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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潘金莲的发型-第17部分

小说: 潘金莲的发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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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风俗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大约一直到唐代中期,随着人们坐姿的改变,随着高椅、靠背椅等新式家具的风行,才基本消失。有意思的是,许慎说几字“象形”,这是指汉代及汉以前“漆画木变机”这样的两足几而言的。在长期使用中,人们为了适应身体舒服的需要,不断对几改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几已经变成了一种很特殊的形式:几面缩减成了条棍状,呈弧形,相应地,在弧形几面下安有三个外撇的支足,足端一般都做成兽爪状。其实,邹阳《几赋》里所咏的几,就已经是这种弧形的三足几了。三足几的陶制明器,在南朝墓中多有出土,往往放在象征士大夫生活方式的陶牛车、陶坐榻上。汉代墓室艺术中的时髦在此时也仍然流行着,墓主人都要把自己表现成这样的形象:穿着士大夫的时尚服饰,身前放置一个三足几,一只手扶在几上,另一只手拿着一柄麈尾,俨然一副清谈的模样。从中可以看到,几的样子虽然变了,但人们使用它的方式还是没变,仍然是将其置于身前,把手臂放在几上。三足几的好处是“以人为本”,其弧形的几面环绕着人体,无论是搁置手臂还是倾靠身体,都让人感到更舒适、更自在。    
    实际上,这个时期的艺术中,几是个常常露脸的角色,只要是贵族、士大夫的形象,什么敦煌壁画中的维摩诘、《古帝王图》中的陈文帝,身前一律安有三足几。另外,两足几也没有消失,《古帝王图》中的陈宣帝,《步辇图》中的唐太宗,都作为著名的男模特,给后世好好展示了一下在步辇上“凭几”的方式:这时期,人们的坐姿已经改为盘腿而坐了,但几置于身前,用以搁置双臂的形式却还没有变。这些例子,正可说明“古人坐而凭几”的风俗,说明在人们习惯席地或坐矮榻的时代,以几来支持身体,是最日常的起居形式。而三足几的流行,更说明在古人那里,几与案不仅有区别,而且一度还距离越拉越大。实际上,由于几是专用来供人凭和隐的,所以,从汉末开始,人们干脆呼之为“凭几”、“隐几”,以致这两个词同时既可以当名词用,又可以当动词用。    
    从这个角度来看,弄清几的本义,也并非全然无关紧要。打个比方,在先秦到唐代前期的这漫长时段里,你如果从一个体面人家的厅堂窗口望进去,多半会看到这家的主人正凭几而坐,这就如同在今天望进谁家客厅的窗口,多半会看到一家人坐在沙发上一样,是最自然和普遍的事情,是最日常可见的生活状态。当然,古代生活不像如今这样讲究舒适和民主,今天,客厅里的沙发无论男女老幼谁都可以坐,但在古人那里这样的风格可行不通。几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凭,由谁来凭,怎样凭,还是摆在那里但故意不去凭,在古代生活中都是大有门道的。实际上,通过《周礼》等经典可以看出,几的陈设和使用,在先秦时代已经成了“礼”的一部分,在实用之外还被赋予了仪式化的象征意义。    
    根据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观点,我们今天最常用的三个字,“凭”、“居”、“处”,都与古代用几的风俗有关。“凭”是“依几也”,居字本应为“凥”:“処(处)也。从尸几。尸得几而止也。”段注:“凡尸得几谓之凥。尸即人也。”这就是说,居的古字“凥”,就是人靠着几而坐这一生活方式的象形。而处的古字为“処”:“止也。从夊几。夊得几而止也。”至于“夊”的意思是:“从后至也。象人两胫后有致之者。”“胫”是“膝下踝上”(段注)的那一段小腿,而“致,送诣也”(段注),因此,“処(处)”就是人在跪坐状态,小腿部分向前伸到有几的地方为止这一人体形态的象形。汉语中至今频繁使用的三个字,都来自于人们使用几这一风俗的象形,这就更见出几在古代生活中的重要和普遍。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居”的古字和古义。《说文》在释“凥(居)”时意味深长地提示到:“《孝经》曰:‘仲尼凥(居)。’凥(居),谓闲凥(居)如此。”段玉裁有一段详细深入的注:“此释《孝经》之凥(居)。即‘小戴’之‘孔子闲居’也。郑‘目录’曰:‘退朝而処(处)曰燕居;退燕避人曰闲居。’闲居,而与曾子论孝,犹闲居而与子夏说恺弟君子。古《孝经》之凥(居)谓闲処(处)。闲処(处)即凥(居)义之引申。但闲処(处)之时,实凭几而坐,故直曰‘仲尼凥(居)’也。如此谓尸得几。”段玉裁说得清楚,古代经典中屡屡提到孔子“居”,“燕居”或“闲居”,包括《论语•;述而》曰:“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这里的“居”,不是今天语言中“居住”、“居家”等等含义,而是指非常具体的生活状态——“凭几而坐”。这也许有助于我们了解孔子,了解有关他的那些篇章。杨伯峻先生在《论语译注》(中华书局,一九五八年)中释译“居不客”一句,云:“(孔子)平日坐着,也不像接见客人或自己做客人一样,'跪着两膝在席上。'”(方括号中为杨氏原文,下同)并在后面的注释中说,见客的做法是跪坐,“不过这样难以持久,居家不必如此。省力的办法是脚板着地,两膝耸起,臀部向下而贴地,和蹲一样。”他的意思是,孔子平时闲着没事的时候,成日蹲着!杨先生的理由是:“所以‘说文’说:‘居,蹲也。’'这几个字是依从段玉裁的校本。'”但杨先生可能没有注意的是,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恰恰在此处有一番辨析:“‘说文’有凥;有居。凥,处也。从尸得几而止。凡今人居处字,古只作凥处。居,蹲也。凡今人蹲踞字,古只作居。……而今字用蹲居字为凥处字,而凥字废矣。又别制踞字,为蹲居字,而居之本义废矣。”在注“凥几也”时又云:“凥,各本做踞,今正。……古之凥字,今悉改为居,乃改云居几,既又改为蹲踞俗字。”段氏的看法是,“凥”和“居”原本是两个字,说一个人“闲坐”、“没事在家待着”,用“凥”;说一个人“蹲在地上”,用“居”。但后人以“居”代“凥”,“凥”字被废。然而,被“居”替代掉的古字“凥”,却绝无蹲踞之意,只有“尸得几而止”一意。换句话说,“居,蹲也”,与孔子之“凥”,本来毫无关系。说孔子好蹲,完全是文字变迁带来的误会。    
    也许,文字上的事太绕弯子,不易搞清楚,但是,好在我们现在弄明白了,古人有凭几风俗,这样就可以按照这一风俗去推想一下:人在蹲着的时候,以其重心所在的状态,是很难向前去依靠什么东西的。所以,既然古人日常有凭几的习惯,就实在不大可能常蹲着。段玉裁就是这样的看法:“古人坐而凭几,蹲则未有倚几者也。”因此我们大可以放心了:孔子并不曾像晋陕乡亲那样,喜欢时不时蹲上一会。    
    实际上,明白了古人凭几而坐的起居风俗,明白了“居”之原字“凥”的含义,也许有助于我们重新去亲近孔子,去想象他当年“高山仰止”的风标。既然从西王母到唐太宗,这么多著名的男女模特都向我们演示了在凭几时的统一标准姿态,我们有理由相信,艺术中屡屡出现的这一凭几之姿,在古代生活中是长期存在的、普遍的一种起居方式。由此,是不是就可以这样推想,经典中屡屡提到的孔子之“居(凥)”,在某种程度上很接近汉代“讲学图”中儒师所呈现的那种状态。我们伟大的先师,跪坐(那时还有盘坐或其他坐的方式吗?)在席子上,抄起手,把双臂放置在面前的两足几上,身体借势而自然地微微前倾,注意倾听着弟子的疑难发问,并与他们讨论仁、孝、礼、君子这些关键的概念。虽然对人类据以安身立命的伦理领域有着无比深入的思索和无比宽广的视野,但他始终安稳,并且安详。


第三章 起居第28节 被底的香球

    古代的中国人,特别是贵族阶级,都知道自己及周围环境所散发的气味,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而是关涉到一个人生活质量的好坏,在这一件事上,现代了的中国人倒似乎有不及之处。比如说,对于寝息时使用的卧具,古人就很注意要让它们散发怡人的香气。只要是有足够能力追求“生活品质”的人,在使用被褥前,都讲究要“浓薰绣被”,因此,富贵人家,都必备一种叫做“薰笼”的器具,专门用来为衣服、被褥薰香。    
    在薰笼上薰过的被褥,想来必是深染香氲,闻来沁人心脾的,古人竟然还觉得不够满意。古时令香料充分发挥其性能的最佳办法,是将香料做成香饼、香丸,放置在香炉中的炭火上,通过燃烧的炭火不断熏烤,使香气发散开来。于是,古人不仅在寝室中熏香,在床帐中熏香,甚至还要在被衾中燃香,以达到令衾褥间香氲四弥的最佳效果。为了这个目的,能工巧匠们专门发明了一种可以置放在被下的小香球,以便夜间寝息时,有香球在被褥间不断偷散暗香。据《西京杂记》记载,汉代就有这种香球了,巧匠丁缓曾经制作过它,当时就叫做“卧褥香炉”,又叫“被中香炉”,因为这种香球“为机环,转运四周,而炉体常平,可置之被褥”。汉时的“卧褥香炉”,至今尚未见实物出土,不过,唐人制作的这种香球,近年已经发现了不止一件,著名的法门寺地宫出土物中,就有两件涂金镂花银薰球。这种薰球的外壳是个圆球,球壳上布满镂空花纹,以便香气散出。内部的装置则巧妙地利用了重力原理,在球体内装置两个可以转动的同心圆环,环内再装置一个以轴承与圆环相连的小圆钵。在小圆钵中盛放上燃炭和香丸以后,无论香球怎样滚动,小圆钵在重力作用下,都会带动机环与它一起转动调整,始终保持水平方向的平衡,不会倾翻。唐代诗人元稹曾经作《香球》诗,赞赏说:“顺俗唯团转,居中莫动摇。爱君心不恻,犹讶火长烧。”诗中显然是在以香球的特殊构造比喻做人的道理,——对外要有所顺随时势,但是内里一定不能为外界所左右,心中还要始终保留一股火似的不灭的坚诚。    
    香球尽可被放置在被褥间,即使它在推碰下发生滚动,球中的圆钵始终保持水平平衡,钵里的燃炭也就不会倾洒出来,烫伤肌肤、灼燃被褥,而香料在炭火静静熏炙中发散的芬芳,却从香球的镂空花纹间不断散出,弥夜飘袭。这种香球既安全又洁净,何况还是在长夜中温暖的被衾下“暗香袭人”,自有一种令人销魂的神秘情味。所以,在中国古代,人们曾经长期保持着夜间用这种香球薰被的习惯。明人田艺蘅《留青日札》“香球彩球”条记载:“今镀金香球如浑天仪然,其中三层关捩,圆转不已,置之被中而火不覆灭。”可知直至明代,人们仍然制作和使用着这种香球。有趣的是,明末人文震亨在他所撰写的《长物志》中宣称:“被炉有香球等式,俱俗,竟废不用。”在他眼里,香球这东西太俗气,根本不配在“旷士”、“幽人”的雅居中露脸。文震亨对香球的蔑视是有根据的,《金瓶梅》第二十一回中,写到潘金莲与孟玉楼一大早来到李瓶儿房中,李瓶儿犹未起床,潘金莲伸手到她被下,便在“被窝里摸到薰被的银香球”,潘金莲当即拿它开了一个很粗俗的玩笑,说:“李大姐生了弹(蛋)在这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一进了西门庆家,就与什么神秘、情趣、韵致之类再也扯不上边,而是被立刻熏染上一层庸俗和粗鲁的气味。当然,这一处描写倒也作为一个生动活泼的例子,讲明了明代人日常使用香球的情形。在汉代被认为是无比奇妙的东西,到了明代,已经变成颇为普通的日常用品了,凡是有实力追求“高尚生活”的男女,如李瓶儿这等市井商人的妻妾,都使用得起。香球既然落入凡尘,成了一等人人得而亵之的玩物,自然要为文震亨所不屑。    
    不知《长物志》的作者是否留意到,遭到他这位明代士大夫轻视的香球,却曾经极得唐宋大贵族的青睐。由于香球使用起来既安全又干净、便利,所以,它在古代生活中被派了不止一种的用场,并不仅至于浓薰被褥。说起来,对于香球的开发利用,尤其要推宋代贵妇做得最优雅,最有想像力。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北宋盛世之际,宗室外戚贵妇们在入宫朝谒时,乘车出行,都要由两个小婢各持一个香球随侍在两侧,贵妇本人则在双袖中各置一个小香球,据说,其效果是“车驰过,香烟如云,数里不绝,尘土皆香”。在袖中置放一个香球,那可真是所谓“奇香生于袖底”了,可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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