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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强上天子-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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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面前,不容人不信。无论是什么高新技术都无法让这么个生物活龙活现站在眼前。而且,她走路真是脚不沾地,有时从她身体烂光光的地方还能直接看到后面的物体。
  真是超恐怖级别的生物。
  她看到夏桀时并没有明显生气的样子,显然她不是夏桀杀死的,但要是夏桀并不是象夏之杰所说的杀人变态的话,谁才会是那个虐杀的主谋呢?夏之剑的头脑想到要爆了;那个经纪人为什么会选在这个时候失踪呢?
  夏桀清了清嗓子,对女鬼说:“我们问你些问题,你只需要点头摇头就行了。”
  女鬼点点头表示同意。
  夏桀开始发问:“你生前确实是玲珑小姐吗?”
  点头。
  “在这间房子里被烧死的。”
  点头。
  “是一个男人做的。”
  点头。
  “你认识那名男人吗?”
  点头又摇头。
  “什么意思?”夏之剑好奇心大增,不怕死的问。
  女鬼比手划脚,看得人眼花缭乱。
  “你在那晚以前见过他吗?”夏桀问。
  摇头。
  “你们事前约好了在这见面?”
  点头。
  “那天你没有其它约会了吗?”夏桀小心遣词造句,对于自己那夜和玲珑的约会被毫无原因被取消,不能不说心有疑问。
  女鬼表情复杂,可说不出话来,无法让别人明白她的意思。“扶乩!”花自弃在夏桀怀里闷闷地说。
  “扶乩?”两个男人问。
  “是一种道家的问卜方法。又称扶箕、扶鸾。扶乩要准备带有细沙的木盘,没有细沙,可用灰土代替。乩笔插在一个筲箕上,有的地区是用一个竹圈或铁圈,圈上固定一支乩笔。扶乩时乩人拿着乩笔不停地在沙盘上写字,口中念某某神灵附降在身。所写文字,由旁边的人记录下来,这就是神灵的指示,整理成文字后,就成了有灵验的经文了。扶乩来源于古代占卜问神术。人们有了疑难,就通过龟卜、蓍筮向神祈祷,请求神灵指示,预测吉凶,再根据神的指示去办事。西汉以后,产生了大量的谶纬书,道教法师们承袭其技,扶乩降笔,依托神灵造作的道教经书,在魏晋时期开始大量涌现。宋、元、明、清,占卜扶乩之风愈盛,伪托古人之作,在现存道经中占有相当一部分。”花自弃家传渊学;她父亲是有名的兼职天师;此时娓娓而谈;如数家珍。
  “这和这有什么关系啊?”夏之剑还是不懂。
  花自弃骂道:“白痴!这样她就可以把经过写在沙上让我们看见啊。”
  夏之剑不服地说:“深更半夜到哪去找沙啊。”
  夏桀抬头看了看被熏黑的天花板,就地取材道:“那上面灰土不少,可以去那写。”
  女鬼站在那一动不动,等众人来请神,半天没见三人动弹。
  夏之剑问:“谁去扶乩?”反正打死他;他也不干。
  花自弃对着没用加白痴的女鬼大喝一声:“没人为你扶乩;在灰上留字你都做不到?还不快去写,想等天亮啊!”真鄙视她;做人不行;做鬼不灵。
  女鬼才委屈地飘浮,在天花板上用生前那种堪称一绝的鬼画符字体狂书乱画起来。
  女鬼的身体愈来愈透明,显然是力不从心,然后就消失不见了,只有天花板上的字迹在增加ing。
  “字写得真小!”花自弃抱怨。三个人都仰起脸不怕脖子酸地朝上看。
  的确,字写得比米粒大不了多少,又在七、八米以上的挑高天花板上,眼神再好,也看不清。
  伤脑筋,省事原是费事的根啊。
  三个人转悠着找东西爬上去看看她倒底写得是什么,门怦得一声被踢开了,紧接着一声熟悉地大喝:“不许动,举起手来!”
  一个持枪的高个男子大脚踢门,直冲了进来。
  夏之剑左右四顾,他是唯一一个很听话,举起手来的守法公民。
  。。。。。。
  来人正是伟大的陈规探长。花自弃皱眉,深更半夜,荒郊野外他是怎么找来的?
  不过他看到花自弃时显然也吃惊不小:“小花儿,你怎么在这?”
  夏桀淡淡地说:“她是我的女朋友。”
  “你们?早就认识?”陈规问。
  “不是,是那件事之后。”夏桀为了保护花自弃,解释着。他的态度不卑不亢,倒是让陈规有点相信。
  “你们怎么在这里?”
  “其实是我请他们来的。”夏之剑站出来帮腔,有点让人出乎意外。“现在桀哥有事,家里让他把手上的工作先交给我,这个消息很快就要公布于众,我想找个清静的地方有些具体情况还要商量一下。”
  “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不好挑,偏挑这地这时候。”陈规不相信,当他二呆子么。
  “我也想帮他一下,看看这有没有什么线索。”夏之剑很严肃地说。
  “你们找到了吗?”陈规问。
  “没什么重要的,如果说我们一下子找到了破案的重要线索,那还要你们干吗!”夏之剑世家子骄气很重,不拿陈规当回事。
  “没什么重要的,那就是说有啰,说出来听听。”陈规冷静地半讥讽地说。
  “我相信人绝对不是桀哥杀的。”夏之剑肯定的说,今晚上的事虽然怪异,但坚定了他的信心,象这种虐杀的事件而且很快就被人发现,肯定不是任何一个精明的夏家人干得。要不然就是有人故意要暗害夏桀,谁最有动机呢?
  莫非是他?
  “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有直接证据指控夏桀,不过是请他回警察局接受调查罢了。”陈规最喜欢面对如夏之剑般喜形于色的人,干脆利落,几个回合了事。
  “不过,花自弃,你现在有做伪证的嫌疑,你也要跟我回去。”陈规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反正我们都要跟你回去不就得了吗?”夏之剑吊而郎当的,一边抽出手机打电话:“向阳,你老板又要进局子里去了,这次还赔上了个老板娘,你快来帮忙。”
  “猪头,这才几点啊。”向阳骂。
  “快来,要不要我通知你哥。”夏之剑笑;是个人就知道向阳有多怕他哥。
  向阳认命地爬起床:“哪儿?”
  夏之剑报了地点,几个人改坐陈规的车,向山下警察局报到
  陈规不想为难他们,问了口供了事。张进没当班,花自弃有点松口气,他是愈来愈把自己当她哥了,有事没事喜欢念她。
  出了大门;向阳盯着花自弃上下打量,轻佻地说:“模样还不错,桀,你挑女人真有一套。”
  花自弃不高兴,但没做声,她累了,想睡。而且一晚上没呆在姐姐身边,也有点惦记。
  夏桀邀她吃早饭,她看了看向阳,想了想,说:“回我家吧,我叫姐多做点。”
  。。。。。。
  一行人到了姐妹的公寓。单位虽小,但布置精致异常,极度洁净,全部白色基调,偶有淡蓝点缀其间,所用之物无不有来历有故事。
  想容姐姐依旧幽魂似得在厨房里转来转去;阳光从窗户外面射进来,有一缕照在想容的肌肤上,竟似能透光而过。除了初见时吓了一跳外;夏之剑还算适应良好。
  早餐是中式的清粥小菜,大家都饿了吃得还蛮香。
  向阳问明情况,对夏桀说:“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找个时间去看一看天花板上写了什么?”夏桀对向阳说。
  “还有我要最近几年来出入半山别墅的人员名单,谁置得那些家俱?”
  “好的。”
  “夏之剑,既然你要走马上任,我会吩咐下面的人帮助你的,你只要让秘书室的人给厂里职工群发个短消息,就行了。具体怎么说,你自己拿主意。”
  夏之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你想怎样?”
  “那就不是你所能关心的了。”冰山果然还是冷冰冰。夏桀站起来对花自弃说:“我到你房间打个电话。”
  花自弃点点头,跟了一句:“蓝色的床是我的,你不要碰姐姐的东西,她有点洁癖。”
  “那个谁都能看出来,你们家简直象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住的地方。”向阳自到夏桀时不时对花自弃温柔宠爱的样子,赶快来示好。
  花自弃笑笑,这个向阳就是比夏之剑上道。
  “再讨好也没你的份。你这痞子只配和那个顺子混。”夏之剑和向阳很熟,一枪一剑递着找吵,花家的厨房好久没这么热闹了。
  夏桀推开房门,这是他第一次进花自弃的卧室。里面和外面一样纤尘不染,除了格调高雅些,真得很象医院的贵宾间。
  他站在那儿摸出电话打给某人:“是我,今天夏之剑要过去暂时取代我的工作,你把手头上的资料理一理,交给他。”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担忧:“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上次那件案子有点事还未完。”夏桀突然很想抽烟,不过环顾四周,还是算了吧!
  “对了,听说上个月陪林工他们去粉磨站校大和秤那晚,你喝醉了。”夏桀云淡风轻的说。
  “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只是想知道。。。。。。你,还好吧?”夏桀声音还是没什么起伏。
  “你明白,你什么都明白的。”声音里没有一点抵抗力量。
  “你也明白,如果你背叛了我。。。。。。也只有这一次的机会。”夏桀的声音很轻很轻,甚至于有点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哈哈哈哈。。。。。。”手机里传来一阵狂笑:“你,果然还是姓夏啊!”
  “那一夜,我是在他的床上醒过来的,他是什么人,你还会不知道吗?”声音很痛苦。
  “不要做傻事。”夏桀接了一句,信号中断了。
  是警告还是劝导,对方好象都不需要了。
  深思片刻,夏桀又拨了个电话:“林工,你好。”
  “夏总?你好啊。”林亲切地问候。
  “听说你最近比较照顾我的人。”
  “你是说?”林停了下来。
  “吴昊。”夏桀单刀直入。
  “他,对。”林也认得干脆。
  “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你送羊入虎口的那天晚啊,你叫他陪我去,难道不是那个意思吗?是那个耳报神那么快?”林声音很放松。
  他的大和秤标定技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磅秤好校,但皮带秤的校定却非常难,因为皮带秤上的物料是流动得,难免受很多外界因素影响,有时,一百吨物料会相差十几吨,无论是偏大偏小,对一个厂来说都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虽然厂里都会请一些长期的员工维护皮带秤,但每隔几个月还是得请专家校正。
  尽管林的那点特殊爱好众人皆知,但请他工作的厂家还是很多。
  “无论如何,你如果不是真心的,就不要再招惹他了。”夏桀声音还是那么平稳。
  “如果说我是真心的呢,莫非你还会替我们祝福?”林的声音含笑轻佻。
  “我,也许会的。”
  电话又一次挂了,林对着横陈在床头雪白苗条的躯体微笑:“果然是查岗的,你怎么谢我。”
  。。。。。。
  饭店里一个普通的小套间里,吴昊头发披散着,躺在那儿,年青的身体大方的赤“果果”着,盯着边笑边走过来的林,一动都不想动。他的脸上有一点忧伤、一点痛苦、一点媚态。
  终于还是走上了这一条不归路。
  爱是什么?
  得不到又如何?
  从小他就亲眼目睹了一场旷世大悲剧,他幸福的家,他的温柔的父亲在一场畸形的恋爱里灰飞烟灭。他曾经发誓:永远永远不要爱女人。但到后来,上天却和他开了个大玩笑,他没有爱上女人,却栽在一个男人手里,一个从来没有爱过他的男人。
  他的父亲为了爱所做的一切蠢事,现在又在他的手里重新上演了。对于某些人来说,爱就是占有,得不到就去毁灭!
  现在也算是得尝所愿了,为什么他的心却还是那么那么的痛啊。原来毁灭自己的爱,是一把双刃剑,一面刺中的是爱人,一面就伤害了自己,爱人有多痛,自己会加倍痛。
  爱情如水,无论你怎么握紧,都会从你的指缝里流走,留不住啊。
  结束了,结束了,虽然他曾用尽全身的力气挽留,最终还是失去了他。就象是一场美梦,醒来了还是要独自面对这个残忍的事实,这一场恋爱,从来就只有他一个人在付出,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爱过他,没有人。。。。。。
  杀了玲珑,夏桀还可以爱别的女人,这个世界上寡廉鲜耻的女人是杀不完的。可为什么当时自己会昏头昏脑的认为只要杀了玲珑,夏桀就会属于自己呢?
  为什么呢?
  明明知道夏桀是为了逃避自己的纠缠才找得玲珑,两人之间跟本毫无感情,怎么会再意到想杀人呢?
  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奇异的想法?
  什么时候。。。。。。
  往日如烟,一幕幕回放,自己冷静从容,打开半山别墅的大门。。。。。。
  象是梦境一样,他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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