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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远古来开荒 作者:晨香麈-第12部分

小说: 远古来开荒 作者:晨香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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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柒看见一男一女被抓时,心知自己一人帮不了他们,报完警后跟在他们身后,准备趁机搭救。尽管他觉得明明可能是小调戏突然成了重口味的这场戏不适合他掺和,内心的正义感还是促使他做出营救的决定。
  一点小花招把守门的那人哄了出来,吴柒小心翼翼地打开门。
  “走吧。外面人不在,快点。”吴柒嘱咐道,时间是关键。他不知道万一被发现要跑动的话自己会不会成为拖累,他只知道要帮他们。
  吴柒死了之后,岳茗垣无数次地回想起当时的初见。
  她还记得,吴柒出现在被捆住的她眼前时,自己就已经心动了。知道他是来搭救自己的时候,她就爱上了他。
  那时,她心里突然想起一句话。
  你还没出现在我眼前,我已开始浮想联翩。
  曾经幻想过的情节出现,那个让自己幻想过无数遍的意中人,原来是这样一个有着绝世容颜的温柔男生。
  他救了她,也救了郑旻晟,自己却在被发现时因为跑动昏迷过去,好在那时郑旻晟的手下也到了。他们直接把吴柒送到郑家的医院,她才知道原来这个好看的身份证上写着吴柒的十八岁男生,竟然不顾自己的心脏病搭救自己。那时,她就知道,她期待的初恋,就是这样一个人。
  然后,她爱了。
  准备动员岳家所有人帮助自己追吴柒时,爸爸来医院看轻度摔伤的她,看见她的救命恩人吴柒时,黑着脸告诉她,吴柒是爸爸情敌妈妈打小的暗恋对象的孩子。那时,她觉得,这大概就是宿命,她遗传了妈妈的喜好,才会一眼心动。
  于是死缠烂打,纠缠着让吴柒接受自己。
  为了他,岳家的小公主变了。她比以前更活泼,更爱玩,她只是害怕自己不变得脸皮厚些,那个只为别人着想的吴柒会拒绝自己。她追到了吴柒,亲密地唤他七七,听他带些无奈又宠爱地叫她茗茗。这份爱恋,甜蜜到心,她以为,她会如爸爸喜欢上妈妈一样得到幸福。
  当自己和郑旻晟醉酒倒在一张床上开始,岳茗垣知道自己的爱恋行将崩塌。不是不知道郑旻晟喜欢自己,只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狗血的阴差阳错。她追了他两年,然后幸福了五年,只等自己明年24岁的时候正式嫁给吴柒做一个幸福快乐的新娘,结果她的幸福因为自己的一时错误毁了。
  她最爱的就是吴柒,她的骄傲让她不能忍受自己的错误,只好斩断这份情缘,准备出国此生不见。
  结果,当真一生不见。
  那人,她最舍不得最心爱的七七,竟然在自己说分手的那一天死了。
  看着他尸体的那一刻,她才知道,自己找的所有理由统统都是借口,她这一个胆小鬼,害死了自己最爱的人。
  要有多痛苦,才能将她的后悔抹去丁点?
  失去他之后,她突然想起自己年少时的梦,仙子等来了意中人,以为最幸福的时候面对的是表情陌生的意中人。故事里面仙子死了,转世重生后得到了幸福。她一时的胆小和任性,害死了自己的意中人,是不是她可以祈盼,意中人转世重生之后也会幸福,哪怕那幸福里面没有她?
  她曾经以为,倾尽天下的等待,只是为了那一场爱。
  结果,她当真等来了那一场爱,又亲手废了自己的爱,她害自己爱的人没了。
  后来,她难得的梦到了吴柒。自他死后,从来不曾入梦,纵然她看尽名医只求再梦见他一次都没有结果的时候,她梦见他说:“茗茗,孩子都生了,就嫁给他吧。”
  孩子,就是那一夜的历史遗留问题。原本想要打掉孩子的岳茗垣,被担心她过分悲伤焦虑的岳家人看守着,没成功。生下孩子的第二天,她醒来就不顾产后的虚弱坐上飞机离开。
  到达曾经预期过的蜜月终点那天,她梦见了吴柒让她嫁人。
  当天夜里,郑旻晟抱着孩子出现,也说梦见吴柒让他到这里找她。
  是七七显灵吧她想,哪怕七七走了还是想要看她幸福。
  她嫁了,在曾经跟七七约好的地方出嫁了。
  她知道自己要幸福,不然七七死后也会不安。于是,她幸福了,幸福到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又后来,她老了。
  看着老伴和自己并肩躺在病床上,好似俩人要同时离去一样。孩子们围绕在旁,曾经的小公主也成了老太后。
  眼前晃动着一张温柔的笑脸,即使过去多年还是清晰如昨,泪水忍不住滑落,手紧紧握住身旁老伴的。
  他们都老了,她这个害死七七的罪魁祸首幸福了一辈子,值了。能在死前再看见七七的笑脸,她值了。
  这一生,是她亲手写就的情深缘浅。还好,郑旻晟一直把她捧在手心,给了她七七最希望她有的幸福人生。
  若有来生,她不要再和七七遇见,她祈盼没有遇见自己的他平安终老。
  若有来生,她会努力真心爱上郑旻晟,这个男人是她此生最愧疚的人。
  若有来生,她祈愿不要给她这么完美的幸福,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幸福中负累了他人。
  七七,初初见你,已而心动。
  无论何时何地,七七,你总是那样美丽。
  你遗憾过要是真有一个万一我得不到你想给又可能给不了的幸福,叫茗茗一定要幸福给你看。
  你看,我很幸福。
  七七。
  ~~~~FROM岳茗垣番外。~~~~
  P。S。正文及番外完结,敬请期待依旧慢热温吞第二卷!
 
  12、第11章 你好,求认识 。。。

  部落里一天赛一天的热闹起来。
  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村民们议论着新船的事情。
  有鱼部落第一条小船首次出海成功,一干村民们的熊熊激情燃烧起来。
  听说,那条小船没费多长时间就做好了,据说只要用山林里最常见的林木就能做好一条。往后再做大了,说不准能带着他们去到盐海那边。
  听说,族长跟长老们上回不亲自主持这等大事,是为了准备另一件事。据说最可能的就是集会的事情,那也是大事一桩。还是鱼三叔好,每次都能赶上头一回,没能亲临现场的村民们只有好生羡慕的份儿。
  听说,这几天还有人在鼓捣什么麻什么的树,也不晓得女人们鼓捣那个干嘛。最特别的就是鱼婶娘明明很爱跟人说话,都不肯说她们在干嘛。倒是鱼百这小子有一次说好像要整什么“线”出来,还说那样的话也许渔网就能赶在入冬前做好。
  听说,阿七每天早上现在都在“做运动”,小个子看上去是有那么些强壮了。这个为什么只能听说呢?谁让阿七自打那次小脸煞白从盐海回来后,就被死活不让阿七再出门的水鲅否了出门提议。小院里很多人进进出出,也就有了关于阿七的很多听说。
  要问这些话都是谁在说,自然是部落里最有空的孩子们。
  大人们一个个喜欢装神秘,什么都不跟他们小孩说,他们只好多多交流自己知道的消息。
  他们也是部落的村民,用七哥哥/七叔叔的话说,那就是“别看我个子小,我也有力量我也有权利”。他们多吃些七哥哥/七叔叔家里好吃的,肯定能更快有力量。至于权利,他们再小也有。可是为什么明明七哥哥/七叔叔也说“每个人都有八卦的天性”,还跟他们这么亲密,却还是不肯告诉他们部落里的事情呢?
  一众小孩郁闷了,从稍稍懂事的三岁小男孩,到将将就快到十三岁外出年纪的大男孩,统统郁闷了。
  告诉一下他们想知道的事情怎么了嘛!
  可是,还是舍不得不去找七哥哥/七叔叔呀,就算每天都要帮着干点活。可是,可以蹭到一顿多出来的中饭真美味幸福啊。
  不用听说了,这几天有鱼部落全体十三岁以下的男孩们,总是刚在家吃完早饭就跑去阿七家。快要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才会离开阿七家。
  阿七的好手艺,更不用听说了。
  看到自家孩子们一说到只有阿七家才多出来的那顿中饭时一脸的满足,大人们表示也很期待。
  不知道集会那天的饭菜,他们是不是也能吃到点呢?
  干脆去找长老们谈谈,看看是不是给次机会让阿七给大家也做一顿啊。族长跟长老们就总去蹭饭,他们跟人不熟,蹭不动啊。
  族长发话了,等集会结束再看。
  村民们干活更加卖力了,族长那意思就是只要集会上有鱼部落这次表现出彩,他们的心愿就可能实现啊。
  集会快来吧,村民们心中狂呐喊。
  这就算是阿七说的激励政策吧,有鱼知捋了捋自己短短的山羊胡,笑得很是开心。
  秋天嘛,除了丰收,就是要充满激情啊。这样冬天的寒冷感觉就不那么可怕了,八卦和蹭吃事件中受益最多的长老们也笑了。
  美好的未来吗?
  有鱼笑没有笑,对她来说,笑也是很需要力气的。
  她确实很期待。
  吴柒很忙,一天比一天忙。
  把自家的一些小事打发给这群很皮也很乖的男孩,吴柒深刻了解到孩子们被引燃的吃货热情跟八卦之心。万万想不到由于这群孩子的加入,让他的手艺一时间得到了几乎整个部落人的认同。
  某一个人除外。
  水鲅依然每天早出晚归,对吴柒的忙碌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用行动表示支持。吴柒也知道了,旁边帐篷里隔几天就会少一堆的食物,是让水鲅给送去那个过冬的山洞里储备着。
  两个人都很忙碌的现状,偶尔会让吴柒有些感叹。
  他原主不怎么干活的那十年,水鲅这个就算到今年也才十五的少年是怎么维持的两人的生活?
  每发一回感叹,吴柒对水鲅就多些心疼,自己也就更加忙碌起来。
  中午的加餐,一开始只是为了原主这个瘦弱的身体好,养了这些天,高度没多少变化,倒是力气明显多了些,干起活来也能利索些。后来白豆儿黑杉他们又来了,还带来了一群小男孩,他的心又软了。
  他已经很久没想起过现代的生活了。
  看到这些充满活力的小男孩时,他还是想起那个在他离开那天也离开了的贝贝。
  那个小小软软的冯贝贝,也就跟白豆儿差不多大。每次她看到他,肯定会要他抱抱亲亲。
  那时的他,根本很少下厨,更不可能有什么大厨的水准。在这里手艺被垂涎,一是练出来的,最关键还是这里的人口味太单调。
  心一软,原本只是给自己改善身体的中饭加餐,就成了孩子们最高兴的加餐。发展到后来,部落里全部的男孩都来了。吴柒本来就不太习惯拒绝人,看见多一个孩子蹭饭,总是笑一笑,淡定地再多添一个小木碗小木勺。
  树可以作证,他现在做木工的手艺也有变好,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越来越有朝着万能阿七进步的空间。
  他家的木制品也是越来越多,谁让他在做小木艺的时候这些孩子们也都带着从家拿来的工具跟着他一起做。
  这不,眼下某一个人就因为两件事来了。
  “七哥哥,这小梳子坏了几根,不好用了。”
  “多多姐,你手上的梳子不是七哥哥做的。那是我做的,是我做的。”云天一正准备去学雕小木羊,一看见鱼多多进来立马声明那是他做的。
  他认得他做的小梳子,可不就是多多姐手里那一把鱼骨头样子的嘛。那时他会做成鱼骨头的样子,还是因为七哥哥头天中午炸了鱼块可好吃可好吃他才想到做成鱼骨头的。
  “哦,那给你。这是我一百哥哥给我的,我还以为是七哥哥做的呢。小天天你帮我弄好吧,你知道我最喜欢鱼了。”要不她也不会一坏了就来找阿七。
  这还是她第一次来找阿七哥哥。
  “多多姐做的鱼又不好吃,我们都知道。”白豆儿作为跟鱼婶娘白燕关系亲密的小朋友,很是看不上多多姐爱得比宝贝还要宝贝的鱼干烤鱼煮鱼这些。
  到现在,他还记得有一回燕姑姑带他去姑爹家玩,自己走了没做饭也忘了送他回家。结果他有幸第一次吃到多多姐经常亲手做的鱼干,吓得他从此后再也不敢去姑爹家里吃饭。
  “谁说的。我做的鱼是部落里最最最好吃的,你们谁家有做的比我好吃的。”鱼多多不满了。说什么都好,谁要说她做的鱼不好吃,她跟谁急。
  “谁做的都比你好吃,一百哥哥都说了。”这回连黑杉也插话了,他可是很相信鱼百吃东西的能力的,没见每次都是一百哥哥最会抢好吃的嘛。
  鱼百要是知道自己因为这个被人划远了跟多多妹子的距离,心里不定就高兴疯了。
  “七哥哥/七叔叔做的最好吃。”旁边的小孩有听到这些话,立马加上自己的话。
  笑话,他们吃了自己家跟七哥哥/七叔叔家的饭,自然知道哪个才是最好吃的。七哥哥/七叔叔不管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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