不上这些。why走时把两盒万宝路留给了我,我原以为他会为我跟他爸大吵一顿,最后被怒火中烧的他爸抽了两耳光乖乖地走了,没想到他们父子俩用一样正人君子般的操性穿过了抽大麻的男孩儿与上身只穿了乳罩的女孩儿们远去了。我望着他们俩个远去的背影,恶恨恨地想,俩人咋就像一个鸡巴操出来的?只不过why和我像陌生人一样道别,而我向他爸问好时他爸把我当成了拟人化的空气。原本说好,我们要在why的小屋里彻夜交谈桃花源音乐节的感受。    
      凌晨两点半,最后的压轴乐队用比重还要重的音乐和一串串刻毒、深奥的排比句子把大家灵魂抽走之后冲台下所有的人说:“摇滚乐是生命,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拥有,而又不知道最终会成为什么的东西。”在一片唏嘘声中结束了。     
    


第一章自己长大

      走出大门口时我看见长毛坐在草坪上弹吉它,我向他挥手道别,他的琴弦被崩断了,我听见了他身旁的胖女人的尖叫和长毛的干笑。    
      大街上除了有钱可以打的回家的乐迷之外就剩下我们这些不知该怎样打发这个夜晚剩余的生命的穷孩子了。我大脑中像被洗去记忆一样一片空白,似乎只有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在飞旋:摇滚乐万岁!我呆呆地站在街头,经过冷风十多分钟的亲吻,我才从音乐回到了现      
    实之中,逐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在是凌晨两点半,身边都是刚吸食完超现实主义药草的家伙,本朋克身上只剩下三十块钱,住店自然是不可能的,而打的回家的钱似乎也不够。再说回去老F也会嘲笑我的无能与why的失信,我可不想让我最好的朋友与我一起被责骂。    
      本来老F就不同意我来参加这次音乐节,他说我初来乍到心脏,什么都不知道。再说这儿的人是全国出名的奸懒猾馋,万一让人骗了怎么办?“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老F瞪着眼睛这样说。我是在无数次的软磨硬泡后才把这个碉堡给攻破的。    
      我走的时候老F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以防不测。“穷家富路”是他老人家的口头禅,紧接着他就会跟我讲他当知青时是怎样口袋里装着十七块钱打天下的。好不容易等他啰嗦完了;他又把一张纸条塞进了我的内衣里面;那上面有我的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老M也千里迢迢通过电话线告诉了我不下十遍报警电话应该怎样拔打,结果搞得我出门时心情沉重得就好像要去参加长征一样。    
      其实老F、老M应该明白,如果我像他们当年那样的穷,那样的苦,我也会像他们一样活下来,一点儿也不会比他们差。因为我们同样都是人,而生与活是最基本的人性。他们根本不用拿他们的青春来跟我做对比,每一代人的青春都是一样的。    
      我的牛皮想法一点也禁不住现实考验,当我遇到困难时,才会想起老F老M一点也不简单。三百块钱只剩下了三十块钱,我和why光喝水就花了将近二百块钱,里面实在是太热了!呆在里面就好像免费蒸桑拿一样,所有的人都成了出汗机器。why又不喝啤酒,结果我们便在一个晚上将这个国家所出产的饮料基本上都喝了一遍,我现在脑袋上出的汗都有一股汽水的味道,剩下的钱大概用来吃饭和买打口带了,我他妈也全都忘了,我们朋克就是这样豪爽,有钱的时候把钱叫王八蛋,没有了钱就自己去当王八蛋。    
      反正口袋里三十块钱让我在这条凌晨三点的马路上害怕孤单。我突然很想哭,这里没有属于我的情感、我的生活。大家都在哭,可始终是陌生的,或许我们热爱着同一件东西,但那并不代表我们互相热爱。只有风在路灯下“呼呼”地穿过我的身体,在春天的夜里没有给我留下伤痕,只让我看到了天使,黑色的云彩与透明的星星,也许这个夜晚只是个游戏,可我又不能不把它当成一个誓言来对待。    
      我走到了十字路口,马路边上坐着许多与我一样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的孩子。大家嘻嘻哈哈地望着交通灯里秒表上变化的数字大声数数。一辆辆出租车从我们身边飞驰而过,就好像我们根本不存在。“人人生来就该平等”,马克思在最穷的时候写出了这让本朋克发誓一辈子忠于共产主义的话真是了不起,可别人并不在意这些,甚至有人在马路中央放起了焰火。    
      突然我听到了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那个跟我胡说八道了半天的巫师正弹着吉它,扭着屁股走了过来,吓得我赶紧躲进了一个黑暗的角落蹲了下来,大家为“巫师”热烈鼓掌,激动得丫跳到岗台上引吭高歌,把月亮都吓跑了。    
      “你认识这个疯子吗?”    
      “不认识,这傻帽干嘛的?”    
      我听见蹲在我后面的两个家伙在悄悄议论。    
      “你连他都不知道?”其中一个哥们儿大概是为同伴的孤陋寡闻而感到惊讶,接着又说:“他可也算滚圈儿一个著名人士了,和那些老在电视台里唱傻B歌的流行乐队是一个辈份,都是咱们国家第一批做摇滚的。”    
      “我操,那他多大了,这么多年怎么才混这么个操性?”听者大惊小怪地问。    
      叙述者因为被别人打断了话而显得有些不高兴,点着了一根烟,在伙伴们催促与我在心里不耐烦的咒骂声中开始讲:“命!这就叫命!他不想和别人一样靠把假东西编得猛点儿蒙钱,可真实的东西那时大家还接受不了。好听了有人说他媚俗,做艺术又有人骂他假清高。弄得自己连吃饭的钱也没有,老婆也跟人跑了。现在变成精神分裂症了!”    
      “啊?他还真有精神病?”    
      叙述者信誓旦旦地保证:“骗你我是孙子!现在的地下乐队都挺尊敬他,他看演出从没给过一个钱,可他总是胡说八道,随便拉住一个人就说那人踩上了他的符咒,自己将成为他命运的操纵者……”    
      叙述者因为感到可笑而咳了两声:“为这事孙子不知挨了观众多少顿打,现在没有人爱搭理他!”    
      我望着岗台上表演犹如明星般傻里傻气而又格外认真的巫师,听着后面的两个人“啧啧“的叹息声,突然不知为什么厌恶起这所有的事,我站起身来往外面走,黑夜在我身边颤动。没有脚印,什么都没有,黑夜吞食了我们的皮肤,只有一副副雪白的牙齿在欢乐地跳动。    
      风吹在身上很冷,我像个傻瓜一样晕头胀脑,远处总会不时的响起几声汽车喇叭的鸣叫,到处都是睡着的人们脸上所流露出的甜美笑容。我记忆里那些幸福的时刻就像童话里小女孩儿手中的火柴一样都被点着了,我所爱的人们啊!在今夜的风里我们是否还和以前一样美?该死的忧伤在我的脑海里划出几个弧线,那一刻我终于发现了脚下的路实在是太长了,我终于在这个十八岁的夜晚里感到自己长大了,原来那只是一种疲倦的感觉,但又不能不走下去。    
      我大概今天喝的水太多了,撒尿的欲望无法抑制,好不容易找到了个适合干这事儿的角落,还没掏出来一道强光就打在了我的身上,两个戴红袖章的家伙在嘻皮笑脸地看我,他们问我在这儿干什么?我没好气地说我在捉蚂蚁。    
      其中一个人满面狐疑地说:“你多大了?小孩子怎么这么晚还不回家?”    
      我说我已经成年了,成年人是有很多理由可以在半夜三点多的马路上游荡的。    
      他要看我的身份证,我真想把他的头摁进我的裤裆里让他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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