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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部分

悲剧发生前[快穿]-第414部分

小说: 悲剧发生前[快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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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没想到,这些能量还不够,只是些许粉末而已,竟然已经要这么多的能量还不够诞生魔物,或许他之前也没必要那么紧张那滴魔王之血,简单换算一下,恐怕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死光了,真正的魔王也无法诞生出来。

    但,若是诞生出什么魔物,同样也不太好。

    这样想了一下,觉得自己之前那样努力也不算是毫无意义,叶星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再想到自己留下的遗书,笑容中更多了一些趣味。

    “凡人妄想成神,总要付出更多 机会摆在眼前,凡人都会动心 我只是一个凡人,向往着魔王的宝藏,沉沦于魔鬼的诱惑,这罪狱深深,当你们发现之时,我必然已经无力走脱 这不是潘多拉的魔盒,我不会留下毁灭,因为没办法再给与希望。”

    “第一次任务之中,我得到了魔王之血,那个非法的实验并非凭空而来,固然总有人妄图当造物主,那也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希望之光,那是魔王之血,在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阶梯,螺旋向上,我的道路,不应该平铺直叙 ”

    “如果你们看到这纸遗书,就当敬畏,妄图以凡人降魔的下场,便如我这般 ”

    “凡人降魔?他指的是什么?”

    与叶星合作过几次的某人看到这样富有暗示性的言语,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们相识的那场任务,那也是叶星第一次在他们的视线之中出现,所以,“魔王之血,他是从那里得到的?他什么时候做的?怎么做的?”

    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至,然而没有人能够回答,等到开关被找到,大门开启的时候,他们也终于明白了“潘多拉魔盒”的指意。

    “这个混蛋,都死了还搞这一套,他不应该是科学主义接班人吗?什么时候成了神秘学的代言人?他们给他多少钱,让他宣传降魔了?”

    当年获得好评的幻游记再次开拍,这次取材的是中间的另外一个片段,名字则简单粗暴地叫做了降魔2,据说还是原班人马出演,当然幻族的小公主不可能死而复生,但是不要紧,董玉瑶可以出演另外一个跟幻族小公主长得非常像的女将军,完全不同的心性脾气,也是一种角色上的大挑战。

    灰头土脸的人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动作上却是格外小心,确定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才开始真正打量这道大门之后的一切,除了爆炸留下的废渣之外,干干净净。

    后来的仔细检查才发现了大量血迹干涸的痕迹,还有各种各样动物的尸骨,几乎是体型能够进入密室的都被拉进来了,在这一片腐朽骨骸之中只有一副是人的,已经破败得不成样子,好像死了上百年一样,几乎都要风化成渣。

    这种完全不符合常理的景象,还不如不要鉴定出那真的是叶星的尸骨了呐,哪怕他是搞什么古怪的实验,也不要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啊!

    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他还有当疯狂科学家的潜质。

    “这个疯子,还说什么辰星呐,简直就是个疯子!疯子!”队友连续说了好几声“疯子”,他可以接受自己的同伴以任何一种死法死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但是这种自己找死的做法,他无法原谅,无论是怎样的理由,都无法原谅。

    他们一同见识过那么多黑暗,完全应该是最珍惜光明的一些人,但,怎么有人能够这样容易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麻烦的还不止这些,密室内诡异的状况并不是能够简单用科学来解释的,尤其是某些仪器检测出了一些不太正常的能量场反应。

    最后事情进了保密档案,因为尸骨的不可见人性质,叶晨最后知道的就是自己的弟弟成了失踪人口,很可能已经死亡 一时的打击过后,因为生活重心早就转移了,叶晨也没能悲伤多久,很快就投入了公司的发展上,他本就不多的知识在应对市场浪潮上已经很是吃力,根本分不了太多的心神为自己的弟弟愤怒悲伤。

    曾经跟叶星执行过那第一次任务的人,如今也只剩下某人一个,对于隔离审查,他安之若素,回忆起来的内容并没有什么新意,对于这一点,上面的人有些失望,却也并没有怀疑他的忠诚。

    毕竟,叶星这个人,可能是黑客身份的缘故,对自己的**很是注意,口风又紧,之后还会再次选择他进入行动,也是因为他的口风紧,通过了上头的暗中审查,但,这个优点此时也成了缺点,想要查点儿事情太难了。

    作为叶星曾经“喜欢”过的董玉瑶,也被暗中观察了一段时间,并没有发现两人的交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那封叶星留下的遗书最终被作为秘密档案的一部分封存了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知道这件事的人渐渐故去,这些纸质档案最终成了尘封的秘密。

    如果某一天,再有什么意外降临到这个中世界,档案被打开,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感慨,有些事情的发生早有端倪,也并非罕例。

    凡人仰望星空,追逐闪烁,可曾想过每一颗是善是恶

588 第588章() 
    殷红的花朵在微风中招摇; 夜幕之中漂浮在花朵之上的点点闪烁如同花粉自带的荧光; 又好像是那坠天的星辰,在此处徘徊不去,流连忘返。

    黑色的河流从黑色的土壤边儿经过,唯有反射出来的粼粼波光才能够辨认出那流动的轨迹,从东向西,从生到死,七情六欲都在河水中沉浮; 在风中呜咽成歌; 那幽怨的曲调能够唤醒人心中最深沉的感情,把一生如走马、影过一遍。

    锁链发出的声响脆亮,被锁链套住的人还有些茫然,一手抓着脖颈处那冰冷的锁链一端,感受着那沉重的分量,抬眼问:“你是什么人,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白色衣裳的人不吭声,留给他的只有一个背影,默默地往前走,每一步都好像是丈量好了一样整齐; 移动的距离并不会有半分的差池。

    没有行动的少年人身着红色的长袍,他的满头青丝半数被一根玉簪挽着,半数自然垂落在身后; 随着微风伴着红色的纱衣漂浮; 殷红殷红; 宛若河流对面那盛开的红色花朵一般,充满着纤柔之感。

    “松开!”被锁链牵着走了一步,少年仿佛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七情上脸,他一边说着,一边回望,好像回头还能看到他的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多风光啊,一举成名天下知,得蒙圣恩尚公主,哪怕成为驸马之后就没有了实权,但驸马都尉也是五品了,多少人一生都做不到这个位置上。

    周围一片漆黑,视线所及,除了对岸那红色的花,便是那几乎不可察的河水,其他的,只有白色的衣裳在前行

    “元郎,你可醒了?”

    侧目,粉面含羞的一张美人脸笑着看来,藕白的肤色细腻光泽,好像那上好的瓷器,却又多出一份玉色的润泽,看着仿佛就能想到昨夜这一身肌肤微微泛粉的样子,始知“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来历。

    这是公主,当今的妹妹,也是性格温良贤淑的一位,最难得还是品貌端庄,无论内外,都让人挑不出一丝错来,不止太后爱她,便是当今这位当兄长的也舍不得把她错配了人,这才让她花龄蹉跎至今,找了自己这位小了三岁的驸马都尉,也是今科状元。

    只是,这状元之才 呵呵

    闭了闭眼,压下原主的记忆,如果他还找得到原主的灵魂,肯定要狠狠把人臭骂一顿,再把这些烂摊子还给他,但

    “柔儿怎么这么早起,昨日累了,且多睡会儿。”少年一张俊逸至极的面容,眼中微带几分关切看来,立刻让人软了心肠,恨不得心都给了他,只让他眉眼舒展,笑逐颜开。

    公主嗔了他一眼,轻轻推了他一下,“大白天的,发什么梦话,还不快些起来,今日要到宫中谢恩的。”

    “啊,是了,这可是大事,总要让太后娘娘和皇帝陛下放心才好。”说着,少年也慌忙起身,玉雪似的后背露出来,能够看到上面桃花点点,细弱的枝干微微泛红,惹得公主又红了脸,微微低下了头。

    室内的动静引来了外间的人,内外两层的套房模式,让伺候洗漱的人能够及时出现,帮衬着这一对儿少年夫妻装点完毕。

    还是新婚时候,彼此都是红艳艳的装束,看到那艳红的袍子,少年瞳仁儿微缩,很快又状若无事地穿戴一新,在下人的簇拥之中,跟着公主一起坐上了回宫的车架。

    夫妻两个在车架中简单说了两句话,便面带喜色地进了宫中,这座公主府是太后和当今疼爱公主,特意设在了离皇宫最近的地方,也是为了来回方便,还给了公主随时进宫的权力,疼爱之心可见一斑。

    太后娘娘慈眉善目,不过四十多的妇人,远远谈不上苍老,笑着与他们相见,略说了几句,就把驸马丢给了皇帝,自己带着公主去说私房话了。

    皇帝最大的儿子只比驸马小两岁,驸马又面嫩,看着倒似还要更小,这般妹夫看在皇帝眼中,跟儿子也差不多,说话没两句,皇帝就找到了对着儿子的感觉,说起了功课来。

    驸马都尉是个闲职,具体没什么事情好做,属于挂着名白拿工资的,对这方面,皇帝自然没什么好说的,只好叮嘱功课,驸马好歹是状元考出来的,学问上总还是可以说说的。

    若是原主,多半还有些怯,换成现在,少年人郎朗而谈,言之有物,言辞也称得上是可圈可点,皇帝频频点头,满意之色渐渐浮上眼底,驸马倒似又长进了些,这学问

    一时谈得多了,等到公主再回转,皇帝少不得也夸了驸马两句,得了公主的笑颜。

    这一趟在宫中用了午饭才回的,还是太后开恩,怕小夫妻两个在宫中不自在,主要是驸马不自在,这才放他们出去,也是不坏了宫中规矩的意思,到底驸马也算是外男了。

    一出宫,驸马脸上便有些疲倦之色,公主善解人意,轻声道:“元郎可是困了?回去可小憩一番,养养精神。”

    驸马拉着公主的手,略带几分歉意地说:“这段时日忙着大婚,有些累了,虽累得欢喜,到底还是有些短精神,公主不弃,可与我一同补眠,下午醒来,我再带公主游园。”

    公主粉面娇羞,低低地应了一声。

    说是补眠,公主睡着了,驸马还没睡意。

    他又看了一遍原主的记忆,再次有了骂人的冲动,再看剧情,更是觉得天雷阵阵,恨不得把那个不知道被系统取代到哪里的灵魂再揪回来受过。

    原主叫做夏明元,因生来就是个俊俏孩子,得了家中偏爱,父母捧着他读书,他也果真争气,神童一样步步上升,可惜家人福薄,不等他高中状元就去了。

    他从小就没受过苦,谷米不分,不知如何打理家业,勉强凑到盘缠,又被人骗了去,差点儿就不能进京。

    还是夜宿荒郊,遇了贵人,这才得了金银资助,有幸考中状元。

    才学自然是有几分的,但少不得几分还是皇帝看中了这个妹夫,想要给妹妹做脸,这才抬了他当状元。

    原主可不知道这些,他一门心思等着当驸马,哪知道在婚前却又遇到了那位贵人,贵人告知身份乃是鬼王,而他寿命已尽,当入冥府。

    富贵眼看就在眼前,人生得意之时将来,谁肯这样轻易死去?

    原主小聪明尽有,看出鬼王对他心存善意,似乎还多有照拂的样子,便漫天好话空许诺,硬生生凭着一口花言巧语勾动了鬼王那一丝丝心肠,应了他富贵十年,十年后,方迎他同归。

    是的,这家伙完全不论男女,就那么把鬼王给勾搭到手了,俨然如同科考之前只一个游园会就把公主的芳心勾到手一样。

    想想原主记忆中那鬼王模样,便是看过多少俊男美女,看到那张俊彦依旧会让人忘记俗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似乎也不能怪原主一下子没了分寸。

    生死之前,若能多活十年,不知道多少人愿意许下泼天诺言,何况是这种简单的报恩套路,以身相许呢?

    问题在于,这家伙敢做不敢当,好容易活了,便把诺言忘到了一边儿,只想着跟公主神仙美眷,谁让公主也是个难得的美人呢?

    剧情中,鬼王因为冥府某些征战事,在外十年未归,十年后,惦记着当年许诺回来迎亲,却看到当初信誓旦旦“以身相许”的某人堂而皇之当了驸马,与人恩爱不说,还有了一双儿女承欢膝下,完全忘记了当初许诺。

    这若是个普通人,大约就是背信弃义,负心汉之类的故事,骂一顿,打一顿,了大不起再得点儿青春损失费就算完了,到底不能为了感情反复杀人害命。

    但是,这是存有冥府,留有鬼王的世界,结果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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