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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生命的账单-第10部分

小说: 生命的账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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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遇也,“安”者,一可理解为听天由命,安于现状;二可理解为心灵不为不如意之境遇所扰,无论于何种处境,均能保持一种平和安然的心态,并继续坚持自己的追求。前者之“安”,或许可以称之为“消极处世”,而后者之“安”,则需要一种良好的心理调节能力、甚至需要一种超脱、豁达的胸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庄子有言:“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庄子·大宗师》)真人者,道家心目中的圣人也,而若在任何处境中都能做到睡觉时不做梦,醒来时无忧愁,饮食不求精美,呼吸均匀深沉,就要能够随遇而安。这种“安”,当然是心灵之安,而非安于现状之安了。这种心灵之安,不仅可以使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而且可以使人乐观处世,长葆青春。苏轼的友人王定国有一歌女,名叫柔奴,眉目娟丽,善于应对,其家世代居住京师,后王定国迁官岭南,柔奴随之,多年后,复随王定国还京。苏轼拜访王定国时见到柔奴,问她:“岭南的风土应该不好吧?”不料柔奴却答道:“此心安处,便是吾乡。”苏轼闻之,心有所感,遂填词一首,这首词的后半阙是:“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在苏轼看来,偏远荒凉的岭南不是一个好地方,但柔奴却能像生活在故乡京城一样处之安然。从岭南归来的柔奴,看上去似乎比以前更加年轻,笑容仿佛带着岭南梅花的馨香,这便是随遇而安,并且是心灵之安的结果了。倘若柔奴到了岭南,时觉自己身处异乡,对那里的环境处处感到不适应,当她万里归来之后,恐怕就不会是“年愈少”,她的笑容,也可能带着漂泊的风霜,而不是岭南的梅香了。    
      “此心安处是吾乡”,直到今天,仍然被无数漂泊者当作自况、自慰之语。多少“身在异乡为异客”的人,因能随遇而安,故而不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均能安之若素。能安之若素,方可心无烦忧,一心做自己应做或爱做之事。抗日战争期间,世居北平,生活优裕的梁实秋先生,为避兵燹,南迁重庆,在城郊租住陋室两间,这两间临时居所其陋如何,先生在《雅舍》一文中有所描述,不仅是“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而且夜晚鼠子猖獗,夏夜聚蚊成雷,但这并不妨碍梁公安然,怡然,潜心写他的文章,并将自己在这陋室中的精神产品,冠以《雅舍小品》之名。我的学问才华自不敢与梁公相比,但若论随遇而安,似乎尚值一提。我客居北京六年,七迁其家,虽然后三年半租住了一套条件尚可的两居室,前两年半却住过七平方米的斗室、破陋不堪的农家院,且一度以鬼为邻(门前屋后皆有坟墓,附近数十米便是坟场),但每次迁入“新居”,睡时难免有梦,醒来却无忧烦,于张罗必备家用,整理生活杂物之后,便架起电脑,读书写作,或曰“开张营业”。而所写文章,或剑拔弩张,嬉笑怒骂,或幽默闲适,平和恬淡,有匕首投枪,亦有风花雪月,随想随写,不拘一格。何故?只因心境不为环境所扰也。“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梁公在《雅舍》中之夫子自道,正合我心。    
    


第二辑 品味人生简单地活着

    1997年末,一张凤阳至北京的火车票,使我几乎抛弃了原先拥有的一切,并与我生活了20多年的地方割断了联系。我的生活从此变得十分简单,我从此开始十分简单地活着。    
      我来北京时携带的全部行李,是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箱衣物和一箱书籍,两个箱子的剩余空间里,塞着一些生活和文化用品。在我的贴身衣袋里,有我的全部积蓄——4000元钱,如果说我是一棵树,这一切便是此树在移植时所带上的可供暂时存活的泥土了。由于我打算在北京以写作为业,所带的东西中,用于工作的要比用于生活的为多。成千上万的外地人,只是背着一只旅行包,揣着一点可供暂时活命的钱,便来到京城,一试运气。比起他们,我已算是富有的了。    
      对于来京的前景,我颇为自信,但自信并不等于现实,将来究竟如何,尚属未知。因此我只能拈量着自己囊中的盘缠,租一间可供藏身的住房。我来京第一次租的房子仅有七平方米,摆上一张床和一张三屉桌,便没有多少剩余的空间。为了切菜并放餐具茶杯、油盐酱醋等物,我从房东那时找来一只破木箱,在上面架上一块木板,当作“桌子”。但当我开始做饭时,才发现这张“桌子”承受不了刀俎之重,若是用力稍大,便有垮塌之虞。于是我干脆停伙,每日骑着自行车到大约一华里之外的林业大学食堂里解决肚子问题。如此一来,我的生活便简化到和大学生或打工者同等的地步。当然,后来我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租住了一套两居室,但我的生活并未因住房条件的改善而变得复杂起来。这使我发现,人对物质的基本需求,其实十分有限。    
      这只是物质生活的简化。我的生活内容,也简化到不能再简化的程度。    
      我每天除了解决一日三餐之外,就是写作与读书,当然还要将写出的文章打印出来,寄给报刊,或通过网络发给编辑。无论是写作、读书,还是寄稿,都使我感到快乐,写作给我带来精神上的娱悦,读书则有休闲的性质,而寄稿,则仿佛农人播种,收获的希望令我对这种有些单调的工作乐此不疲。客居异乡,邻居与我素不相识,因此虽早相见、晚相望,鸡犬之声可闻,却从不往来。在北京,我虽有一些文友、老乡、同学,但由于城市地盘广大,大家相距颇远,除了偶有聚会,平时很少有人来访。这就使我可以避免应酬的麻烦。    
      在家乡时,我虽属一羊九牧中的“一羊”,但毕竟有公职在身,因此免不了要上班、要开会、要听一言堂主的聒噪。现在,我作为一个自由职业者,不受任何人的管束,因此再也不用去那不得不去的会场,听高坐于主席台上的人重复那些不知说过多少遍的套话、空话、大话;再也不用参加那些提而不议,议而不决,东拉西扯,废话成堆的会议;再也不用硬着头皮去见那些语言乏味、面目可憎的庸官俗吏;再也不用看势利眼媚上欺下、奴才摇尾乞怜的丑态;总之,在家乡的单位上班时的种种令我感到厌烦的事,而今一律免做,种种不愿见到的场面、不愿见到的人,而今一律免见。耳目清净,何其乐哉!    
      简单地活着,使我不为物欲所累,不为俗事所扰。不为物欲所累,则心不烦;不为俗事所扰,则身不疲。想忙则忙,想闲则闲,欲游则游,欲息则息,动静行止,皆随己意,从而可以保持平和之心态,乐观处世,笑对人生也。    
    旧居    
      我乃一芥平民,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自然不可能享有修缮保护、立碑挂牌以供人瞻仰的殊荣。何况我现在已是四海为家,以前居住最久的房子,也不属我所有,即使我将来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伟大起来,那房子也不能定为我的旧居。否则就可能引起产权纠纷。不过还算幸运,前妻恤老怜贫,不忍让我象《天仙配》中的董永那样弄得“上无片瓦遮身体”,同意将房子借我居住,使我在未离开家乡凤阳之前,暂时有一个藏身之所。如今,我已来北京,这借住的房子便成了我的旧居,名誉上的旧居。    
      无论是华宅还是陋室,长时间无人居住,那外表和内部都会让离去已久的归人睹之顿生凄凉之感。    
      我的旧居位于一幢宿舍楼的三楼,门牌上的号码是“文昌街1…10号”。我曾拟下《家住文昌街》的散文题目,但由于我的文运始终不昌,故一直未将这一题目敷衍成篇。旧居门前虽不能象平房小院那样变得绿苔满阶,杂草丛生,让狡兔或虫鸟作为它们的宿营地,但终有其可用之处,我上次回去,门前的走廊已被邻人用于养鸭,水泥地上覆着一层厚厚的鸭粪,即不悦目,也不悦鼻。门口有被风旋集来的树叶、纸屑和一层浮土,忠于职守的防盗门无声挺立,门上纱罩的网眼已几乎被灰尘塞平,门把手上竟被顽皮的孩子涂上了一层泥。我开了门,闻到一种无人居住的空房所特有的霉味,家具上满是灰尘,厨房的墙角,已有蜘蛛在那里殷勤地结网。    
      旧居给我的最初印象,只能使我的心情变得有些灰暗。以后的几天里,我才发现,旧居中的家具、衣物、书籍,以及种种生活用品,都可以成为意识的跳板,让我的记忆通过它们回到以往的生活中去。    
      置身于书房,看着那些一如既往地立在书橱里的藏书,不禁想起以往那些以书为伴的日日夜夜。我已记不清哪些书中有我用红蓝两色铅笔做过标记,以及我在书页的空白处随手写下的心得、感想与置疑。多少年来,我对这些书一直保持着深深的爱恋,我将生命中的一部分时光给了它们,而它们也给了与我的付出相应的知识。当我在北京的临时寓所里无书可读,或写文章需查找引文的出处之时,我就想起了它们。但想不到这些陪伴我多年的书,如今竟会与我长久的分居,而分居的原因,则是由于我漂泊异乡,没有一个固定的寓所。写字台上的一切都保持着我以往读书写作时的原样,我只要坐在台前,就能将中断了的时光连接起来,找到我离家之前的感觉。这张写字台曾伴我度过17个春秋,我因写作而不断移动的右臂,已将桌沿的右边磨出了一片明显的印痕。我已记不清自己坐在写字台前读过多少书,但我却可以大致回忆起自己在这张写字台上写下的文章,回忆起写作时的苦乐。    
      作为“生活区”的客厅与卧室,让我忆起的自然是往日的生活。但奇怪的是,重返旧居,记忆的屏幕上所映出的画面,竟不是自己独行侠般的生活,而是“社会的细胞”尚未发生裂变时的场景。坐在客厅里,耳边会滑过餐桌前的说笑、沙发上的絮语,眼前会映现出一幕幕家庭喜剧。不过这些回忆只是一瞬间。当我在卧室的橱柜里翻找某件物品,或当夜深人静,独卧床上时,旧居才真正发挥它的魔力。橱柜里的一件衣服、一件饰物,常常使我良久地“定格”,呆坐在那里,下意识地忆起与衣服、饰物有关的往事。当我躺在床上时,卧室里的一件小摆设也会使我挥动记忆的翅膀,遨游于过去的时光之中。    
      对于漂泊异乡的人来说,旧居是一个特殊的贮藏室,那里贮藏着他的一段逝去的生活,只要旧居不被移做别用,而是保持他离家时的原貌,当他有朝一日从远方归来时,旧居中的一件件旧物,就会助他拂去记忆中的尘埃,弥合断裂的时光,使他忆起那不堪回首或值得回味的往事,忆起那已经逝去的如梦的岁月。唉,我那遥远的、名誉上的旧居!    
    听雨    
      淅淅沥沥,沙沙簌簌唰唰……雨是一曲无字的歌,或温柔,或凄婉,或热烈。潇潇的春雨如同柔美的小夜曲;绵绵的秋雨如同凄凉的瑟琶独奏,而滂沱的夏雨则如无字的浩歌……雨声可以催眠,可以惊梦,可以挠起你的愁绪,也可以勾起你对往事的回忆……余光中先生说:“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也许正因为如此,古今的诗人才爱在雨中吟诗,在诗中状写雨声,当然少不了抒一抒听雨之情。    
      春雨之声是温柔的,哪怕是在料峭的春寒之中。当随风潜入夜的春雨于润物细无声的同时润湿了你的屋顶,在屋檐下唱响了淅淅沥沥的雨歌,惊醒了你的残梦,你大概也会情不自禁地赞一声“好雨知时节”,而后在雨声中遐想那被春雨滋润的开始复苏的万物吧。春雨之声给人希望,使人欣喜,不然年已垂暮的陆游于失眠通宵,卧在小楼中听了一夜春雨之后,怎会还有兴趣于清晨听那深巷中传来的“杏花——杏花——”的叫卖之声?    
      秋雨之声是凄凉的。也许窗外还有几点余红,一抹残绿,但你于那潇潇簌簌的雨声中,心情很难不随之黯然。“半夜灯前十年事,一时随雨到心头”,随秋雨之声来到心头的往事,恐怕不会是情炽如火的初恋,或辛勤换来的成功,而多半是几番坎坷,一次失意吧。唐代“大历十才子”之一的司空曙;诗作中有“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一语; 我读后十余年未忘。其原因大概是诗句所描绘的画面透露出的悲凉意境感人至深。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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