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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美人有所思-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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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好像以前一样。
  方朝清捂着胸口,也温柔地朝她笑起来。
  真想……一直看她这样笑啊。


第130章 划清
  笑过之后,气氛便陡然轻松了许多。
  两人闲聊起来,浅浅说了些别后的事情。方朝清的经历,甄珠其实大致都是知晓的。
  携妻上京治病,恰遇崔相遇难,一起逃出生天,再有消息便成了崔相谋臣,想必如今已经与崔相冰释前嫌,翁婿尽欢了罢。
  方朝清的讲述,与甄珠所想相差无几,只是他说的甚至比甄珠想的更简略,他没有提崔相,甚至也没有提他妻子,只说他被派来京城打前站,如今任务完成,其余的事儿便是别人的了,如此他无事一身轻,因此这会儿才能悠闲地陪着甄珠待在这小庄子里。
  甄珠并未全信他的话,但也没有追问。
  不管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也好,还是为了让她安心在这里修养也好,她心知方朝清不会对她不利,只要知道这一点,别的说与不说,便都是方朝清的自由,她不会去追究。
  轮到甄珠,她同样寥寥几句,便将过去那么多惊心动魄和艰辛坎坷全一语带过了。
  她的这段过去,也的确没有什么好讲的。
  除了那些微不足为外人道的私人情感,那些艰辛困苦,说出来也不过是徒增困扰,她本人都已经打算将其抛弃,此时自然也不会拿出来向方朝清大吐苦水。
  对此,方朝清同样没有追问。
  将过往的不如意全部抛弃掩藏,将目光着眼于未来的快乐。虽然未经讨论,两人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样的做法。
  说罢过往,方朝清又跟甄珠说起如今所处的地方。
  “……这处农庄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因为庄子不大,出产不丰,连方家那边都没几个人知道,外人更不知晓。庄子里除了庄头一家,便只有六户人家,总共不到三十人;这里距京城三十里,打马也不过一个时辰;五里外有个小镇,叫京西镇,方才的大夫和药婆便是从镇子里找来的,平日庄子里没有的东西要采买也是去镇上;因为地处偏僻,又远离官道,这里极少有外人来,你尽可在此安心修养……”
  方朝清细细解释着,甄珠侧耳倾听,一边听一边看向窗外。
  朴素的小院,碧绿成畦的农田,农田外青翠秀丽的远山……的确是个修养的好地方。
  大夫说,甄珠的伤起码也要养半个月才能完全养好,所以不出意外的话,甄珠起码要在这里住半个月。
  “等到你养好了身体——”方朝清继续娓娓说着,只是说到这一句,话声突然顿了一下。
  他抬头看甄珠,认真询问:“养好了身体……你,要回洛城么?”
  甄珠愣了一瞬,旋即笑道:“当然。”
  尘埃落定后,如果能重回洛城,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
  方朝清便也笑起来:“那好,待你身体养好,我送你回洛城。”
  他温润俊雅的眉眼映着窗外的远山,目光看向甄珠,声音清澈和缓如水,一触及,便忍不住沉沦其中。
  一瞬间,甄珠有些恍惚意动。
  然而,她很快清醒过来。
  “方老板。”她抬头,洒然一笑,说出的话却是拒绝:“这种小事,就不用麻烦方老板了。”
  “等我养好伤,崔相应该已经入京了吧,应该正是最忙碌的时候,作为相爷的女婿,方老板应该也很忙吧?”
  说到“相爷的女婿”,她的咬字似乎不经意地重了些。
  甄珠继续说道:“方老板费心搭救我,又让我在此安心养伤,我已经很感激了,别的,我就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你啦。况且,方老板以后应该也不会常住洛城了吧?”她朝方朝清挤了挤眼,显得有些俏皮。
  方朝清一时怔愣。
  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他便已经明白了甄珠的意思。
  甄珠觉得他以后肯定不会重回洛城,继续当一个书铺老板了。
  毕竟眼看崔相马上便要大功告成,无论以后推举高家的哪位上位做皇帝,崔相都必将更加炙手可热,身为跟随崔相扳倒太后和计都的功臣,同时也是崔相唯一女儿的夫婿,方朝清但凡有点野心抱负,以后在京城都不会混地太差。
  所以,留在京城,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更何况,洛城于甄珠而言或许代表着自由,于方朝清而言,恐怕是他人生失败和不得志的标志吧?
  对于一般男人而言,没有人会喜欢这样一个代表着自己不堪过去的地方。
  所以,不回去的推论十分合情合理,她问出这样的话,也十分合情合理。
  但她说出这些话的理由,却不只是因为这些话说出来合情合理,而更是因为,想跟他划清关系吧……
  方朝清忽然觉得口中有些苦涩。
  他看向甄珠。
  “好,那你和阿朗回去要小心。若有需要,一定要开口。”
  甄珠用力点头,笑得眉眼弯弯:“这个自然。”
  方朝清也笑起来,“不过,洛城的话,我还是要回的。”
  不等甄珠惊讶,他又道。
  “洛城还有悦心堂啊。”他朝甄珠一笑,精致温和的眉眼,瞬间又叫甄珠一愣。
  “就算我不回去,悦心堂也得找人打理,我们签的‘合同’,我可还没忘呢:悦心堂要做天下第一书铺,你要做名留青史的大画师。”
  说起曾经的豪言壮语,方朝清脸上笑容越发明显起来。
  “不管以后如何,那段日子……其实很怀念啊。”
  之后便没再说什么了。
  细细的交谈声中,晨光越过窗棂,变得越发明亮。
  说完往事,方朝清看了看天色,笑着道:“不说了,你饿了吧?昨日下了雨,来时听庄头说,山上出了不少蘑菇,想着你身子虚,吃不得太油腻的,我便让人煮了菌菇粥,待会儿你尝尝合不合胃口……”
  甄珠闻言向外看去,才发现果然已经到了早饭时候。
  是该起身去吃早饭了。
  她想着,只是突然又想到一个方才忘记问的问题,便没有立刻起来,而是看向方朝清
  方朝清正要起身的动作也是一顿,立时明白她似乎有话要说,于是看向她,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了?”
  甄珠敛了敛眸,轻声道:“方老板,我想打听一个人的消息。”
  方朝清很快便走了。
  他自然不会留下跟甄珠一起用饭。
  虽然没有外人,但一个单身女子跟一个已有妻室的男人共用早餐,未免还是太过亲密越矩了些。因此,两人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共用早餐的事,看着庄头家的领着女儿给甄珠布好了饭,方朝清便转身告辞了,甄珠也没有挽留。
  更何况,此时她也没有心思挽留。
  她的脑中,全然被方朝清的一句话塞满了。
  “安王没有死。”
  “安王便是当今陛下。”
  甄珠愣愣地坐在饭桌前,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这句话,眼前又闪现出那少年的面孔。
  一忽儿是在永安宫里,少年穿着可笑的花袍子,在被太监追打的间隙调皮地朝她挤眼笑;一忽儿少年坐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穿着明黄锦绣的龙袍,面容冷漠地俯瞰着下方臣民。
  两个人一忽儿分开,一忽儿又聚拢,分分合合,却总合不成一个清晰的模样。
  “姑、姑娘,饭、饭菜不合胃口么?再、再不吃,饭菜就要、要凉了。”怯怯的女声在旁边响起,甄珠抬头,便看见庄头女儿站在一旁,又羞怯又惶恐提醒她道。
  甄珠这才晃过神来,对她笑了笑,“多谢提醒,饭菜很好,我只是在想事情。”
  庄头女儿刷地红了脸,甄珠自然没有注意到,她将乱纷纷的思绪压下去,将目光看向眼前的早餐上。
  早餐里就有方朝清提的菌菇粥,是用了好几种山中野菌加白米、细盐和一点鸡肉熬煮而成,用粗瓷盆盛了满满一盆,揭开盖子后,便有浓浓的米香和鲜美的菌菇香味传出来。
  除了菌菇粥,桌上还摆了几小碟青翠碧绿的小菜,以及用竹筐盛的馒头和包子,除了那菌菇粥精细了些,其余都是寻常庄户人家的吃食,比甄珠在太师府和皇宫时用的早餐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甄珠倒是不嫌弃,只是坐下后看着空荡荡的桌子,难免觉得有些冷清,加上心里有事,便不怎么有胃口。
  看着这冷清的饭桌,她想起阿朗来。
  按理说,她一醒来,应该就会看到阿朗才对,然而直到现在,她都还没有看到过他。
  方朝清临走时,甄珠问了阿朗去了哪里,方朝清说他有事要办,要待会儿才能回来,让甄珠先吃早饭。
  一大清早有什么事呢?
  甄珠想着,想着昨夜那样艰难也要带回来的几具尸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眼眶便不禁有些发痛。
  真的不容易啊。
  她,阿朗,还有那些本来与她素昧平生,却可以说为她死去的人们。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为我而死。
  甄珠慢慢地咽下一口粥,入口的触感香滑软糯,虽没有什么惊天动地震颤味蕾的滋味,却满满充斥着世俗的平淡烟火气,就像这农庄的生活一样,虽不激烈,却是难能可贵的平淡幸福。
  她嘴角露出浅笑。
  这样平静的幸福如此来之不易,所以,才更要珍惜啊。
  至于那些过去的,已经触不可及的,就让他随风远去吧。
  离开甄珠的房间后,方朝清并没有立刻去吃早饭。
  他慢慢往庄子南面走去,越过一片碧绿的农田,又越过一片杂树林,便来到一处青草萋萋的小山岗。
  小山岗上,一行穿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默不作声地干着活。
  他们身前,是六座刚起的新坟。
  男人们躬身挖土,不断将新挖的、还湿润着的土培到坟上,将六座坟修整地越发高大整齐。
  方朝清到时,六座坟已经完全起好,坟上的土也已经培实,只除了没有墓碑。
  方朝清没有上前,只远远地看着,看着那三十多个身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朝着六座新坟齐齐鞠躬,又在为首少年的指挥下渐渐散去,他才走了上去。
  “阿朗。”他唤道。
  少年回过身来,鬓角的发都被晨露打湿,眼睛里还有些茫然的哀戚。


第131章 挣脱
  方朝清打量着眼前的少年,他已经比自己还高了,猛一看就是一个大人,然而仔细看他的脸庞,就会发现这仍是一个少年,一个没有被生活磋磨打击地失去所有棱角和赤诚的少年。
  所以对手下的死去仍会那么看重,所以对于自身的背叛仍会耿耿于怀。
  他心里叹了一声,在少年出声之前说道:“她醒了,刚刚还问你,我说你有事,一会儿就回去,让她先吃早饭。”
  于是,方朝清便看见少年眼里的茫然和哀戚都冰雪般瞬间消融了,虽然还有些冰冷地沉默,却朝他点了点头。
  方朝清笑,看向那新起的六座坟,又轻声问道:“那些禁卫军,你想好了么?”
  阿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嗯。”他轻声道,目光也看向那无声的坟茔,“我,回洛城,他们……拜托你了。为他们,谋个好前程。”
  方朝清看了他一眼。
  “你以后,不会后悔么?若是此时留在京城,向崔相投诚,前程未必不可一搏。”
  而回了洛城,就什么也没有了。重新变成来京城之前那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甚至还要靠甄珠养。当然,他还有一身好功夫,然而功夫再好,不为官,也不过是一介武夫。
  少年人总是梦想成为大人物,梦想出人头地,这或许就是曾经的阿朗离开洛城来到京城的原因。
  而少年人也总是易冲动,一冲动,便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然后在之后的无数日子里悔恨不已。
  如今他能为了甄珠放弃前途,但以后呢?以后想起,他会不会后悔,甚而因此而埋怨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的甄珠?
  方朝清想确认这一点。
  是少年人的一时冲动,还是深思熟虑后的抉择。
  “方老板。”阿朗忽然叫道。
  方朝清一愣,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自洛城分别以来,少年第一次这样叫他。重逢后,他不是冷冷的连唤都不唤他,便是跟其他人一样唤他方大人。
  这个跟着甄珠叫的“方老板”,倒真的是许久不再叫了。
  就好像在洛城时那段时光一样。
  他看向少年,便看见少年的脸庞正对着初升的朝阳,虽然脸上布满狰狞的刀疤,气质却清朗如松,有种被雨雾涤荡后又被阳光照耀着的明澈。
  “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离开洛城么?”少年轻声说着,目光看着那朝阳。
  “因为我想保护姐姐。因为我总想着,这世道坏人那么多,还有很多坏人很有权势,若是那些有权势的坏人来欺辱姐姐,那么徒有武力而无权势的我,要怎么保护姐姐?所以我想当官,我想变得有权有势,变得谁都不能随意欺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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