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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如意胭脂铺-第104部分

小说: 如意胭脂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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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吗?我是我们九尾狐族白帝一脉的最后一个,我的父王母后,努力了将近千年,才有的我。漫天诸佛,虽不老不死,不生不灭,却只能终日游荡在山峦云海间。一百年,或许觉得新鲜,五百年,或许觉得也还不错,可是当一千年,两千年都过去的时候,他们也会厌倦那种无所事事的神仙日子。于是,有关系的,重新堕入轮回,没有关系的,则自行消散于天地间。
      如意,其实天上的神仙,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来,是因为人类的供奉少了,二来,是他们都耐不住寂寞,转生的转生,消散的消散,留下的那些个,不是过习惯了孤单的日子,就是有必须留下的理由。
      再反观你们人类,天生就自带一股侵略性,你们喜欢开拓疆域,也喜欢不断争斗,但奇怪的是,你们又很懂得相互协作和抱团生存的必要性。所以,尽管这千万年来,你们的争斗不断,死伤不断,却依然可以让人类繁衍的越来越多,将其它生灵生存的空间,挤压的越来越少。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妖精鬼怪又开始像天地初开时的那样,混居在人类中间。
      其实,能不能做狐帝对我来说,不重要。现在想想,也许他们是对的,固守着青丘那一方最后的水土,对于我们来说,或许才是真正的毁灭。”
      很少听狐狸讲这么多的话,刑如意在他怀里不自在的扭动了一下,然后用手点一点他的肩膀,说:“狐狸,也多愁善感起来了?”
      狐狸噗嗤一下笑了,他说:“年纪大了,难免多愁善感。倒是你,打算想怎么办?”
      “先把谢大人从地上给拽起来,然后去看看那只饕餮究竟想要做什么?对了,你刚刚说的,你们九尾狐族跟饕餮之间曾有一场争斗是真的吗?”
      “反正九尾狐族的族谱上是那名记载的。只是不知,这饕餮是不是同一只?”
      “难不成饕餮活的比你们九尾狐还要长?毕竟你的祖先们都一个个进入了天道合一的境界。”刑如意说着,吐了吐舌头。
      狐狸摇摇头:“饕餮太过神秘,世间所知,也不过是凤毛麟角,所以你的问题,我也没有办法回答。至于九尾狐族,原本寿命也是极长的,倘若愿意的话,不生不灭都行。但因为我们祖先的一个错误,所以被女娲娘娘剥夺了这种能力,就算刻苦修炼,也不过活上几千年。不仅如此,活的时间越长,所要经受的天劫就越发的厉害,许多祖先,因为惧怕天劫,宁可寻了关系,托生为人。要不,我们九尾狐族怎么会跟冥府的关系那么好。”
      “你说的那件事情不会就是《封神演义》中记载的那一段吧?九尾狐奉了女娲娘娘的命令去灭殷商,结果却自作聪明,妄图用美色来引诱纣王,还大开杀戒,杀死了许多忠臣良将,结果被姜子牙给斩杀了!”
      狐狸难得的露出那种目瞪口呆的模样,他看着刑如意,苦笑了一下,说:“你们人类的故事,是这么写的?”
      “不是正史,甚至连野史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一部小说。不过你也知道,我不是什么好学生,那种正儿八经几个字就能说完的殷商历史,我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兴致,倒是这小说,还能读一读。当然,电视剧看的更多。”
      “纣王不是昏君,至少他不是《封神演义》中所说的那种昏君,至于我的祖先,迷惑或许有,因为这是九尾狐的天性,但虐杀忠臣良将,却是没有的。相反,她还帮助纣王做了不少的事情,也算是利国利民。”
      “既如此,女娲娘娘为何要严惩你们九尾狐一族?难不成,就是因为你的祖先没有迷惑纣王,没有让纣王沉迷女色,政权腐败?”
      “女娲娘娘并没有让我的祖先去迷惑纣王!她之所以待在纣王身边,是因为她爱上了那个男人。那个时候,人们虽然惧怕妖怪,但也崇拜妖怪。很多的妖,其实就生活在百姓中间,被当成具有神仙法术的仙人。我的祖先,也是如此。而根据《史记》记载,纣王博文广见,思维敏捷,身材高大,臂力过人。俗话说的好,美人爱英雄,所以我的祖先爱上他,似乎也在情理当中。
      《史记》中曾有记载,说纣王曾攻克东夷,把疆土开拓到现在的东南一代,开发了长江流域。当时的东夷常向商朝发动进攻,掳去大量百姓做奴隶,对商朝是个威胁。纣王的父亲帝乙就和东夷大战一场,但没有取得胜利。纣王登基之后,铸造打量兵器,亲率大军出征,结果东夷各部联合起来进行抵抗,但都挡不住纣王的攻势。”
      “纣王既不是昏君,那又为何会有武王伐纣?”
      “所谓的历史,都是胜利者撰写的,只不过写的都略微夸张了一些。纣王常年征战,人到中年,就已经落下一身的伤病。我的祖先,为了挽留他的性命,也做了不少的事情,大概手段阴狠了些,于是就有了民间的那些传言,也有了你口中所谓的演义。最后,她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连累了九尾狐一族。但具体她最后做了什么?就连我们九尾狐一族的族谱中都没有记录。”
      “说了这么多,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们九尾狐族和饕餮的争斗是什么原因。”
      “饕餮好吃,这世间但凡能吃的它都要去尝一尝。也不知道它从哪里听的,说我们九尾狐族肉质鲜美,就垂涎着来青丘,捉了一只正在野外修行的狐狸。然后也不顾及,就在青丘架了木架子,将狐狸放在上面烤。
      那只狐狸,原本也不认识饕餮,见他行为举止奇怪,就想看看它要做什么。结果,火烧到尾巴,才知道,这饕餮放的火,也不是寻常的火,恼怒皮毛被烧,就与它缠斗起来。缠斗中,知道这饕餮居然想要把自己烤了吃,你说着架能不打吗?”
      “那最后呢?这只狐狸,是不是被饕餮吃掉了?”
      狐狸黑了脸,说了句:“当然没有!”
      刑如意恍然有所顿悟,长长的哦了声,说:“我知道了,那只狐狸,其实也是一只白狐狸,是你的祖先对不对?”
      狐狸看了刑如意一眼,径自转身,一句话都没有说。

      正文 第162章 锦瑟(7)

      刑如意摸摸鼻子,低头的瞬间,却禁不住嘴角绽出一抹笑来。
      原来,狐狸也是要面子的。
      她心情大好的走到谢玄跟前,用手在他的脑门上轻轻弹了下。谢玄是被小鬼给迷晕的,只要将鬼气驱散,即可醒来。这会儿,人已经悠悠转醒,看见处在视线正上方的刑如意,心跳竟莫名的快了起来。
      美人,谢玄见过很多,刑如意俨然不是其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那一个。她的五官,分开看,都不算出色,甚至还微有瑕疵,例如,嘴唇的颜色稍微淡了些,鼻子不够挺翘,眼睛不够大,眼神也缺乏女性特有的柔美,甚至连皮肤都不够白皙,但她身上却有一种很特别的吸引力。
      “看什么呢?难不成,谢大人觉得这地上睡着很舒服?”
      刑如意说着,又在谢玄的脑门上弹了一下。看似,只是轻轻一弹,实则却上了一分鬼力。这一分鬼力,顺着谢玄的前额,直接进入他的体内,转化成一条细细的黑线,沿着谢玄的血脉游走。
      见他体内,的确没有什么异常,刑如意这才站了起来:“大人可是腿软,起不来了?”
      刑如意将右手伸到谢玄跟前,谢玄微微一愣,目光紧跟着落到了那只手上。刑如意的手,是她全身上下唯一满意的地方,十指纤细,且直且长,且骨结分明,既不像寻常的千金小姐那般的柔弱无骨,也不像农家妇人那般的僵硬。狐狸初见她这双手时,曾问她,是否善于弹琴。
      刑如意是怎么回答的呢?弹琴?做梦的时候会,现实生活中,也就只能弹弹棉花。现在,她将手伸到了谢玄的跟前,而谢玄显然也将注意力放在了她的手上。
      “刑姑娘的手,倒是长得十分好看!”谢玄说着,起身,鼻尖从刑如意的指尖蹭过,隐约还能闻见那手指上残留着的中草药气息。
      “多谢大人夸奖,如意身上,也就只这双手还勉强能看了。”刑如意说着,将手收了回来。谢玄正想着要回些什么话,却见刑如意翻看着自己的手,叹息着说了句:“幸好,我这双做胭脂水粉的手没有沾到大人身上的味儿。”
      “我身上的味儿?”谢玄蹙眉,低头嗅了嗅自个儿身上。除了龙涎香的气息外,并无什么异常的味道。
      刑如意挑眉、转身,漫不经心的说着:“通常经商的,身上都会沾着铜臭味儿,打鱼的身上都会带着鱼腥味儿,谢大人您是当官的,那您说说,您这身上是什么味儿?”
      “书卷味儿?”谢玄试探着问了句。
      刑如意摇摇头:“错!是阴奉阳违、贪污腐败外加自私自利的味儿!”
      “刑姑娘您这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的人吗?谢玄不否认,官场黑暗,但谢玄却是立志要做一名好官儿的。”
      “水清则无鱼,谢大人觉得,在这官场中,能容得下一条清鱼吗?”刑如意止住脚,转身,看着谢玄,嘴角上扬,露出一抹笑来:“不过,谢大人此时此刻讲的话,如意却是信的。”
      “刑姑娘真信?”谢玄莫名的,嘴角也跟着上扬。
      “自然是真信,因为此时此刻,谢大人您没有必要跟如意说谎。因为,如意只是平民老百姓一个!”刑如意说着,又转过身去,背对着谢玄摆了摆手:“还有,提醒谢大人一句,千万不要对如意生什么好感。我,刑如意,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够喜欢的起的。”
      谢玄先是有些窘迫,跟着回过神儿来,眼眸瞬间沉了下去。差一点,差一点,他就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不管眼前的这位刑姑娘,究竟是何人,又有这怎样致命的吸引力,对于他而言,都只能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对手。莫道长说过,洛阳城里,他唯一要留意的就是如意胭脂铺,唯一要戒备的是如意胭脂铺的殷臣司与刑如意,唯一要提防的是府衙里的常泰。还有一个人,是他必须要做掉的,那就是刑如意与殷臣司的养子,一个叫做殷元的小孩儿。
      那个小孩儿,他曾让魅影去瞧过。据魅影的回报来看,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小孩子,顶多比旁的小孩子胆子大一些,行为散漫一些,还有跟他的养父母一样,傲慢了些。
      心里想着,脚下的步子却是一点也没有慢下来。当将脑海中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时,他与刑如意已经一前一后的站在了大堂里。说是大堂,也不过比卧房稍微大了那么一些,摆放着三张方桌与一张长桌。眼下,那张长桌上已经摆满了各色佳肴,甚至还有些连洛阳城里都极难寻见的瓜果。
      客栈掌柜是一男一女,男的个子矮小,人也偏瘦,说话时,总是半含着胸,眉角眼梢带笑。但凡是与女掌柜出现,必定是站在女掌柜的身后,只稍稍露出小半个身子来,一副十足的老婆奴形象。
      女掌柜与之相反,是眼下盛唐极为流行的那种美人形象,丰满之中还略微带些风情。说话时,嗓门很大,却不惹人厌烦。一身服饰,颜色极为绚丽。
      此时,女掌柜站在殷臣司的右边,正指着桌上的一道菜为他介绍,而男掌柜则低眉含笑,半个身子都隐在女掌柜自带的阴影里。
      “掌柜的好!”谢玄走过去,也站在殷臣司的身旁:“殷公子为何没有与刑姑娘一道来?难不成,是提前来看看,这些菜色里,可有刑姑娘喜欢吃的?”
      “我家如意嘴刁,只吃得惯我做的饭菜。”狐狸只略微抬了抬眼,视线越过谢玄落在刑如意的身上:“我刚刚瞧过了,除了这些瓜果外,也只有这道麻婆豆腐还勉强能够入口。若是待会儿吃不习惯,也不要勉强,稍后为夫再去厨房为你煮些。”
      狐狸这话,自然是话中有话,他是在告诉如意,眼下这一桌子看似好吃好喝的东西,其实都被饕餮做了手脚。能入口的,除了她眼前的那碟麻婆豆腐之外,也就那些瓜果还是能吃的。
      刑如意会意的点点头,也乖巧的回了句:“那就有劳相公你了。不过出门在外,如意能凑合的,也都会尽量凑合的。”
      夫唱妇随,娇羞低眉,俨然是一副小两口亲亲热热,感情极好的画面。只是,这些话,听到谢玄的耳朵里,却是有些别扭。他先是看看狐狸,接着又看看刑如意,忍不住嘴角抽了那么一下。
      “想不到荒郊野外的,掌柜竟有这般好厨艺。这道菜,若是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太平公主自创的浑羊殁。据说,这道菜,是公主殿下无意间想到的,后来御厨便按照公主说的方法尝试了一下,没想到,竟是出奇的好吃。谢玄曾有幸,得公主殿下赏过一块,味道至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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