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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原始部落大冒险-第72部分

小说: 原始部落大冒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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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虽然还不是首领,但是部落中所有人见到他都会自觉地称呼他为小首领。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叫他小首领,则是因为他第一次被这么叫的时候,他的年龄还非常小。

    现在他虽然年长了一些,但是人们都叫习惯了,很难改变了。

    其实人们也不想改,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小字透着亲切,他们叫他小首领,感觉他们和他的关系更近了。

    “小首领,我们一起去踢几脚?”

    就在距离巫的住所还有不到五丈远的的地方,风云又被拦住了,这一次拦住他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

    他手中抱着一个皮革缝制的球,黑白相间,像极了足球。

    实际上,它就是一个足球。

    足球这项运动也是风云搞出来的。

    原本他只是为了打发时间,没有想到一弄出来,就得到了整个部落的喜爱。

    足球的团体合作、高对抗性以及所需要的技术和策略,实在是太对人们的胃口了。

    大人、小孩、甚至一些妇女都组成了足球队。

    到了后来,还发展出了一个专门的足球节,

    由巫划定了一个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部落中的各支足球队进行比赛,不仅赢得冠军的队伍可以获得肥厚的奖励,就是一些取得比较好的名次的球队也可以得到奖励。

    实话实说,风云的足球天赋并不是很强,部落中不少人在这方面都超过了他,不过他依旧是各支足球队争抢的最佳外援。

    得益于棒槌和吞的帮助,他的身体素质比部落中的人们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

    虽然在踢足球的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图腾之力,但是他强大的身体素质还赋予了超强的爆发力,恐怖的速度,以及无人能及的灵活。

    借助这些,他所向披靡。

    在球场,对方往往需要出动多人对他进行防守,但是他依旧能够轻松突破,摆脱,成功射门。

    “下一次吧。我还有事要去见巫。”

    “那就下一次,小首领你可一定要来啊。石队实在是太嚣张了,竟敢说整个部落没有队是他们的对手。他也太小看了小首领,只要小首领加入任何一支队伍,都可以轻松……”

    青年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我先走了。有时间,我们再一起踢球吧。”

    看到青年叨叨个没完,风云立刻打断了他的话头,向他挥了挥手,向巫的住处的大门走了过去。

    巫居住的石屋并没有像部落中其他的房子一样,进行整修,甚至于是扒掉重建,依旧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小首领,你来了?巫在屋里。”

    守门人看到风云走了过来,立刻露出了笑容,并将大门打开了。

    “更叔,辛苦了。”

    风云向他点了点头,迈步跨入了房门。

    风云拿目光一扫,就看到了巫。

    相较于六年前,巫的白头发更多了,不过精神很好,满面红光。

    风云进来的时候,他正在研磨药材。

    他抬头看了风云一眼,示意他先坐等一会:“贝去看给人看病了。我给她准备一些药物,一会就好。”

    贝识别植物有毒无毒的天赋被巫发掘了出来,并将她培养成了一名出色的大夫。

    现在部落中的人生病了,大多数都是她出手诊治的。

    过了大约一刻钟,巫将研磨好的药粉放入了一个罐子,盖好,抬头看向风云,眼神中透出了一丝无奈,说道:“云,你这一次来,是不是又想到外面去?”

    “是的。我想到外面看一看。”

    这正是风云来见巫的本意。

    他曾经很多次向他提出要离开部落出外看一看的请求,但是无一例外都被他找出各种理由拒绝了,搞得他非常郁闷。

    “可是你的……”

    “巫,你是不是又要说我年纪太小?巫,你仔细卡看一看,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风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巫向风云看了过去。

    他不得不承认,他确实不能够再将他当作小孩子看了。

    他的身高已经不输于一些成年人,虽然在他的身上看不到大块大块的肌肉疙瘩,但是他绝对算不上羸弱,体型匀称,肌肉结实,一看就很有爆发力。

    巫阅人无数,知道风云这种体型才是最好的。

    肌肉多,固然可以带来力量的提升,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却会影响身体的灵活性,所以在他看来全身都是肌肉疙瘩的体型并不是最好的。

    更可况,风云并不缺少力量。

    现在的他已经是部落中的最强者了,无论是力量,还是其他方面,部落中的人都无法战胜他。

    可是就这样放任风云离开部落,巫还是不放心,说道:“云,不是我要阻拦你。就算我愿意放你出去,但是你怎么通过落鹰涧?落鹰涧的宽度,最保守的估计,也超过了两千丈以上啊。”

    “先祖可以通过落鹰涧,那是因为他突破了高级图腾战士的桎梏,进入了蜕变期,使得图腾炎蛇长出了翅膀,才飞了过去。”

    “后来先祖用藤蔓搭建了一条通道,大家才得以通过,但是五十六年前,大家为了避免被敌人追上来,已经将通道斩断了。”

    “云,你要是能够和先祖一样,突破到蜕变期。你就是不向我请求,我也会主动让你出去看一看的。可是你终究还是没有能够完成突破,所以……”

    风云听到了这里,他的眼睛陡然一亮,沉声说道:“巫,你说来说去,还不是想拿落鹰涧做借口,阻止我出去吗?如果我有办法飞越落鹰涧,你是不是就不阻拦我了?”

第九十三章 地下探险() 
“什么?你要飞过落鹰涧?”

    巫听了风云的话,腾地站了起来,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难道你已经获得了突破,达到了和先祖一样的等级?”

    巫竭力保持冷静,但是他的话音中依旧透出了一丝颤抖。

    怪不得他激动,而是风云说的话太具有冲击力了。

    实话实说,在内心中,他是非常期待风云能够给出肯定的答案的。

    他见多识广,知道一个部落要想真正崛起,必须有真正的强者。

    高级图腾战士,听起来似乎有些唬人,但是他非常明白,这是远远不够的。

    外面不比祖地,只有炎蛇一个部落。

    部落一旦离开祖地,它就需要面对方方面面的挑战,首先必须拥有一个落脚点,其次是以落脚点为中心拓展一片领地。

    这必然会触犯到其他部落的利益,会遭到它们的驱逐,甚至是攻击。

    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根本就无法立足,很有可能会重蹈五十六年前的覆辙,甚至更惨,让炎蛇部落遭遇灭顶之灾。

    至于复仇,更不用提了。

    如果风云获得了突破,那就不一样了。

    据他所知,蜕变期的图腾战士在雷泽范围内算得上是绝对的强者,寥寥无几,很多比炎蛇大很多的部落也没有。

    再加上风云教授部落制作的弩,要想在雷泽重新获得立足之地,繁衍生息,基本上就不存在太大问题了。

    等到部落壮大了,去完成复仇也将不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没有。”

    “没有?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我现在还是高级图腾战士。”

    “唉。”

    风云的回答就像一盆冷水,一下子就浇灭了巫心中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叹息了一声,坐回了椅子中,脸上透出了一丝掩饰不住的颓丧。

    风云看着巫,心中不禁颇为同情。

    通过这些年的相处,他对巫的心思算是比较了解了,知道他做梦都想炎蛇部落能够重现辉煌,并向当初的仇敌复仇。

    不过他要出去的决心依旧没有改变。

    呆在祖地实在是没有再进步的空间。

    六年间,他除了蛇神山没有去过,其他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足迹,甚至连骸骨林都被他翻了一个底朝天。

    大约三年前,当他的身体素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后,他瞒着所有人,偷偷地去了骸骨林。

    从当初挖去变异古树心的地方打开了一条通道,进入了地下空间。

    和他预想的一样,他立刻遭到了那些血色钉头虫的攻击,但是他早有准备。

    不等它们紧身,就率先展开反击,将一条长矛玩出了花来,先是刺出了无数条矛影,每一条矛影都精准地击中了一只血色钉头虫,几乎无一错漏。

    这是他刻苦练习的成果。

    为了达到这种水平,他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流了多少汗,付出了多少的艰辛。

    每一只被长矛刺中的血色钉头虫都立刻死掉了。

    在他的攻击下,毫不夸张地说,血色钉头虫就像雨点一般往下落,无一幸免。

    经过这些年的刻意训练,他对力量的掌控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在各个方面都超过了暴。

    在长矛刺中血色钉头虫的瞬间,力道已经透过矛尖,深入它们的身体,将它们的内部震得粉碎,变成了一团浆糊,死得不能再死了。

    不过血色钉头虫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风云的攻击速度虽然极快,但是也无法将它们全部击毙,它们最终还是逼近了他。

    他依旧没有露出了一丝的慌张,这种情况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了。

    他改变了应对策略。

    他不再用长矛进行刺击,而是进行防守。

    长矛围绕着他上下翻飞,织就了一张密不透风的防御网,将所有的血色钉头虫都挡在了外面。

    防守并不代表消极,更不是坐以待毙。

    只要血色钉头虫触碰到了长矛,它们就会被弹飞出去,掉落尘埃,再也没有任何的动静。

    在防守的过程中,风云一样没有将攻击落下来。

    将强大的力量灌注在长矛之上,只要和它有任何的触碰都会遭到极为可怕的伤害。

    这种伤害还具有很强的穿透力,就算血色钉头虫的外皮很结实,也同样无法进行规避。

    在经历了一次次攻击失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血色钉头虫选择了撤退。

    风云并没有进行追杀。

    这个时候他已经搞明白了骸骨林的古树会发生变异的原因了。

    根源就在这些血色钉头虫的身上。

    它们喜欢以树根为框架筑巢。

    他解剖过一个血色钉头虫的巢穴,是一个小的,发现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和蜜蜂有些类似,都会分泌一种粘稠的液体,用以喂养幼虫。

    只不过蜜蜂采取的是花蜜,血色钉头虫喝的是地下池塘中的血水。

    血色钉头虫分泌出来用以喂养幼虫的粘液在与古树的树根接触后,就对它们进行渗透。

    年深日久,这种渗透就从树根蔓延到了树心。

    它会让古树的树心发生变异,使得它们不但没有腐朽,反而变得比它们死亡之前更加坚实。

    杀光血色钉头虫完全没有必要,留着它们,反而更有价值,至少可以收获更多的变异树心。

    血色钉头虫退走以后,风云就开始对池子中类似于血液的东西进行研究。

    经过一番研究,他认定它应该就是一种血液,只是无法确定是来自于何种生物。

    得出了这个结论后,风云暗暗心惊。

    即便不提他第一次来骸骨林之前,血液已经存在了多长时间,只算现在距离他第一次来骸骨林之间的时间,也足足有五年了。

    血液和他五年前看到的情形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他知道越是强大的蛮兽,腐败的速度就越慢。

    如果地下池塘中的血液真的属于某种蛮兽,那它究竟能够有多么的强大,风云都无法想象了。

    一想到血液属于某种未知的强大蛮兽,风云对它就更感兴趣了。

    为了搞清楚血池内隐藏着什么东西,他在它的旁边挖了一个更大的池塘,然后在它们中间挖出了一条通道。

    血池中的血液流入了新挖的池塘中,到最后,连池底都露了出来。

    很可惜,池底除了一些淤泥模样的沉积物之外,什么也没有。

    风云不死心,对沉积物进行了仔细的清理,依旧一无所获。

    不过也不能说真的就没有任何的收获,他在沉积物中发现了几个石子模样的东西。

    个头不大,只比拇指稍大一些,黑乎乎的。

    一开始,风云还以为是普通的石头。

    只是有鉴于它们是在血池中发现的,才对它们高看一眼。

    翻来覆去,他没有发现它们有任何异常之处。

    他拔出了王兽牙刀对它们进行切割。

    结果却让他发吃一惊,王兽牙刀竟然无法切开它们。

    王兽牙刀原本就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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