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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文穿之灭神记-第58部分

小说: 文穿之灭神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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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了醒来了!征程才开始就这样可不行!

    正在被死尸们团团围住的洛可洛的脑海中突然响起一个充满魅力的声音。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声音,具有无法形容的音色,以及奇异的令人沉醉深信的力量,令人想要永远听下去。

    而随着这声音的响起,死尸们开始渐渐扭曲变形,最终完全消散。场景跟着瞬间一变,血海退去,熟悉的腐臭可怖在这一刻是如此的亲切平和,十分古怪的安心感刹那间充满了洛可丽的心。

    “谁?”身体上的刺痛感并不能战胜她的好奇心,或者在已经认清自己鬼修身份的现在,她已经渐渐习惯不要太在意自己的身体了。

    反正都是消耗品,随时能够修补再生,只是要消耗很多鬼力而已。

    她等了一会儿,没有回应。

    这也在预料之中。

    不过,若是下次再遇到,她一定能够认出他来。

    漫不经心的打了个哈欠,不太有心情去看洛可丽戒备又带着一丝丝期待的神情,被强迫安上咕呜之名的小东西无聊的滚了两圈,趴下不动了。

    几秒后,它又突然站了起来,目光盯着传来诡异波动的那一方向。

    洛可丽慢了半拍才发现到它所发现的,有那么一瞬间她挺庆幸自己没有花费任何力量去修补身体。

    来者,是强敌。

    仿若黑洞出现般威风凛凛声势浩大,一个破破烂烂的人形带着黑色的旋风席卷而至,庞大的黑色阴气瞬间将周遭一切冻成黑灰。

    啧,跳梁小丑。

    咕呜满不在乎的又重新趴了下去。

    但洛可丽在看清对方面容的同时却全身猛然爆发出强烈的杀气,冲击力巨大的气流全部向对方身上扑了过去。

    事实上实力并没有那么强的来者立刻被冲击得一晃,连忙稳住身体,形象稍显狼狈。

    虽然,就算没有那一下踉跄他那披着个破披风的模样也不怎么美观得体。

    “哼哼,见到本尊者竟然敢啊啊啊!”装模作样的冷哼两声,破破烂烂像个乞丐的邋遢男人抬着下巴装腔作势的发言才刚起了个头儿,就被洛可丽甩出来的数道风刃削得哀叫不止,到处窜躲。

    洛可丽的眼睛此时已变作血红,凌乱散着的长发无风自动,像万千黑色的毒蛇在狂舞,张牙舞爪的想要品尝生命的味道。

    刚逃到安全之处的邋遢男人一抬头,登时被洛可丽吓得直打颤,嘴巴连发音都在抖:“你、你别乱来啊,我我们有话、有话好好说……”

    “好啊。”洛可丽竟然抬头一笑,风情万种的妩媚模样配上她那可怖的头发异常的矛盾而诡异。“我还真有一句话要送给你呢。”

    情况似乎有缓和的余地,但本能却在邋遢男人的脑中高叫着危险,他下意识的小心翼翼问道:“什么话?”

    “你去死吧!”积存许久的恐怖戾气倾泻而出,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他辗压而去,洛可丽尖啸一声,其形状如可怖的索命女妖向他扑了过去,招招狠毒不留余地,誓要将他置于死地。

    “哎哎……?你、你……我得罪过你吗?先停下先停下!嘿!打不着打……!”左跳右蹦上闪下躲,邋遢男人聒噪的声音止于切入腹部的手掌。

    洛可丽注视着他充满恐惧的眼睛,毫不犹豫的收掌成拳,将魂珠自他的体内掏了出来,故意缓慢的送进了嘴里。

    “味道不错。”她甚至舔了舔嘴唇,弯着眉眼做出一副十分美味的模样。

    邋遢男人什么都没来得及做,身体便化为烟尘寸寸消散。

    啧啧,多大仇啊。

    咕呜暗暗咋舌,对邋遢男人毫不同情。只因它早已从洛可丽的记忆中得知这个男人将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爬上鬼门管事之位,然后每天每天都屠杀很多很多无辜的凡人以吞噬更多的灵魂。

    蚊子再小也是肉,虽然凡人的灵魂对那时的他来说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比起耗费很多力量杀死修真者以吞噬神魂来说,弄死千万凡人简直太过轻易了,不仅可以满足杀戮和傲慢的自大心,更能得到一些“零食”,何乐而不为。

    然而,就因他这一“乐”,凡间尸横遍野,人间堕为地狱,便是最凶残噬血的魔修也没有一个丧心病狂至此。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这一举动不仅触犯了修真界数万年默认的法则,遭到正魔两道的大举讨伐,更因触怒了高高在上的天道而被无处不在如影随形的劫雷劈散神魂,永世不得超生。

    真是喜大普奔的结局。

    可惜死去的人无法复生,而这是留在尚存的人心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与痛。

    洛可丽正是其中之一,她失去了最能够交付信任的小朋友,失去了曾经善心大发救助过她的恩人,失去了一起玩笑打趣的损友,以及有过数面之缘的慈善邻人。

    而这一切,除了她没有人知道。

    哦,对了,现在还要除去看过《第一世》的凌霜跟查探过洛可丽记忆的咕呜。

    总之,那些是该被珍藏在记忆深处的美好,而非变成血淋淋的残破场景成为不堪回首的往事。

    上一世,洛可丽没办法亲手了结对方的性命,被天道抢了先。这一次,她没有让机会从手中溜走。

    对此,咕呜开始觉得她还有调教的余地,并非一无是处。

    自高自大自以为是都还有救,嫉妒成性在它看来也不是什么大缺点,恶毒狠辣也算不上什么可怕,最烦人的是心软、犹豫不决和优柔寡断。若是这样,才是真的没救了。

    缺点还是优点,性别不同看法自然也不同,在女人看来是大缺点,在男人看来也许就是大大的优点。

    只要这缺点优点对着的人不是自己。 作为旁观者,自然一身轻。这就是俗话所说的一一站着说话不腰疼。

 第99章 被迫成为反派Boss的郁闷

    干脆利落的拍死上一世的遗憾之后,洛可丽的心情前所未有的爽快舒服;比当初看到凌霜死掉更觉得兴奋。

    也许是因为她骨子里还是个小市民普通人;对这书中世界的凡人更有亲切感,因此当她偶然受了重伤失去了所有的灵力之后,竟然非常快速的融入了平民百姓的生活中;对失去的尊荣富贵和亲情爱情并不是十分眷恋,甚至还很有认同感的准备长此居住下去。

    直到洛慕安和云舒鸿找到了她。

    当她在街道上看到这两张熟悉到至极的脸;洛可丽无法否定那一刻心中涌上的竟是失落跟无奈。

    平静的普通的生活只是暂时的,她还是得回到修真界玄幻刺激的日常中去;寻秘境找异宝收灵宠炼灵器提修为,虚幻不真实得她只在电视小说里看过只在梦里做过。

    最初;能飞能施法术又有帅哥可以看,洛可丽的确是十分兴奋的。然而渐渐的她开始倦怠;开始感觉到格格不入,开始心烦意乱,回家这个念头不止一次强烈的浮上她的脑海。于是她又想起了与神的约定——逆袭。

    这就是恶性循环最初的起始。

    羡慕嫉妒凌霜,打击她陷害她;惶恐惧怕凌霜,打击她陷害她;倦怠心烦想回家,继续打击她陷害她……

    到了最后,洛可丽甚至已经分不清搞不明到底她是为了哪一个原因哪一个目的才要如此恶劣狠毒的对待凌霜。

    人生真是一片迷茫啊。

    大概只有她的贪念是真实的吧。

    没错,这些所有的原因所有的一切,剥开掩饰,其实就是一个字——贪。

    想要的太多,最后只能害人终害己。

    可惜她明白的太晚了。

    心境突破,修为提高。短短数秒间,一切都已经完成,结束了。

    咕呜忍不住有点儿羡慕嫉妒恨。

    这就是具有“女主角光环”和“金手指”的好处,便是那个风流就会死的种马男也身具这两样可以闪瞎人眼的好东西。

    只有它没有。

    咕呜忍不住又为自己叹了一口气。

    神有千个,选定的人选有万人,逆袭的方式就有千万。有像洛可丽这种金手指闪耀的恶毒女配逆袭式,也有像它这种废柴流无光环反派boss逆袭式。

    是的,它曾经倒霉的被神选中,穿进书中世界变成了对种马主角帮助最大的反派boss。

    顺便说一句,他在现实世界的名字叫林宇,双木林,宇宙的宇,据说是老爸老妈激烈讨论了两天两夜的成果。

    在他看来,无论是人还是非人里,这个反派boss绝对是给种马主角帮助最大的那个。

    啊?为什么特意提非人?

    因为反派boss就不是个人!而是一只超高、阶、魔、兽!

    中国式的形容就是成了精能化成人身的大妖。

    林宇真心觉得反派boss这只大妖一定是来给种马主角报恩的。否则哪来这么无怨无悔无私奉献——因为兴趣就帮助种马主角成长,没事就送小怪布陷阱来磨练种马主角的武力和智力,还恰恰好保持在既能让他收到小弟泡到妹子又不会丧命的绝佳尺度;因为种马主角太傲慢太风流负面评价太多,就开始粉墨登场做坏人扮黑脸,时不时还牺牲一下自我形象被种马主角这小嫩鸡挫败几回,反面衬托对方的“高大上”,让种马主角树立起更霸气更伟大的形象,然后收到更多的小弟跟妹子;因为种马主角的势力扩张太快太广,侵占到其他方的势力起了争端冲突,他便义不容辞的挺身而出,把所有反对者敌对方的火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为缓和矛盾做出了突出贡献,甚至最后还献出生命来成就种马主角的传奇名声,为种马主角的光辉人生添下最浓重灿烂的一笔。

    如果不是确定以及肯定反派boss是个雄性,林宇真想劝一句——这绝逼是真爱啊你们赶快在一起幸福快乐的he吧!

    林宇显然没有接触过腐文化,真是一枚正直笔直非常直的好青年!

    穿成这样的一个反派boss,还什么“附加道具”也没有的林宇的压力不是一般的大,但那位选中他的神的压力要更大,而且比白神还要更悲剧。

    因为林宇打从一开始就没想照着神的希望和剧本冲着种马主角去,而是非常彪悍的跟对方联合了。即使他从头到脚都看不上种马主角的性格和行事。

    与洛可丽这种充满天真幻想的女大学生不同,林宇进社会已有小五年,升职加薪一直有,当上总经理只是时间问题,目前副总经理他当得还不错。出任ceo就不必了,他家慈父还老当益壮,再干个八年十年没问题。至于白富美,那是住在他家隔壁三十年的青梅竹马,毕业那年举行的婚礼,给他生的胖乎乎的宝贝儿子现在都满地跑了,人生巅峰至少也走了一半多了。

    用丝们的话说——林宇就是该被活活烧死的人生真大赢家!

    让这样的现实大赢家跑到虚幻的书中世界里,除非闲得蛋疼,否则没有几个人会愿意的。林宇就是特别特别不愿意的那个。而且比起完成任务指望神遵守承诺,他更偏好靠自己。

    林宇这人天生爱挑战,这也是那位神挑中他的重要原因之一。可惜这位神没有搞清楚一件事——林宇爱的是现实中的真实挑战,而不是跑到虚幻的书中世界玩什么逆袭,更何况还给了全部的剧情提示,简直像拿着那什么攻略本打游戏,毫无挑战性,纵然过程中会有些变数危险也没什么大意思。

    做为一个现实到底的男人,最多刷个贴吧论坛几乎不玩游戏的三次元真赢家,林宇在了解完情况之后只有一个念头——回家。

    比起什么成为一方霸主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他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完成呢!

    ——宝贝儿子还有十七天零九个小时就要过、生、日、了!生日蛋糕跟礼物还没准备好呢,要是到时出了岔子,会被全家鄙视一个月的!而且宝贝儿子肯定不会再跟他一起睡了嘤嘤嘤!

    为了完成回家的伟大目标,林宇把神放进他脑袋里的剧情好好的研究琢磨了个遍,然后得出了最快最有效的行动方案。

    培养种马主角,跟种马主角做朋友,分享他的金手指,获取他的信任,然后一起成神。

    比起洛可丽被丢进的东方玄幻世界,显然西方魔幻通往成神的道路更短一些,起码不用先成仙升入仙界然后才能成神。

    历经数百年,林宇这个该被烧死的人生真大赢家真的成功了。他跟种马主角一起升入了神界,合力干掉了那个选了他的神,夺取了神格,然后合力想要将他送回现实世界去。可惜,一因为穿越时空这项特殊技术使用不熟练,二因为没得到承认的他们只能算作伪神,权限不足,所以他们竟穿进了同一个作者写的另一个书中世界里。

    他乡遇故知,穿越逢穿越。

    最迫切需要做的不是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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