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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巾帼欢-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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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帐篷,在火器营的东侧,刚刚好被火器营全都遮挡住。

    大体上,这个帐篷比孟戈之前用的那个小多了。却不及他们在伙房时分到的那个大。

    东西,都是孟戈他们之前剩下的粮食衣被布匹什么的,倒也繁琐得很。

    幸而孟戟还有赵磊等人亲自过来帮忙,也没花上多少时间,就能将东西都归置好。

    直到将孟矛安顿好之后,孟戈这才觉得,她真要正式离孟矛而去了。

    这哥自孟朗夫妇逝世后吗,就没再离开过她身边的人儿,现在就得独立的生活在这个军营里边,还真是让人不放心哪。

    想着想着,孟戈就觉得她想要将孟矛待在身边。反正比起黄柳儿等人,孟戈的伸手什么的,算是相对好的了。

    将他带在身边,好好的守护照顾,这样才能令孟戈真正放心。不然,放任一个连话都说不出的孩子在军营里边,孟戈说什么都不放心。

    倘若她总是这样记挂着孟矛,说不定在做事的时候,会分心呢?

    这么想着,孟戈就打算去跟大将军请示。

    “你还是别去的好。你自己也知道这件事不可行,为何非得要这么想呢。虞立留在这里你放心,我跟孟戟都会好好的照顾他的。”王冉一把将孟戈拉住道。

    孟戈看向王冉,也知道自己想得太过了。于是只能歇了心思。

第二百二十八章 两年后() 
时光荏苒,自加入了赵家军,并且成为了斥候领队之后,孟戈已经在这个边塞两年之久。

    身边,是已经长成了壮年,嘴边须发茂盛的赵磊。

    他们现下正蹲在一处黄沙遍布的峡谷里边,等着接应前来运送火器的虞扬等人。

    两年,足以改变很多的事情。

    比如,之前如狼似虎的元军,被赶出了关外,顶替而来的,是西辽大军。

    西北,是个布满了黄沙飞土的地方。孟戈等人刚来的时候,全都不适应这样的天气,在荒漠之中渴了数月之后,便才得以缓和过来。

    到了这里,干旱就成了家常便饭。好不容易寻到一处水源,大伙儿除了放量喝水,都舍不得往自己身上泼一点点。

    哪怕他们身上已经发臭打结,也只敢掏出布巾沾湿了水擦伤一擦。

    偶有几次寻到大河流大湖泊,他们才敢恣意的下水嬉戏一番。

    然,已然长成了大姑娘的孟戈却不敢这样的放肆。哪怕她都闻到了字据身上的臭味,感受到了许久没得清洗过的下~身那股子难受粘腻的感觉,她也不敢冒险洗上一洗。

    除非,等到了夜间,大家伙都去休息之后,她才会借着尿遁匆匆的冲洗一番,顺便将脏的内衣裤给洗了。

    西北有一点是好的,那就是足够的干燥,只需将湿的衣裤在风中扬那么一个时辰,便能干得差不多。

    西北一年,孟戈那原本还有些细滑的肌肤,以及那有些过于瓷白柔美的小脸,此时已经糙黑得不像了样。

    本来,这样的日子,孟戈一天都不愿多过的。但是,赵家军的强势跟进度使得她待在这里也甘之如饴。

    只需再过半年,半年后这大宋江山便能安稳。届时,她就能趁势而退,带着弟弟归隐乡居,将这段往事都抛诸脑后。

    据说,这两年孟矛能耐得很,已经能独立带着一对人马在大军附近打埋伏了。

    当然,孟矛能出动的任务,一般都是没什么危险的。若不然,孟矛也不允许。

    事实上说是没有危险,也不全然不危险。至少不伤及性命罢了。

    想到半年后的安定生活,孟戈就笑了。她等这一天等了五年。

    五年里,孟戈就是依靠着这一样的一个念想坚持了过来。只要江山稳固,百姓得以安居乐业,那她到时候再也无需为这动荡的国家烦忧。

    届时她只需好好的守护在孟矛身边,替他寻访名医,托人寻找那位可能还存在时间的弟弟便好。

    两年,也足以令一个小少年长成了大人。虞扬今年十五了,正是好年景。

    原本家族基因就很不错,加上在军中这些年吃好穿暖,训练出了一个棒棒的体格,此时也长得高高壮壮的。

    托了孟戈的照顾虞扬花了两年,就混了个参军的位置。

    这都是孟戈让虞扬在幽门关战役之时,带着他的那一支只有百人的队伍尽可能的在路上打伏击,跟元军打游击战拖来的战功。

    他手上的人命,从最初的连下手都要闭眼,战战兢兢的没敢下死手,到现在的一看见敌人就最先冲上去,累计加起来也有两千余。

    这样庞大的数字,给他挣来了参将的军职,倒是也很相称。

    当然,这里边有多少是他亲手拿下的,他还真算不清。好几次他跟孟戈合作,孟戈干掉的人,割的人耳,全都丢给他了。

    为此,虞扬是极其感激孟戈的。她知道他急着立功,想要在天下大定之后,给他们起到一个庇护的作用。

    当然,虞扬也知道孟戈不愿立功,害怕被委以重任。她的身份,不允许她承受这些荣耀。

    因而虞扬接受孟矛的成果倒也心安理得。

    除却虞扬跟赵磊孟矛,这两年王冉跟孟戟都坐上了都尉一职,四品武官,权利可谓不大。

    这是赵家军在将云军击溃之后,重新设下了的各个级别的官职。

    伍长(管五人)、什长(管十人)、百夫长(百人)、千夫长(千人)、校尉(一营之将)、左右副都尉(一府之将)、都尉(正四品,总管一府之兵)、副都督(从三品到正三品,总都督副手)、都督(从二品到正二品,相当于将军一职)、副都统(正二品到正一品,大将军)、都统(正一品,兵马大元帅)

    当然,这些官阶就只是武官的官阶。赵大将军的意思是,朝中的某些官阶仍旧保留。

    所有的文官官阶全都承袭前朝的。

    待得重建朝廷之后,那些官阶什么的,再进一步细化。

    成为四品官员的两少年,这两年间真是各有建树,他们自身家族渊源,加上有那个底子,能坐上这样的位置,倒也合情合理。

    令孟戈所不能理解的是,那个余参将,现在也是个左都尉。只待得战争结束,他要是继续待在这个位置上,便也能统领一府之兵,下放到地方去为所欲为去了。

    周长安跟着他,从指挥变成了校尉,权利却没改变,这一点很是令他郁闷。

    当初大战打到正酣时,那是相当的混乱的。许多人便趁机立了些许不大不小的功劳。

    为此,余参将(现在成为余左都尉)的那些个下属们,也或多或少的升了官。

    孟戈在前方听了这样一个又一个的好消息之后,便带着人一次又一次的将敌军大营的草料房给烧了。

    之所以烧的都是草料而不是粮食,那是因为草是战马的马粮,粮食却百姓们赖以生存的东西。

    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灾害战乱,粮食更是难得,孟戈一粒都不舍得浪费掉。

    她只想着,等到两军对垒的时候,她带人将粮食搬回来就成。

    两年,足够赵大将军收买人心的。那些想要成立新政权,却知自己没有那个能力,或是不能抗衡赵家军的识相分子,俱都已经向赵大将军投诚。

    那些人就抱着某些希望,亦或是认为他们能驾驭在赵家军之上的人,依然在大宋疆土之上肆虐。

    百姓们终于等到了好年景,因着有赵大将军的照应,也都种上了粮食,可谓得到了暂时的安稳。

    当然,要是那些个躲在暗中窥视的所谓的山匪不那样猖狂,那就更好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终于要结束了() 
一阵黄沙飞漫,驼队在黄沙之中禹禹而行。驼帮的人,用着粗而坚韧的麻布,将自己从头到脚国的严严实实的。

    在沙漠之中,这样的天色是常见的景观。有时候,这样的景况能持续好多天,有时一下子就过了。

    这时候的驼队,已经经受了这一阵黄沙风暴半个多时辰。

    这样的情况要是继续前行,会变得非常的危险。若是不往前走,找个安全的地方停脚,只怕他们只能被这黄沙给掩埋在在一处盆沟里边。

    这个驼帮其实也不算得大,他们人加上骆驼,也才将将够得上百这个数。

    四十多匹的骆驼,背上都驮着一箱箱的东西。那些将自己裹得异常严实的人,身上或多或少也都挂了东西。

    这一条道通往西辽的一个小镇,狼牙堡。那里,是一处经济枢纽中心,许多的商人会集中在那里返货或是出手货物。

    来自各国的商人,在那里或是以物易物,或是直接拿了银钱后再入手自己想要的货物,接着运回自己的国家,从中赚取差价。

    这个正在朝着狼牙堡进发的驼队,已经在这里行走了有两年多了。此次他们还加了好几个人进来,算是将队伍扩大了一些。

    加了人,自然也得加骆驼。

    奔着每三个人负责一匹骆驼的宗旨,这一次驼帮里边就增加了八匹骆驼。

    只是不知为何,原本一百来人的队伍,在路上竟相继走失了好怕几十个。

    现在,他们就只剩下了六十个人,护送着四十八匹骆驼前往狼牙堡。

    带队的人,是个身体单薄,个子不算高,双目幽深却异常明亮的小个子男人。

    这个男人之前并非这个驼帮的领头人,她只是后来加入的其中一员。

    只是在路上,他们丢失了太多的人,这个小个子男人才承担起了带队的责任来。

    因为他们的领队人,在路上病倒了。这个小男人,以他瘦削的肩膀,将前来挑衅的那些别的驼帮的人,全都给撞飞了。

    是的,撞飞。那些人倒地之后,许久都爬不起来。

    为此,他们剩下的这些人,俱都甘愿听从她的指挥,一路有惊无险的到了这里。

    这是千万狼牙堡最后的一次艰险。只要走出了这一片地方,他们就能到达那个没得不像话的绿洲。

    眼见黄沙越飞越多,连路都瞧不见了,领队的人这才让大家在一处背风,看起来不算高,却也不会被黄沙掩埋的小丘上停下来原地休息。

    在这样的地方休息或是进食,那就是一种折磨。所幸大家都经历过多次,便也就什么怨言也都没有了。

    坐下之后,大家从衣兜里或是腰间背上的包袱中摸出来干粮,就着腰间那个小水囊将或者沙子的干粮吞了下去。

    之后,便各自找地方挨着歇息去了。

    白天的沙土非常的烫脚,因此他们在坐下之前都将上层的浮沙全都刨了,直到露出那一层冰凉的黄沙,他们才敢坐下来的。

    当然,他们也不能自顾的将自己给收拾好不去管那些骆驼,他们也同样给骆驼刨出了可供他们歇息的地方,这才安稳的坐着。

    晒在身上的阳光,炙热得能将他们直接烤熟。

    要不是经历过几次,他们还真怀疑这样下去他们是不是就真被烤熟了。

    所幸,这荒漠就是有一点儿好。那就是昼夜温差极大。他们经受了半个多时辰的炙烤之后,不仅漫天的黄沙停了,就是那太阳的温度也小了许多。

    按照日头的倾斜程度可见,此时已然申时末。

    黄沙停了,日头小了,眼见温度就要变得寒冷,领队的人依然让大家都起来赶路。

    “大家坚持两个时辰,咱们就能走出这一片黄沙地了。待得到了狼牙堡,我避让你们歇息个半月一月的。”小个子领队保证道。

    她的声音,逃过麻布围子传出来,有些沉,有些闷,却也抑制不住那清脆叮铃的悦耳之音。

    这一的声音,出现在粗狂男儿身上或许会显得突兀,也很娘气。

    然而这样的声音,却是眼前这个身材娇小,也非常单薄,长相也很俊秀的小男人身上,竟是一点儿违和感也没有。

    小男人的身侧,是一个壮实健朗的男子。那男子浓眉大眼,平时看谁都透着清凉与疏离,唯独在看向小男人的时候变得异常的柔和。

    甚至于会时不时的不经意露出一丝宠溺。

    是的,宠溺。那种能将人溺死在他幽深眼谭之中的宠爱。

    只是,那样的眼神不多见,并且消失得非常的快。因而大家伙几乎都来不及去深思那样的眼神代表的意义,那眼神便消失了。

    就是小男子本身,也没见过那样的眼神。

    他只知道,身侧的这个高壮的男子非常的照顾她。两年以来,他们几乎出生入死,几经风雨,可谓莫逆之交、歃血之盟。

    紧赶慢赶的,大家终于在日落天边的时候走出了荒沙地,进到了生长一些荆草的石滩地。

    这样的戈壁滩,也就出现在沙漠边沿地带,没多少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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