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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美人肌-第102部分

小说: 美人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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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沐故作神秘,拉着他去排队买票,“一会你就知道了。”

    两人买完票,进了游乐场,她没有像往常一般去玩极限游戏,而是拉着凌嘉禾到旋转木马那边,指着里面一匹彩色的马说:“看到那个马了吗,我小时候第一次来的时候玩旋转木马的时候就是骑得那个,它脖子中间是黑色的,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

    凌嘉禾在一旁点点头,眼里虽有疑惑,却没着急开口问。

    随后,戚沐带他几乎走遍了整个游乐园,告诉他自己几岁玩的这项极限游戏,直到两人走到鬼屋面前,戚沐抬头和他说:“这个我只玩过一次。”还好丢人的。

    凌嘉禾笑了下,打趣儿地说:“我知道那次。”那回戚沐被一个人留在漆黑一片的鬼屋里,吓得缩成一团,他其实刚进去的时候借着手机的光亮看到,当时还想这里面吓人的工作人员也太敷衍了,这么明显的在旁边一蹲,走近发现那个缩成一团的姑娘整个身子都瑟瑟发抖,才知晓是怕极了的女孩子,可谁知竟然是她。

    她看到他脸上的笑就知道他想起来了,戚沐有些窘,别过脸不看他,她低头说:“我喜欢这里是因为一个人。”

    凌嘉禾收了笑,他能猜到她嘴里的那个人是谁。

    戚沐用鞋底轻轻摩擦地面,一时踌躇不知如何开口。

    她喜欢来这里,是因为这里是黎亦宸带她来的,十一岁的生日,他带她玩旋转木马,她记得那一天他脸上的笑容,也记得自己那时欢喜的心情。她只喜欢这个游乐园,最初试着玩那些极限游戏,大多都是心情压抑时,希望舒缓自己,渐渐地,便依赖上这种娱乐。可事实上,在心底她是不喜欢来这里的,因为除了最初的那份记忆,之后的每一次,都带着抑郁的心情,别人完后都是欢声笑语地结伴而行,可她只有自己。

    但黎亦宸不知道,反而以为她真的很喜欢,连她生日都带她来这里,现在想想,其实黎亦宸根本不懂她。

    她想了想才开口说:“可实际上我并不喜欢这里。”她抬头望向他,眼底一片坚定:“凌老师,我知道我有点笨,不太会说话,脑子也不活络,但我知道喜欢的心情,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从不在这上面开玩笑,更不会为了感激,或者一时糊涂就开始一段感情。”她不是因为她得到他的帮助,所以才从依赖转为喜欢,她喜欢他,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其实就已经注定了,只是那时她并没有意识到,还沉浸在从前的感情中,可实际上,她的视线从一开始就没有转移过。

    凌嘉禾看着她,知道她在回答他那天的担忧,听到她的回答,心底瞬间像是被迅速燃烧,开心的不知所以,低头静静地望着她,大约是他的视线太过热烈,戚沐与他对视一会就羞赧地移开眼,她小声说:“太热了,我去买个水。”

    她红着脸跑开,心底又害羞又着急,想着是不是自己没说明白,不然怎么凌老师都不回答她,明明……明明她的意思,就是喜欢他一个人嘛!

    走到小卖店,买水的人很多,大多都是情侣,或者是男生,个子小小的她在里面颇不起眼,过会儿手机震动,她拿出来看,是凌老师的短信,她有些忐忑地点开,里面写着:

    “沐沐,我知道那个人对你很重要,他陪伴你度过你的童年,分享过你所有的欢喜与忧愁,我嫉妒也感谢他。我想说的是,他陪你度过成长,而我会陪你度过未来,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亲吻,第一次体验,所有的一切都由我陪你一起,今后的日子,我会让你喜,让你安,让你有枝可依,让你择木而栖。”

    “我愿意陪你玩一辈子的旋转木马。”

    这是一个承诺,对她永远的承诺,他明白她的。

    她的眼泪掉下来,心底又喜又气,谁要玩那么幼稚的东西呀!

    “沐沐!”不远处的叫声让她抬起头,阳光下,凌嘉禾站在前方,温柔浅笑,他手里握着手机,腕上的突然多出那串熟悉的蓝色珠链,漂亮的猫眼石珠链缠绕在他的手腕上,和她手上的形成一对。

    戚沐心头一震,大步朝他奔去,他张开双手,让她投入他的怀抱中,戚沐紧紧地抱住他,耳边传来他低沉悦耳的笑声。

    过会儿,她从他的胸膛间抬起头,问他:“你一直把这个带在身上?”这次可不能被他绕过这个问题,一定要好好问清楚。

    难得他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了一声,好一会才说:“……恩。”

    “你什么时候买的?”她紧追不放。

    “差不多……就是把你原来的还给你之后。”

    戚沐忍不住笑起来,“你那时候就喜欢我了哇?”

    他听出她的揶揄,终于低头直视她,用着稍委屈的语气回:“是啊,我自己买了个同样的链子想着你,结果你倒是唯恐不及的躲我。见了面不是说感谢,就是客气的要命,想想我都觉得自己可怜。”

    戚沐哪里知道这些,略微张大眼,“真的呀?”

    凌嘉禾侧过头不回答。

    戚沐也想起来,回忆串联起来,知道这件事之后觉得有些好笑,本来以为凌老师沉稳淡定,没想到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他看到她非但不愧疚,反而笑得开心,忍不住说:“笑什么?”

    戚沐笑着摇头,“没什么,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恩?”

    她伸手揽住他的脖颈,拉近两人的距离,她很轻很轻的说:“其实,我也喜欢你。”那声音又轻又低,像是有一根羽毛扫过他的心间,痒痒的,让人想马上伸手抓住,几乎是说完这句话的同时,戚沐闭上眼,踮起脚尖,轻轻地吻上他的唇边。

    他惊讶地张开眼,戚沐这样的性格,竟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主动吻他,这是他完全没有料到的。所以直到她红着脸退开,凌嘉禾也没有从这震惊中缓过来。

    戚沐看到呆愣在原地的凌老师笑起来,娇俏清丽的面目仿若瞬间绽开,美丽的让人舍不得移开双眼。

    她歪头喊他:“凌老师?”

    凌嘉禾反应过来,懊悔刚刚的反应,看着她的笑容,他也笑起来,“我以为没有这么大胆的。”

    戚沐转了下眼睛,小声回:“以前是不敢啊……可你是凌老师嘛。”因为是他,只是他。

    愣了一下之后,凌嘉禾弯起眉目,再次伸手将面前心爱的女孩儿抱在怀里。

    当你遇到真心喜欢的人,最重要的不仅仅是他对你有多好,而是遇见他之后,你会因为他变得更好。

    这就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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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喜欢你?

    某人答:“吻他。”

    “那、那怎么可以!要是变成对方愤然绝交,从此不再是盆友的尴尬境地怎么办?!”

    “来试试不就知道了。”

    于是某人拉她入怀,俯下身在她唇上盖了个章,末了笑着说:“我接受你的表白了。”

    纳——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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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病因() 
郑老爷子哈哈大笑三声,脸上的皱纹都震三震:“胆子这么大的人,老夫近年很少看到了,这笔生意,老朽做了!”

    林琅喜上心头,面上依旧云淡风轻的淡笑,可左脸颊的小小酒窝已显露出她喜悦的心情。

    郑老爷子道:“老李进来。”

    之前的中年老汉进来,郑老爷子吩咐道:“我记得你侄子的独子是被王家儿子打死的。”

    老李眼底多了几分恨意:“就是他。”

    “现在派你办个事,叫上你小舅子一起,新帐旧账一起算。”

    老李脸上一喜,马上跪谢。

    “你该谢林家姑娘。”郑老爷子一双小眼全张开了,活络的滴溜溜转,“小丫头,我给你这个数买你的回绣书如何,外加高头大马,草料管够。”郑老爷子比了个手势。

    林琅心头一喜,站起微微福身,“多谢郑老爷子。”

    于是林琅从郑家拿到了足够的盘缠,坐着马车回了林家,又通过牛家的牵线跟着商队,至今已走了快半个月了。

    平叔听说后幸灾乐祸的笑了声,一张苦脸乐开了花:“小姐的脑子和少爷一样好使,竟然能想到让人放出王家愿意白给别人绣品的传言,地里的那些没钱的汉子听了可不得像蝗虫见了草似得,把王家啃个精光。”

    林琅自是不知她离开渝镇后郑家是如何顺水推舟痛下狠手,令王家彻底落败。

    她之所以找上郑家是因为深谙王家铺子与郑家的花间铺是竞争对手,但其实郑家对屡屡挑衅的王家早已视为眼中钉,王家截了李家的那笔生意是真正的冒犯与威胁,林琅献上的计策颇为上佳,自然不能放过这大好时机。

    郑家大族势力庞大,打点了官府的人,又暗中煽动群众,一举将王家彻底碾倒,这单生意,郑家是真的稳赢。

    不过王家败落之快,结局之惨是林琅没有预想到的。

    说到底,她虽是学她哥哥林怀瑾睚眦必报,但为人并不狠绝,会赶尽杀绝,相对于更崇尚万事留一线,毕竟逼的狠了,对方豁出命来再生事端更为麻烦。

    可事情一旦发生,便不会轻易受人控制,便如传言一般。

    当初林琅想到利用传言,也是因为王氏派人传出关于她家的那些龌蹉闲话,足足的给她上了一课,谣言这东西,利用起来,着实有趣。

    说起来,想到这些还多亏了杏儿的提醒,林琅转头,看见杏儿像个鹌鹑似得闷头坐在马车角落,自从离开渝镇,她变得越发沉默寡言,林琅觉得杏儿似乎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她能再短时间内将王氏之事分析的头头是道,可平时她却一直以沉默木讷的形象示人,她说自己从前是小富人家的洗衣丫鬟,可上次抓杏儿的手看时,虽有些粗糙,但绝不是从小就干粗活的人,而且去郑家时,对其富贵景色毫无惊奇,又似乎非常不想去京城,可最后还是跟着一起来了,种种谜团如雾,让林琅看不清楚。

    长路漫漫,实在枯燥,林琅只得对平叔继续找话:“平叔也有我想不到的呀,你还会驾马车呢。”

    平叔突然被夸,得意笑了:“那是,以前还是我架马车带着夫人和少爷从京城一路到渝镇的,就是后来那马车被夫人卖了给少爷请先生了。”

    说到这里,林琅的心被敲了一下,“平叔,不是说我娘和哥哥是被赶出来的吗,当初哪来的钱买马车?”

    还有渝镇的屋子,也是不算小的,地里的田也是,应该都是一起买的,之后哥哥念书请先生,更是花销巨大,当时娘已经不拿针了,这么多钱是谁出的?

    平叔卡了几下嗓子:“这个啊,等见了夫人你问她吧。”

    林琅微微敛目,看来平叔仍旧有所隐瞒,当初娘和哥哥被驱逐离府,如今又被强硬接回,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便告人的隐情,可她想想蕙娘的软性子觉得也做不出什么惊天的事。

    马车晃了一下,突然停住,平叔的声音传来:“天快黑了,整队休息,前面商队的人说旁边有小溪,我去接点水啊!”

    因有女眷,林琅的马车是跟在商队最后头的,还隔了一段距离,这些日子晚上林琅与杏儿睡在车里,平叔和前面跟商队的人吃喝都在一起,反正都是男人,没啥顾忌,就是辛苦平叔,平时打水干活都要他一个人做。

    平叔离开后,过了片刻,林琅按捺不住,偷偷下了马车,她没打算走远,目标近在眼前。

    她清丽娇艳的脸上一双眼睛明媚如光,微冷的风吹过来,拂起她根根黑亮的发丝,她打了个冷战,扔是兴奋的抓了把豆子,笑吟吟地绕到黑色大马的前面。

    马儿骨架高大,比起前面商队的马都要大上一圈,只是瘦的骨头突出,背上灰色的鬃毛也软趴趴的,这是林琅第一次与它这么亲近,凡是女孩儿,都对动物有一种天生的好奇之心,而且因为某种缘故,林琅家中并不似其他农家饲养鸡犬,所以她对动物更有想亲近的**。

    何况还是这样的高头大马,就是太瘦了些。

    林琅身量还小,得仰头看马,正巧黑马无精打采的低着脑袋,于是立马,一双黑大的眼睛映入林琅视线,四目相投,林琅欣喜一笑,马儿却是脑袋一转,不搭理她。

    平叔说过,马儿是最通人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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