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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都市第一莽夫-第54部分

小说: 都市第一莽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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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手中正托着一杯茶,听到这话之后,微微一笑,将茶杯搁在宋去冰面前。

    “茶凉了。”

    刚刚沏的茶,怎么会凉呢。宋去冰有些不明白,目光向茶杯看去,忽然一楞。只见刚才的一杯热茶,此刻已经冻成冰块。

    宋去冰不是习武之人,赵白玉却懂,这只有极高明的真气才能做到。全世界范围内,能做到这一步的人,绝对不会超过十个人。

    这也是一位高手呐。

    (本章完)

第108章 神枪手PK神枪手() 
第108章

    华夏大地,藏龙卧虎者居多,但能称得上高手的不过四人。分别是天南一把刀,燕京一柄剑,东海一杆枪,西山一只斧。

    这四人是地下世界公认的高手,传说中他们已到武道至境,有通天彻地之能。

    当然,这四个人宋去冰一个也不认得,只是听过他们的太多传说。可宋去冰此刻觉得,便是与那传说中的四大高手相比,眼前的不二道人怕也相距不远。

    毕竟,沸水化冰这种手段,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使出来的,这已经接近传说中的神仙手段。

    “道长,那王孙鱼枪法了得,不知道对此,您有没有应付的手段。”

    “放心,在我面前,他没有开枪的机会。”不二道人淡淡道。

    宋去冰双手抱拳,口中道:“一切就拜托道长了。”

    望着面前胡须发白的道人,宋去冰不敢再有任何怀疑和轻视,从而信心大定。有不二道人在此,王孙鱼不来则以,只要来的话,必然是死路一条。

    他立刻开始操持自己和方白鹿的婚礼,将事情吵的沸沸扬扬,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让王孙鱼知道这件事。

    只要他知道,他必然会来,只要他来,自己必然要杀了他。

    想到这一点,宋去冰攥紧拳头,心跳有些加快。

    ……

    ……

    虎城偏北,一片光秃的山林中,一场猎人与猎物之间的猎杀还在进行。

    黑色的土壤覆盖了山林,林尚趴在地上,口中嚼着某种不知名的白色草根,借干涩的味道提神,还有……充饥。

    已经僵持七天了,双方都已到油尽灯枯的地步,林尚早已吃尽随身携带的干粮,如今只好以山果,河鱼,草根充饥。味道自然不会太好,可林尚早已习惯这种生活,并不觉得有多难受。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他知道王孙鱼的情况比自己更加糟糕。秋已深,想要寻找到可供裹腹的食物越来越难,林尚还撑的住,王孙鱼却是未必。

    而渐渐,林尚已经摸清王孙鱼的行动轨迹,他觉得,或许就在今天,这场僵持这么久的战斗,就可以分出胜负了。

    死去的会是王孙鱼,还是自己呢?

    想到这一点,林尚的心情隐隐竟有几分激动,体内血液流动的速度似乎已经开始加快。他将嚼烂的树根吞入腹中,微微弓着腰,继续前行。

    双方的第一场遭遇战,是在夜里发生的。

    是的,在持续七天的僵持中,这是二人第一次相逢。隔着五百米远,林尚首先发现了王孙鱼,他立刻躲在一颗石头后,瞬间架起狙击枪。

    林尚发现王孙鱼的同时,王孙鱼也看到了他,两人几乎是同时给出反应,也选择一块石头做障碍物。

    王孙鱼在半山腰,林尚处于山脚,单单以所处的位置而言,林尚并不占任何优势。

    躲在大石后,林尚心跳砰砰加速,手心有些发热,这是紧张的反应。面对王孙鱼,他如何能够不紧张。

    其实,在许久之前,林尚和王孙鱼也有过一场相似的战斗。那一次,王孙鱼和林尚在南美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纠缠了三天。

    那一次,林尚输了,他输了一枪,一直记到今天。

    可其实那一次的失败,并不能说林尚不如王孙鱼,那次他带着科巴罗,身边有一个累赘。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双方都是干干净净一个人,林尚要证明,在枪上,他并不是不如王孙鱼。

    通过瞄准镜,林尚判断自己和王孙鱼相距的位置,双方大概在四百米与四百五十米之间。林尚趴在石头后,脑袋在进行高速运转,风向,湿度这都会影响子弹激发出去后的落点。

    些微之差,可能就是一条命的区别。

    他透过瞄准镜注视着山上的石头,呼吸似乎在这一刻已停止,变得很慢,很慢。双方这个时候比拼的就是耐心,只要王孙鱼从对面石头后探出脑袋,林尚就有把握结果他的性命。

    同样,只要林尚的身体有稍微暴露在王孙鱼的视线范围内,死的就是他。

    不过,林尚奇怪的是,为何自己没有找到王孙鱼狙击枪的枪口。难道他经如此小觑自己,到现在,都没有架枪。

    大概过了一刻钟时间,林尚才恍然明白一件事:王孙鱼手中根本没有狙击枪。

    林尚手中这柄猎鹰者,是王孙鱼留下的,如王孙鱼这般的高手,有了猎鹰者,其他狙击枪自然不会看在眼里。假若他没有准备第二柄枪,那么现在他身上至多有几把短枪。

    如林尚这样的用枪高手,比所有人都明白距离便是优势的道理,假若王孙鱼手中没有枪,那么自己足以在射程之外击杀他。

    略微沉吟之后,林尚举着枪站了起来。

    一名枪手既要足够的耐心,也不应缺乏勇气。

    持续了十秒钟,山上的石头后没有动静,林尚此刻已确认,王孙鱼手中根本没有狙击枪这种远程兵器,否则在第一秒他已经开枪。

    “喂!”林尚冲山上喊了一声,虽然声音很疲惫,但足以传到山上。

    略微的沉默之后,石头后响起王孙鱼沙哑的声音:“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事实上,二人不算是好久不见,而是根本从未见过面。虽然通过枪法的较量,二人已经无比熟悉彼此,但是,单纯的见面今天却是第一次。

    “你走不出这里的。”林尚道。

    “不试试怎么知道。”

    林尚在武器上占了优势,如果继续开始追踪战,他不必再想之前那样谨小慎微,利用狙击枪的超远射程,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杀王孙鱼。

    但这,真的是林尚想要的嘛。

    他想要杀死王孙鱼,无比迫切,可他跟想证明,自己在枪法这件事并不弱于王孙鱼。

    他要的不是王孙鱼死,而是赢。

    沉默良久,林尚忽然将手中的狙击枪放下,口中道:“我给你一个公平较量的机会。”

    王孙鱼偷偷窥见了这一幕,道:“这样对你不公平。”

    林尚从身上拿出一柄手枪,道:“你这样看不起我嘛。”

    (本章完)

第109章 我为谁狂?() 
第109章

    林尚想要来一场公平较量,他不仅想要王孙鱼死,还想赢。

    相比前者,后一种感觉来得更强烈些。

    王孙鱼从石头后站了出来,他用行动表示,他接受这场挑战。

    王孙鱼懂林尚,林尚懂王孙鱼,毕竟二人都是在同一领域取得极高成就的人。

    山上,山下,二人目光碰撞,今天,是两个对手第一次见面,但对彼此却又无比熟悉。

    然后在同一时间,二人向对方奔去,几乎是同时双手举枪。

    手枪的射程并不远,不过五十米的有效距离,而在奔向对方的时候,二人也并未开枪。

    真正致命的子弹只需要一发就够了,如果无效,多少发子弹也是无用。二人拼的就是速度,反应,以及各自身经百战的经验。

    而对这两个人来讲,他们的速度,经验,反应其实相差不多。但若是开枪,子弹出膛因为后坐力,必然会因为第二枪的激发。所以,如果第一枪打不中对方,那么可能就没有开第二枪的机会了。

    二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因此都在寻找那最佳开枪的时机,谁先开枪,谁先抢得最佳一枪的机会,谁就能取得这场持续七天战斗的胜利。

    各自奔跑,两人之间的距离在不断缩短,四百米,三百米,二百米……到一百米时,各自心情已经紧张。因为距离手枪有效射程最后50米的距离,则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抢点。

    二人都不是弱手,实力其实相差无几,在对方踏入自己的射程时,立刻举起枪,然后毫不犹豫的开枪。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枪,子弹划过夜幕,稍纵即逝,,瞄准的都是对方的要害,心脏。如此情况看来二人只有同归于尽的下场。

    二人都明白这一点,所以开枪之后瞬间选择躲避。不过,躲避的方式却有不同。但就是这些许不同,决定了这场战斗的胜负。

    林尚选择正面扑倒,希望借此躲避子弹,而王孙鱼却是稍稍往左挪了一些。

    自然王孙鱼躲避的距离更短,于是速度更快,最后的结果是,子弹从他体内穿过,却避过心脏要害。

    而不幸的是,林尚没有躲开,子弹穿透他的心脏。

    所以他死了。

    王孙鱼虽然没有死,但也受了重伤,他立刻蹲在地上,运转体内的神秘能量,汇聚到自己体内的伤口。

    破损的血管重新生长,撕裂的肌肉渐渐愈合……虽然这能量有神秘的作用,但王孙鱼这次的伤势实在太重。足足耗了半夜,他才长出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

    王孙鱼走到林尚面前,蹲下身,将他不瞑目的眼睛合上。

    林尚死了,应该是死不瞑目,因为他本来有机会杀死王孙鱼的。林尚输了,但在这一点上,他必须承认,他输得不冤。

    神枪手之间的战斗,决定胜负只需要一枪,可是,为开这一枪,需要付出多少心血和算计,又岂是普通人能够理解。

    把全世界范围的人都算上,以狙击枪而论,王孙鱼能进入前三,单讲手枪,王不二是第一。

    天下第一。

    今天,王孙鱼就用事实告诉林尚一句话,第一就是第一,不容怀疑。

    可惜,林尚已经死了,他在死前最后一刻才明白这个道理。

    王孙鱼站起身,继续往前走,中间停了停,把那柄猎杀者提在手中,手指缓缓拂过,口中道出一句话:“我的枪。”

    然后他继续前行,走出了这片山林,趁着白夜未亮,摸进一家小超市,卷了一些食物填饱肚子。

    他将枪藏了起来,找一个城乡结合部的浴池洗净身子,出来的时候又顺了两件衣服。

    过程中,王孙鱼听一些人闲谈,知道一个消息。

    三天后,宋家宋去冰将和方白鹿在城外庄园大婚。

    王孙鱼虽然并不算聪明,但毕竟也不蠢。如此大张旗鼓的张罗,把这件事搞得沸沸扬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要让自己知道这件事。然后,摆开一张大网,等着自己前去。

    可虽然看穿了这一点,王孙鱼还是决定要去。

    他毕竟只是一个莽夫,牵肠挂肚的事情不愿思考太多,既然决定要去做,那就直来直往的去做。直到把所有事情搅得天翻地覆,除掉心口这种恶气,方才罢休。

    那是一个夜晚,王孙鱼躲在一个桥洞下,用一些拉条面包填饱肚子,看了看远方的夜色,他分辨了一下方向,向前走去。根据方向判断,他去的地方,正是宋去冰的庄园。

    离开部队,来到凤凰城,王孙鱼一直在忍,一直在藏。想要借着曾经的琐碎,把曾经的暴戾和杀意磨得一干二净。

    然后,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那藏在他体内的东西,如同尖锐的刺一般,藏得越深,便也就扎得越疼。最后,王孙鱼才想明白,既然藏不住,那就藏不住,那就不要藏了。自己本也不是什么聪明人,所谓勾心斗角的东西本就不适合自己。

    那么,既然不擅长,何不就干干脆脆做回自己,做一个彻彻底底的莽夫。

    在决定来到虎城的时候,他心里已经做出选择,要拿起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前方便是宋去冰的庄园,灯彩迷离,隐在红红白白的光线之中。王孙鱼并不是不知道,那里纵然美丽,也同样藏着无数危险。

    宋家盘踞苍南这么久,底子里有多少底蕴根本是无法想象的。自己可以靠打黑枪,取走宋非墨的性命,但这件事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

    他们能请到一个险些要走自己性命的林尚,肯定也能请得动更强的高手。王孙鱼用枪是强,但,枪不是在所有地方无往不利。

    在那座灯彩迷离的宅子内,不知有怎样的危险等待自己。

    这一点,王孙鱼不是不知道。

    可尽管知道,他也没有丝毫犹豫,依旧迈动脚步,坚定的朝向一个方向。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然后,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人生在世,总有冲冠一怒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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