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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送葬人-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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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长青这个人有暴力史,曾经就把自己这个女友打得皮青脸肿,两人也因此分手。死的这个女人叫叶玲玲,叶玲玲曾经发誓不再和韩长青复合,可不知道为什么,叶玲玲又回来了,她们分分合合多次,多成习惯了,可是这次叶玲玲回来的不是时候,韩长青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叶玲玲的到来,就像在两个人的中间插了一根杠子。你说它大,它就是泾河和渭河之间的分界线,简单的说,这叫泾渭分明。你说它小,它就是心头的那根刺,扎在心上,痛不至死,却奇痒难忍。

    因为这个,韩长青的新女友,离开了韩长青。

    能打女人,本身就说明人有一定的心理问题,韩长青的新女友这么一走,就把韩长青惹毛了。

    所以,韩长青杀人了。

    金志爱能和吴明说这些,其实他们也掌握了一些证据。除了现场的证据,他们也让派出所的同事,去先把韩长青给控制了。但是警察晚去了一步,韩长青已经拿着自己所有的积蓄,逃走了,这根本就是做贼心虚啊。

    吴明可没有啥破案的本事,但他总觉得心里不得劲,就好像这个韩长青是被冤枉了一样。这种感觉,太虚无缥缈,想着自己在网上看的都没有这么天马行空的,吴明就没有马上说出口,把这份不对劲留在了心里。

    这事没有啥预兆,吴明就沮丧往外走,到了门口,看见门口立着一个啤酒瓶子,就纳闷的问“这女的喝酒吗?”

    “应该不喝。”

    这平白无故的看到一个酒瓶子,吴明心里就有了定数。出来以后,吴明就和老王悄悄的说“晚上咱来去酒吧查查,也许对咱这个案子有帮助。”

    老王吓一跳,说“咱可没有查案的权利。”

    “那我请你去酒吧喝杯,你去吗?”

    “那还行。”

    到了酒吧,吴明给老王要了一杯酒,两人聊了一会儿,酒喝得差不多了,老王的眼睛就开始不规矩,眼睛黏在了那些灯红酒绿的女孩身上,吴明就趁机来到了老板这。

    “老板,你知道韩长青这个人吗?”

    “知道,咋了?”

    “这个韩长青死了。”

    这个老板听了,眼睛瞪得和牛眼珠子一样,最后才叹了一口气说“我说了,不让他打我妹妹的主意,现在可好,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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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男身女友() 
吴明听了这句话挺纳闷的,就问老板“为啥不能喜欢你妹妹?”老板苦瓜着脸,答非所问的说“你是警察吧。”

    “你怎么知道?”

    “你身边那个人我见过,是个协警。”

    吴明心想,我也是个协警,但吴明抿着嘴唇没有说话,这个老板就以为吴明默认了自己的民警身份。

    “反正那个事情我报警过,说出去也不丢人,我在和你重新唠叨一遍。”

    这个酒吧老板姓钱,开夜店,没少见过放浪形骸的女子,也不缺一夜情这种时尚的东西。钱老板不喜欢那种一上来就开放到恨不得骑到你身上的女孩,他心里也有一个冰清女孩的梦。钱老板所说的妹子,是一个叫小洁的人。

    小洁来到酒吧,就把钱老板给电到了。小洁化着精致的妆,大眼睛闪亮,身材也特别棒。找了个机会,钱老板就往小洁要电话号码。可是小洁根本不搭理钱老板。

    这种拒绝感,更让钱老板心动。不过,场面上这种欲拒还迎的女孩多了去了,钱老板决定观察一段日子在说。

    小洁经常来泡吧,但从来没听说过和谁出去过夜,到点准时就走,钱老板更加的心动,通过了好几个途径,才知道了小洁的电话号码,还加了微信。

    从小洁的好友圈上,钱老板也能看出来,这个小洁的跟随者,真的有很多,但小洁并没有和这些人有什么暧昧的行为,包括钱老板自己也没有得到什么特别的青睐。

    最后,钱老板准备把小洁追到手,只要小洁出现的地方,钱老板必然会出现,他也不打扰小洁,就远远的看着。

    有一次饭店只有两个人,场面挺尴尬的,小洁就把钱老板叫过来一起吃,小洁问钱老板“你这样做值吗?”

    钱老板想了好久,才点点头,还补充说“我只是喜欢你,不管你以前有什么,不管那你以前有多少个男朋友,也不管你有多少缺点,我都会包容。”

    小洁听了就甜美的笑了,和钱老板说“给你一个机会,但有个条件,不能碰我的身体。”

    两人就这样恋爱,出入成双入对的。这时,酒吧有些人的眼光就有些异样,当时钱老板并没有多想,他就和小洁恋爱着,和普通人没啥区别,有甜蜜也有吵闹。甚至小洁还经常在钱老板那过夜,但钱老板恪守着自己和小洁的那个君子协定。

    但有一天,钱老板有点喝多了,想亲一口小洁,这对热恋的人来说,没啥罪过,可是招来的却是小洁的拳打脚踢。

    钱老板当时就道了歉,他开始怀疑小洁在这方面有心理阴影,或者是受到过伤害。钱老板并没有因为这个就对小洁有什么想法,他在这方面是很开放的人,但这个开放是有底线的。

    直到有一天,吧里一个喝醉酒的人调皮的问钱老板“你还没有和你女朋友上过床吧?”

    钱老板沉着脸没有说话,这个醉酒的人就哈哈的笑,这时有人过来把醉酒的人拉走了,那个醉酒的人还远远的说了一句“你女朋友来过例假吗?”

    听到这句话,钱老板的心里就咯噔一下,他的确没有见过小洁来过例假。小洁自己开女装店,钱老板白天睡醒了以后,也经常腻在小洁的女装店,女装店来的人不多,大部分是快递,从网上销售,小洁做生意很有诚信,所以她的网上销售做的很不错。

    这几个月,关于小洁,钱老板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仔细想着,确实没有听说小洁哪天不舒服啊。

    钱老板越想越不是滋味,起初还以为小洁怀孕了,自己给哪个隔壁老王的孩子当了爹。但想了几天,钱老板太喜欢小洁了,他觉得就算是小洁怀孕了,他也能接受。

    于是,有一天,钱老板就问小洁是不是怀孕了,还说,要真的是怀孕了,就赶紧和自己结婚,要不过些日子肚子大了,流言蜚语也就跟着来了,不管孩子是谁的,不管小洁曾经受到过什么伤害,他都能接受。

    小洁听了就笑了,说自己没有怀孕。钱老板如释重负,可是就在当天,小洁突然发来一条微信,微信上说我们分手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妹妹。

    钱老板可不同意,他生意也不做了,疯一样的跑到小洁的女装店,看到有几个人在那指手画脚,拉住一问,这才知道,原来女装店已经租赁到期。钱老板没有办法,只能给小洁打电话,可是电话号码竟然是空号,打到电信公司一查,原来,户主刚刚注销了这个号码。

    钱老板本来以为自己和小洁很近了,这个时候,钱老板才愕然发现,除了小洁的女装店和电话,他对小洁的其他一点都不了解,比如说家庭,小洁从哪个学校毕业。

    钱老板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天,终于决定报警……

    说到这里,钱老板就叹了一口气,给自己倒了一杯烈性白酒一口干了,还给吴明满上一杯扎啤,推倒了吴明的面前。

    “后来,你和她怎么样了?”

    “后来的事情,你身边的那个警察都知道,你问他就行。”

    吴明谢谢钱老板的啤酒,然后转身走回到老王身边,问老王钱老板和小洁的事儿。老王听了也皱起了眉头,说这事啊,真的挺乱的。当时,钱老板以失踪的方式报了警,派出所真的认真的给查了。

    派出所也没有查到小洁去了哪里?但派出所查到了根,他们拿了一张身份证的打印件让钱老板确认小洁是不是这个人。

    当时,钱老板差一点袭警。

    “为啥?”

    “那个小洁是男的,他的真名叫朱文杰。”

    吴明突然觉得脑子不转了,啥,朱文杰是男的,一个男人把另一个男人迷得魂都丢了,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事儿。

    不过,吴明很快反应过味来,他和老王说“韩长青的新女友就是朱文杰,如果我们找到朱文杰,这个案子会不会有新的进展?”

    老王一听酒劲都没了,瞪着吴明说“啥,韩长青的女友是朱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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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不是她() 
朱文杰这个人,并不拒绝警察找他,根据吴明的反应情况,副所长胖子威就带着老王和吴明找到了朱文杰。朱文杰听了就笑“说我是骗子,我又没有花他一分钱,迷恋别人光鲜的外表而不能自拔,那是他自己的责任,这话要是说重了,那就是他活该。”

    胖子威听着朱文杰尖酸刻薄的语调,特别的不喜欢朱文杰这个人呢,他忍不住的吼道“你骗人家还有理了。”

    “我骗人?我哪有骗人,我又没有和他们说我是女人,是他们死气白咧的硬贴过来,这愿我吗?”

    “你穿女人的衣服,难道不算骗人吗?”

    “我穿女人的衣服咋了,法律有规定男人不能穿女人的衣服吗?法律有规定男人不可以穿高跟鞋吗?法律有规定,男人不可以化妆吗?”

    “你……”

    胖子威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差点揍朱文杰。老王赶紧拉着胖子威,嘴里说着“威所,注意情绪,注意情绪。”

    吴明在旁边看着不做声,他注意到朱文杰的鼻梁上有颗痣,对于看相吴明不是特别的精通,跟爷爷久了,耳根老听爷爷叨唠,那些知识自然就隐藏在。这颗痣叫烂桃花。

    也就是这样的人一生就会有情感纠葛,也有人把这种痣叫做厄,这个厄的意思是苦难和灾难,但也有另一个意思,叫没有肉的骨头。

    也就是这样的人,很有味道,但你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那是不可能的。

    胖子威真的没啥法子,他转身走了,老王赶紧跟着。吴明还是直愣愣的看着朱文杰,朱文杰皱着眉头,被吴明看得有点不自在,就转身进屋了。

    看到朱文杰的背影,吴明也转身走了,嘴里嘟囔了一句“不是他。”

    本来吴明以为,这个朱文杰是拥有让他毛骨悚然背影的人,但如今看来,那个女人不是他。

    ……

    胖子威很生气,回去就调查了朱文杰,朱文杰喜欢骗男人的感情,是一种扭曲的心理,但朱文杰没有害过人,就像和钱老板一样,只是逗弄完了,在男人欲罢不能的时候提出分手,或者放出自己是男人的消息。

    发现自己喜欢的女人是男人,那种滋味一定好受,大部分男人都会选择忍气吞声。

    这个朱文杰应该不会是杀人的人?金志爱听了,还特意打电话问问,这个朱文杰没有动机,而且他还没有要杀人的动机。但朱文杰也和韩长青提出了分手,估计是这样刺激了韩长青。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就快结束了,吴明提出自己要离开警队,他心里感觉更不舒服了,总想起爷爷说的一句话,爷爷说送葬人不能用铁饭碗吃饭。

    金志爱也拿吴明没招,叹了一口气,有点惋惜的说“等这个案子结了,就让你离开。”

    “那你得快点结案,别等我把命丢了。”

    金志爱一听就不高兴了,小暴脾气又来了,在电话里嗓门就大了“你就不能自己咒自己。”

    吴明没有反驳,默默的挂了电话。他走到休息室,看到老王正眉飞色舞的和同事说他俩在酒吧卧底办案的事儿,同事都听得津津有味。

    吴明却想起了什么?明明是跟着感觉找到朱文杰的,怎么不对呢?于是,吴明决定在去见一见这个朱文杰。

    去找朱文杰的时候,朱文杰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伴,看到这个女人,吴明就想到了一个最近经常描述女人的词汇,那就是天生妖姬,媚骨天然而成。

    “你们警察怎么阴魂不散啊,讨厌!”

    朱文杰也穿着女装,说话的神态真的和女人一模一样。

    “那我先走了。”

    那个女人往外走,吴明也没有在意,当女人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吴明觉得有点不对劲,冷飕飕的,就回头瞅了一眼,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警察局我又去过一趟,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们还想问什么?”

    “刚才那个女人是谁?”

    “林姐啊,怎么了,你喜欢她吗?”

    “她是男人吗?”

    “不,她是女人,叫林可,不过她也喜欢女人。”

    这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吴明本来想和朱文杰聊聊,但看到那个女人后,就完全没有这个想法了。吴明隐约的明白,为什么要找到朱文杰,原来朱文杰就是一个桥梁。

    林可,这名字应该是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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