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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宋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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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术,金国四太子!”古松终于清醒过来,吃惊地大叫。

“当!”兀术根本就不在意究竟是谁拦在自己面前,手一挥,马刀斩在赵明堂盾牌上面。

赵明堂浑身剧震,眼前景物突然一红,眼珠子都快被震得弹出眼眶了。

皮革翻卷,木屑纷飞。

耳朵里全是蜜蜂飞舞的声音,浑身的骨架都像是要抖散了。嗓子眼一甜,一道热气涌上喉头。

“好厉害的家伙,再来一下我会死的!”赵明堂心中大叫。可他也知道,如果自己倒下,这道防线就彻底被人击垮了。

好在这个金甲人马快,瞬间已从他身边冲过,只带起一阵大风,其中有红色雪花如劲矢扑面而来,打得头盔“沙沙”乱响。

“完了吗?”

没有,兀术身后还跟着一个挥舞着狼牙棍的武士。

这一棍重若千斤,赵明堂眼前一黑,口中热血再忍不住,一口喷了出去。

正当他就要倒下时,一只手从背后伸来,抓住他盾牌把手处的皮绳,“赵都头,我来助你!”回头一看,原来是古松。

“是你。”

“是我。”古松那张脸还是白得发青,他畏惧地躲在赵明堂身后,身体弓得像一只虾米。

“谢了,兄弟。”赵明堂张口一笑,又是一口热血吐出,喷了古松一脸。

古松喃喃道:“兄弟,是的,我们是兄弟。”

耳朵边传来兵器磕击盾牌的闷响,凶猛而沉闷,每一击仿佛都是最后一次。

好在,在赵名堂悍不畏死的坚持下,宋军的盾阵终于立了起来。几十面尖头方盾紧紧挨在一起,如一面城墙般在金人狂风暴雨般的冲击中屹然不动。

“把女真鞑子推下坡去!”杨华还保持着拉弓的肢势,手中箭头随着兀术缓缓移动,牢牢锁定他的颈项。兀术装备精良,头戴一顶钢盔,身上又穿着结实的索子甲。这一箭就算射中也没什么杀伤力。要想一狙而就,只能射他的脖子。

这个时候,女真骑兵已经绕宋军小方阵绕了一圈,再次回到杨华的正面。

已经有超过二十名宋军弓弩手永远闭上了眼睛,若不是因为阵周都有严实的盾牌阻拦,这群新兵早就放鸭子了。

现在,长矛手已经退到后面,把位置让给了牌子手。

“弟兄们,把女真靼子推下破去!”接替了旗手位置的李鹞子尖厉地大叫一声,“杀!”

前排盾牌手和后排的长枪手同时向前一步,包括后面的几十人都同时用力,狠狠的挤压着敌人轻骑兵的腾挪空间。

“杀!”

长枪同时过顶刺出,刚转到正面的金人还来不及调整肢势,就被锋利的长矛戳中。战马轰隆倒下,被盾牌推得从坡上溜了下去。

阵前人翻马仰。敌我双方都倒下去一大片。

“咻!”杨华畜谋已久的那一箭终于射出去了。

远方,那兀术也是机灵,头一低,“叮!”一声一丛火星迸开。

“糟糕,没射中!”杨华心中一凛,左手一探,夹了两支箭,以连珠箭的手法一口气全射了出去。

兀术也知道厉害,顾不得许多,猛地从马背上跃下,从上坡上一口气滚了下去,跃上一匹无主战马,飞快地跑远。他一身重甲,行动居然如此轻捷,令人难以想象。

见主帅逃走,侥幸没死的女真骑兵一声呼哨,也纷纷追了上去。

转眼就跑到宋军射程之外。

“胜利了吗?”坡上众人面面相觑。

刚才一战,敌我双方都死伤惨重。超过四十宋军倒在雪地上,而女真骑兵也只剩十来人。

伤兵大声惨呼,战马咴咴悲鸣。

雪终于停下,一轮苍白的太阳摇摇晃晃地升起。

大年初一了。远处的汲县贺岁的鞭炮声更加密集,援兵还没有到。

热血顺着山坡流淌,腾腾热气氤氲而起。

可因为天气实在太冷,血流到半坡就凝住了,变成豆腐状态,视之触目惊心。

“恭喜都头。”赵明堂摇晃着身体走过来,他受了些内伤,说起话来中气不足,但脸上却带着笑容,“此战都头上阵下获,当弟三等。”

宋军军功计算有严格的规定,敌众我寡为上阵。兀术全是骑兵,以一百步卒击退金人四十,自然是上得不能再上了,敌我死伤数目相当为下获。

上阵下获,按规定将弟三等。杨华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都头,今日获此大胜,怎么也得升上一升,从此迈入中级军官的行列才是。

“什么下获,明明是上获。”一直在喘气的古松等金人去得远了,苍白的脸色终于恢复红润,他笑道:“敌人都是骑兵,一个骑兵首级相当于七个步卒。敌人没于阵者二十,我军阵亡四十。我军已杀获敌四分以上,自损不及其一份,当然是大大的上获。”初次出阵便立下如此大功,古松忍不住想笑。

他摸了摸唇上稀疏的胡须,朗声道:“都头,我当写信将今晚战况如实上报何灌将,为都头你请功,为我都将士请功。”话刚一说出口,他突然觉得丧气。自己也曾上何将军门下幕僚,颇受信重。无奈因犯了事,被人家打了二十棍,发配到军中一线效力。现在自己就算写信过去,只怕也到不了何灌的手里。

想到这里,古松忙补了一句:“不,我立即给太宰张邦昌大人写信。”张邦昌是吏部尚书,本与古松同门,古松能进何灌幕中任职其中也有张大人的关系。

听古松这么一说,一阵冷着脸子不说话的杨华抬起冰冷的眼睛看了古松一眼,突然说:“原来古虞侯是张太宰的故人,失敬。”

古松有些得意,“古松读书的时候与张大人本是同学,实在惭愧,张大人以身为朝廷重臣,古松却还在军中厮混。都头,等打完这一仗,我定在张大人面前引荐将军。”

杨华不置可否地一笑,“如此就多谢了。”他心中突然冷笑一声,张邦昌,***就是汉奸一个,以后别落到老子手里,否则一刀砍翻。他是朝廷有名的投降派,靖康二年年底,金人攻下东京之后,因为这个家伙在同女真谈判时给完颜宗望留下了深刻印象。在金人退兵之后,扶植他建立傀儡政权,国号大楚,当了一个多月的皇帝。

这个的人渣自然可恶,杨华连带着对古松也恶感大生。

不过,他本就是一个冷脸的人,从表情上却看不出什么来。

这一仗虽然干得漂亮,无奈军中多是新兵,死伤惨重。等兀术退兵,所有的人都一屁股坐在泥地上,再也不肯动弹。

其实,这个时候才是最危险的时刻。兀术尚未走远,加上离金人大营也近。若他回营带大军回身再袭,这一都人马只怕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念及于此,杨华忙大声道:“诸君提起精神,我们回城。大家不要乱,扔掉手中的笨重家什轻装。身上囫囵的扶着伤员,带上阵亡弟兄的尸体,快快快!再磨蹭下去女真人就杀过来了。”一边说,一边提起枪杆子往坐在地上的士兵身上抽去。

刚才已经见识到女真骑兵的厉害,众人也知道若敌人再来一队轻骑,这都人马还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了。所有的人都提起精神,组成整齐的队型相互扶持着向南缓缓退去。

“四皇子,宋军在撤退,我们是不是尾随攻击?”察觉到山冈上的杨华等人试图撤离之后,一个女真骑士大声说。

“对,杀上去,报仇!”剩余十来骑悲愤地咆哮。

兀术虚着眼睛看了岗上一眼,摇摇头:“进退有据,法度不乱,敌将很强呀!今天就这样了,带上阵亡勇士的发辫走吧。”

按照女真人的风俗,战士死在异乡,尸体就地掩埋,却要割下辫子带回故乡,如此灵魂才能回到亲人身边。

走上山冈,兀术割下死去士兵的辫子小心地收进怀里,又看了看死者空洞的眼神,心中突然有点发寒。回想起刚才那道严密的方阵,心中叹息一声,宋人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他也不是没想过尾随攻击杨华,敌人全是步兵,也走不快。而撤退时敌人队型空隙极多,若能在敌疲惫时狠命一击,未必不能收到奇效。要说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可是若尾随而去,得靠骑弓不断扰乱迟滞敌人。问题是宋军的强弩硬弓杀伤力和射程都强于女真人,若现在杀回去,未必不被人家反扑。

女真人口稀少,精锐的金国骑士死一个少一个。

送死的事情还是留给郭药师的辽国降兵吧。

掩埋了尸体之后,兀术闷闷地带人离开。

走了两个时辰,前方出现一标人马,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下属迪古补,一共有五百骑兵。

第一卷 江河水

第十一章 重骑

快快快!”杨华似乎也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大声地催促着众人。

队中众人已累得浑身是汗,很多人都热得摘下头盔,大股热气蒸腾而起,兵器和盔甲相互撞击,发出清脆的声响。

伤兵们在大声哀号,间夹着赵明堂南腔北调的咒骂声。

“都头,我军大胜,怎么还这般赶路?”古松大口地喘息,一低头,“哇!”一声吐了一口黄水。

“上马。”杨化从马背上跳下来,将缰绳扔到他手里,嘿嘿一笑,说,“若我是兀术,只怕不会甘心就此失败。你说,他若现在突然杀过来,会是何等的光景?”

“杀回马枪?”古松看了看周围疲惫欲死的众人,吓了一大跳,吐了一口唾沫,直起腰,“如果那样,我等……”说到这里,他下上牙不住打架,发出清脆的磕击声。

杨华沉重地点了点头,“这北面全是女真人,一不留神就会同他们的斥候遭遇,还是快点走吧。”

“那是,那是。”古松不住点头。

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却丝毫感觉到不一丝暖意。

雪地明晃晃一片,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但远方却有更亮的闪光。

沉闷的马蹄声轰隆而来,如同满山檑木顺坡而下。

大地在颤抖,地上的积雪微微起伏,浮雪波浪一样颠簸,很快结成细微的雪粒在雪面上滚动。

一片金属的汪洋在远方泛滥。

流光四溢。

连天上的日光也在这片荡漾的金属海潮中黯然失色了。

“什么东西?”众人都停下脚步,呆呆地看着这难得一见的奇景。古松像是被人当胸打了一拳,差点从马上一头栽了下来。良久才带着哭腔大叫:“重骑兵,我们的重骑兵!我们禁军的主力精锐。”他一张脸顿时变得通红,浑身打摆子一样哆嗦起来。

仔细清点数目,对面起码有一千重骑。一跑起来,简直是锐不可挡。

杨华伸手扶了他一把,心中也被这片奇景给震撼住了。自从穿越以来,他一直都在何灌将军麾下效力,也经历过河北战场的血雨醒风,见过大场面。宋金攻辽之战结束之后,他才同何灌将军的军队一起被编入京畿禁军,在此之前,他也没见过传说中的禁军主力骑兵。辽人的骑兵他也见识过,但是辽人骑兵海啸一般的攻势给宋军很大的杀伤力。可同眼前这支钢铁怪物相比,辽国人的骑兵简直就是一群粗陋的玩具。

“***,谁说宋军都是一群垃圾。这……这简直就是一支装甲集团军嘛!”杨华喃喃地说。这一千重骑兵在战场上一旦冲起来,就算有两万步兵也抵挡不住,强,真的是太强了!

金属的洪流涌来,速度并不快,但那种沉重的压迫感却如大锤一般敲在心头,每一击都像是要把人身上的热血从心脏里挤压出来。

所有的战士都目瞪口呆地站着。

“掌旗啦!”赵明堂失态地大叫,手中那面红色旗帜连连挥舞,旗上,浴血的三足乌在冷风中激烈地飞翔。

可对面的禁军重骑兵不理不睬,依旧骄傲而沉默地逼近。

须臾,钢铁潮水在一声长号声中将杨华部整个地裹在其中。

银白的长枪,银白的铠甲,如云一般在头顶呼啸的旗帜。沉默不语的骑兵,战马鼻中的喷出的白气,铠甲的轰鸣,听得人皮肤上暴起一层坚硬鸡皮疙瘩。

杨华贪婪地看着这只用金钱喂养出来的战争怪兽,心中有大股欲望涌动。给我一千这样的军队,我就纵横天下。是的,只要给我一千。

定了定神,他仔细地端详着这支传说中的军队。

因为北宋的战马产地都落入北方草原民族手里,北宋军队战马极其匮乏。因此,有宋以来,历一百多年,宋军也不过积攒起三万多匹军马。其中,两万多匹都集中在京畿禁军手里。而这两万军马马中真正能够用来组建重骑兵的也不过七千。这次过河阻击女真人,都被梁方平带来了。

因为战马珍贵,宋军对马匹的保护也是极好。浑身上下都包裹着马甲,只露出双眼和四蹄。马首带着亮光闪闪的马半脸廉,上面还嚣张地插了一排红色的鸟羽。马身上的马身甲都用生牛皮制成,嵌了两千多片厚实的铁叶子。

不但战马如此,马背上的骑士也一身铁铠。

这样厚实的装备,一遇到金人的箭雨也不过被射出几点火星。

可惜,这支军队很快就要在黄河以北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丢个精光。到后来,北宋战马损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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