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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57部分

小说: 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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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把背后的画面饱览无余。)
  我一生最大的快乐是我是男人,我有“卵叫”(我笑说许多新女性新了半天,其实都梦想长一根“卵叫”);我一生最大的遗憾是不如跟我同年龄的猫王普利斯莱,我搞的女人数目,比他差得太远了;我一生最大的成就是可以公然歌颂性开放性语言,并以高标准高格调,震聋醒聩、开导苍生。当然,在开导过程中,我也会言近旨远,扯到别处去,例如我写过一篇《鸡巴考》,是学术论文,我也对我的好友罗小如写过一个鸡巴的故事,我说:兄弟二人,入京赶考,兄中状元,弟弟落第。弟弟先返乡,弟媳不乐。入夜,弟弟语其妻曰:“别以为考上状元有什么好吧!考上后,那话儿就没有了!”弟媳信以为真,破涕为笑,反倒庆幸自己丈夫落第。第二天,偷偷告诉嫂嫂,说哥哥中了状元,可是那话儿却没了。嫂嫂闻讯大惊,惨然不乐。过几天哥哥衣锦荣归,人人笑脸相迎,惟独嫂嫂愁容满面。入夜,哥哥怪而问之,嫂嫂具实以告,哥哥听了,说:“胡说八道!那话儿好好的在此,谁说没了!”于是解开裤子,大势所趋一番,嫂嫂消受之下,破涕为笑。哥哥乃感慨道:“我做了这么大的官,竟赶不上一根鸡巴!”这个故事,用意在讽刺人当了官,实在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热中此道的人,却总以为了不起,因此抢破了头,也想做个官,成为官迷。我后来写过一篇《台湾人与鸡巴》,讽刺台湾人的官迷,我说:台湾人中不是没有高人,郭国基就是其中之一。郭国基说:“国民党把鸡吃了,剩下鸡骨头给我们来抢、来竞选。”真是一针见血之论。虽然郭国基仍不免于抢骨头,但他真的能警觉到这一点,不是洋洋自得,而是满怀悲愤。在国民党体制下抢骨头,抢到了该是志哀,不该是庆祝,肉都给人吃了,他妈的啃着骨头庆祝什么。可是,看到台湾人抢鸡骨头,抢到的兴高采烈、抢不到的如丧考妣,真是笑话极矣!我的结论是:什么时候台湾人觉悟到鸡巴比官大,什么时候台湾人才会得救。否则的话,台湾人只是“见笑”的“‘国’仔鸡”、“‘国’仔酒矸”而已(台湾人称服侍日本人的女佣为“番仔鸡”、妓女为“番仔酒矸”,我改“番”为“国”字,指国民党也)。-我用鸡巴勉励台湾人,貌似不敬,其实“出恭”,看了我重视鸡巴、生殖器崇拜的全部高论,就知道我多爱台湾人了。
  
  志留纪
  
  胸怀大陆,志留台湾 露骨卡好,何必盖棺
  我家住台北市敦化南路大厦中,二十年来我有幸碰到好邻居——牙医张善惠、林丽苹夫妇,牙医开医院,太太做“院长”。“院长”的老爸当年手握上海市情治大权,杀真假共产党无算,刚来台湾时,人心惶惶,她老爸每逢吃饭时就恐吓:“有得吃就吃,等共产党来了,我们全家跳淡水河!”虽然是五十年前往事,“院长”说她仍心有余悸,觉得每顿饭都吃得痛苦不堪。五十年前同一时间,我家也从上海来台湾,爸爸虽非“院长”老爸那种国特级,不怕“会被共匪剥皮”,但既一起逃难到孤岛之上,同归于尽,自有可能。一个叫宗荣禄的小国特,他写回忆录说他来台湾前,约他山西老乡宋伟霖教授一起来,宋教授责备他说:“国民党已寿终正寝,你还想亲视含殓。”我看到这段话,心里为之一震,我李敖本来明明是同归于尽的,但阴错阳差,居然又看别人“寿终正寝”了,并且有“亲视含殓”的机缘了,这种“你死我活”的结局,想来也真是奇遇。何况,在使蒋家伪政府“寿终正寝”上,我又不无促死与鞭尸之功,这种奇遇,就更杠上开花了。
  一九八六年三月五日,我回信给汪荣祖,曾一吐我对这奇遇的心境:
  ……我就是看不过去,就是要在这岛上,给知识分子留下浩然之气的榜样。我的手法是霹雳式的,因为施的是天威,所以雷劈之下,不论首从。虽然以劈“当路”的“豺狼”为主,但是兼问“狐狸”,有时也有必要,我满喜欢一幅漫画,画的是打猎家在家中墙上,以所猎动物头标本为装饰,但在墙脚下的老鼠洞旁,却有另一装饰,盖老鼠头标本也!此公对敌人一视同仁、葑菲不弃、巨细不遗、大的要、小的也要,真是要得!
  ……今之台湾知识分子不成才,卖身上床、粉墨登场而不以为耻,此真顾亭林所谓之“亡天下”也!顾亭林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是政权的失落,“亡天下”是道德的失落。国民党“亡国”是他家的事,但是率二流、三流、不入流的知识分子以“亡天下”,我却要站出来打,打它个明白。
  这种浩然之气,就是我几十年来的一贯人格与风格。它的形成、它的正果,有着漫长的心路历程与身路历程,而我愿以回忆录和快意恩仇录来做一清算,显有施教和典范之意存焉。
  我但白写出我并没有很好的天资和背景,也非天纵之圣,而是自己困学硬造出来的豪杰人物,甚至近乎圣人。一九八二年,我回信给黄妮娜,有这样的告白:
  ……你知道我婚丧喜庆概不参加……你和新郎的喜事,我不能参加,你们俩当不会见怪……
  你结婚后,自然离开台湾,远托异国。你为理想坐过牢、受过难,如今离开这个令人痛苦的岛,去过一种新生活,似乎该为你庆幸。按说人不该老是做战士,总该新陈代谢,总得有个退休,有个变化。所以你此后远走高飞,不能说你不对。人要为同胞活,也得为自己活,不然岂不是圣人了?要人做圣人,总是强人所难的。你年纪轻轻的,就被国民党关那么久,如今苦海余生,别做打算,也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我,显然老是做战士,无新陈代谢之可言,没有退休、没有变化,似乎该以圣人论了。套句明朝哲人的话:我做圣人,我做不到;但是圣人做我,也不过如此吧?我想,即使孔夫子在台湾,在国民党这样统治之下,做的也不会比我更多吧?……
  这种类比,就是我自许的根源。王安石赞美被人恶骂的冯道,说他有“圣人行”(圣人的行为),我自许自己就是做有“圣人行”的豪杰。自己穷困时候,一顿顿饿饭帮助老师,此“圣人行”也;自己富有时候,一把把钞票支援难友,此“圣人行”也;自己坐牢时候,一篇篇文章抢救奇冤异惨的死魂灵,此“圣人行”也,“圣人做我,也不过如此吧?”至于仗义声援弱小、疏财领先抗暴、出山以救苍生、入狱以谢知己、散尽收藏以助慰安妇……此“圣人行”也,“圣人做我,也不过如此吧?”但我为何引起争议?为何不乖乖像圣人一样,净得嘉名?追究起来,有原因在,就是我太但白了、太尖锐了、太凶悍了、太生不逢时了,所以虽“圣人行”不止,却“恶人名”不已,所以我的嘉名,没得到应得到的程度与浓度。这种不相称,不是从我开始的,早从古代的圣人墨子,就遭遇到了。墨子是热心救世的人,班固说“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就是说墨子住的地方,烟囱还没熏黑,就跑去救世去了。
  墨家的救世,比起儒家来,动人得多。孟子一方面明知“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一方面却血口喷人,骂墨子“是禽兽也”。这未免太不公道,也太伪君子了。儒家高高在上,以不耕而食为君子、以学稼为小人,一心要“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生活起居,都要乘舆代步、从者众多的大排场,这样的救世者,比起“赴火蹈刃,死不旋踵”的墨家来,是应该脸红的。孟子不但不脸红,竟还骂墨子是禽兽,这又算什么呢?比起儒家的圣人来,墨子们却没得到应得的嘉名,这当然不公道,不过,有一点公道的是被骂禽兽,骂他的还是圣人级的人物,但李敖呢?在文章中和电视call一in中被骂禽兽,骂他的却是小人级的狗腿了,但我有比墨子优势一点的是,我因为太但白了、太尖锐了、太凶悍了,我可以报复回去,不在乎形象,墨子却做不到。所以,同为“圣人行”的,李敖活得虽难度最高,却活得最痛快,痛快的原因之一,是我可以公然自大。我曾告诉陈彦增说:“大概只有像你这样深知我的老朋友,才对我这种‘关门自大’的态度,不以为异,也毫不见怪。不深知我的人,就不习惯我这种大模大样了。其实我的自大,从不表现在脸上,只是表现在身上,我从无‘满脸骄气’,却总有‘一身做骨’……只有深知自己的老朋友,才能消受得起,不是吗?”我认为,自大如果变为一种施教或武器,自大是可贵的。李鸿章、戴高乐(DeGaulle),都是出了名的自大的人,他们在受别人气的国势里,居然能以气势凌人、以自大获得别人的慑服与尊敬,这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李鸿章、戴高乐他们这种大模大样的外铄,都因为在内心中,他们真的都有舍我其谁的气魄,所以“诚于中,形于外”,就有那种架式出来,并不是演戏,而是真的舍我其谁的。三十年前,《纽约时报》的两名记者包德甫和沙荡夹住我,跟我合照一相,一边照相我一边说:“糟糕,我被美帝包围了。”——他们知道我这个中国人自大,而愿一左一右侧立拍照,可是,我仍旧嘴不饶人,真情以玩笑出之,我深愧不如李鸿章和戴高乐也。
  当然,你自大,你自我肯定的部分,别人并不一定买账,邓维帧要办《政治家》时,跟我谈过很久,我就告诉他我应该是第一期的封面人物。他问:“为什么?你又不是政治家。”
  我说:“就因为我不是政治家,所以才应该找我。政治家是应由思想家来领导的,你说对不对?要不然水准就会降低,会变成政客。罗素得到诺贝尔文学奖时,不是也莫名其妙吗?他觉得他应该得和平奖才对。”罗素为什么会有自我肯定与别人肯定的落差呢?原因无他,你的伟大,别人不知道百分之百,只能知道百分之几而已。明朝未年,姑苏才子汤卿谋说人生不可不具三副眼泪:第一副眼泪哭国家大局之不可为;第二副眼泪哭文章不遇知己;第三副眼泪哭才子不遇佳人。后逢甲申之变,伤心而死,活了二十四岁。这位短命才子以文章不遇知己而哭,其实这种情形不以小牌作家为然,即使大牌作家如袁枚等,虽名满天下,但读者所测其浅深,也极有限,文章遇得的知己也只是部分而已。我李敖以文章名,但读者所知,也只是部分而已、甚至是一小部分而已。不过有一趣事,聊可推翻明朝才子,一九九二年一月三日上午,我在荣民医院排队领药时,有两个阿婆插队,我斥责之。事后有一漂亮摩登女士回过头来说:“李敖先生你的《北京法源寺》写得好极了!”我一时认不出她来。后来她拿出名片,才知道她是郑淑敏。我说:“十多年前远流老板介绍过。你愈来愈年轻,认不出你来了。”我的《北京法源寺》是我“不遇知己”的“文章”,但得“佳人”品评如上,自是佳话。可惜一些“佳人”,她们正如古话说的“卿本佳入,奈何从贼”,她们跟错了男人、认错了体制、入错了政党,“从贼”以去,未免可惜。
  有收藏家刻收藏印,印文是“但愿得者如吾辈,虽非我有亦可喜”,对艺术品和女人,我的心胸亦复如此,只是得者多为牛粪,故鲜花插上,殊杀风景耳。一九八四年春天,我在路上认识了台大心理系的“渊如”,很有味道的女孩子,我认识她二十分钟就约她到我家,她跟我来了,后来还定了下次约会时间。不久,我收到她的信,她说还是不再来了,说她宁愿过平凡的日子。又在电话中说她还是跟定她相识已久的政战学校的男朋友了,我对她太“高”了。挂了电话以后,我的感觉是一片惋惜-鲜花又插在牛粪上了。”但愿得者如吾辈,虽非我有亦可喜”,可是,谁又能如吾辈呢?
  为什么我的人生不像明朝才子那样悲惨呢?因为我用玩世的喜感“化”掉了一切,所以遇到不如意事,我不但没有三副眼泪,连一副也没有,有的只是哈哈一笑。不如意事以外,我发为评论,评论中也考究玩世的喜感。例如一九八九年有所谓无壳蜗牛卧上街头,以无住屋为抗议的活动,孟绝子打电话来,聊天中谈到如何才能有效逼国民党伪政府面对房屋政策,谈的结果,发现只有采集体大便模式,才能奏效。无壳蜗牛们应以一万人为集合人数,先到中正纪念堂大使,如官方再形玩忽,则二十四小时后,再去慈湖大便。国民党总不能像共产党那样开出坦克车来清场,它只能开出水肥车来清场。于是,无壳蜗牛们无屋可住,逐水草而居;国民党有屋住不得,逐水肥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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