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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莺雄-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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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却不管这些,只吩咐,“快拿过来我尝尝。”

    云墨递上酒坛,看那人约是四十几岁年纪,蓬头垢面,一脸沧桑之色,一条腿在地上蹦来蹦去,另一只裤管空荡荡的,竟是瘸了。

    他心中暗忖,这就是郭大人的师父吗?郭大人一身手艺不能说惊天地泣鬼神,却也是世上少有人比的,竟是跟眼前之人学的?这人怎么看怎么不像个高人,若是在街上瞧见,还以为哪里来的叫花子呢。

    郭文莺看见师父这身穿着,心里也有些难受,从前她在时,时常给他做新衣,也常督促他洗脸洗澡,这一不在了,竟邋遢成这样了。往后没个贴心人照顾,可怎么行?

    耿云魁大喝了几口酒,连声大赞,“真是好酒,菊花酿乃是贵春楼的特酿,轻易买不到的,一坛酒怕要二三十两银子,文英能送我这酒,可是在外面混得不错了?”

    郭文莺笑,“借花谢佛而已。”反正封敬亭府里同样的好酒还有不少,他虽家产卖出不少,到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点吃喝还是消费的起的。

    耿云奎大笑,他也是看见自己徒弟高兴,拉着郭文莺坐在门口的木凳上,询问她在外面的情况。

    郭文莺捡能说的说了几句,大意是自己和人合伙做生意,开了家铺子,做些小巧机关用具卖,赚了些银两。

    其实在这农庄子,真正知道郭文莺是郭家小姐的也没几人,当初她被郭家扔到这里,本就不是有面子的事,是以郭府也未向人透漏过。为了维护小姐的名声,奶娘几人也不会自揭短处。也因此,这里大部分人,都以为她是个外来的小公子,就连耿云奎也不知她是个女的,否则一身本事也不会那么容易传给她。

    耿云奎虽嘴臭点,倒是个实诚人,也没那么多心眼,别人说什么也都信了。当然也就因为他这个轻信的秉性,当年才会被人害惨,生生从云朵里跌进泥土,还丢了一条腿,若是不是碰上郭文莺救了他,险些连命也没了。

    他家中人都死光了,无儿无女的,一个人也无处可去,就一直留在庄子里,好歹每日有人给他送些米面,有时候也有现成的饭菜,还有酒喝,更是乐得不想离开了。

    茅屋里没有茶,也没人烧水,耿云奎倒了两碗酒,一碗递给郭文莺,无比遗憾道:“文英啊,你是来晚了两月,没赶上百工大赛啊,听说今年的比赛比往年热闹呢。”

    郭文莺知道他心心念的就是这个,便道:“错过便错过了,下次百工大赛我一准回来,一定给师父抢个头名,让人知道‘千机圣手’机关术是天下第一人,教的徒弟也是天下第一。”

    “好,好,好徒弟,给你师父争气,师父这辈子就靠你了。”他说着话,手颤了颤,一碗酒差点洒出半碗。他因长期饮酒,身子中酒毒,当年的圣手早就废了,连最粗劣的机关也做不出来了。那满心的抱负早就付之流水,现在只希望自己徒弟能争气,为他再得大赛头名,整治那害他的仇人。

    郭文莺看着他这样子,心里酸酸涩涩的颇不是滋味儿。她站起来道:“师父这茅屋也破旧了,文英今日得闲,不如给师父修修吧。”

    耿云奎哼哼两声,“你就是喜欢看重细节,一个茅屋而已,能住人就行。”

    “我是怕哪天下雨,要是漏了怎么办?师父腿不好,被雨淋了着凉对身子不好。”

    “好,好,随你。”他无奈地笑,眼底里却是满满的柔情,能有这么个徒弟,真是他这一生唯一的幸事。

    回想曾经初见郭文莺时的情形,谁能想到那个一脸倔强的五六岁的小孩,会成长现在这个样子?他这个徒弟有两点最值得骄傲的,一个天才的手艺,还有一个是天生的美貌。几年不见,真是长得越发标致了。

    郭文莺笑了笑,叫庄子里的庄户帮着抱了些干茅草来,庄子别的没有,茅草却是很多,她爬着梯子上了屋顶,把旧草撤下来,新草铺好,挨个码扎整齐。

    云墨在下面看着,忍不住暗道,郭大人真是厉害,连这种活都会干,他一直以为她是贵族出身,所以才会有那一身的高贵气。现在才知道,她从前的日子过得多么辛苦,这样的活计别说他这个王府小厮,就是王府底层的下人都不会插手的。她一个朝廷武将居然干的这么顺畅,可见从前是吃了多少苦。

    他先前伺候郭文莺,是受了王爷的命令,为势所迫,自己也不十分情愿到西北去,但现在则是打心眼里对她佩服,真心实意的想留在她身边。别人都说她是因为模样生的好,得了王爷眼缘,靠不正当关系升上来的。不过他却知道,郭大人是真正有本事的。她的本事谁也比不了,就连王爷也十分倚重。王爷看上的是她的才,而不是她的人。

    此刻斜阳夕照,洒洒的阳光照在她光洁的脸上,可以看到她额头甚是圆润,越过两道弯眉,那弯翘的睫毛如同小扇一般,颊上隐有几滴汗水滚落下来,衬得那张脸竟是出奇的好看。

    云墨看得心中一热,暗道,他收回刚才的话,王爷既看重她的才,也看中了她的人。也只有这样的天资美人,能让天下男人心都甘情愿的弯了。

第九十一章 鸳鸯

    于凤阳沉吟片刻道:“老夫毕竟致仕多年,朝堂的事也不是老夫能左右的,不过老夫倒是能让他见到皇上,至于下一步该怎么办,就看他的造化了。”他说着忍不住一叹,“说起来皇上这些儿子,没有一个肖父的,端郡王虽亦有私心,总算还有识大体,以他的文治武功也当得天下之主。”

    有他这么句话,郭文莺就放心了,看来封敬亭那一颗火热心也没白捧了来。

    于凤阳道:“你先回去吧,此事老夫会做安排,过不了几日皇上就会召见的。”

    郭文莺再拜首,她转身要出去,于沐英却拉住她衣角,“郭哥哥不是说陪我玩吗?怎么就要走了?”

    郭文莺一想事办成了,这会儿也不怎么急着赶回去,便道:“好,我陪你玩一会儿再走。”说着又向于阁老一礼,才拉着于沐英两人欢快的跑出去,就如两个不懂事的孩童一般。

    于凤阳看在眼里,脸上笑容更甚了,若朝堂之上都是这般至诚聪明的官员,何愁大齐不繁荣昌盛。

    郭文莺从小就喜欢孩子,一点不觉得陪孩子玩是多么难过的事,她让人找来些木头,在后院叮叮当当的做起了木工活,想给沐英做个机关小人玩。

    于沐英瞪大眼睛瞧着,随着木头人勾出轮廓,脸上满满的仰慕之色,“郭哥哥太棒了。”

    郭文莺笑笑,越发埋首雕刻,因不是为了求精,木头人雕的略显粗糙,不过内里机关设好,转头发条,木头人便能动了起来,行动甚是灵活,手舞一把大刀,还有使几手刀法,真是让人越看越爱。

    于沐英拿着成品,欢喜的又蹦又跳,飞快跑出去给爷爷显摆去了。

    郭文莺看看天色已晚,她这一进院子,竟然呆了一天,外面等着的两人还不定怎么样了。

    她起身到了外面跟那小童管家告辞,让他回禀老先生一声,便出了院门。

    大冬天的,北风这个冷啊,外面齐进和云墨两人生生站了一天,又冻又饿的,都冻惊了。瞧见郭文莺出来,都恨不得掐她一把。

    齐进哆嗦着道:“你怎么才出来,在里面孵蛋呢?”他冻得时间太长,声音都有些发颤,也难怪这么大脾气了。

    郭文莺没法跟他解释,只说有事耽搁了。

    天都大晚了,这会儿坐船走水路也不好走,三人便想着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好好泡个热水澡,再吃点东西,也省得把人折腾病了。

    镇子上只有一家客栈,地方小,住房也颇为简陋,好在还提供热水,三人要了两间客房,住进去,又点了许多吃食送进房里。

    郭文莺在于宅一天并不饿,或许得了于老先生的指示,下人们不时给她送些茶点,还管了饭,中午吃太饱,现在反倒有些吃不下了。

    其实对于别的人家来说,客人来了管几顿饭不算什么,但于宅却不一样,从来客人上门都不会管饭,最多一杯清茶,爱喝不喝,你便是待上三天也保证不会送一点吃食,饿也得饿死你。

    于凤阳性子古怪,用这法子倒是治了不少上门攀附的。

    郭文莺并不知道这些,也没多在意,却不知这若让旁人知道,怕不要惊得眼珠子瞪多大,这人到底多得先生眼缘?居然都能混上饭了。

    在镇上住了一夜,第二日启程回京,一路无话,等回到王府已经是次日晚上了。

    封敬亭得知郭文莺回来,忙把她请回自己房间,关了房门小心地询问经过。

    郭文莺一面说着,一面忍不住看向房门,心里隐隐有些紧张,她也是对他极不信任,生怕他又出什么幺蛾子,整自己在房里占点便宜什么的。

    还好封敬亭一直关注于阁老的话,倒没看出她想什么,否则怕不气得吐血也差不多了。

    于阁老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他能帮着他见到皇上,至于以后的事只能靠他自己周旋,封敬亭深知于老先生能做到此已属不易了,毕竟他是致仕之人,若伸手太多,于他本人也有大碍。

    可是接下来要怎么做好呢?如何才能让皇上不支持议和?

    他低头深想着,挥手让郭文莺下去。

    郭文莺一边往外走,一边暗笑自己,是不是太草木皆兵了,怎么防他防成这样?不过他若问她,“你究竟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本王有那么急色无赖吗?”她多半会说:“正是。”

    回到自己住的拢梅园,洗了个澡便睡下了,连日赶路太过劳累,这一夜竟睡得格外香甜。

    次日一早,拢梅园内正清扫庭院,忙着准备一天的活计,忽然园内走入一个容貌秀丽,姿态端庄秀雅的侍女。

    含香最早看见,慌忙迎上去,“鸳鸯姐姐,您怎么得空上这儿来了?”

    鸳鸯是王妃身边伺候的一等大丫鬟,也算王府有头有脸的人,轻易不会到外院来的。平常之时,旁人想巴结也巴结不到,含香自是极为殷勤,嘴巴不停说着:“鸳鸯姐姐若有事,叫小丫头来招呼一声就行,何必劳驾自己跑一趟。”

    鸳鸯笑道:“我是奉王妃之命来请大人的,大人可是起了吗?”

    “已经起了,刚用完朝食。”

    “可去回禀一声,说鸳鸯求见大人。”

    “是,姐姐稍候。”含香拜了拜,慌忙进来给郭文莺送信来了。

    郭文莺听了王妃身边的人前来,有些莫名,这位王妃不是病重吗?怎么会派人来见她?

    她愣怔之时,只见一个十**岁的女子款款走了进来,穿着短襟小袄,落地长裙,一身的矜贵之气,打扮的也与平常丫鬟颇为不同。

    她微一福身,“奴婢鸳鸯,请大人安。”

    郭文莺点点头,“可是王妃有话说?”

    “王妃知道大人在府中,特命奴婢前来,想请大人前去一叙。”

    郭文莺微觉诧异,不管怎么说,她此刻的身份是外男,王妃是内宅女子,见她一个外男,实在说不过去。

    可人家毕竟来请,她说不去也太过失礼,只得道:“且容我换了衣裳,再与姐姐前去。”

第九十二章 房中人

    鸳鸯抿嘴一笑,“大人客气了,奴婢可不敢当姐姐之名。”她一笑,嘴角露出个浅浅酒窝,看着甚是俏丽。

    郭文莺暗忖,不愧是王妃身边伺候的,端得是大方美丽。

    自她住进府里,封敬亭命人给她制了两大箱子衣服,都是上好的布料,有些还是宫中贡品的云锦,让她每天换着样的穿,穿三月也穿不完。

    或者在军营里久了,郭文莺并不怎么喜欢打扮,尤其是男装皆大同小异,穿也穿不出什么花样来,所以她平日里还是喜欢穿她的旧衣裳。不过今日觐见王妃,还是特意挑了件素雅的月白色长棉衫穿在身上,披了狐裘才走了出去。

    端王妃住的地方是王府最僻静的清月阁,王妃喜静,不喜欢人打扰,又是冬日,草木枯萎,整个院子倒有一种清冷之感,与‘清月’之名倒是有几分相合。

    到了正屋在门外稍等了会儿,鸳鸯进去回禀一声,才请她进去。

    有侍女打起帘子,一进门郭文莺便感到一股热浪袭来,屋中摆了七八个火盆,乍一进来,便觉身上热腾腾的,几乎逼出了汗来。

    鸳鸯在一旁小声道:“王妃体寒,受不得凉,还请大人体恤。”

    郭文莺点点头,“无妨。”

    垂着的幔子掀开了,里面露出一张美人榻,一个穿着大红色锦衣的女子坐在榻上,两只脚微微垂下,从遮盖的裙角中露出两只脚尖。

    那女子二十二三岁年纪,眼窝深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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