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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锦绣凰途之权相风华-第13部分

小说: 锦绣凰途之权相风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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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叶的情况不太妙,伤口略略发炎,引得楚叶发起了烧。司马瑾自然是不敢再往远了奔波,披着夜色便进入了枫华城。

    这个时候,街上几乎没有行人。随行的下人从一个传漏者的口中问出了本城最好的酒楼所在,带着一行人七弯八绕的,来到了所谓的如意楼。

    司马瑾大手笔的付了银子,要了几间大客房,当晚便住进楼中。

    司马瑾将楚叶放在床榻上,为她渡了一通真气,楚叶呼吸渐稳,司马瑾探了探楚叶的额头,觉得烧已经退了大半,但他始终是不放心,拿了厚厚的衾被将楚叶裹成一个蚕蛹,躺在床上,只露出个脑袋。

    司马瑾小心的推开门,吩咐门外伺候的人将随身携带的伤药和剪刀一并拿来。

    考虑到楚叶的伤口并未愈合,司马瑾将金疮药和五芝百花膏都带了出来。

    他拿着剪刀,将楚叶身上的礼服小心剪开,露出伤口。

    楚叶白日要骑马,因此在上边糊了厚厚一层白布。

    而现在,那层白布已然被鲜血浸透。

    触目惊心!

    司马瑾拿着剪刀,却无从下手。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楚叶扶起来,找到白布的起始,一点一点将它们绕开。

    但这样,就势必要将楚叶的衣服脱下。

    司马瑾将剪刀放到一旁,沉思许久。

    最终,他还是抬起头,将手搭上了楚叶腰间的嵌玉腰带。

    ※※※我是楚叶到底有没有被发现你们自己猜,但依旧想要收藏的分界线※※※

    司马瑾倚在窗前一夜无眠,反而楚叶躺在床上睡的香甜。

    如意楼下便是枫华城中最大的早集,太阳刚刚探出头,街上便已经有农民摆起了摊子。到现在已经热闹起来了,司马瑾虽说没能睡好觉,但好在休息了小半宿,经不住楚叶的软磨硬泡,出了如意楼去街上走走。

    起先楚叶的表情还是稳重而深沉的,目寒色正,一副正人君子的派头,但挤过了熙熙攘攘的两条街,道旁的早摊越来越多,她开始不淡定了,一双眼睛顾盼神飞,手捏着银子蠢蠢欲动。

    她生在世家,鲜少有机会出门逛集,及笄之后就直接嫁进了王府,后来又入主东宫,更没了机会外出逛街。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她当然要好好把握。

    “大侠,要买护腕吗?”

    一个贼眉鼠眼的小贩突然拦住了他们,小眼睛直勾勾地瞧着楚叶,谄笑着推销手里的东西,“买一对护腕吧!看看这质地!看看这色泽!”

    “不要。”楚叶冷声拒绝,拉着司马瑾继续往前走。

    “买一对吧大侠!您难道不想用它来展示您的成熟!沉稳!您的英雄气概!大侠风范吗?!”小贩穷追不舍。

    楚叶驻足,睨了小贩两眼,然后猛地抱住了一旁的司马瑾:“爹爹!我要吃糖葫芦!糖~葫~芦~嘛!”

    小贩:“……”

    司马瑾很配合地摸了摸楚叶拱上来的脑袋,掏钱买了一串糖葫芦给她。

    小贩浑浑噩噩的走了,楚叶吃完糖葫芦,又恢复了严肃深沉的样子。

    司马瑾对道旁林林总总的东西兴趣并不很大,即使停下来,也大多是为了等楚叶——她恨不得把每一样都收入囊中,没过多久,身后就拖了一个大大的麻袋。

    “哎哎,那个好看,等我一下!”

    不知道又发现了什么,楚叶扔下麻袋就奔了过去,司马瑾见怪不怪地站住,靠边等她。

    他的目光穿过重重人群落到楚叶身上,她时而惊呼,时而跳脚,最后用一吊铜钱从摊位上换了一个碧色莹莹的玉簪。

    楚叶兴致极好的摇了摇头,回头望向司马瑾正要开口,肩膀一沉,突然搭上一只陌生的手来。

    这手恰好压倒了楚叶的伤口,她蹙了下眉,转身避了开去。

    身后是个油头粉面的白墙脸公子哥,脸刷得像个唱戏的,咧嘴摇扇,一副自命风流的样子。

    他上上下下打量楚叶,嘿嘿笑道:“小娘子,你可愿跟爷回府?本少爷让你做第三十八房姨太太!虽然你长得高了点儿,但爷一眼就看出你是个美人儿!这眉毛,真是秀气!这眼睛,真是勾魂!这鼻梁,啧啧还有这迷人的长发……”

    白墙脸说着,笑容满面地伸出另一只手来摸楚叶的头发。

    正当楚叶在心里问侯他令堂时,司马瑾轻轻将她往身后一带,拦下那人的手,温声道:“请公子自重,这位……姑娘已是在下的夫人。”

    楚叶忍不住咳了一声,遇上这样的事情,若是放在十几年前,她定会跟着白墙脸回府,拐走他的三十七位小妾,掘尽他的家财。

    所以说司马瑾太不了解这种人了,他本意是想帮楚叶摆脱这个麻烦,可惜这回用错了方式,怀柔是没有用的。

    果然,白脸墙上下打量司马瑾一番,冷笑道:“你算哪根葱?本少爷看上你夫人,那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知道爷是谁吗你?!”

    楚叶也在心里冷笑:是谁?就是个瞎了狗眼的。那脸上的粉儿把五官都给糊死了,瞧着你祖宗都他娘的喊娘子!

    司马瑾看我一眼,唇角微微一扬,淡淡道:“十目所见,十指所指。你要强抢民女,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

    “王法?”白墙脸不屑一顾,“在枫华,老子就是王法!老子的爹就是王法他爹!”

    街上已经开始有了指点的人,白墙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得意地立在秋风中大摇扇子,这架势一看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司马瑾显然不想把事情闹大,他沉吟片刻,道:“你若执意要得到这位姑娘,便用腰中的玉佩来换罢。”

    “……”围观人群纷纷现出鄙夷的神色。

    白墙脸愈发骄傲,这世上大约没有人是不爱财的,一块玉佩而已,他自然不会在乎,于是当即解下,递到司马瑾面前。

    司马瑾抬手拿起玉佩,却没有立刻收回去,转手扣了白墙脸的手腕,指尖轻压,声音淡淡:“今日略施小戒,望你改过自新,不再为恶。”

    他松开手,白墙脸双腿一软,“扑通”一声五体投地,绣金的折扇飞落进一个乞丐的饭盒里,众人呆住。

    白墙脸的几个侍从自知遇上了高人,丢下一句“少爷,小的去叫老爷!”便扭头就跑,生怕被留下来一起投地。

    白墙脸支起胳膊试了好几次,都使不上力,爬不起来,他煞白的脸上透出一丝羞愤,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指说了句:“本少爷……要诛你九族!”便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司马瑾冲着楚叶说了一声:“小叶子,我们走吧。”

    楚叶点了点头,赶紧提步跟上。

    丢下横躺在街中央不省人事的白墙脸,两人自顾前行。走了几步,司马瑾将白墙脸的玉佩递给楚叶:“枫华城县令的独子贾俊,你看看。”

    楚叶接过玉佩扫了一眼:“嗯。”很快将这件事抛之脑后。

    枫华城最著名的自然是枫树,不说后山遍野的枫林,单是这人来人往的闹市也是红叶飘零,别有一番意境。

    两人踩着七零八落的叶子走过了好几条街,满目赤红中,突地闯进一抹绿色,很是引人注目。

032对峙() 
这是一株杉树,树下围了好些人,两人走近了些,听到圈子中央穿出一个很稚嫩的抽泣声,断断续续。楚叶听不大清楚,但司马瑾有武功底子,很快给了楚叶四个字:“卖身葬父。”

    接着,司马瑾很轻蔑地补了一句:“别以为会龟息法我就不知道人没死,骗钱呢!不过那小丫头哭得倒真是伤心,包不准就是被虐待被逼的!”

    他义愤填膺,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很是兴奋道:“不如我们为民除害,马上冲过去,一刀砍死大恶人,再悬尸城门……”

    楚叶摇头:“若那人真是小丫头的父亲如何?只是骗些钱财,还罪不至此。”

    楚叶知道司马瑾有自己的坚持,此事他实打实地管定了,便道:“我有一个法子。……先过去吧。”

    司马瑾护着楚叶挤过层层人群,在最前方立定。面前一张破席子,席上躺了一个脸色干枯蜡黄的中年男人,胸口一点起伏也没有,好像真的死了一样。席边跪了一个小丫头,的确小——才四五岁的样子,难怪卖不出去。

    小丫头梳了两个小辫,脸上灰不溜湫的,眼睛很大,身上没有什么肉,只一个劲地哭,手里有一张写好的卖身契。

    依照计划,司马瑾正气十足地出列,往那小丫头怀里抛了一锭银子:“你跟我走吧!”

    小丫头拿着银子愣了愣,然后“砰砰砰”地磕了三个响头,一抹泪,哑声道:“泥巴谢过大爷!请给泥巴三天时间葬父守孝,三天后,泥巴会……”

    司马瑾明显被“泥巴”这个名字给震住了,立在风中把接下来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楚叶在心里骂了句娘,无奈上前一步,半蹲下身,隔着席上的“尸体”与小丫头视线相平:“这恐怕不行。”她道。“我们两日之内便会离开枫华城。当然我们买了你,不会阻拦你祭奠父亲。”

    小丫头的眼睛又黑又亮,楚叶一面瞧着她,一面借着身子挡住身后人群,伸手不动声色地点过“尸体”的穴脉。

    如果没有人解穴,男人将一辈子醒不过来,龟息就真的变归西了。

    楚叶把声音放温和些:“这样吧,我们替你寻一处好地,立刻就让你父亲下葬,他生前欢喜什么,你告诉我们,我们一定尽力烧给他,算是补偿,你看如何?”

    小丫头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看了地上的男人一眼。

    围观人群的议论声顿时响了许多:

    “哎呀!这几位可是真正的善人啊!哪有人对买来的下人这么体贴的?更何况是个只会吃白食的小丫头!”

    “可不是嘛!这丫头是走大运喽!还有这男人,地下不愁,真是百世修来的福气呐!”

    “啧啧……”

    小丫头迟迟没有表态,楚叶注视着她,放轻声音,低缓柔和道:“如果你愿意,我们现在就葬了他,坟上压千斤的巨石,树高大的碑,让他痛快地走出这个世界……”

    小丫头震了一下,突然猛地点了一下头,又点了一下,“刷”地站起来,把卖身契递到楚叶面前。

    楚叶笑了笑接过来,随意放入袖中,抬头斜了眼司马瑾:“雇人,下葬。”

    回来的路上,小丫头一直有些魂不守舍。他们把男人埋在了后山,坟上罩满了密不透风的山石,这程度,就是土地爷都给压死了。

    整个过程中,小丫头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走的时候也是一步三回头,好像不敢相信似的。

    这事一办就是大半天,午时一过,几人都有些饥肠辘辘,楚叶肩上有伤,那小丫头,也是常年没吃饱饭的样子,于是三人就在附近找了家小店,点了一些普通但实惠能填肚子的菜。趁着等菜的空当,与小丫头闲聊起来。

    司马瑾不复以往的轻佻,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你叫泥巴?”

    小丫头飞快地瞅了他一眼,怯怯点头。

    司马瑾道:“这名字……不太雅致,你可愿换过一个?”

    小丫头毫不犹豫地点头。

    于是司马瑾开始沉吟,楚叶心道如此麻烦作什么,直接拿了小丫头的卖身契出来,在小丫头面前一摆:“你自个点两个喜欢的字吧。”

    司马瑾:“她识字……?”

    话音未落,小丫头细不伶仃的手指已经戳下去了,我瞟了一眼,默默的移开视线:“……你换两个字吧。”

    这么大一张纸,为什么她偏偏点在“清贫”上?

    司马瑾没心没肺地大笑,捶着大腿道:“哈哈!清贫,我说小叶子,这丫头该不是你穷丢了的女儿吧?哈哈哈……”

    楚叶轻飘飘地斜了他一眼,他立刻打住,做出一副四顾茫然的样子。

    小丫头不明所以,但还是依言挪了挪指尖,换成了别的字。

    楚叶满意了,点头:“行,你随我姓吧,以后就叫楚大发。”

    卖身契原话:“……买家哀矜悯凶,大发慈悲……”

    司马瑾又捶腿:“哈哈小叶子!你女儿大发,比你有出息啊——”

    他这个“啊”拉得老长,因为楚叶在桌下踩住了他的脚。

    小丫头有些害怕的缩了缩身子,在她稚嫩纯真的眼里,对面那个公子又笑又叫,简直太可怕了。

    司马瑾止住笑,无奈摇头:“好了不闹了。小叶子你也真是,好好一个小丫头,取这般名字与泥巴又有什么分别?我们遇见她是在杉树下,杉乃万能之木,不如唤作楚杉罢。”

    这家小店虽然平常,但食客却是很多。楚叶几人坐在街旁露天的摊上,甚久也不见菜食被端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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