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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第16部分

小说: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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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ash”“skite”“spunk”。麦琪玩这类游戏时总是赢家。她的单词量确实让人佩服。她是我们三人中唯一能拼出有八个字母的单词的人,有一次甚至拼出了九个字母的。我最差了。我拼的词净是“go”“eat”“sing”“last”之类的。绝无仅有的一次,我拼出六个还是七个字母的单词,但游戏结束时我仍然是得分最少的。有时我觉得,罗伊邀请我当第三玩家,只是为了让他自己不至于垫底。今天,我拿到的字母实在不怎么样,好多X、J、K、L。游戏就要结束了。麦琪得了二百零三分,罗伊得了一百七十五分,我只有一百零四分。我最后拿到的七个字母是G、P、E、E、S、A和I。我正想着拼“page”或者“see”时,罗伊用了一个O,与麦琪的字母拼出了“on”,我突然灵光乍现,立刻抓住机会在O前面放了E、S、P和I,在N后面放了A、G和E。“Espionage(间谍)”。总共挣了十七分。还有,我的所有字母都放进了那个红色方框内,三倍加分;同时使用了七个方格,再加五十分。哇,加起来有一百零一分。认输吧,麦琪!
  我整天都在电话机旁打转。麦琪在等詹姆斯的电话,她吩咐我要在她父亲从密室里接听电话前拿起话筒。电话在七点十五分终于响了,我用最快的速度拿起听筒,但泰勒上校的动作比我还快,“喂。”他说。
  电话的另一端传来粗重的呼吸声。吉凡·库马尔的声音漂浮在静电噪音之上。“明天见面,星期四,晚八点在印度门附近的夸利特冰淇淋店见。我有爆炸性材料。”
  “很好。”泰勒上校说完就挂了。
  泰勒上校拿着瓶福士啤酒坐在电视间里,收看电视连续剧《捕谍者》最后一集。这次,史蒂夫·诺兰陷入了真正进退两难的困境。他发现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他一起上大学、在他的婚礼上当伴郎的人——是一个共产党的间谍。他非常悲伤,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坐在乱哄哄的酒吧里,大口大口地吞着威士忌。最后,酒保对他说,“这是一个肮脏的世界,但如果没有人愿意去清洗它,整个国家就会堕落成一间茅厕。”史蒂夫·诺兰听到这话猛然醒悟。他驾着红色法拉利飞奔向共党间谍的家。“你是个好人,干的却是坏事。”他在掏出枪之前,这样对朋友说,“友情固然重要。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我很抱歉。”他说着开枪击毙了朋友。
  第二天晚上十点,一辆红灯旋闪的警车呼啸而来,同时到的还有大使馆的车。带走拉姆的那个警官从车里出来,警察局长也来了。泰勒上校跟他们在一起,看上去就像史蒂夫·诺兰在酒吧里一样狼狈。不到十分钟,大使也赶到了,脸色非常凝重。“这是怎么回事?”他问警察局长,“外交部为什么宣称泰勒上校是‘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他四十八小时内离境?”
  “是这么回事,阁下,我们有证据显示你的官员从事违反外交条例的活动。恐怕他必须得离开我们国家了。”警察局长回答道。
  “但他犯了什么罪?”
  “我们当场抓获他从名为吉凡·库马尔的男子手中收取机密和绝密文件。那人是国防部的职员。”
  泰勒上校脸色灰白。这次,他没有咒骂这印度人是该死的撒谎精,只是低垂着头站在客厅中央。
  大使发出一声叹息。“我不得不说,在我漫长的职业生涯里,这还是头一次我手下的官员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请相信我,查尔斯不是间谍。但如果他必须离境,就让他走吧。”他将警察局长拉到一旁,“乔普拉先生,这些年我可是送了你很多箱黑牌威士忌。你能帮我个忙,回答个问题吗?”
  “没问题。”
  “仅供我参考,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查尔斯今天有约会的?是那个叫库马尔的家伙引你们过去的吗?”
  “真是个好问题。不是吉凡·库马尔。恰恰相反,是你们自己的人在今天早上打电话给泰吉警官,告诉他晚上八点到印度门抓泰勒上校,说泰勒上校将收取机密文件。”
  “我不信。你怎么如此肯定他是澳洲人?”
  泰吉警官走了过来。“好吧,大使先生,是那人的口音说明了一切。他是这么说的:‘印度“焖”见,今晚“跋”点。’我是说,只有澳大利亚人才会这样说话,不是吗?”
  第二天,泰勒上校独自乘坐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的飞机离开了新德里。我也离开了泰勒家,带着三个钥匙环,六件T恤衫,三十本我打算卖给废品小贩的《澳洲地理》杂志,还有整整五万两千卢比:干干净净的新票子。
  我与泰勒家其他人道别。罗伊牛得不行。自从吸上毒以后,他就嚣张起来了。麦琪和詹姆斯打得火热。我不担心泰勒夫人。有大使在她身边,我知道她没什么过不去的。至于我,我要去孟买找萨利姆了。这实在是太棒了!
  丝蜜塔看看手表,时间已是凌晨一点半。
  “还继续吗?”我问。
  “我们有其他选择吗?”她回答,“明天他们就正式起诉你了。”她又一次按下了播放键。
  演播室里,我们也又一次进入了广告时段。
  普瑞姆·库马尔轻轻敲打着桌子。“你知道吗?托马斯先生,你的好运这下终于到头了。我敢打赌,你回答不出下一个问题。所以,准备好用你的救生筏吧。”
  开场曲响起。
  普瑞姆·库马尔转向我。“现在,让我们进入第五个问题,奖金五万卢比。这个问题关系到国际外交。当一国政府宣称一个外国使节‘personanongrata’,代表了什么意思?A,这位外交人员受到嘉奖;B,这位外交人员的任期应该延长;C,这位外交人员心怀感激;D,这位外交人员不受欢迎。你听懂题了吗,托马斯先生?”
  “听懂了。”我回答。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选择。记住,你有两个救生筏可以用。你可以向朋友求救,或者要求我‘一半对一半’——去掉两个错误答案,只给你留下两个选择。你怎么决定?”
  “我选D。”
  “什么?”
  “我说我选D。外交人员不受欢迎。”
  “这是猜的吧?如果你答错了,你已经赢到手的一万卢比可就泡汤了。所以,如果你想退出,现在就可以喊停。”
  “我知道答案。答案是D。”
  观众们倒吸了一口气。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得了五万卢比!”普瑞姆·库马尔宣布。观众们起立欢呼,普瑞姆·库马尔抹去额上的汗,“我不得不说,这太不可思议了。”他大声喊道,“今天晚上,托马斯先生真像一位‘无所不知先生’!”
第七章 看住你的纽扣(1)
  “该停下了吧?”我一字一顿地说,“别再喝威士忌了。酒吧要关门了,回家去吧。”
  “别……别……求你别说这个。再给我一……杯。最后一杯。”客人一边恳求,一边伸过来他的空酒杯。我看看手表,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严格说来,酒吧要到一点钟才打烊。我不情愿地拿出一瓶黑狗朗姆酒。“一百卢比,先交钱。”我断然要求道。男人从衬衫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票子。我仔细地斟了一量杯,倒在他的酒杯里。
  “谢谢你,酒……酒……酒……保。”他说着大口痛饮朗姆酒,然后一头栽倒在桌上。酒杯掉在地上摔个粉碎,瓶中的苏打水也溅得到处都是。他还打翻了盛薄荷酱的碗。两秒钟内这个人就会沉沉入睡,而我除了必须清理这个烂摊子,还得叫辆出租车,好歹把他送回家。虽说我够聪明,预先收了他的酒钱,但还是忘了跟他要点儿小费。
  事情弄成这样,也许该怪我自己。那个客人表露出的种种迹象,完全说明他随时会烂醉如泥不省人事,我却以为他还能再灌下最后一杯。一如往常,我又错了。
  在吉米酒吧餐厅干了两个月后,我依然没法准确无误地估计出一个酒鬼的酒量,不过倒是对酒鬼们作了个大致的分类。打头的属马,他们可以连喝八杯依然口齿清晰;然后是驴,他们三两杯下肚之后,便开始胡言乱语吵嚷不休,要么就变得异常伤感、痛哭流涕;接下来是狗,喝得越多越想吵架干仗、寻衅滋事,有些人还会调戏露西;狗下面是熊,喝着喝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最低级的是猪,他们喝下最后一杯便开始大吐特吐。这个归类并非一成不变,我见过一些酒鬼,他们一开头表现得像马,最后却变成了猪。狗也会喝成熊。还好,今天这个酒鬼最后喝成了熊,而不是猪。
  摆脱掉最后一个酒鬼后,我看看墙上的钟,已是凌晨一点十分。自从露西跟她父亲去了果阿度假,我几乎每天都要忙到午夜过后,才能回到达拉维那个鸽子洞一样的屋子里。陷入这般处境多半是我自找的。如果我没跟经理显摆过,说自己会调制鸡尾酒,计量威士忌,区分加了苏打水的堪培利和血腥玛丽,经理也就不会在阿尔弗雷德休假时,叫我顶替他做调酒师。
  吉米酒吧餐厅位于孟买的戈拉巴区。餐厅的墙上挂着陈旧褪色的图片,吧台后竖着一面大镜子,木头家具结实耐用。关键是,这里有南孟买最负盛名的菜单。由于饭菜太美味,价格又实在便宜,吸引了各个阶层的顾客。每个营业日,你都能看到低斟浅酌的高级主管和来自底层的工厂工人在吧台边相邻而坐。
  经理一再要求我们跟前来消遣的顾客多多交谈。因为有人陪着聊天,他们会喝得更多。露西的父亲、老酒保阿尔弗雷德·德·苏萨就特别擅长跟客人聊天。他记得大多数常客的名字,跟他们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倾听他们的伤心往事,时不时地在酒水账单上添一笔。
  露西自己也是个相当专业的女酒保。她穿着短款上衣和紧身裙坐在吧台边,时不时弯下身,露出一点儿乳沟,引诱顾客点价格昂贵的进口威士忌,而非廉价的印度酒。有时,她卖弄风情的举止也会招来麻烦,粗鄙的顾客们当她是下贱女人,对她动手动脚。这种时候我就要像临时保镖一样挺身而出。
  阿尔弗雷德·德·苏萨先生以为我和露西之间有什么暧昧,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露西在场,他就像只老鹰一样盯紧我。他实在是大错特错了。露西的确是个甜妞儿,身材娇小胸部丰满,有时她歪着头看我,抛来个媚眼,也让人觉得她在暗示我些什么。但我的脑子已经无法接收任何信号;那些超出负荷、几乎满溢的记忆,全都来自一个人:妮塔。
  阿格拉的医生说,至少要过四个月,妮塔才能从她所受的伤害中恢复过来;而我知道希亚姆绝不会再让我见到她。这就是为什么我回到了孟买:我必须驱逐阿格拉那些纠缠在我身边的鬼魂,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
  但我无法逃避自己在孟买这座城市中的经历。过去的记忆把我摆在一个个十字路口。桑塔拉姆,失意的天文学家,在街头嘲笑我。妮丽玛·库马里,过气的女演员,在火车上呼唤我。萨利姆,我的朋友,从每一幅巨型广告牌上俯视我。但是我打定主意不跟萨利姆见面。我荒唐的经历和疯狂的计划有如一个危险的漩涡。我不能把他卷入进来。
  我住在孟买一角,一个叫做达拉维的地方。我的房间是一个狭窄的、一百平方英尺大小的简陋棚屋。光线照不进来,空气也不流通,一块波浪形铁皮板搭在头上,权充屋顶。每当火车从上方驶过,铁皮板就被震得剧烈晃动。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卫生设备。可我只负担得起这样的地方。
  在达拉维并非我一人如此潦倒,上百万的人像我一样悲惨地活着。这块挤满了人、占地两百公顷的三角形沼泽地带,一如城市里的荒原。在这里我们像动物一般活着,如虫子一样死去。来自全国各地的穷困移民聚集在这个亚洲最大的贫民窟里,为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巴掌大的天空而相互倾轧。争斗吵闹每日都在上演——为了几英寸空间,为了一桶水——有时还因此闹出人命。
  达拉维的居民大多来自荒僻落后的比哈尔邦、北方邦、泰米尔纳德邦和古吉拉特邦。他们来到孟买这个遍地黄金的城市,心怀梦想,希望发财致富,过上中上等阶层的生活。然而时至今日,金子早已变成铅块,徒留锈迹斑斑的心和坏死的大脑,就像我这样。
  达拉维不适合神经脆弱的人生存。德里少年之家已经损伤了我们的自尊,而达拉维污秽、阴森的城市景观更加令人麻木。人活在这样的地方毫无尊严可言。这里的露天排水沟到处都是蚊子;堆满粪便散发着恶臭的公共厕所里,老鼠成群结队。上厕所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己的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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