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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色遍天下番外-第11部分

小说: 色遍天下番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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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因我不爱惜自己,不肯吃血灵芝,而气得直骂。需知道,吟越是在意,就骂得越狠。被吟吼着,心里,竟是甜的。
我知道自己变了,变得不如以前干脆,也开始,耍一些不见人的小手段。我知道,吟的在乎,所以,才不肯吃药,只为了找到她后,能留住她,让她,有一分牵挂,不会再次逃走。
幸,吟,果然是在乎的。
不幸,我的病,居然需要‘凤血龙肉’。
我当然知道,何为‘凤血龙肉’,但又怎么忍心去饮吟的血?却不想,吟竟然趁我的疏忽,自割了血脉……
吟,此生,有你,足已。
为了吟的脸,我们一致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到‘瑰崖谷底’,找到‘无花’。即使吟说她不在意了,可又有谁能真正做到不在乎呢?虽然,我很想告诉吟,在我的心里,无论吟是美是丑,是幼是老,吟,只是吟,唯一的吟,不会因时光而改变,不会因岁月而变迁。
寻找‘无花’的路上,假女皇的追兵不断,江湖中人誓得千金,最终,将我们逼得挺而走险。
在冰寒彻骨的端流边缘,眼见着吟随浮冰而去,却因层叠阻挠而近不得身,只能许诺,会去寻你。然,已做好最坏的打算,只要能将你安全护离,就算站死于此,我亦甘愿!
岸上,高手如云,我因身子刚愈,渐渐不支,终被人围攻,挨下数掌,心脉具损,短其筋骨,昏死过去……
视线模糊中,只见数名黑衣人杀出,其中一人,将我救走。
醒来后,是师兄焦急与欣慰的脸庞。却,决口不提吟的消息。而我,却一点也不想问,只知道,吟,一定还活着,我们,终会遇见。
身体严重受损,竟然养了三个月,才能下地。
尽管我不去打听,师兄也从来不说,但耳边,却仍旧会飘有吟的讯息,因为吟的话,已然成为一种爱的誓言:
若爱我,就信我,等我……
我爱,我信,我等……
??? ??? ??? ???
身体已无大碍,已知去何处寻你,若吟回来,定会找禽兽盟主报仇,先拿其牛刀小试。无论此次武林大会,吟来与不来,爹爹都要为你报仇!让所有伤害过吟的,都下地狱!
地狱,是否真有熊熊的烈火,能将人烤成人排?想一想,吟曾经说的话,青纱下的嘴角隐不住载了一丝微笑,缓缓上扬。
恍惚间,青纱拂动,一人影隐约而立。
心,突然紧紧收缩,一种十多年来最熟悉的感觉,直接刺入心房。
呼吸变得困难,心跳狂躁不凡,视线终是纠结,看着那人,一步步走近……
银色的发,随风张扬;墨绿色的眼,含着泪光;殷红的唇,微微颤抖。
眼睛变了,鼻子变了,唇色变了,声音变了,肤色变了……
但,我却知道,我的吟,回来了。
因为,我笑了……
吟,你可知,终其一生,此笑,只为伊展颜?



人(上)

有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是人,因为它,给我起了一个很特殊的名字——‘人’。但,确切的说,我是一匹狼,狼族的王!
狼王的身份,从我一出生,就已经注定。但,我却不喜欢血腥的味道,只要想着吞食血粼粼的生物,我就恶心,想吐。
只是,这一点,我不能告诉任何一匹狼,哪怕是我最亲近的朋友,因为,这是我的秘密,作为狼,无法承担的秘密。
狼,是孤独的。
纵使我们总是集体行动,但,孤独,似乎是注定的,因为每个圆月前,只会有一匹狼的身影,在哪里嚎叫。
我小的时候,很讨厌站在月亮下嚎叫的狼,因为,打扰了我的睡眠。
长大后,我一直不去那么做,也许,也是怕打扰别人的睡眠吧。
我不喜生肉的秘密,终还是被发现了。面对众多狼视眈眈窥视王位的狼,我选择了离开。并不是怕残杀,只是,我真得不喜欢,血腥的味道。
流浪的日子,成了一辈子难忘的经历。因为我遇见了她,一个敢与我抢骨头的人类!
当时,那根骨头,就在我眼前五步远,只要我弓起身子,一跃,就可以将其叼到嘴里,啃噬个干净。
当我快速扑过去时,竟然有一个脏兮兮的东西比我动作更快!直接捧起骨头,张嘴就啃!
我呲牙扑了过去,狠咬住骨头的一边,往自己的方向拖。而那个脏东西,竟然瞪起了瓦亮的眼睛,牟足了劲头,屁股后坐,硬是跟我扯起了骨头,不停的拉锯。
本来,我可以直接扑过去,咬断它的脖子,然后,美美吃上一顿。但是,我实在受不了,它制造出的噪音!
它边扯边喊:“大狗欺负人啦!这日子没有天理啦!老天啊,快掉下一块砖头,砸死它吧!”狗?我是狗?我怎么可能是那种低级生物?我是狼,狼王!虽然……有点狼狈。
看着它的眼,充满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性,突然,产生了一股难以形容的感觉,好想逗逗这个脏东西。于是,我使劲的往后扯,看看它到底还能怎样。
没想到,它竟然一屁股坐到地上,任我咬着骨头,拖着它,一同后退。边退它还边大声吼道:“为了肚子,为了明天,为了生存,老娘拼了!”
接着没调的乱唱道:“大刀,向大狗的头上劈去!砍了狗头,扒了狗皮,大吃狗肉,哈哈哈……”
我,嘴角抽筋,一个没咬住,直接将骨头,奉献给了那个脏兮兮的东西。
它迅速将骨头收入怀里,爬起来,转身就跑。
看着它飞奔的背影,慢慢消失灰色的天地里,我突然之间,觉得少了些什么。想了想,还是飞起了爪子,跟了过去……
于是,就有了我们之间,莫名其妙的关联,无法割舍的感情。
刚开始,我仍旧防范着它,不喜欢它的近亲。却不想走,只想守着它,看着它,听它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听不懂,却可以感觉得到,很奇怪的感觉。
直到,半晚的冷风凶狠地刮进破庙,它席卷在稻草上的小身体瑟瑟发抖,我才小心的靠近,试探性的用爪子推了它一下,却被它一把抱住,揽入怀里,缠上了。
我不喜欢与人亲近,因为,他们看见我,不是喊打喊杀,就是吓得直尿裤子,软成一堆。
所以,我想,如果我现在咬死它,不但可以果腹,还可是教训这个敢趴在我身上取暖的脏东西!
但是,看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我突然觉得有点无从下口。不知道吃了它,会不会坏肚子?还是,忍着吧……
看着它,脏兮兮的小脑袋,不停的往我身上蹭,嘴角挂着一丝憨甜满足的笑,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很被重视的,是被它需要的。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脱离了狼的孤单,身边,有了陪伴。
它为我起了名字,它说:“你真好,不会因为我变丑变美而感到惊讶,也不会因为我的脾气好坏而丢下我,你比人还有人情味,你,就叫‘人’吧。不错的名字,是不是?你很喜欢,是不是?呵呵……”它一边说,一边猛压我的头,迫使我点头承认它起的名字很好。
也许是我的纵容,它时刻都喜欢欺负到我的头上,不是将我当枕头,抱着;就是喜欢边唱歌,边薅我的毛;再者,就是骑在我的背上,让我像马一样,驮着它走。
有很多时候,我都想冲过去,一口咬断它的脖子,不让它再趾高气扬!任意欺负!
但,我却始终下不去口。怕,这样一种生命,就没有了。没有陪着我看月亮,没有人陪着我说话,没有人抱着我入睡,没有人与我嬉闹,没有人给我讲故事,没有人让我去偷东西,没有人让我去抢劫!
是的,它让我去抢劫,让我去恐吓小孩子,只为得到小孩子手中的糖葫芦;让我为它做掩护,它好方便去偷些吃食;它让我为它当打手,只为抢到最好的剩菜剩饭。
说不准,它对我是好,还是不好。
我却知道,我已经无法离开它,只想这么陪着它,脏兮兮的滚到一起,嬉闹着。
记得,有一次,我们又嬉闹到一起,我的爪子无意间碰到它胸前的柔软,我还以为它藏了馒头在衣服里。怕它自己偷吃不给我,于是,忙用一只爪子按住其中一个,用鼻子拱开那包裹的脏布,想要咬口软软的馒头。
却不想,鼻间只拱到软软的肉体,而那软软的感觉,竟然让我产生一阵眩晕。说不上什么感觉,只觉得全身都在颤栗,仿佛被某种感觉所捆绑,急切的想做些什么……
啪……
它一把将我拍开,忙拉好衣服,怒骂道:“MD,吓死我了,还以为你要当肉包子咬掉呢。”说完,又扯过我的毛,将我拉到它面前,眼对眼的教训道:“告诉你,‘人’,老娘胸口的两团肉,不是馒头,更不是肉包子,不许你再打主意,听见没有?要是你敢乱啃,老娘就把你的牙,一颗颗拔出来!”
我抖了一下,这个人,真凶!
眼睛却不自觉的往它胸口瞄去,总觉得想要舔舔,尝尝它的味道。但看它如此凶狠的样子,此事,还是作罢吧。我虽然不喜生肉,但还是要吃饭的,可不想,牙没了,一辈子,只喝稀粥。
日子,在我们相依相伴中度过。
每当月色莹照,我总是忍不住去想它的肉包子,身体发生的变化,我知道,去不敢去想,去动。只能用鼻子拱拱熟睡的它,用爪子拍拍黑糊糊的小脸,用身子贴住软软的它,忍着,睡去。
我想,我应该找个伴了,即使是解决欲望,也应该找个同类。
幸好,它打算走出城,到外面转转。我跟在它身旁,保护着,陪伴着,等待着……等待什么?也许,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山道里,突然出现一只兔子,我拔腿追去,想让它,美美地吃上一顿兔子肉。
却一不小心,中了箭。
在昏过去时,我只想着,不要它哭。
醒来后,身上的伤,已经被简单处理过。勉强想支撑起身子,要去找它。而它,正推开门,出现在我的面前……
看着它洗净污垢的脸,我终于明白它所有疯言疯语的意思,知道它为什么一个人飘零,了解它曾经经历的痛楚。却也正如它说,我,不在乎它的长相,只,心疼它的伤疤。
它为我的伤口重新上药捆绑,我抬起头,轻舔着它的脸颊,这一刻,我觉得心里暖暖的,仿佛相约到老的夫妻,默默守候着彼此,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幸福?
只是,我不知道,我是狼,它是人,我们之间,是否真的能有交集?能有感情?或者,是一种依赖,一种守候?
当我的伤口好后,它非要拉着我去洗澡,我不允,怕吓到它。它却取笑我怕水,怕洗澡!最后,拧不过它,实在是怕它把我后背的毛薅突了,让其他人类看去了笑话,更是不忍它气得不理我,只好低着头,同意了洗澡。
被它一遍遍搓洗着,我不自然极了,怕它碰到不应该碰的地方,引起我不应该的反应……
该死!
我低声咒骂着,它怎么可以乱洗我的那里!还打着皂角,用刷子使劲的刷,痛死我了!如果,我的那里,被它洗坏了,我一定赖它一辈子!如果……可以……我这辈子,伴随着它,也无不可。
在它嘀嘀咕咕中,一盆清水冲下,我下意识地抖了抖身上的水,却看见它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我的心,有那么一瞬的窒息,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痛!
它怕我?怕我吗?我纠结着心,迈着优雅的步伐,一步步向它走去,呲着牙,想要问它,是否怕我?却忘了,我是狼,它是人,它听不懂我说的话,我却能看懂它的眼神,听懂它的感情。
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它,会怕我。
心,痛着。眼睛,看着它。
“丫地,还想吓我!”它一脚飞出,将我踹走。
没有哪一刻,让我感觉如此幸福,幸福得我想笑,于是,我笑了。
它,终是特别的;它,不怕我;它,还愿意抱着我。这就够了,足够了。
听着它理直气壮地对别人说,我是狗,只不过长得更漂亮些罢了;听着它说,我叫‘人’,是姓任的任字,非彼‘人’。实际上,我们都知道,我叫‘人’,是它的狼。
呵呵……什么时候,我将自己归为了她的所有?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将自己卖了,却没得个好价钱,很冤是不是?幸好,它,不知道,不然,不知道要怎么指示我,做怎样的坏事。
在‘菩镜剑庄’,我与它,并称为‘闲人’,它是我的小闲,总喜欢忙里偷闲;我是它的人, 最能懂得它心思的人。
如果,有人想要欺负它,我一定站出来,将它挡在身后,随时准备进攻。但,我也知道,为了它想要的安稳,我不能呲出自己雪白尖锐的牙齿,不能如真正的狼王那般嚎叫。只能在气势上,威胁所有想要欺负它的人类!
但在梅花林子里,出现了故意侮辱它的两男一女,我几乎是忍不住地蹿了出去,却在跃起的半空中,被它一把薅住背后的毛发,硬是拉扯下来,伸腿,就跨坐到我的背上,让我少安毋躁。
我气得胸口起伏不平,为这不知好歹的女人,却更气自己竟然这么听话,还被它当着如此多人面,骑在了跨下!威严,何在?
可当它趴在我耳边,轻柔的安抚时,我的怒气却不抑自消,只觉得有那么一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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