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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砚霓小集-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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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一方面执张戒之文为口实,一方面则又在自己“新补”篇中说:“且其为

秀,亦不限于图貌山川,摹字物色。故‘所遇无故物’,王莽以为佳言;‘思

君若流水’,宋帝拟其音调。。故知叙事叙情,皆有秀语。岂必连篇累牍,

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然后为秀哉?”这可有趣了!

请问破绽是出在明人钞补之文呢?还是出在宋人“征引”之语呢?

分析张戒两处引《文心》的实际,不难看出,他根本不曾是像专家们所

认为的那样,严格地“征引”了什么“原文”。拿了这种例子来,无论从争

论的一方想“反证”明人补逸之非真,还是从相反一方想用一切理由为它不

见于补文而作解释,都不免有疏于考究之失。推其根本原由,在于大家为黄

侃氏所误。黄氏有学问声望,这种人讲了的话,便会像“符咒”一样将人“迷”

住了,再也不去独自思索了。

出于同样道理,纪昀恰好也是一个名气特别大的人,大家都知道他有学
问,“博极群书”,议论风发,故久享“权威”之望。但他有很多好见解的
同时,也不断地发出一些谬论。我从早也很崇拜他,后来通过几个实例,渐
渐地认识了他的话不都值得重视,要小心,免为所惑。

例如他说六朝时没有“陶彭泽”之称,只有“陶徵士”之号。近来有学

者引了鲍明远集中恰恰就有“陶彭泽”之称,纪氏的“权威诊断”便被戳破

了①。他说“呕心吐胆”这种话像是从李商隐所作的李贺小传中“呕出心肝”

① “彭泽”一称的问题,并不在六朝之时之有无此例,而在于所有举例中皆称表字(如叔夜、士衡。。),
不应于陶独称以官。此等处疑是后人缀补所填,不足为据。换言之,彦和原来未必真举了陶诗的例句。

来的。又说“煅岁炼年”像是从欧阳修《六一诗话》中“岁煅季炼”而来的,
等等。然而,这仅仅是他的“疑”,而不曾另有良证确据。这只是理路的一
种。另一理路却还要想到:难道不可以“疑”成相反的可能:李商隐所写的
那种怎见得就是“首创”而不是承袭或变用在早的旧语呢?如果是,又安知
它不是从彦和之语化生而来的呢?这么一对比,都无确据,都是设想,谁也
说服不了谁,这是事情的难解,都该承认的。但是,为什么纪昀那么一疑,
就成了补逸是伪的主要“论据”?这就不能“想当然”了。如果我在这里,
发表“新见”,其词云:

“昔梅圣俞谓,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而张戒岁
寒堂诗话引刘勰所云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者,盖北宋以后人仿梅意
伪托,而张戒误信为彦和之文者也。”

试问,这能不能“说服”人?如曰不能,道理又安在?刘彦和说了很多
“镂心”(《情采》),“镌思”(《才略》),“疏瀹五藏(脏)”(《神
思》),“雕琢情性”(《原道》)的话,为什么纪氏不疑“词殊不类”?
为什么一到“呕心”,便非说这是从李义山偷来的不可呢?有研者指出,“左
思练都以一纪”(《神思》),不是也和“炼年”相近吗?为什么非说它是
从欧阳修诗话偷来的不可呢?最近又有学者举出一些“词殊不类”的例子,
都同时又有学者也举出了反证,说并无“不类”之可言。。。即此可见,这
种“案”是不好断的——也就是说,用这种办法争辩补逸的真伪,结果仍只
是各执一词,互不相下。我觉得,像纪氏的首先发难,颇为动人耳目,然其
说理逻辑性并不充分坚强,还有深细考究的余地。那么,对待“隐秀”问题
就更宜审慎些,权威者的话未必句句真理。

“版本根据”之争,也与上述“词之类否”差不多,各有理由,又是“南
山秋气”,两不服低。说有根据,引述诸家载记,历历有自,非由引者杜撰,
其逸文之复出乃从阮氏宋本,后又叠经叙录,流传有绪。其所涉诸人又皆可
考按,多为藏书名家,并无不三不四之辈。说无根据,认为这“宋本”前无
来龙,后无去脉,再也寻不见它的踪影了,所以“可疑”。这些事,我们版
本学门外汉是没有发言权的。我此刻只觉得,若论此事,也不能孤立简单地
对待。今世所存“宋本”,作作统计,是否每部书都是前有来龙,后有去脉,
著录分明,略未湮埋迷藏过的?有无忽得一宋本,未详何自,而自非赝鼎可
比的?因为钱功甫第一次发现,是“得阮华山宋本”,宋本者,应指刊本,
而非影写和钞写本——藏书著录家对此用语是不会太含胡的吧。抄本当可窜
入明人伪托之文词。若是刊本,是否有明仿宋板之书?或某书真有过全部基
本宋板而个别篇页抽换或楔入伪品之例?此在专家,考论若能加详,说服自
然较力,否则只执着于该书之“宋本”未详来去之迹即认为“可疑”——进
而断其为伪,恐怕从论证方法上说,是稍嫌粗略孟浪的。

又如,有人说:“今所见元本(按指元代刊本),每半页(按当作叶)
十行,行二十字,其款式当出宋本,则所脱一页(叶),当为四百字;今明
人钞补者乃为四百十一字,即此亦足以知其为伪撰矣”云云:这也是属于版
本范围的一种见解,从字数不合就定了谳,并且已经不再是纪氏的仅仅“究
属可疑”了。然而,在我这外行看来,据朱郁仪的跃语说:

“隐秀中脱数百字,旁求不得,。。万历乙卯夏,海虞许子洽于钱功甫
万卷楼检得宋刻,适存此篇,喜而录之。。。子洽名重熙,博奥士也。原本
尚缺十三字。世必有别本可续补者。”(注意朱跋记述的是“宋刻”,则分


明不是钞本了。)

这就又有了出入余地。断谳者的依据是差了“十一字”,比“四百字”
的板涵量要“超溢”;而朱氏清楚记明了许自钱处得宋刻原本实缺“十三字”。
那么,所谓缺十三字,不知是否都是“占了格子”的?如果缺文就是指文词
缺漏不具,那个所缺的“十三字”与所“溢”的“十一字”,岂不正说明问
题?十一与十三之差只是两个格子的事情,则可否是空格或墨钉的“占位”?
读读专家的议论,竟不得见其委曲。如果有可能是如所拟的情形,则“四百
十一字”在那一板面上又是完全“容纳”得下的了。立即断言“即此亦足以
知其为伪撰矣”,必另有说,但是专家对此要紧之处却喜欢“要言不烦”。
若此之类,又何足为治学之道哉!

纪氏的另一个疑点是,“且隐秀三段,皆论诗而不论文,亦非此书之体”。
这实在也不成为很坚强的论据。比如《比兴》篇,如何又去论传记?《声律》
篇,怎么又去绳经史?《比兴》虽兼论诗赋,慨叹赋不及诗,实以诗为主眼。
《声律》自然也可包括铭赞之类,但主要精神仍然是说诗篇的事。这不必强
扭硬辩,应该承认。依此而言,“四百字”之内,又要立论,又要举大量经
史子集之种种例,那非得“宋本”原“脱两板”才对了!纪氏的逻辑性都不
严密,一先假定“匹妇”一语是偷自钟嵘的,对不对他不管了,紧跟着就又
判决:刘勰“成书于齐代”,怎么会采及梁代钟某之语?你看,这也成为一
条“证”吗?

最近的疑伪论证新提出的一条理由是,补文中的主张呕心煅岁的刻意而
求,与彦和“自然会妙”相违反,可见其伪。

我觉得,这样议论的同志们可能太执一端了。试看,彦和本篇的结束就
是“两扇”并举的,一是“自然会妙”,有如卉木发英华;一是“润色取美”,
好比缯帛染朱紫。对这两种隐秀,彦和并未轩轾,只说一个“浅而炜烨”,
一个“深而繁鲜”,同是“照文苑”而“侈翰林”的。事实明明白白,天工
人巧,常须凑泊,谁说彦和是主张一味“自然”的呢!?

其实,只要平心静气地读读补文,可以看出它是说,隐秀应为立意之士、
工辞之人所刻苦以求之事,而此人工,可侔天巧。这正是彦和的理论主张的
一贯性。试看篇末,他指出已有的作品是胜篇不满十分之一,而秀句更不过
百分之二,这是如何地稀少不足,令人难以惬心满意!正因如此,有心为文
之士,当识此理,在自然会妙之同时,尤应懂得润色取美,必如此,方可望
隐秀之佳篇美句,超越前人。这就是彦和的意思。他说:“万虑一交!”万
虑是先决条件,是创作过程,文学哪里有什么“纯任自然”之理?万虑才只
得一交啊!此交固极可贵,若执定只需此“交”,即应斥彼“虑”,岂不谬
乎?那又是什么样的“方法论”呢?

那么,怎能硬说补文是违逆了彦和而一定为伪的呢?

大家已经像常识一样的讲,《文心》一书,上半部是“文体”,下半部
是“文术”。其中一篇,就叫《总术》,试听其言:

“凡精虑造文,各兢新丽,多欲练辞,莫肯研术。”

“才之能通,必资晓术。”

“是以执术驭篇,似善弈之穷数;弃术任心,如博塞之邀遇。”

彦和认为,任心为文,是博徒的“盼利市”、“碰手气”、“靠点儿顺”
的侥幸心理、“运气”思想。其结果是偶一获赢,终必尽败,弄到连“多少”
都“并惑”了,尚安望其“妍媸”之“能制”乎?所以他的主张是:必须像


弈者,“术有恒术,按部整伍,以待情会”。

《总术》实在是“文术”的总结(其下《时序》、《才略》、《程器》、

《知音》等都属于“术”外的书末“后记”,附说旁论了),可见他从来不

曾倡导“纯任自然”。就算是“自然会妙”吧,那也必须是精于文术的作家,

作够了“按部整伍”的工夫之后,才能有“以待情会”的结果——这正是“万

虑一交”!所以,在彦和看来,文学创作都是“精虑”而“造”,哪有真正

不“虑”而成“文”的人和事呢?

明白了这一点,那么再看补文,就不应认为它与彦和的“创作思想”、

“文艺理论”有什么抵触难通。补文中所显示的层次是:(1)先比作烟霭、

容华;(2)随即指出烟霭容华是天然的,而文学并不只靠天然;(3)所以

才要刻意于隐秀之方,研练之术;(4)这种“人巧”的文,也与“自然”同

为至美,所以说“不让乎天工”,“有同乎神匠”了。

在此,我们还应回顾彦和在刚一开卷就说的——
“云霞雕色,有愈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
而《隐秀》正谓:
“譬诸裁云制霞,不让乎天工;葩卉刻葩,有同乎神匠矣。”
这一点也不是什么“矛盾”“冲突”,正是相反相成,一事两说。彦和

意谓:天然的美,像是人间的良工巧匠画出织成的那样绮丽,而人间的文,
也正像天工神匠的创作品一般美妙了。我觉得,这正是常山之蛇,首尾相应,
虽是互喻,却当然是以“人巧”的“文”为主来讲话的:连那——“无识之
物”,都“郁然生彩”,我们这“有心之器”反能“无文”吗?这种语意,
不烦多讲而自明,但是却仍然有人误会,以为彦和是反对“画工”、“锦匠”
者,只取一味“自然”。而因此之故《隐秀》补文乃为大相径庭云云。这就
去事实太远了吧。

《总术》之前一篇,名曰《附会》,其中有两句:
“扶阳而出條,顺阴而藏迹。”
此所说即一篇之中的文术上的隐秀——秀与隐兼之理(这与《宗经》中

所说的六经文体有晦显之异,《体性》中所说的才调性情有奥畅之分,俱非

一义,须辨①。而《总术》中又特为提醒说:
“辩者昭晰,而浅者亦露。”
“奥者复隐,而诡者亦曲。”
这就是毫厘千里,求秀而流为浅露,务隐而失之诡曲,则似而非是,流

弊滋生了。这都各与《隐秀》篇是相为响应,互为补充的。
粗说如上,大意只是一点:凡已有判定明人钞补的隐秀缺文是伪无疑的,

察其论证,都不真正坚强有力。事情毕竟如何,还要深入细密研求才好断案。

我这样想法并写出来的意思,无非是恐怕论事掉以轻心,有是非难分的
可能,须当尽量避免为宜。但是我并不是即此认为钞补之文毫无问题了。这
问题主要表现为缺字太多。这现象,一方面说明这一篇的存亡是经历了事故
的——倒不一定是明人之所为,因为如系明人伪托,四百字基本造出了,何
难于凑齐“十三字”?!凑齐了,管它好不好,总令人不致一目而见其缺、

① 《隐秀》篇所论的并不是“文各有体”、“人各有性”的那种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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