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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神话搬运工-第74部分

小说: 神话搬运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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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天鬼十三认为它们很可悲。

    双足飞龙听不懂这个人类在叹息什么,在它们那弱智的脑袋里,人类与鱼类没什么区别,只是身上多了些布片,除此之外,就等同于食物。

    他不会逃。

    双足飞龙这么想着,迅速转身,用梭子般的脑袋朝天鬼十三刺过去。

    天鬼十三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没有躲闪,只是在双足飞龙的脑袋到达他身前的一瞬间,抬起手将双足飞龙的脑袋抓住。

    他的双脚仍然站在水面上,没有退后半步,水面上甚至没有半点波澜!

    他死死的抓住双足飞龙的脑袋,使其无法前进,无法后退。

    “你很白啊。”

    天鬼十三打量了双足飞龙一眼,道。

    这只双足飞龙的颜色很纯净,白色的鳞片,膜翼上长有白色绒毛,浑身上下几乎全都是白色的,这种纯白可是哪怕在纯血白色巨龙里也是极为稀少的。

    “啊!”

    双足飞龙发出一声尖叫,像鸟叫又像龙吼。

    白色的雾气从双足飞龙口中吐出,瞬间将天鬼十三的身体裹住。

    白雾散去之后,天鬼十三的身体也被冻入冰块之中。

    嘭!

    冰块随即破碎,碎冰沉入水中,天鬼十三却惊喜的看着双足飞龙。

    那白雾,确切的说是冰雾,毫无疑问是白色巨龙的龙息,虽然比起真正的巨龙龙息,那一口冰雾的威力是弱了一些。

    一万只双足飞龙里,有九千九百九十九只双足飞龙不会龙息,而眼前这只纯白的双足飞龙,恰好就是其中唯一一只会龙息的双足飞龙!

    这是万里挑一的天才双足飞龙!

    “就叫你‘纯白’吧。”

    说话间,天鬼十三转身一跳,落在双足飞龙背上,这只双足飞龙体型不大,但是承载一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双足飞龙野性难驯,唯有巨龙能用血统优势让双足飞龙臣服,在天鬼十三落在它背上后,它便剧烈挣扎,纤长的脖子让它毫无压力地进行三百六十度转头,然后愤怒的用牙齿对天鬼十三发出猛攻!

第一百三十六章,第二个神龙之子

    巨龙半岛,在神龙与炎魔巨人的战斗结束的半天后,巨龙类之王潘凯恩,用巨龙类特有的魔法紧急召集了开蒙大陆上的所有巨龙会巨龙半岛开会。

    因此,这一天,在开蒙大陆上,只要抬头看天空,几乎就能看见一只翼展五十米的巨龙飞过。

    暮色森林,狼堡里,辛迪格里芬遥望着一只绿色巨龙展翅离开暮色森林,那是一只居住在暮色森林沼泽地里的巨龙,也是暮色森林里的最强者之一。

    “巨龙大会提前召开了吗?”

    自出生到现在,辛迪就见过两次这只居住在暮色沼泽里的绿色巨龙,一次是十年前,一次是现在。

    十年前那次,根据她的长辈所言,那是因为巨龙要去开每十二年一度的全体巨龙代表大会。

    时代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开,如果不及时梳理一下信息的话,就算是强如巨龙,也很难拿到足够的生存资源。

    毕竟这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抢个公主就能勾引大批勇者来送菜的年代了。

    现在这个年代,新的技术与魔法层出不穷,巨龙所谓的魔免能力,能防御得住的魔法已经没几个了,抢个公主,狡诈的勇者会扛着大炮、带着法师团来!

    话归正题,现在距离下一届全体巨龙代表大会应该还有两年时间才对。

    辛迪可是知道暮色沼泽里那只绿龙的懒惰,能趴着绝不站着,能闭眼绝不睁眼,这种懒龙如果无事,绝不会离开暮色沼泽,哪怕有人在它家旁边打仗。

    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全体巨龙代表大会提前召开。

    至于为什么,辛迪有些猜测。

    因为暮色森林在开蒙大陆的最西边,东大洋那边发生的事情,那么大的动静,辛迪怎么可能看不到。

    狼堡里也有一台望远设备,虽然破旧了一些,但功能还在。

    她就尝试看了一下。

    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没把她气死!

    她认得与炎魔巨人战斗的那条生物,因为在四天前,在他们俩啪啪啪的时候,他说过他是“神龙”,名叫“敖天”。

    四天前,她醒来之后,悲愤欲绝,她堂堂狼族公主,狼生的第一次居然给了这个从来没听说过的生物,她实在是无法忍受,所以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神龙撕碎,然后自杀!

    可今天,察觉到神龙的实力之后,辛迪无奈地发现自己这辈子也没可能报仇。

    她曾想到借住在她领地范围内的那只木精灵,想去教训教训那家伙,毕竟如果不是从那家伙把那颗蛋给她,她根本就不会碰到什么神龙,所以她要去教训教训这个木精灵泄泄愤,顺便还要收租。

    可是当她去了木屋时才发现,木精灵已经不在了,明明房间里的东西都很齐全,木精灵却不见了。

    她明白了,那木精灵肯定是因为交不起房租,所以畏罪潜逃了!

    该死!亏她还善心大发的让那个木精灵在这里住了几个月,结果居然逃了,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的人啊……说好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报不了仇,又没地方泄愤,这真是一件让人悲伤的事。

    而更让人绝望的是,她发现近日她肚子饿的速度越来越快,食欲也越来越大。

    “好饿啊,我要吃肉!”

    辛迪捂着肚子走到楼下,大吼一声。

    不到三秒,就有一个女仆装的女狼人端着一盘肉走进来,放下肉之后,毕恭毕敬的离开。

    辛迪在狼人女仆走后,抓起肉就往嘴里塞,锯齿般的牙齿一咬就将肉块切开,嚼两下就往肚子里咽下去,当她感觉到饱的时候,肚子里忽然出现一道暖流,然后她又饿了。

    “这是怎么回事?”

    辛迪挠了挠脑袋,想不明白,既然饿了就继续吃。

    十分钟之后,她又大叫道:“肉吃完了,我要是吃肉!”

    狼人女仆又送来一大盘油腻腻的烤肉,放下之后,恭敬地离开。

    辛迪一口气把烤肉都吃下去,吃得肚子都鼓了起来,就像十月怀胎的人类似的。

    “好饱~”

    她一脸满足的拍了拍自己的肚皮,但刹那后,她脸色微变。

    触感不对!

    就算是吃得饱饱的肚子,摸起来也是柔软的,可是为什么现在她的肚子摸起来,好像有个硬硬的东西搁在里面呢?

    “……”

    就算辛迪再粗神经,也感到了不对。

    她运起魔力,朝小腹涌去。

    魔力如同河流入海,一去不复还,但她也看到了肚子里的硬物,确切的说并非肚子,而是……

    其实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是一颗蛋?!

    狼是胎生的,为什么她肚子里却是一颗蛋呢?

    “呵呵……”

    想起神龙曾说过的话,辛迪似乎明白了什么,干笑了一声,眼角落下一滴晶莹的泪水。

    本想把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忘掉的,可是肚子里的那颗蛋,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回忆起那段让她快乐并痛苦的回忆。

    “该死,我要把你打掉!”

    辛迪拍案而起,指着自己的肚皮叫道。

    刚吃进去的食物已经消化掉了,她消化食物的速度不可能这么快,果然是肚子里那颗蛋在搞鬼!

    打掉蛋的理由又多了一个,如果有这颗蛋在,她怎么吃也吃不饱!

    虽然肚子变小,但肚子里那颗蛋的感觉,却更加敏锐。

    “……我一定要把你打掉。”

    小腹传来的感觉让辛迪坚定的朝门口方向走出几步,就在这时,熟悉的饥饿感又来了。

    她指着肚子说道:“我知道了,其实是你饿了对不对!哼,我就不吃,嘿,饿死你!”

    她不顾一切地走出狼堡,叫来一只大小媲美大象的黑狼,骑着黑狼前往暮色森林旁的小镇夜色镇。

    夜色镇什么都有,人类、矮人类、兽人类……互相之间维持着微妙的平衡,毕竟大家都不容易,互相理解之后,还是可以和平地生活在一起。

    到了夜色镇附近,辛迪让黑狼在原地待命,自己独身一人前往夜色镇。

    她经常来夜色镇,对这里的环境并不陌生,夜色镇的人也只是当她是个兽人类里的狼人,没有多想。

第一百三十七章,夜色镇

    暮色森林的夜晚,繁星满天,璀璨明丽,犹如灯火在夜空中闪烁,夜风扫过白色的云絮,显得是如此的安静平和,以至于最为暴躁的人在仰望星空时,都会渐渐安抚下躁动的内心。

    而在这寂静的暮色森林旁,却有一处喧哗的地方

    夜色镇,一个被遗弃的小镇,在这里的人,最初也是那些流离失所的人,不过近十年来,人流量越来越大,开始趋近于普通小镇。

    镇上各种人都有,也有商店、有酒店、有药店、有夜店……

    走进夜色镇,森林里泥土和青草的气息渐渐远去,烟火和酒香越来越重,这对于嗅觉灵敏的狼人少女,不,不能算是少女了,这对辛迪来说,是个煎熬。

    她沿着青石板铺成的大马路走到药店前,她从未来过这种地方,因为没有必要。

    这是她第一次来药店,这药店从外观上看就很简陋,只有一层楼,占地面积也不大,只相当于一个普通的酒馆大小。

    据说这里好像就是用一座破旧的酒馆改造来的。

    “那个女狼人长得真标志!如果没有狼尾巴就完美了。”

    “管她呢,有人好这一口,等她出来就动手!”

    两个人看到辛迪的背影后,交谈了一番,从对话中看,这极有可能是捕奴者,这是个被无数人唾弃的存在,换种说法就是人贩子的意思。

    ……

    “哇哦,辛迪小姐,什么风把您吹过来了?”

    药店老板是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五短身材,面貌猥琐,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那张脸就会变成一朵菊花。

    辛迪双手叉腰,随口说道:“什么风都吹不动我,我来找你自然是要买药。”

    药店老板擦了擦冷汗,道:“哦,那是什么药呢?”

    夜色镇的常住人口对辛迪并不陌生,他们虽然认为辛迪只是个狼人,但是却是个住在暮色森林里的狼人,这就足以证明其实力。

    所以别看这个女狼人瘦瘦的,但谁都知道,这是个一言不合要你命的狠人!

    药店老板只是个人类,只会些日常魔法,不是高手,自然不敢招惹辛迪,所以在辛迪面前表现得很紧张。

    辛迪见此,笑了笑,道:“别紧张,我……爷爷的儿子的妻子的妹妹的女儿的表姐,她呀,怀孕了,所以想买打胎药,你这里有吧。”

    药店老板一听是这么回事,松了一口气,道:“当然,不是我自夸,你可是找对人了,两条街那边的夜店,那里的姑娘可是我的长期合作伙伴,要是没我的药,她们一个个早就成妈了。”

    辛迪对那些夜店女人没兴趣,直接道:“别嗦了,拿药。”

    “是是是。”

    药店老板连忙点头,然后转身去药柜里把一份打胎药拿出来,“这个打胎药,它它……”

    嘭!

    辛迪拍了一块金子在桌子上,道:“够了吧?”

    药店老板双眼放光,点头道:“够!太够了!”

    辛迪撇了撇嘴,拿起药就离开了药店。

    在走出药店门口时,她揉了揉肚子。

    “……好饿。”

    咕咕~

    但是她要坚持,她现在还不能吃饭,因为现在吃了饭,营养全都会被肚子里的那颗蛋吸走,她还是会饿,得先把蛋打掉,她才能放心吃饭。

    这时,伴随着一阵清香,一群身强体壮的男人将辛迪围起来,其中一个人嘿嘿笑道:“狼妹妹,是不是饿了,要不要去叔叔们那里吃一顿呢?叔叔们那里的饭菜可好吃了。”

    “……”

    辛迪冷冷地瞥了这些人一眼,挺起身体,双手环胸,道:“你们是不是认识我?”

    她在夜色镇可是凶名在外,几个月前有个男人类想占她便宜,付出的代价是永远的失去一条手臂。

    男人笑眯眯地说道:“过去认不认识有什么重要的呢?现在趁着这清香,倒下吧!”

    清香?

    那是专门对狼人使用的迷药!

    辛迪虽然不能算是纯粹的狼人,但是这迷药还真是对她有些效果。

    她只觉得身体一软,仿佛失去了所有力气,就要倒下去。

    “好饿、好晕……”

    饥饿与困意同时袭上心头,辛迪无力地倒在地上,想握紧拳头反击,但拳头却怎么也握不紧。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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