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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重生之驯养的野兽 完结+番外-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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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向往的,从来都不是舞台,更不是会尖叫的粉丝。
        而是音乐。
        
        当初站在辜自明的酒宴上,辜慎演奏如此的混乱,因为当时自己并没有弄清楚自己演奏的目的是什么,现在看来,辜慎不讨厌辜自明,讨厌的是辜自明强人所难的那种态度,让辜慎完全无法接受。
        辜慎深吸一口气,手指交叉的活动一下,端坐,静了两秒钟。
        整个会场寂静无声。
        
        辜慎选择的曲目是偏向于流行风向的《出埃及记》,手指刚碰到琴键的时候,有一种行云流水的感觉。象牙色的琴键和特殊处理过的手指交相辉映,竟像是要融在一起一般。那种即粘着又颇为流畅的感觉,辜慎从来没有过。莫名的,像是有飞奔而过的马匹,高扬起前蹄,嘶吼一声,鬓发飞扬。
        千钧一发扣人心弦,精彩。
        
        手指运转的频率渐渐变慢,最后一个音落下来,整首曲子演奏的非常完美。
        辜慎闭上眼睛回想了一下,惊愕的发现刚才弹奏的声音自己似乎听得异常的清楚,右耳的血管像是春天刚刚融化的小溪,汩汩地流淌着血液,微微有些烫意。
        四周静默了一会儿,瞬间爆发出了雷动的掌声。刚刚还觉得有些惊喜的辜慎瞬间像是被扇了一个耳光一样。那掌声实在是太大了,传到他的耳朵里就好比安了一个鼓在耳道里狂拍,大脑瞬间的晕眩,连忙站起身,匆匆的走到了后台。 
     
        
        刚想拿一杯水喝,然而手指刚刚碰到杯子,那杯子就‘啪’的一声摔到了地上。辜慎惊愕的收回手,仔细看。并没有伤痕和疼痛,但是那几只用的最多的手指全都在细细的颤抖着,连拿起茶杯的力气都没有了。 
     
        辜慎听人家说过,长时间弹钢琴对手指的负荷非常大,大部分钢琴家的职业病都是在手指上,稍微施压过重就会引起手指关节发炎。辜慎已经在平时训练的时候非常在意了,并且训练完毕都会仔细揉搓手骨关节,来舒缓关节的压力,这次手指的无力感,应该是前几天训练的太过了留下的短时间后遗症吧。 
     
        辜慎有些后悔这几天过分的训练了。压力应该是慢慢施加的,一次性施加的太过分,很可能造成终身不能修复的伤痕,那可真是因小失大了。  
         
        这会儿手指慢慢恢复了痛感,疼的他倒吸一口冷气,披上外套,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便从宴会上半途走掉了。 
     
        晚上九点钟,街上就几乎看不见什么人了。现在是深秋季节,前几天下了一场雨,气温骤然下降,最近几天气温变化的非常剧烈。辜慎的下|身只穿了一件西装裤,万幸的是,出门就叫到了出租车。 
     
        因为和辜自明暂时扯清了关系,辜慎出门的次数也少,自然就不能接受辜自明想要派司机来接自己的好意。 
     
        仔细回想的话,已经大概有一个月没有见过辜自明了。 。
        
        没有依靠,没有攀附,更没有想念。
        
        要说的话,只有沉浸在自己世界的那种逍遥之感。
        是在辜自明面前,根本没有的。
        


          独奏。  第二十三章。
        
        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可以安静一会儿,辜慎回到家里先是洗了个澡,然后用热水泡了泡手指,只觉得针扎一般的疼痛。想着应该适当地放松一下,便决定明天回家去看看辜自明,顺便休息两天。
        
        想到要见辜自明,就莫名的焦躁,内心有什么东西拼命的抗拒着。
        辜慎瞥了一眼床头的电话,不想给辜自明打电话,又想起刚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辜自明给自己写的那封信,正好闲得无聊,便拿出来仔细看了看。  
         
        台灯下,辜慎皱眉忍着手指的疼痛,耐下心来,一字一字的看辜自明写的信。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手写的的原因,他竟然有一种辜自明就站在自己身边的错觉。
        
        信得全文是这样写的:
        
        踽踽独行,踽踽独行。送给我亲爱的儿子。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最痛苦的事情,大概就是与自己的儿子心隔天涯吧。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当你在大庭广众之下,求我说,让我放手的时候,我觉得心如刀割,想的第一句话是,你和我之间的代沟到底有多大。 
     
        爸爸十八岁那年考到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当时你的祖父并不愿意让我去那么远的大城市,爸爸第一次和他顶嘴,和他争执,就是在那个时候。  
         
        后来,我去了大学,并且还到了更远的国外读研。那次战争,是我胜利了,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心想就算所有的事情再重演一次,我也绝对会坚持原本的选择。
        但是,那时的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辜慎,而你,你才多大?
        说实话,我很担心你的未来。按照你的说法,现在你高中,你要退学专心研究音乐,那么,我问你,万一,你根本没有那方面的天赋呢? 
     
        我很担心,如果未来能重新选择一次的你,会后悔这次做的决定。
        爸爸狼狈的看你义正言绝的表情,觉得无法接受,觉得太早了。你今年高一,我很怀疑你能否拥有你所说的‘能力’去面对这个社会。 
     
        你还没成年,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法则都不懂,让我怎么放心的下?
        
        可是,我放手了,辜慎。辜慎,你,你知道吗?
        这有多难。
        我觉得切肤一般的疼痛,不是你说的‘失去了对你的控制’,而是因为深爱。是因为过早的失去了了解你,解除你的能力,所以才会觉得痛。我想那一刻我的表现一定非常冷静,因为我联想到了一个词,不是“独立与自由”,而是“刚愎自用”你有你追求的事物,然后嘲笑我的价值观,片面的说我写文章只是为了“控制”这太可笑了,辜慎,我有无数例子来反驳你,但我没有这么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总想保持你的骄傲和尊贵,却又害怕你过早接触这个社会,想要独立的你无法获得骄傲的资本。我被你该死的早熟和自信气得发抖,而且我都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来的自信?你和谁学的如此叛逆?你有什么资本和我切断关系,斩钉截铁? 
     
        早先的时候,我之所以不同意你出国读书,就是担心你变成一个随便轻率的人。我同意你出去一个人住,是牺牲与奉献必要的权衡中,选择了一个最为释怀的决定。你说如果你喜欢音乐,就像为此倾尽全力。那么我告诉你,音乐和学业,本身并不矛盾,你之所以如此偏激,并不是你得不到自由。
        你和我,辜慎。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
        但我能感受到。对所有事都能冷静的加以分析的你,遇到关于我的事情,就显得冷漠,暴躁。舍去你的风度,像是什么不知名的野物,一定要把我逼退得远远的,用你的利爪和你的獠牙。你成功了,这次的战争。 
     
        在你成长的路上,我只是个路人,八岁的时候走进去,不过几年就被你赶了出来,这太失败了。我以为,我会陪伴你一生,然而最终你离开了,而我一个人在你过往的人生道路上,踽踽独行。
        
        如果你有耐心看到这里,那么,我庆幸我的儿子还没有对我如此不耐烦。
        我告诉你,辜慎,你都不能想象。我有多爱你。
        是爱,所以告诉你,你选择的路艰险非凡,你会为此付出代价,我等着你后悔的那天。倘若有一天你后悔了,请一定回来找我。 
     
        夜,辜自明。
        
        辜慎面无表情的看完这封信。
        双手在信笺上轻轻用力,像是轻微触电了一般的颤抖着,上下错位着移动。
        那封信慢慢的被撕成两半。
        辜慎将那两半的纸重叠,然后又好整以暇的慢慢撕扯,脸上的表情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辜自明的信写的隐晦,却无不在暗示辜慎,他辜自明根本就瞧不上辜慎选择的道路,并且确信辜慎一定不能坚持下来。 
     
        辜慎轻轻地笑了笑,眉间阴云遍布。
        像是这样高高在上的指挥着自己的人,才是辜自明,不是吗?
        很大程度上,逼得辜慎这么早就放弃学业选择音乐之路的人,其实就是辜自明本人。
        因为想要证明自己,想把的自己的成功告诉他,让辜自明不得不正视自己,承认辜慎的选择是正确的——这才是辜慎如此焦躁的原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上发生过关系的原因,辜慎虽然仍然是拒绝辜自明侵入自己的生活,却也无法再说‘非常讨厌他’这样的话了。之所以将那封信撕掉,是因为那封信后面的话有些太过需要遮挡。换句话说,就算外人不会起疑心,辜慎看到那露骨的表达爱意的句子还是会觉得毛骨悚然,如履薄冰,生怕被别人发现些什么东西。 
     
        
        辜慎将那封的残骸夹在《慎思自明》里,不由自主的皱眉。
        像是辜自明这样的文人,写出的文章太有魅惑人心的成分。辜慎是多么痛恨想起小时候的自己,但是自从看了《慎思自明》之后,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继续翻看下去。
        那本书,写了很多辜自明的心理,让辜慎仿佛是看到了另一个辜自明。
        强大的让人觉得可怕的心理催眠,或许可以说,是文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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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了。  二十四章。
        不愿意和辜自明一起吃饭,便准备在正好错过早饭的时间去,待两三个小时然后回家,这样就又恰好避开了午饭的时间。这几天下了场雨,又是秋末的季节,一场秋雨一场寒,昼夜温差大,很快就要到了冬天的感觉。 
     
        到了早上却是被疼醒的,手指疼的不能自已,顿顿的发胀,没有肿起来,只是一做弯曲动作就疼得厉害。咬着牙将手指放到冰水里浸泡,直到没有知觉才抽出来,涂上药膏,缓了缓,双手交叉套上外衣,从家里出门。这里是他在市中心租的一所房子,要想到辜自明家里必须来回倒两次车,非常的麻烦,然而辜慎本身就极其讨厌事事都依靠辜自明的感觉,就算辜自明说要为他配一辆车也没有答应。说他家里有钱,是,辜自明的工资确实不低,加上稿费,多少也比得上前世的辜慎了,但那也是辜自明的,不是凭借辜慎双手打拼出来的,不是辜慎喜欢的事业,任何事情都没有意义。
        在路上耗费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八点整到达目的地。辜慎低着头向辜自明家里走去,路过车库的时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那里停着一辆艳红色的跑车,车主当然不可能是辜自明。来了客人吗?
        想着这个时间段辜自明应该在看书,辜慎从兜口里拿出钥匙,自行打开了房门。本应该是寂静无声的家里,却处处弥漫着饭菜的香味。辜慎皱眉,掩了一下鼻,还没开口说话,就听到了餐厅,一位女子的声音。 
     
        “养一个孩子真是不容易啊,”陌生的女子说,“辜慎现在多长时间回一趟家?”
        “……说不准。”这人是辜自明,口气中略带尴尬,“他——有一个多月都没回来了。”
        “一个人住着吗?”
        “是,”辜自明说,“他都那么大了,我也不好管着。”
        “大?”女音夸张的笑了笑,“十五岁还是十六岁?他有什么经济来源?不——”
        
        哪里来的人,张口闭口处处谈论辜慎。
        
        再不想听别人谈论起自己,辜慎走到餐厅门口,轻轻地敲了敲墙壁,示意自己在这里,转而看着辜自明,说道:“我回来了。” 
     
        平常时刻,八点多钟辜自明早就吃完了早点,可是现在的他左手却举着面包,一脸惊愕的看着辜慎,像是下一秒就会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一样。  
         
        辜慎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上下打量那个陌生的女人,低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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