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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穿越成小哥儿种田记-第21部分

小说: 穿越成小哥儿种田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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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不是集日,人不算多,到比前几次来时冷清不少。
  到了这才发现二人都不知道找谁才能买下人,叶青知想了一下,又去上回那家酒楼找到那位小二,他一定知道一些。
  没成想小二不但知道,还热情的领他们去找人,想来是有提成,不然哪会如此热情。
  还真有专门卖人的老阿嬷,听小二说,都是一些家里穷的吃不上饭,自愿卖身的。
  既然是穷的吃不上饭的,那就可以想象卖身的人会如何,只是还是出乎了叶青知的意料,统共十来个人,全都瘦的跟皮包骨一样,皮肤黑不溜秋,竟看不太出原来的模样。
  一边的老阿嬷见叶青知皱眉,忙挥手让人带这些人下去,道:“谁带的人上来,去换一批人来。”
  闻言,叶青知一愣,难不成还分好坏?
  正想着,那十几个人中的一个冲到叶青知跟前,吓得他往后退了一步,边上的程晖快速闪到叶青知前面,拦住那人。
  “知哥儿,是我,我是青梅,你买了我吧,买了我。”
  不多时,就有两个高壮的汉子拉着那人的手,想要将他拖回去。
  “且等等。”叶青知听到自称青梅的人话,先是一愣,随后让那两个汉子放开他,走近,“你方才说,你叫青梅?”
  飞快的在脑中搜索了一下记忆,还真找到一个叫青梅的哥儿,同他还要叶青柳一个楼里,虽比不上叶青知等人,却也算的上清秀可人,如何都不该是如今这副模样。
  青梅同原身的关系一般,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到底相熟一场,叶青知不可能冷眼旁观,让人将他带到一边,表明要了。
  第二批人上来,同先前那十几人相比,可谓天差地别,穿的衣裳料子算不上好,却干干净净,十分整洁。
  问了几句,好几人都是要求一家子在一起,不要求的,年纪不是小了就是大了,叶青知有些为难,一家子最少都是三口人,钱好说,只是往后开销可也大。
  “不若就买上一家吧?”程晖在一旁见叶青知为难,开口说道,“等我去了县城,家里的地也需要人调理。”
  “也好。”叶青知想了想,道。
  程晖要到城里做生意,他不会种田,家里的田地怕就要荒废了,有个人调理也好,就是日后他跟着去了城里,也是需要几个帮手。
  这样一想,挑人就简单多了。
  选了一户瞧着老实本分的,一共三个,夫夫的年纪不算大,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子,也是能出力的年纪。
  付了钱,让小二回去开了一个中等房,备上水,叶青知自己则带着他们去买衣服,回去酒楼的时候,正好能洗澡。
  四个人足足洗了十来桶水,主要是青梅,他一人就洗了四桶水。
  四人出来,叶青知见了又是一愣,不是因为那一家子,而是因为青梅,刚才脸上黑呼呼的,有披头散发,这会头发梳上去,他才看清,青梅原本清秀的脸上,竟然纵横着三四道狰狞的疤痕。
  按下疑惑,让他们先去吃饭。
  “小的怎么敢坐桌上。”年长的汉子拉住自家小子,低声说道。
  “没事,你们吃饱再说。”叶青知挥手。
  他本来是想雇个村里人算了的,只是想起陈夫郎,这才会买人。
  饭后,叶青知问了几人的名字,知道老汉叫赵五,村里人都叫他赵老头,他的夫郎自然跟着叫赵夫郎,小子叫赵平,而青梅,叶青知一时还真不知该如何问话。
  正当他为难之时,青梅跪倒在地,“知哥儿,不,主君,您瞧在咱们认识的份上,收留我吧,你放心,我不会吃白食的,洗衣做饭扫地,我都会。”
  叶青知上下打量着他,有些怀疑。
  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楼里的哥儿,像他这种的,还会教几道菜或点心,像青梅这种,只会教如何取悦人心,顶多再教几个字和跳舞,绝不会再培养其他。
  “我真的会,我在楼里的时候,就在厨房帮过忙。”见叶青知露出怀疑的神色,青梅立马解释道。
  叶青知自然不会扔下青梅,他一个哥儿,又是那地儿长大,如今连脸都毁了,不带上他,还能让他在这自生自灭不成。
  叶青知叹道:“我也没说不带上你,走吧。”
  出来的时候,只有他和程晖两人,回去时多了四人,车就有些不好坐了。
  结果青梅和赵小子道:“我们跟着车走就成。”
  “不必,挤挤倒也没事。”叶青知靠近程晖,让他们上车。
  他不是真正的叶青知,而是长在红旗下的现代青年,无论如何,都是做不到让人跟着车跑的行为来。
  车进到村里的时候,正是相亲回家吃晚饭的时候,见到叶青知一行人,都很好奇,叶青知和程晖不是多嘴之人,点头打过招呼,直接朝里正家行去。
  快到之时,叶青知隐隐听到自家小子的哭声,心一下揪起来,连忙跳下车,跑到里正家里。
  虽说离开一天都不到,但是叶青知却觉着有一年没见到自家孩子,这会见到小树哭的满脸通红,更是心疼的不行。
  “阿么在这,怎么哭了?”叶青知不自觉放柔声音,小声的哄着。
  “怎么去那么久?”里正夫郎端着米粥出来,“孩子没事,就是有些饿了。”
  “哦,那我带他回去吃。”叶青知晃着身子,许是闻到熟悉的味道,孩子竟慢慢安静下来。
  里正夫郎拦住叶青知,“我这粥都熬好了,先喝了再回去。”
  叶青知见着小树红红的小鼻子,心疼的点头,为了孩子,也没什么客气之说。
  哥儿到底和女人有区别,最大之处就是母乳,所以这个世界的孩子,从出生起,都是喝一种从树上摘来的乳果。
  这种乳果有一个神奇之处,只能是快生的哥儿或是生下孩子一年内的哥儿才能摘下,否则摘下来就会硬化,和石头一样。
  叶青知本来以为自己下午就能回来,只留了三个乳果,没成想会这么久,倒让这小不点饿着了。
  点点小树的小鼻子,也是这小子能吃,一般的孩子,三个乳果就够一天的了。
  等他喝完一小碗粥,就开始吐着小舌头,这是小树吃饱后的动作,这时你再喂东西进去,他也会用舌头将东西顶出来,特别好玩。
  “婶么,真是麻烦你了。”见孩子吃饱,叶青知才算放下心,满面笑容的道。
  “哪就麻烦了,我想多留小树一会还来不及呢。”里正夫郎笑道,
  叶青知点点头,没有说要送东西,如今这么做,不但不显得客气,反倒会伤了和气,等下回里正家的小孙子过生辰,他多送些东西也就是了。
  里正夫郎见着院子里的人,问道:“这些是什么人,快让他们进来坐坐。”
  “阿晖过几日要进城里,家里就留我和两个孩子,他不放心,再者现在有了小树,我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就买了几个人。”叶青知笑道。
  里正夫郎再看了院子里的几人一眼,了然点头,叶青知在这十里八村,算是富户,买上一户下人,也算不得什么惊奇的事。
  回到自家,小树已经被他阿么哄睡,瑾哥儿则在程晖怀里。
  赵老头一家倒好安排,只青梅,叶青知想了想,将客房给了他,平时帮着赵夫郎打打下手。
  没几日,叶青柳果然遣人来找程晖,让他进城。
  叶青知将之前就画好的图样装好让程晖带上,又给装足干粮,才让他出门。
  “真羡慕你。”青梅不知何时站在叶青知身旁,出声说道。
  “羡慕我?”叶青知笑了一下,“我不过找了个乡野汉子,过的粗茶淡饭的日子,有何好羡慕的?”这话倒不是叶青知试探他,就事论事而已。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种生活,尤其在那楼里呆过的,哪个不想着麻雀变凤凰。
  青梅微微垂下眼眸,摸了摸自己的脸,含泪道:“我便是想嫁个乡野汉子,怕是都没人要了。”
  叶青知扫了他一眼,“说来,你这脸?”
  “是不小心划了。”青梅忙说道。
  叶青知点头,他不是特别八卦的人,既然不想说,他也就不多问了,“你做的一手好菜,刺绣也不错,若是不嫌弃乡野村夫,定能嫁人。”
  这话不是安慰青梅,他是真的这么想的,当然,青梅想要嫁的多好也难。
  青梅抬头看了叶青知一眼,垂下头,“怕是乡野村夫也嫁不得了。”说完,转身进了厨房,再不多说一句。

  ☆、第35章 进城

  县衙后院,叶青柳放下信,侧头问道:“楼里有一个叫青梅的人?”
  一旁的小伺想了想,“是有一个叫青梅的哥儿,同您一样般大,好像十五岁就被人买走,之后就再没见过。”
  这个小伺是叶青柳从楼里带出来,对楼里的事,知道的比叶青柳都多。
  “可知道是被谁买走的。”叶青柳摊开信纸,提笔边写边问道。
  “好像是城里的石员外。”小伺小声道。
  闻言,叶青柳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石员外,那个变/态?
  只要是楼里的人,多少都知道一些石员外的事,因为石员外这人,是个十足的变/态。
  每次来楼里,都能折腾楼里的哥儿十天半月下不了床,更有一次,将一个过气的哥儿给折磨致死,只石员外家财破丰,花了不少银子,这才没闹大。
  “青梅怎么会被石员外买走?”就算青梅长得不如叶青知还有他,清秀可人绝对算得上,嬷嬷怎么会就这么卖给石员外这种人。
  小伺顿了顿,低声道:“听说,梅哥儿同楼里的一个琴师好上,想要私奔,被嬷嬷发现给抓回来,再之后,就听人说梅哥儿被石员外给买走。”
  叶青柳顿了下笔,将桌上快要写好的信肉作一团扔了,重新写起来,半响,才将写好的信纸折好放入信封,“让人将信送给知哥哥。”如今他二人关系密切,称呼自然也跟着改变。
  身在乡下的叶青知收到叶青柳的信的时候,已经是半月后。
  见到信中内容,他没有太多惊讶,青梅的样子一看就受过什么,脸上的疤痕也是被利器刻上去,绝非如他说的那般只是被划破。
  关于石员外,叶青知比叶青柳知道的还多一些。
  他没被人买了送知府老爷前,石员外曾想花钱买下叶青知,不过他是楼里的王牌,怎会轻易被卖给一个商人。
  也是那时,他曾听贴身伺候他的小伺说,石员外之所以有如此示好,是因为不举。
  如果是这样,那青梅应该还是完璧之身?
  收好信,叶青知让赵阿嬷将做好的饭菜摆出来,让洗好澡的程晖能立马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可有什么事?”程晖扒了几口饭,问道。
  “没什么,不过是一些问候之言。”叶青知浅笑着给小树喂奶果,“城里的店如何了?”
  “你画的图样,怎么可能会不好。”程晖没说的是,叶青知设计的衣服,简直风靡全城。
  开业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先前投入的钱就已经全都回本。
  看过账本,叶青知笑了一下,店铺步入正轨,他一下松了口气。有了赚钱的营生,总觉得压力少了许多。
  *过后,程晖搂着叶青知,“这次回来前,我去看过宅子,已经选定几户,要不你同我一起进城,看过后就买下来。”
  叶青知愣了一下,他知道早晚都是要入城,只没想到这么快。
  “现在进城,会不会太早?”于他来说,自然喜欢乡下一些,只为了孩子,还是进城好些。
  “没事,咱们早晚都要入城,不如早点。”程晖吃下最后一口饭,“家里的田地全都租出去,至于房子,不如留了青梅在这。”
  叶青知又是一愣,“将青梅一人留下来?”村里虽没什么地痞流氓,但是就留一个哥儿在家,也太危险了。
  “不是,我有个表弟,会帮忙看房子。”程晖顿了顿,说出他思虑很久的事。
  “我表弟同我一样,父母早亡,在城里一家药铺中当学徒,前些日子因为被人诬陷,被掌柜的给赶出药铺,他今年刚满二十,因为守孝并未成婚,人品不错,我瞧着梅哥儿也不错,所以……”
  “你想帮你表弟和梅哥儿牵线?”叶青知心下有些犹豫。
  不是不想让梅哥儿有个好归宿,只是他没见过程晖的表弟,再则梅哥儿有过那般经历,会想再嫁一个人?
  程晖笑道:“不是让他们立马就程晖,先让他们相处一段时日,若是可以再说,我表弟为人,真的不错,”
  叶青知点点头,算是同意程晖的意见。
  他不知道程晖表弟人品如何,但是他相信程晖的人品,如果梅哥儿真能有一个好归宿,他也算做了件好事。
  突然,叶青知又想了一个问题,“他们一个未婚,一个未嫁,很就这样共处一室,怕是不好吧?”
  “梅哥儿算是咱们家下人,所以没事。”程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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