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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部分

逍遥相师-第240部分

小说: 逍遥相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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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如烟娇美的脸颊上红艳艳的烫手,香汗淋漓,娇喘不停。

    “不下,让它在里面放一会儿。舒服。”她媚笑着在他肩头咬了一口,轻轻的。

    “有人来了。”李淳风小声说道。

    “哪里?”女人惊惶失措的小脸四处张望,透过水雾,却什么也没看到。

    “不要脸!一对狗男女!”声音忿忿不平,从头顶上面飘过来。

    李淳风急忙搂紧潘如烟沉入温泉。

    榕树稍上,双头金蝰蜿蜒游走,蛊王踩着摇晃的树杈落在温泉池旁。

    她的目光在两个人胡乱丢弃的衣服上扫过,背着手站在池边,与李淳风的视线相碰。

    “你来干什么?”对降王没有好印象,自然不会对沙千芷好言相对,虽然他们两个拴在一根绳上,但从来没有过真正的信任,有的只是互相利用。

    “郎君,你忘了我们的关系?”蛊王的小嘴噘起来,凶恶的语气一下消失不见,可爱中透着调皮,甜美中透着娇羞。

    大红印染的长裙和牛皮靴中间,那截小腿如莲藕生在温泉,白白细细,水嫩俊俏。

    “我和你没关系,你是蛊王,我是我!在你老子面前说过的话,你胆敢违背?”李淳风不吃她这一套,怀里的女人还在呢,怎么也不可能被蛊王给媚惑了。

    “那是权宜之计,为你好,不然你以为你能脱身?”蛊王坐在水池边,脱下牛皮靴,把一对脚丫子也伸了进来。

    “你想干什么?”李淳风时刻防备着,害怕她对潘如烟下毒手,女人的嫉妒心非常可怕,何况是手段邪恶歹毒的蛊王?

    “等你啊,我的好郎君,你们还要在水里泡到什么时候?姐姐,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你们做过的事我就当没看见,谁叫我爹欠你的呢?”蛊王嬉笑着用脚玩弄水花,天真烂漫的样子非常无害。

    哪里有伤疤揭哪块皮,潘如烟的脸色马上转冷,怒视着她,恨恨地说道:“滚!滚远一点!”

    “吆,生这么大的火干什么?不怕水里的东西趁热咬你一口?”蛊王慢悠悠的话让李淳风神情大变,这个歹毒的女人,还是在暗中做了见不得人的手脚!

    他们俩个,还光着身子,尤其是潘如烟,听了这话,花容失色,从水里跳起来,紧紧搂住李淳风的腰,将光溜溜的后背都露在蛊王的眼皮底下。

    蛊王放肆地大笑着,奸计得逞,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李淳风这才知道上当,温泉水里富含硫磺,蛇虫毒物怎么敢进来。

    “你们忙吧。”蛊王止住笑意,拎着自己的小皮靴,转身走向一边。

    她没走远,坐到一块山石上逗弄金蝰,口里哼着山歌小曲,留给温泉里这对男女一个娇小嫣红的背影。

    衣服湿漉漉没办法穿,李淳风钻出温泉,把两人的衣裳搭在树梢晾晒,又跳进泉水中。

    “她怎么还不走?”潘如烟伸出脑袋,宛如一条黑发美人鱼。

    “她有窥欲癖,喜欢做电灯泡。”李淳风故意大声回答,让蛊王听到。

    山歌照旧,不过音量却在走低,沙千芷的耳朵竖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人家夫妻在洗鸳鸯浴,她一个小姑娘倒不觉得少儿不宜,没上过学的孩子真可怕。”潘如烟附和着说道。

    “何止呢……还没有家教。”李淳风哈哈大笑。

    两个人尖利刺耳的嘲讽句句钻心,刻薄恶毒。

    “我呸!”蛊王终于忍不下去,转头冲着水池吼道:“明天一早,黄龙寨见!”

    “见什么见?”李淳风扬声说道:“最好一辈子不见!”

    “去死吧!”蛊王骂道:“狗男女,不知羞耻!”

    “不知羞耻的是你,你赖着不走,想看什么?想观摩还是学习?”恢复了精气神的潘如烟不甘示弱,这才是她的真性情。

    “说对了,我就是要看你们的丑相,有胆子在我面前做啊!”蛊王的小孩子脾气被挑逗起来,手中的笛子指着水里的他们俩。

    “怕你?过来!”潘如烟拉着李淳风走向水潭另一侧的石壁,从蛊王那个角度,可以完全看到那里的风光。

    “干什么?”李淳风吃惊地望着她,两个人的上半身都光着,在蒸汽中袒露。

    “干我!她不是要看吗,干给她看!”

第二百六十九章 饥饿营销策略() 
蛊王终没能待下去,看到两个人真的要真刀真枪演练,她狠狠啐了一口满脸羞红逃也似的消失在山林里。

    “她跑了。”李淳风松了口气。

    “我知道,接下来干吗?”潘如烟眉梢含春,脸若桃李,似笑似嗔望着他,指尖在男人的胸膛轻轻撩拨。

    “干吗?”老李眼珠子一转,软绵绵的宝贝在两人近身厮磨下再度活跃起来,这时候再退缩真是白痴了。

    梅开二度,山风把美妙婉转的小曲传递在汨汨水流中,雪白的长腿盘在李淳风腰间,尚有多余的长度,男人和女人原始的音律肆意飞扬。

    完美的融合,忘我的攻掠,风停雨歇之后,他们互相依偎在一起,难以动弹。

    “我想到一件事……”李淳风仰靠在光滑的大石上说道,他的手意犹未尽捏着女人挺起的紫葡萄。

    “什么。”潘如烟甩了下头发,眼神深邃迷离,娇红的小嘴像果冻一样具有弹性,在李淳风的脖子上啄了一口。

    “降王为什么会放过我们?他不是六亲不认的吗?我们怎么会落到这里的?”

    “我也不知道。”潘如烟在他耳边说着话,酥酥的气息让老李脖子痒痒的。

    “不管了……”他叹了口气,既然没有什么大损失,又因祸得福,还有什么好苛求的?

    如果不是降王,或许他还没有这么容易一亲芳泽,和潘大美人共浴鸳鸯吧,跑婚祭虽然顺利完成,但是以潘美人的脾气,没那么容易就范的,不让他吃点苦头,受尽诱惑,她就不是潘如烟。

    现在,一切圆满了,仔细想想,倒有些趁人之危的嫌疑。

    李淳风脸上一会儿露出得意的笑意,一会儿又痴痴傻傻的发呆。

    这是他的第二个女人,将来该以什么样的方式相对相处?

    能给她名分吗?

    “想什么?”潘如烟直起身子,即便没有女人塑身的内衣,她的曲线仍笑傲江湖,赏心悦目的魅力不减一分。

    “没什么,知道我为什么突然要和你来滇南吗?”拉着她的手,李淳风将女人轻轻拥来,这次轮到他环抱着她的腰,亲密有爱。

    “这个我真没想过。”潘如烟就笑,“你这个家伙,鬼点子最多,也会哄女人开心。”

    “因为十香生肌膏。”李淳风脸色一正。

    潘如烟眼中有些失落,但马上就被他下面的话吸引了:“我们的产品不是要卖出去,是要闻名于世,一炮走红,宣传和口碑最重要,英雄不是天生的,是无数文人墨客亲历身为塑造的,我来这里,就是要创造神话,幸运的是第一步的目标已经无心插柳完成了,下一步的战场在国外。”

    “我明白了,”潘如烟一脸开心的笑,“除了这一点,我们应该参考一下苹果的饥饿营销策略,突出品牌形象,和消费者产生心理共鸣,要不要做段广告登陆各大卫视?”

    “要!当然要!第一大消费群体是女人,这个广告的人选我有了。”李淳风笑道。

    “是谁?”

    “保密。”

    “切讨厌的家伙!”

    艳阳高照,衣物很快干透,李淳风从树梢上一件件取下她的内衣、长袖衫和长裤,亲手为心爱的女人穿衣。

    她柔情蜜意地注视着男人的动作,一改都市里雷厉风行的干练。

    “怎么走?”李淳风分不清方向,也不知道黄龙寨在什么位置。

    “应该向北。”潘如烟想了想说。

    “确定吗?万一迷路可别哭。”他故意吓唬这个“胆小”的女人。

    “人家好怕,相公,抱抱。”女人娇声拽着他的手臂,笑容妖媚似狐。

    “好嘞,走!”李淳风拦腰抱起她,将她扛在肩头,放声大笑,冲入山间小道,林荫中,传出嘻嘻哈哈的笑语情话……

    半天半宿的旅程,充满情趣和浪漫,大巴山在他们脚下移动,抛开了所有压力和烦恼,郎情妾意分外甜蜜。

    黄龙寨的花山节盛事仿佛还在眼前,跑婚祭留下的灰烬炭火痕迹在夜色中只剩斑斑点点,那盏挂在桥头的油灯依旧明亮。

    “那盏灯是阿爹挂上的。”潘如烟轻声充满幸福地说道。

    “大半夜会有人走路?”似乎每一晚都能看到这盏油灯,在勤俭持家的黎寨,不应该这样浪费。

    “我们不是吗?”她笑着反问。

    李淳风若有所思点头。

    “那座桥也是阿爹一个人修的,二十六年前,就是在那座桥上,他们捡到一个婴儿。”潘如烟低声呢喃着倾诉:“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的潘如烟,活着就是幸福,还要奢望什么呢。”

    李淳风握紧了她微凉的手,用温暖呵护着女人脆弱敏感的情绪。

    活着就好,这里有她的阿爹阿娘,有儿时的家园,昨天的种种,就当作是一场梦魇吧。

    村寨里忠实的看家犬惊醒沉睡的乡邻,阿爹阿娘提着煤油灯互相搀扶,迎出家门。

    喜悦的泪水爬满老人的脸庞,望眼欲穿的守候迎来了回报。

    他们的女儿郎婿从头人寨安全回来,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那里是黎人深深忌惮敬畏的地方,进去的人大多有去无回,不是处以极刑,就是下落不明。

    亲人团聚,万语千言都化成了泪水,这才是她的家,她的根。

    身后的房间里,潘如烟和两位老人促膝长谈,明天一早,她就要离开这里,回归都市,女儿远行,老人家谆谆叮咛,满溢着不舍和担忧。

    盘膝坐在院落里,李淳风调整气息,运转乾坤五行凝灵术,丹田内翡翠之心上的龙形金纹逐渐清晰,灵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疯狂涌入,锤煅、淬炼,使之越发璀璨,迸射金辉。

    神农架那块无名灵石,用这种方式延续了生命,与那头鸡冠毒蟒的精髓烙印,在这里融合、壮大、重生……

    窗外的鸟鸣羊咩声声入耳,饭菜的香气淳朴温厚,阿爹阿娘忙碌操持的声音在屋外轻响,入眼是女人熟睡的娇颜,柳眉轻动,鼻息轻微。

    山寨的早晨无忧无虑,佳人在抱,实在是男人向往的美好生活。

    虽然是夏末初秋,山里的清晨寒气却已浓厚,李淳风拉起厚厚的毯子,轻轻盖上潘如烟调皮半露的肩膀,望着满屋透进来的迷蒙光线,有种隔世重生的错觉。

    简陋的竹屋,馨香的女人,嘹亮的山歌,如在梦里。

    “这么早就起床?”潘如烟眨着滴水的眸子,笑容精致,抬头慵懒地望着他。

    羊毛毯子悄然滑落,光洁无骨的香肩和上半身饱满的美丽惊艳满室,她柔亮白嫩的肌肤经过初猎禁果的洗礼和滋润,更显水灵,粉色的蓓蕾在微寒的空气中挺立,含羞带苞,开出一朵芬芳娇艳的花骨朵。

    “习惯了,有点声音就醒。”李淳风拉起毛毯,盖在她的肌肤上。

    “我还困,再睡一会儿。”潘如烟打了个哈欠,吐气如兰馨,两个人在黎明前的三个小时才爬上床睡觉,对于女人来说,这么短的时间显然不够美容养颜,今天还要长途奔波,舟车劳顿,不养足精神,身体一定会出问题。

    温存了一阵,李淳风起身穿衣,来到院子里。

    两位老人家,一个坐在木凳上细心做针线活,一个往灶台下面续柴禾,锅里冒出的香气和清脆的火花炸开声音四下里蔓延,老人的烟斗搁在土灶旁靠着,看见李淳风走出房,有点不知所措的搓着手。

    “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阿爹阿娘。”他们不会说普通话,却听的懂,打小就听村寨里的大喇叭,那里头的播音员也是这样的腔调。

    阿爹憨厚地摇头,阿娘指着水缸意思是要他洗漱,好吃早饭。

    玉米红枣野山药熬的粥。

    喝一碗齿颊留香,原汁原味,就着馒头,老李一口气喝了三大碗。

    阿娘放下针线,把纳好的黑布鞋递给他。

    老人家一宿没合眼,赶工制作,为的给郎婿亲手做一双布鞋,握着这双鞋和阿娘粗糙的老手,李淳风的眼眶发热,笑着注视阿娘笑颜逐开的脸。

    “好温馨的场面呀。”村寨小路上,红衣短靴的蛊王拍起小手走来,邪邪的笑容让两位老人呆在当场。

    “阿爹阿娘,你们去屋里。”李淳风说道,他知道蛊王要来,没料到会来得这么快。

    “怕什么,我能吃了他们?”蛊王的笑脸突然一冷。

    “你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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