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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部分

青木臣(孽缘难逃:神君,别缠我)-第3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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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儿揽他脖颈这么说,寒少宇心中已有答案,还是问他:“哪句?”

    “你不是没有信徒啊”鸟儿答,“从堂兄的话来推断,天庭话最多最八卦的太白金星,那可不就是你最虔诚的信徒嘛!你看他劝玉帝拿你作比,模仿你的话语,其目的不就是为了劝玉帝采纳帝君建议,跟随你的脚步,达成你心里正仙野仙妖怪和谐相处的局面吗?难道这还不够虔诚?”

    凤熙跟着笑了几声,兄长也翘着嘴角微微摇头,太白老儿八卦的臭名声三界驰名,别说是神仙,就是野仙妖怪,都知道这老儿嘴上没把门。

    寒少宇正色道:“那可不一定,我觉得像太白金星这样的奇葩,他只能是他自个的信徒了,他会信奉谁?他只信奉他自个。”

    “二表兄你就不要再狡辩了。”凤熙道,“我跟你说,你这回是真猜错,堂弟说的没错,太白金星就是特崇拜你,甚至已经到病态的地步。我这些年虽然浪荡,四海八荒的消息可没漏耳朵,你知道你那些同仙子纠缠不清的谣言都是从哪儿传出来的,我现在就告诉你好了,那就是从太白金星这老儿嘴里传出来的,他以前某回醉酒可说了,这位应龙神尊,真是一言难尽,明明对四海八荒有天大的功勋,封了神君却避了世,我要是不隔三差五替他编排出点流言蜚语在四海八荒刷出点存在感,那他不是特可怜,这四海八荒天上地下的神仙,不是都要把他给忘了”

    “他真是这么说的?”小鸟问道,“堂兄你可不要说风就是雨!”

    “我吧,我承认自个做神有不少糟点,但说话还是算数的”凤熙不高兴道,“我没事儿胡诌这些干嘛?是太白老儿编排的就是他编排的,再说,咱家养的那些耳目也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不可能糊弄我!”

    寒少宇在饭桌上的心情真是一言难尽,嘴角抽了半晌,问在座诸位,“你们说我何德何能?你们说说我有什么好?为何会招来太白老儿如此一言难尽的信徒呢?刷存在感?哎!这老东西他编排那些八卦流言替我刷这存在感干嘛!这对他有半文钱好处吗?”

    “还真没有。”凤熙掏出手帕优雅擦擦嘴角,“所以我刚刚才说他崇敬你崇敬的有点病态么,病态换个严重点儿的词汇就是疯子,疯子做的事情有什么道理可言,至于你何德何能我倒是知道点儿答案,就看你想不想听了。”

    “你说。”

    凤熙从阿菁怀里抱走鸟崽子,安安用溜圆的大眼睛看着亲爹,凤熙优雅起身,凑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句,然后抱着儿子逃也似的离开。

    “因为二表兄你本身就是个一言难尽的神君,所以能招来一言难尽的信徒并不奇怪”

第767章 叫花鸡() 
日子在打打闹闹中过得飞快,殿里变化最显著的还是安安,上元灯节那天,鸟崽子已从一个粉绒的毛团子褪成了长有红色短羽的小鸟儿,虽仍会甩动小尾巴来表达喜乐,尾翎上出现的一星火焰,不留神却可以烧掉整片衣袍。

    东海水君及一干党羽在十日前被斩于九重云巅,之所以选在那处,是因玉帝要以其血为即将开擂的校场祭天祈福。

    杀生祭天祈福这种事,在上古时并不少见,那时蛮荒,即使是应龙和麒麟两部,仍会在要紧的庆典或是战事时杀俘虏祭天,寒少宇幼年时曾见过几回,可除了第一次见到时觉得血腥,后来竟也习以为常。即便是祖父和父亲那样性情温和的首领,也耐不住族中长老的坚持,于是此事并未废止。

    君上早知他意,东海水君神头落地之后,便遣天官走了一趟到南郊来。值殿天官的马车再次摔进院里,半个时辰后,云藏随天官一道上了九重天,再未回来。

    值殿天官说:“应龙神君心怀四海八荒,从筛选新天君一事,便能窥出您注定活不成闲散的神君,既心济天下,何不明日便去那九重云巅新设的校场,用那杆曾让九黎生畏的沥胆龙枪再劈出个安稳的世道来,让这四海八荒再传一传白战神的威名”

    值殿天官说这些时目光如炬,看他殷切的眼神,院中一片沉默,寒少宇能够听到家臣侍卫们悸动的心跳,他们在这殿里窝了百年千年,八成早就想奔去战场,同九黎决一雌雄。

    闭了眼,不知该说什么,便什么都未说。

    只有云藏在落花的草地上跪下,磕了三个响头,说了句“祖父救命栽培之恩无以为报,云藏想通了,这就随天官大人去了,往后会时时自省,不忘初心”。

    再睁眼,空落落的院里神走茶凉,没有云藏也没有值殿天官,只有上回他送出的马车摔得七零八落,车辕滚了很远,其上变了形的金箔好像在哭。

    之后又过了一日,听闻敖广重入东海水晶宫的消息,东海水君未被株连的几个儿子听这消息举兵造反,杀入东海境内,试图以武力重夺东海辖权,却不慎走漏风声,被闻讯赶来的龙族援军杀得节节败退,一场混战,除了两个逃脱生天成了四海八荒追捕的“流亡客”,其他均死在战中,不知是敖广有心还是龙族无意。

    自敖广重回东海,东海辖下的水域辖权,在数日之内于天族龙族之间进行了悄无声息的更迭移送。又过了两日,以敖广为首的东海龙族上书,以‘懦弱无能’为由提出罢黜观纯天族太子之位,又以‘天族不可一日无主’为由,联名上书二帝,奏请拥立云藏为新天君。

    奏章陈述,此举缘由有三:一是时境所需,敖广认定天族龙族联姻数代虽是好事,却易引发姻亲势力派别相争,这于四海八荒安危不利,于天下水事更不利,而要打破此种诡象,就需一位身世清白的天族公子即位天君统领二族,可时下天族诸公子,大多母族都与龙族相干,云藏虽出身血统不如其他公子,却恰好符合时境所需。二是避免外戚夺政干权,此叙同上,云藏相比其他公子更有优势,便是母亲早亡,没有母族更没有外戚,夺政干权这种现象在他婚娶前不会发生。三是经历功绩,观纯自幼在天君宫长成,从未在凡界当职任过水君,不知民情疾苦,若即位,于天下水事无甚帮扶。可云藏自成年便在钱塘水府管辖钱塘一带的水事,历任期间为神低调,外人看着懒惰,辖下水事却处置的极其妥帖,又参过军,杨二郎奇袭苗疆虽然惨败,但遭袭时,云藏能适时而断,带领神族后辈理智撤兵,所领一支几无伤亡,在营演兵时,又体恤下士礼敬上司,有大小军功十几桩。故无论如何衡量权断,云藏公子均是新天君的不二神选。

    二帝虽心中早有决断,却未即时回复,只说待细细讨论商议再行决断,又押了两日,三海水君跟奏,均说如今天族内境势不稳,天君之位空虚,恐久拖生变,不如早早决断,又说二帝既然已在九重云巅设了校场擂台比武夺帅,那在选出新帅前,更应先定夺新天君之事,天族龙族境况一稳,于战事也有利。

    三海水君既已出面奏请,三海势力之下的水君便纷纷跟书奏请,甚至连那两三位对天君之位有觊觎之心的,也耐不住大势跟书上奏,一时之间,二帝桌前的奏章排成了小山。

    三日前,九重云巅的校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册封大典,凤熙携妻携子带着一帮羽卫赶去凑热闹,据他说那日看台之上神山神海,上到二帝下到凡界的水君,都去那处瞻仰新天君的风采。

    “云藏册封天君是大典是大事,更同你有脱不开的关系,你就真不去吗?”鸟儿陪他坐在廊下,支着下巴看红日西落,高声而问。“连你殿里的厨子可都跑去看热闹啦!听说大典之后还有大宴,他们肯定在天上吃山珍海味,不入夜一定是不回来啦!咱俩可没东西吃啦!”

    “你想吃什么?”

    寒少宇看着一只漂亮的花公鸡追着一只芦花小母鸡从脚边跑过,颀长的尾巴随风而动,飘飘摆摆,芦花母鸡跑掉了,花公鸡便又踱步跑去母鸡堆里‘搔首弄姿’,又是打鸣又是踱步,极近卖弄。

    “宰只鸡用香料腌制,裹上泥巴丢进炉子里焖熟给你做个叫花鸡吃好不好,你看那只花公鸡看上去就不错,扒毛烤熟一定特别好吃。”

    鸟儿顺他所指看去,不着痕迹舔了下嘴唇,寒少宇知他意,便未再问,起身抬了鸟儿下巴亲了一口,三步两跳捉了那只漂亮的花公鸡来,倒提手中,自去伙房洗剥干净,坐在炉灶边烧火的档口,鸟儿溜进来,自背后箍了他脖颈,长指揩了灶台上的黑灰往他脸上摸了两把。

    “会无聊吗?”寒少宇问他,“如果不是为陪我的话,你铁定跟那些家伙跑去九重云巅凑热闹了吧,你看小白公子拉着兄长也去了,你也喜欢热闹,一定会去的吧。”

    “会去是会去,不过册封大典又不是比武夺帅,不打架也没啥可看的,九重天的山珍海味也许好吃,你做的叫花鸡应该也不差吧?”鸟儿拍拍他的脸道,“对吧对吧,别告诉我你做的叫花鸡也许不能吃,要是如此,我陪你的代价可就有点忒大了”

第768章 最好安置() 
鸟儿箍着他脖颈晃了晃,似乎是因有的吃不会饿肚子心情很好,清浅的曲调从他嘴里溜出来,面前是热腾腾的炉火。

    寒少宇闻言挑眉,其实他此前从未做过“叫花鸡”,只在游历时见那些凡人这样做过,这算依葫芦画瓢破天荒头一回,但不能说出来,说出来一定逃不过一顿好打。

    “为何又是这支曲子?”箍了鸟儿的手拉他在炉火边坐下,“曲儿是先作,词是后来填的,和海棠花林听到的意境不同,和上回听到的词儿也不一样了,你怎么唱一回改一回?”

    鸟儿懒洋洋舒展身体打了个哈欠靠上他肩膀,顺手摸了摸他的发髻和小辫,“自然不同,心境不一样了么,我作的曲儿我填的词儿,我想怎么改便怎么改?你喜不喜欢?不喜欢不唱了。”

    “自然是喜欢的。”

    莫说这曲子是天籁之音,就算难听无比也会喜欢,估摸时间差不多,将那只鸡从炉火里扒出来,拿上桌敲裂,泥土伴着鸡毛一起脱离,里头的鸡肉白嫩喷香。

    还好滋味不错,鸟儿同他分了吃干净,边啃边道:“神君大人,你看凡人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这就是凡人的智慧。”

    “是喽是喽,混吃等死就是凡人的智慧。”寒少宇叼着鸡腿儿头也不抬答,“凡人就是喜欢把聪明劲儿花费在吃上,尤其自江南开化以后,淮河以南的凡人特别喜欢把简单的食材做成连神仙也吃不起的样子,即使萝卜还是萝卜,土豆还是土豆,嚼吧嚼吧吞下去,几个时辰之后还是变成同样内容的粑粑”

    “呸呸呸!”鸟儿啐他道,“你就不能在这个点儿对着喷香的叫花鸡面对我这样姿色的眷侣说点高雅的东西,你管人家淮河以南的凡人喜欢把食材做成啥样吃下去,你不乐意吃你完全可以滚到塞北去吃手把肉!”

    “还真别说,我要是下界当凡人,宁愿去塞北啃羊膻味儿的手把肉,也不想去江南吃雕花的大萝卜!”

    其实他对江南人喜欢雕萝卜喜欢捏面点确实是有点成见,没别的原因,就是曾游历到北方吃过的最简单的甑糕,被游民迁徙带到江南,演化成以糯米蒸制的各种甜点,什么又是糍粑又是糯米饭,花样多的不得了,但为了追求细腻的口感将红芸豆演变为豆沙,江南又不产蜜枣,便以其他食材替代,花样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却在传承演变中逐渐失了甑糕本来的样子和滋味,而他尝尽所有,没有一种能够媲美最简单最原始的甑糕滋味,这也就是为什么有异邦胡人跋涉万里,辗转经丝绸之路也只为去长安尝那一小口甑糕了。

    “偏见!”鸟儿骂他,“我倒是觉得江南挺好,山清水秀,你这南郊还是江南之南,最南,难道你不喜欢这里吗?”

    “不大喜欢。”寒少宇叼着鸡骨头道,“山清水秀湿气也重,所以我才总想跑出去,若论吃食,我还是喜欢北方的,那里存留着所有美食最初的样子。”

    “你这么说好像也对。”鸟儿歪头细想,“传承发展是真,但美食这东西就跟做人做神仙一样,走得太远,还是应该停下来回头望上一望,不要忘记自己本来的样子。”

    鸟儿边说边将他嘴里的鸡骨头扒下来扔给院里的巧巧犬,还说他吃骨头这毛病几千年都纠正不过来,只要没人看着,就嚼吧嚼吧吞掉所有能吃进嘴里的骨头,他是应龙,胃是能消化掉这些骨头渣子没错,但口感一定很差,为何非要嚼吧着吃下去跟狗抢食,剩下几根骨头留给狗子吃不是很好么?

    “其实你就是为了夺我嘴里的骨头喂你的狗儿吧。”寒少宇摸摸鸟儿的俊脸道,“喂狗还不如喂我,你的狗子越长越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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