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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宋行-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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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众人齐声说。

如果将人马补充完毕,龙卫军人数已经突破核定的一千五百人。但大家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这让杨华心中暗喜,至少说明大家都同自己是一条心的。将来若有事发生,只要团结,就没有过不去地坎。

“对了,这三天,大家帮我寻访一下,看有没有庶务人才推荐。尤其是经济、民政、医药……就是郎中,还有土工也得找些来。惟才是举,不拘一格。”

众人都傻了眼。

赵明堂咳嗽一声:“如果有郎中就好了,我也不至于病成这样。大家当了一辈子兵,不认识什么人啊!”

一个声音传来:“将军,勾栏老板要不要?”

第四卷 西望太行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人渣

众人闻声看去,说话的正是看起来正气凛然,成天一副道德君子模样古松。

“勾栏老板?”杨华有些迷惑,“说说。”

古松:“也就是我以前在开封的一个故人,前一段时间,朝廷抢劫民间财物凑钱时,他就破产了。后来又被东京的浮浪子弟抢了一次,院子也被烧成白地。活不下去,跑相州来投奔我。这人有些机灵,将军可就近看看,如果能用,不妨给他口饭吃。”

“这人不会是你亲戚吧?”赵明堂讽刺地笑了一声。

“是。”古松倒不避讳,落落大方地回答说:“是我的一个堂伯。”

“果然。”

不想再看到他们两人斗嘴,杨华站起身来;“就这么样吧,大家把任务分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鬼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古松留下。”

“散了。”赵明堂站起身来,众人也都拱手告别。

“别告诉我你只想为你那个什么堂伯找口饭吃。”杨华盯着古松:“你古松拿的赏赐也不少,要想救济一个穷亲戚还是很简单的。说吧,那人有什么本事?”

古松回答说:“我那个堂伯是个勾栏的老板,其实主要本事是让人开心。”

“娱乐业啊,好象我龙卫军没那个钢性需求。”杨华淡淡地说。

“将军此言差也!”古松笑道:“我也是看他有几分机灵。本想发展他进军统司地。不过。他地院子已经毁了。就算进了军统。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不过。将军也小看这种勾栏老板了。从搭棚子到组织歌妓献艺。哪一场不是大笔银钱过手。每个棚子看客多达千人。少则五百。要想居中组织、协调好。不是一个人物还真弄不下来。”

杨华经过古松这么一提醒。猛然醒悟。是啊。我现在正缺人才。这家伙不就是一个人才吗?

北宋勾栏是艺人们演出地场地。勾栏。本指勾栏地栏杆。设于瓦子之中。以歌舞表演为主。东京城内共有十个瓦舍。每家瓦舍中设有五十多座勾栏。一般来说。每个勾栏老板都雇佣了十来个下人。日常还得同歌妓、观众。已及相关产业地从业人员打交道。没点能力根本混不开。

这有些像后世娱乐业地巨头。

如果这样地成功人士不是人才。那么。什么人才称得上人才呢?

“此人人品如何?”杨华还是有些不放心。

“很差。”

“差到什么地步?”杨华有些好奇。

古松笑道,“此人发家倒有一个故事。他以前是东京的一个破落户,成天以耍钱为生,饥一顿饱一顿。后不知怎么得勾搭上了一个良家妇女……没几日。那妇人的丈夫暴毙……”

“好狠,估计是他下地手。还有呢?”杨华正在看帐本,上面的钱财往来数目巨大。看得他头昏眼花。

“倒不是他下的手,衙门去验过尸,说是心上本就有病。”

“原来是被气死的,心梗阻……后来呢?”

“后来,这家伙就骗了那妇人的家产,在东京弄了个小小酿酒作坊,日常到勾栏瓦舍贩卖为生。”

“哦,还算有些事业

“不过,你也知道东京那边酿酒的人也多。竞争激烈,他家酿地酒味道也差。开不了几个月,竟赔得要当裤子了。”

“后来呢。”杨华来了精神,竖起耳朵。

古松:“他心头那个急啊,一连半月没开张,眼见就要撑不下去了。这个时候,他又勾搭上了常去的一家勾栏老板的老婆,竟将人家弄大了肚子。还得意扬扬地冲上门去,找到那家丈夫。说。你老婆肚子里的肉是我的种。这事情怎么解决?”

“这人还真种马一匹,专给人戴绿帽子。而且,胆子也大,偷了人家老婆还敢赖上门去。”杨华不觉骇然:“他这不是疯了吗?”

古松;“哪里是疯了,他是吃准了那家老板好面子。这事还真是有些意思,那家老板也娶了四房小妾,可这么年过去了,就是没为他添一男半女。这下,正房大老婆怀孕。他心中也是怀疑。

可转念一想。总算有个后代,不管是谁的。好歹也有人继承香火。就咬牙忍了,也免得被人笑话。

可我那堂伯不依,跑人家里一坐,孩子是我的,要想解决把你的勾栏卖给我,钱先欠着。否则,我马上去开封府投案自首,我去坐牢,看你以后如何见人。那老板也是没办法,实在惹不起这个赖皮,就将一个勾栏转给了他。反正那家老板有十几个勾栏,舍一个出去遮丑也不觉得心疼。反得了个便宜孩子。”

“好无耻!”杨华拍案而起。古人对子嗣一事看得极重,想来那个老板也只能打掉门牙和血吞了。

“于是,这家伙靠着那家勾栏起家,在东京城也算过得滋润。好在天道循环,报应不爽,这回他被人抢了个精光,棚子也烧了。”古松做结案成辞;“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统统都报。”

杨华听完这个故事,感觉精神生活极大的丰富。不禁有些怀念以前上网看八卦时地日子。杨华:“这是个人渣,有胆气有本事的人渣。”

古松:“将军要见他吗,他人现在林虑,若要见,我去传他过来。”

“有才无德,限制使用。见。”

于是,那个叫高昌的委琐男人跪在杨华面前,怯生生地说:“草民高昌见过杨大人。”

杨华皱着眉头围着他转了两圈,越看心中越是不喜。这家伙模样实在太古怪了,长得一个尖下巴,小鼻子小眼睛,颧骨高耸。真不知道他是靠什么去给人家戴绿帽子地,“高昌你抬起头了,我且问你,你认为你长相如何?”杨华实在忍不住问。

“小人貌甚寝。”高昌两颗小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大人是不是想问小人是如何讨得女子欢心的?其实。这事也简单,一是胆子要大,这女人嘛,有的时候并不看男人长相的,相处的日子久了看你也就顺眼了。所谓日久生情,就是这个道理。

而且。她们成天在家,其实寂寞得很,巴不得有人去勾引呢!

第二,口舌要来得,女人最喜欢听好话,脑子又笨,几句迷魂汤一灌,自己先迷糊了。”

“住口!”杨华怒气冲冲地喝骂:“谁叫你说这些了。知道我找你来做什么吗?”

高昌也不惧怕,回道:“我听古松侄儿说。大人这里缺人。小人自认为还算是个人才,最近又遭了难,想到大人这里讨口饭吃。”

“哦。人才,说说,你有什么才能?”杨华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家伙有如此胆气,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社会油子。

“大人需要我有什么才能,除了上阵杀敌。”

杨华将一个帐本子扔过去,“半个时辰,把数字算出来。”

“成。”高昌接过帐本,坐在案前。运指如风,须臾就将数字算出。

杨华估摸了一下时间,大概才花了十分钟,这也太快了吧!他心中有些欢喜,“不错,你这人我用了。“

“等等,大人是否要让我做帐房先生?”高昌却有些着急:“大人,你老威名远播,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小人有个坏脾气。一是见不得女人,二是见不得银钱。真做了你的帐房,见了钱就会手痒。到时候大人要用军法办我,小人就算有十颗脑袋也不够您砍地。”

“哈哈!”杨华大笑起来:“想贪污我地钱,你想得美。你这个人渣,我就是要找个由头砍你脑袋,怎么着?谁要你做帐房了,你去后勤司报到,居中运筹钱物往来。至于现金。自然有人掌管。你手头是不过钱的。当然,若你真要伸手过去。不但杀你全家,连古松我也不放过。”

“遵命,大人,不知道小人现在算不算龙卫军的军官。”

“算,怎么不算?”

“比古松侄儿来如何?”

“比他矮一级吧。”

“多谢大人!”高昌欢喜地磕下头去:“小人也算是个官儿了。”

杨华哈哈大笑,“好好做,断少不了你一个好前程。”

杨华心中郁闷,他实在太缺人才了,连高昌这种垃圾都能不得不用。至于读书人,他们才不会进军队呢!再说,那些成天子曰诗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酸丁拿来也没用,一个个还眼高于顶,还不如高昌这种社会混混。

高昌就业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发军饷。北宋地军饷分现金和实物两部分组成。照禁军成例:通人员,也就是将校,既普通都头一级,每人月料钱五百,月粮两石五斗,冬春衣料绢六匹,棉一十二两,随身钱三千。

长行,也就是普通士兵。在以上基础上钱减半,粮一石五斗,冬春衣料布两匹。随身钱一千。

这是龙卫军自成军以来第一次发放军饷,加上又刚取得一场大捷。杨华非常重视这事。本打算亲自过问的,无奈物资堆积如山,帐目浩繁,他自己都看得头疼。更别说军中其他军官了。

高昌这一接手,居然在很短时间能就将一切理顺了。让杨华大觉得欣慰:看来所谓的人才并不一定是读书人和猛将,各行各业中的精英也可以考虑纳入自己帐下使用。

他琢磨了半天,决定再考察高昌一段时间,如果能用。把私盐那条线也交给他打理。

抛开人品不说,高昌也算是个合格地后勤主管。

三天休假时间一晃而过,新招募的三百陌刀手和三百骑兵前来报到。陌刀手自然有赵明堂他们训练,一千个老兵带三百新兵,问题不大。

骑兵这边有些麻烦,只李鹞子和梁云龙两个光杆司令。再说,骑兵是一个技术兵种,陌刀手那套训练办法也用不上。倒可以琢磨下,能不能有速成的法子。

第四卷 西望太行

第一百二十七章 孙重山日记之一

我叫孙狗屎,今年十四岁。

我现在是龙卫军游奕骑的一个普通士兵。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子里给地主放羊,地主林大老爷本是我家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什么叔叔。不过,这不重要,老人说过,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就算林大老爷是我亲叔叔又能怎么样,他还是当他的老爷,我还是做我的放羊娃。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替他放羊了,只记得,经我手养大的山羊一只接一只长大,变老,然后变成一张张羊皮,被送到隆德城换成铜钱。然后,铜钱又变成羔子,然后羔子变成大羊。

事情就这么简单,反正林大财主手头的铜钱越来越多,羊也越来越多。而我的个子也越来越高,直到能够到财主家那头大骡子脑门上的瘌痢。

日子过得平静,在没走出村子以前,我认为所有人都过的是这样的日子。放羊,种地,种地,放羊。每天在山坡地头把自己折腾到半死,然后上床睡觉。

而世界上也只有两种人:财主、放羊娃。

要说理想嘛,我也不是没想过。我曾经琢磨过,如果有一天我有一头母羊就好了,一年下一只羔子,十年下来那将是多少。只要给我一头母羊,在给我十年,我就会变成孙大财主那样的人了。每顿都有白面馒头吃,每天都穿着厚厚的羊皮袄子。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要两件重着穿。

老实说,林财主对我还算不错,他曾经笑嘻嘻地对我:“狗屎啊,过两年,等你再长大些,我就招你做我上门女婿,天天给你白面馒头吃。”

上门女婿……好象还是不错啊,林财主家的女儿今年八岁。长得方面大耳,像个白面馒头,看了就叫人喜欢。

如果真有那天,那我不也变成财主了。

好就再等几年。

可是。一切都被那头狼给毁了。

那天。我刚替未来地泰山大人担了四桶水。又在地里割了些草。累得厉害。在放羊地时候。竟睡了过去。

等我被羊群地惨叫惊醒地时候。一切都晚了。那头怀了羔地母羊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一头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地喉咙上。

老人说过:放羊娃赔不起羊。

这话不对。像我这样地放羊娃两一张羊皮都陪不出来。更别说是一头怀了羔子地母羊了。

我当时就在想,我的人生完了。羊死了,我也就当不成林大财主家的女婿,当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当不成财主了。

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颗柿子树揍个半死。

老实说。那天我完全懵了,就那么漫无目地地在山上走着。按照杨将军说的那样,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一天过去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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