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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部分

被雷劈回小时候-第285部分

小说: 被雷劈回小时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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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亮突然有些汗颜,因为他从没去考虑过这个问题,这问题也不是他需要去考虑。

    余明月这时又道:“是不可能,而且重工业,带来的污染还很大。”

    说完嘿嘿一笑道:“多种果树,当有一天我们这小城变成了一个水果之城时,也许,慢慢一步把重心移到旅游业上,才是我们这座小城的最终出路。”

    当余明月从陈明亮的办公室离开时,陈明亮陷入了沉思。

    在这之后,余明月跟着孔兴刚出了两趟远门,期间去了另外几省的省会城市。

    超市总公司开发部的经理,已经在这几省的省城繁华地段,选好了合适开连锁超市新店的位置。

    舅侄两人看了都觉得没问题后,一回到木棉市,孔兴刚就搜集人开了会,随后下面相关几个部门的人,就紧锣密鼓的开始了筹建新店开张的工作。

    具体如何筹建,这些事余明月已经不用全程参与了,毕竟公司这几年里,在各个部门都已经拥有了很专业的人才。

    相比之下,除了给出些前世里她早见过,但在这年代还很新颖的好建议外,其它的方面,余明月已经成了个门外汉。

    而作为总经理的孔兴刚,其实也不用操心太多,虽然文化不高,但他干得最多的,就是下达命令、听取汇报、签字、划款。

    对于这种新开连锁店的事,他也只是会多亲自实地核查一次,觉得不错,回来开个会,就直接签字批款进行投资。(未完待续)

    ps:一时事忙,更晚了,抱歉。

第275章 与友欢聚火把节() 
时间一愰而过,余明月家地里当季成熟的几种水果还没卖完,就到了农历六月二十四。

    这天,是彝族文化流传中的火把节。在彝族人的心里,流传了千年的火把节,跟他们的彝族年,同样是一个重大的节日。

    在西南地区汉彝混居的木棉市,火把节,是大家共同的节日。

    在这一天,木棉市下辖的三区两县里,只要是被划为彝族乡镇的各个乡镇,都会用各自的方式,弄些比如百人、千人举火把组火龙等等一类名副其实地与火把有关的民俗表演。

    数十上百游人,不分民族手拉着手圈成大圈,围着一个个火堆跳传统舞的活动,也是其中一个很吸引人的活动。

    一个接一个的活动,从早持续到晚。到了天黑时,各个乡镇还会找到合适的地点,放不要钱的露天电影。

    这天的热闹,比起乡镇一月几次的赶集日,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一天里,这本属于彝族的火把节,没有民族之分,大家都能感受到这节日的欢乐气氛。

    玩乐够后,不管是相约而来,或是久不见面的朋友,很多都喜欢聚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最少不了的,就是羊肉。

    在改革开放后,经济条件已经越来越好的大背景下,大家的生活,已经再不单单只是为了想着如果吃饱穿暖。

    特别是在比起繁华热闹的城市,相对更冷静枯燥的农村里,大家都更加喜欢参与进这能让身心都感觉愉悦的民俗文化节日里。

    一大早起床吃过早饭后,余明月就带着两个弟弟,跟着余明艳姐弟三人、孔小菊的大儿子小牛牛、孔兴明的儿子小军、孔兴刚的女儿银玲。嘻嘻哈哈的笑闹着,等在了余明月家的大门口。

    三天前,余明月就收到了李云川发来的信息,邀请余明月到他所在的彝族乡过火把节。

    毕竟大平乡不是彝族乡,火把节时并没有任何的活动,而李云说川所以的乡,是彝族乡。每年火把节都有活动。

    听余明月回了电话。说会在火把节时带着几个弟弟妹妹去玩儿后,就定好了时间,说会在今天早上九点以前。来接余明月她们到他家那边过火把节。

    余明月这已经是第二次带着弟妹到李云川家过火把节了,上次去,也是带了他们。

    李云川又是杀牛,又是杀羊杀鸡的。整了一堆丰盛好吃的饭菜不说,还弄了很多牛羊肉和鸡肉。让孩子们在院里的梨树下烧烤。

    这群孩子是玩上瘾了,今年还没到六月呢,一见到余明月时,就要问问今年还去不去云川哥家过火把节。

    想到这。余明月忍不住轻笑起来,翘着嘴没有插话,听着眼前几个弟妹兴奋的议论着往年火把节时的趣事。

    看着这些一个月不见。就能明显发现会长大一点的弟妹,余明月的心里突然有些感慨。

    不为别的。只因为在这些叽叽喳喳说着趣事的孩子中,并没有孔兴江的孩子。

    比孔兴刚早结婚的孔兴江,他和李国英虽然婚结得早了一年多,但不知是因为孔兴江的子女缘晚,还是因为这段在前世本不会出现的姻缘,再或是其它的原因,反正两人至今都还没有孩子。

    孔兴江倒还没什么,李国英在这几年里却是急得不行,但到省里和首都的大医院找专家看过后,都说他们夫妻两人没有生育上的问题。

    余明月虽然和家里人一样,安慰劝解李国英,但余明月自己实际也在担心。

    她很担心,是不是因为前世她二舅和表姐本不是夫妻,各有各的家庭,这世出了这么大的改变后,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那时候,余明月心里还隐隐生出丝后悔。

    可在想到孔兴刚和李国英结婚后,明眼人都看得出两人之间的幸福,余明月那丝后悔也消失了。

    在今天之前,余明月就已经想通了。

    再怎么说,前世她二舅40岁时也有了个儿子,这世无论怎么晚,她二舅和表姐两人的孩子不管男女,应该也不会晚过她二舅到40岁才出生。

    只是,此时看着一天天长大的表弟和表妹,余明月的心里,还是会生出些叹息。

    八人站在门口,余明月沉默时,另外七个孩子却很越说越兴奋。

    “堂姐,云川哥什么时候才来接我们啊,都等好久了,他怎么还不来呢?我脚都站痛了。”余明菊仰着头,扯了扯余明月的衣角问,一脸的委屈。

    今年已经12岁的余明菊,比起小时候更爱臭美,今天过节,其他七人虽说也比平日里更重视了衣着,可也只有余明菊,能称得上盛装出行。

    一身有黑、红、绿三色相间的彝族小姑娘的服饰,胸前还像模像样的戴着彝族银饰项链不算,还背着一个传统的彩色彝人挎包。

    长长的头发被她高高的挽在头顶后下方一点的位置,留海也被她用一个带着红白两色圆点有个红色蝴蝶结的发卡固定住,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

    脚上穿着余明月刚送给她的新水晶凉鞋,因为余明菊喜欢鲜艳招摇的红色,也喜欢蝴蝶,所以这双凉鞋不但是以红色为主,鞋面上还有蝴蝶花装饰。

    传统彝族服饰,和很现代的凉鞋发卡结合在一起,应该会显得有些怪。

    但小小年纪就有着一张透着娇媚鹅蛋脸的余明菊,却硬是给穿出了很好看,很可爱的味道。

    她今天,显然是想客串一把彝家小姑娘。但细说起来,也不算客串,必须她的奶奶是彝族,她妈妈纳玉芬也是,而在余明艳当时念民族中学时,余明菊的户籍也被改为了彝族。

    余明菊此时仰头问着余明月时。小巧白嫩的鹅蛋脸上,带着抱怨和撒娇的神情,更是把那已经隐隐透出了一点的娇媚展现了出来。

    令余明月看得都心生怜悯。

    余明艳却根本不受影响,提先开口,在旁边笑骂道:“少来了,你这丫头,天天爬山采山货挣钱的时候。怎么没听你叫脚痛?排除卖山货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叫脚痛?就等这么会儿,腿就酸了?”

    “爬山挣钱,和站在路边干等着浪费时间。能一样吗?时间就等于生命啊姐,浪费了生命,连我的脚都感觉到了,所以它才用痛来提醒我。姐你没感觉到吗?那肯定是你的心你的脚你全身上下从里到外都已经麻木了。”

    余明菊很是不服气。小嘴一开一合,吧啦吧啦就冲她亲姐顶了回去。

    就算如今的余明艳比儿时更善言辞。可此时也是被气得结舌,瞪着余明菊,一副恨不得立马上前开揍的表情。

    旁边几个小的,早就见惯不怪了。都很是兴奋的围在一边看了起来。

    最为兴奋的就数小龙了,他早就气这牙尖嘴利又臭屁的小堂姐到不行,巴不得余明菊今天能被余明艳拿出当大姐的气势。再像上次一样以切磋为名,狠狠的揍上一顿。

    小龙眼珠一转。侧过头,对旁边同样带着点兴奋的大龙嘀咕道:“唉,还是小堂姐幸运啊,要是我俩敢在老姐批评教训我们的时候,用这种强词夺理的话顶嘴,我们哥俩早被老姐揍扁了,是吧?唉~~”

    他这嘀咕的声音,大得在场的人都能听到不说,嘀咕完,他还很是伤感的长叹了一声。

    “嗯。”大龙在这时候,很是坏心的点了下头,表示应和。

    站在大龙旁边只有四岁多的余守志,虽没有人理他,可此时也如个小大人般,绷着小脸,严肃了点了点头。

    脆声说道:“嗯,不听话要挨揍,顶嘴也要挨揍,大姐,大姐,你快揍二姐吧,她敢顶嘴~”

    毕竟这些年来,不管是他家里两个姐姐,还是两个堂哥,都是这么教育他的。

    不听哥哥姐姐的话、敢跟哥哥姐姐顶嘴,都要老实的挨揍。

    余明菊本就被两个堂妹煽风点火的行为气得要骂人,此时听到竟然连她小弟也说出落井下石的话时,差点没被气晕过去。

    “你这吃里扒外的臭小子,你倒底是谁家的?皮痒了吧,敢让大姐揍我,你二姐我。。。。今天就先揍你一顿,让你这臭小子长长记性。”余明菊横眉竖眼的,作势就要去抓此时见到不妙已经躲到了大小龙兄弟背后的小志。

    吓得边躲,边委屈的大叫:“二姐不讲理。。。。。。我。。。我对,你错,你要是真。。。真打我,我。。。。我就能跟妈妈告状。”

    四岁多的余守志之所以会说出这话,也是有据可寻的。

    因为纳玉芬实在是太护这个30多岁在第三胎才生下的小儿子,小志太过调皮时,家里除了余天向能教训小志几句外,连余志宗教训了小志,纳玉芬知道后,都要跟余志宗吵几天。

    而余明艳和余明菊要是敢欺负小志,不管事情是否都过去几天了,只要纳玉芬知道,都要骂骂咧咧揍这两个不懂得当姐姐的。

    受到这不讲理不说,还不平等待遇,从小就鬼马精灵的余明菊最先想出了办法,以今后会带着小志玩,或是以后再不带小志玩的手段来威胁,一步步给小志灌输下了一条条的规定。

    敢不乖就要挨揍,不管被谁揍了,不能向妈妈告状,这样姐姐喜欢你,疼你。否则,休想二姐和其它哥哥姐姐以后再带你一起玩。

    不听二姐姐的话,就是不乖,不乖就要挨揍。因为这样的原因被揍了,也不能向妈妈告状,否则,休想二姐以后再带你一起玩,再心疼你。

    敢跟姐姐顶嘴,就是不乖,同样也要挨揍。因为这样的原因被揍了,也不能向妈妈告状,否则休想二姐以后再带你一起玩,没人再心疼你。

    只要你乖,你听姐姐的话,那姐姐就给你买好吃的,买好玩的。不管到哪都带着你玩,心肝宝贝一样心疼你。

    为了能达成目标,余明菊还找了她亲姐和两个堂弟来联手整治小志。

    一年又一年,还不能称为懂事的小志,在尝试过了一次次听话与不听话间,那天堂与地狱般的待遇后,到了小志四岁时。他已经能牢记并很好的遵守这些与哥哥姐姐之间的约定了。

    也许在他的人生中。最先懂得的一个‘道理’,就是这些。

    可怜的小家伙啊,他的人生。到目前来说,还是一片昏暗,他自己却还无法自知。

    余明菊本就气得不行,现在竟然听到小志还拿出要告状来威胁。更是眼得一瞪眼,几步冲了过去要揍人。

    虽然大家都知道。余明菊不会真为了这样的原因揍小志,但大龙小龙这两个当堂哥还是很配合的,在此时当起了小志的保护者。

    求救声,骂声。劝阻声,笑声,一时间响成一片。不知道原因的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会以为这四个堂姐弟在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

    其实。在这些年里,就算是小志太过调皮捣蛋时,这些哥哥姐姐也教训过他揍过他,但小志怎么说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们都很心疼爱护小志。

    当然了,像余明菊、大龙小龙兄弟这三人,小志做错事,他们抢着去进行教育时,其实也有顺便找找欺负弟弟那种快感的原因在内。

    但出发点,是在小志做坏事的情况下,说来都是为小志好。不会仗着年长,因想欺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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