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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重生庶女谋-第40部分

小说: 重生庶女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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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当韩明瑜知晓她是女子后,尴尬了半年,才敢从边关回来看她。

    “男人怎么了?又不是没跟男人一起洗过!”方子笙嘟囔。

    军营里,大家一起跳河洗澡,一起拎水洗澡,谁没给谁擦过背。都是赤身相见,这西域男人怎么就不能擦背?

    过了许久,身后水声稍停。

    “喂,你生气了?”韩明瑜小心翼翼地从水池里出来,穿上备好的新衣袍。

    “没有!”方子笙刚说完,被肩头忽然冒出的脑袋吓了一跳。

    熟悉的眉眼,英挺的鼻子,还有……等等,他右脸一道半指长的刀疤是怎么回事?

    “做什么?”望着方子笙伸向自己的魔爪,韩明瑜戒备地拢紧衣袍,后退一步。

    “你的脸,怎会受伤?”

    韩明瑜松口气:“我忘了!……咦,你不是说,你以前认得我,你不知道?”

    “不知道……”方子笙喃喃。

    韩明瑜最重容貌,却在失忆后变得如此邋遢,这一切会不会和脸上那道伤疤有关?

    “老子是个男人,又不是女人,一道疤算什么,老子身上多的是!”韩明瑜咧嘴,露出白牙,“老子总觉得自己是个将军,要不怎么有那么多刀伤和箭伤……”

    方子笙不语,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洗干净,韩明瑜觉得神清气爽,踢踢地上坐的方子笙:“走吧,你不是饿了,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韩明瑜所谓好吃的,乃是东街一家卖的羊肉汤。

    冬日里,喝一碗辣辣的羊肉汤,暖心暖肺。

    春暖默默坐在方子笙身边,她喝不惯那个味儿。

    方子笙喝的兴致勃勃,抓过一把葱花,再拌上一勺辣椒,吃的鼻尖冒汗,双眼发亮。

    春暖无语。

    自方子笙病重苏醒,郑骏就吩咐小厨房,给二小姐做饭时,一定要少油清淡,生怕大鱼大肉加重小姐的毒发。人参燕窝,府里倒是不少,银耳莲子汤羹之类的,根本不曾断过。

    二小姐从未说过她想吃什么,每顿饭她都吃的很少。

    所以一众下人,包括郑骏,都自以为二小姐只是胃口小,原来其实不是的。二小姐只是不喜欢清淡,而喜欢味重油厚的饭菜。

    春暖忽然发觉,收拾好后的韩明瑜在看她,立刻垂下头。

    韩明瑜焕然一新后,整个人的气质如一把出鞘的剑,冷厉之中带着几分痞气。

    他眨眨眼,凑近方子笙:“你出门,怎么还带个小尾巴?”

    春暖脸红,脑袋快到贴在桌子上。

    方子笙低声道:“今日有事要她去做,所以就带出来了。稍后,我要去个地方,你与我一道可好?”

    韩明瑜想说不好,话到嘴边又咽回去。

    连他自己都不知为何对这个小丫头一见如故,居然连反驳都说不出口。

    韩明瑜叹口气。

    不说就不说,有酒喝,有肉吃,他就跟着走。

    反正——

    他闲着也是闲着。

    三人刚要起身,不大的饭馆里,忽然踏进一只脚。

    脚上套着做工精致的狐皮靴,一伸脚,脚踝上露出一串铃铛,随着主人动作起伏,翩然作响。

    一众人都看过去。

    那是个梳着双环髻的小姑娘,生的雪白可爱,围着一件白狐裘,手上套着细细的金环,环上有拇指肚大的珍珠七八颗。

    这样的小姑娘,出现在破旧普通的羊肉汤店铺,当真让人匪夷所思。

    “好冷……”小姑娘唇红齿白,笑眯眯看向发呆的店家,“店家,我要一碗羊肉汤,不放葱,多放肉!”

    她环顾一圈,见只有方子笙的桌案还有空座,欢快地跑来坐下,弯弯的眼眸朝方子笙三人溜了一圈。

    “小哥哥,我的钱袋丢了,你可不可以帮我付钱?”小姑娘笑眯眯,从怀里掏出三枚铜钱,“作为回报,我为你起一卦?”

    方子笙摸摸鼻子。

    她身上随便一件首饰当了,就够普通人家过上三五年,还用得着别人资助?

    “学会奇门遁,天下事无需问。我的卦很准的!”小姑娘小手一扬,三枚铜钱滴溜溜在桌上转起圈来。

第七十八章 逼债宁家() 
“啪……”一只手按住三枚铜钱,又一只手递来一块碎银,“不必了,多谢!”

    手是方子笙的手,她冲小姑娘笑笑,领着韩明瑜和春暖出门。

    前世的方子笙不信鬼神,可转世重生后,她只觉得天地玄奥,有许多事不是她所能理解与想象的。

    这个小姑娘明显来历不凡,小小年纪独自行走,必然有所依仗。她不想,也不愿,与这种能人异士多有瓜葛。试图知道那些不为人知的神秘,往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这代价她给不起,也不想给。

    小姑娘朝方子笙的背影喊:“我从不欠人情,有机会一定还了哥哥的银子,还有,我叫白酆,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哟……”唉,果真和消息里说的一样,是个奇怪的人。不过,我们还会相遇的。

    白酆一拍桌子:“店家,好冷好饿,快点上汤……”

    “来喽……”

    吃饱喝足,韩明瑜心情好的不得了:“要去哪里?”

    方子笙先是附耳和春暖吩咐几句,春暖上车,吩咐车夫王大赶车而去。

    烟尘中,方子笙扯扯韩明瑜:“往前不远是平里坊,我要去找一个人,你与我一道。”

    平里坊,是花开打听出来宁家如今的落脚地。

    走了半晌,打听到宁家的具体位置后,不等方子笙上门询问,就见不少人往东跑去看热闹。

    “那些人又来了……宁家小哥也回来了,夭寿啊,摊上那么个亲戚——”

    “可不是嘛,我要有那种外甥,早就跟他划清界限了,还会替他还赌债?”

    “宁家也是可怜,本来就过得不好,这几日听说宁大娘的身体越发不好了。这本来要过节,好容易心情好些,又被追债的人给折腾的。你是没看见,那几个人凶神恶煞的,把宁家的木门都给踢烂了……”

    众人你一嘴,我一言的,方子笙听了个大概。

    顺着人流挤过去,但见一间用木板拦起来做围墙的院子里,四五个魁梧大汉,踢翻一个满脸青肿的少年。

    廊檐下,一个年纪不大的姑娘,扶着一位垂泪的妇人,正低声安慰。

    她们旁边,站着的,正是方子笙此行的目的,宁鸣。

    几个大汉中,一个魁梧的,嘴里叼着一棵随手拽来的野草,轻蔑地打量着宁家人:“三百两银子,少一厘都不行!”

    宁鸣根本不看地上惨不忍睹的少年,只是冷声道:“我说过,我姓宁,他姓北,宁家跟北家早就没了关系!要钱,没有!就是有,也不是给你们的!”

    看着宁鸣脸上的冷酷,那妇人眼泪流的更凶了。

    “老子才不管你们这些有的没的。北家全族都死光了,啊,不,这位大娘也姓北,不过成了你们宁家的夫人。夫人啊,这小子说,无论欠多少钱,都有你们宁家来赔,他还说,这是你们欠他的!”

    黑脸大汉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宁鸣瞥一眼北小武,目光几乎要把北小武给冻死:“早知你是这样的祸害,当初我娘就该溺死你。既然留你一命,就该好好珍惜。你赶紧带着这些人滚。这是宁家,和你们北家没关系!”

    北小武哭喊着爬过去,想要抱妇人的腿,却被宁鸣一脚踢开。

    “姑姑,姑姑救我啊!他们说若是不还钱,就让我去坐牢。还要把我卖到药堂里,当药人。姑姑啊,北家就剩我一个人了!我还没有娶妻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姑姑,你不会亲眼看着咱们北家断子绝孙吧……”

    “小武……”妇人不忍,凭空伸出一只手去,似乎想要抓住什么,目光却忽然瞥过宁鸣的鞋。

    那是一双打了布丁,却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布鞋。

    这个时节,穿布鞋是很冷的。

    妇人还记得,这双鞋是前两年她给宁鸣做的。后来她卧病在床,吃的药都是人参燕窝,贵不可言。家里的钱,除了吃饭,全都用在她的病上。

    结果,宁鸣连一双保暖的靴子都没有。

    今日,宁鸣刚领了月钱,也不知这帮遭天谴的恶毒汉子,从哪里得了消息,拖着北小武就来要债。

    本来小柔说要用这些钱,扯上一些布,买上一些棉花,给宁鸣做一身暖和袍子。难道,要让宁鸣继续套着几件单衣过冬吗?

    一个是娘家唯一的独苗苗,一个是嫡亲的儿子。

    妇人觉得一颗心快被掰扯成两半了。

    见妇人松动,黑脸大汉再烧一把火,刷的一声,从靴筒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二话不说,匕首抵上北小武的瘦长脖颈。

    北小武吓得闭紧眼,血从他黑乎乎的脖子上渗出,衬着寒光凛凛的匕首,显得异常可怖。

    “杀人了!”围观的人群里,有人一声暴喝,众人立刻做鸟兽散。

    “救我,救我——姑母,姑母……”北小武眼泪鼻涕一大把,将一张脸哭成了花猫。

    妇人泪流不止,虚弱地望着寒脸的儿子,嗫嚅:“宁鸣……他……他是你舅舅唯一的血脉呀——”

    “唯一?”宁鸣冷若冰霜,“若不是这两个字,他一个丫鬟生的私生子,凭什么让我拿钱帮他。他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赌,又何曾为我们想过?要杀,就离远点,莫脏了我家的地儿——”

    “姑姑姑姑母——救救救救我啊,我再也不敢了……”北小武浑身发抖,两腿间有水渍流出。

    “不不……”妇人扑上去,“还还,这位壮士,无论他欠多少我都还……小柔,去拿我匣子里的玉来,赶紧当了——”

    “娘亲,那是爹爹留给你的唯一念想……”宁小柔大惊失色。

    宁鸣忽然二话不说,进屋很快又出来,丢下一锭十两的银子。这是他两个月的薪俸。本打算给娘亲补补身体的。

    一人捡起银子,掂掂,不屑:“打发叫花子呢?他欠我们三百两……”

    宁家众人脸色煞白。

    “拿玉……”妇人有气无力。

    宁鸣咬牙。

    那块玉,乃是娘亲和爹爹的定情之物,意义非凡。这些年,无论过得多苦多难,娘亲都舍不得当掉那块玉,如今居然为了这样的人……

    宁鸣不愿再想,闭着眼,从怀里摸出一块手指粗细的印章,握在手中摩挲半晌,朝大汉丢去:“拿去……”

    黑脸大汉心喜,正待接着,却被一只突如其来的手抢先。

第七十九章 财神之女() 
方子笙垂头一看,料子是上好的桑田暖玉,粗估价值约在千两左右,但上面的字才是重点:宁家主印。

    这是一枚彰显宁家家主身份的印章,对宁鸣,对宁家来说都无比重要。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身份,更是一个家族。

    “鸣儿……”妇人几乎要昏厥。

    “哪里来的兔崽子……呃,金子?”黑脸大汉刚要发怒,就被方子笙递来的一锭黄灿灿的金元宝,给惑了眼。

    大周的黄金,一两可兑白银十二两。

    这锭元宝是五十两,兑成白银是六百两。

    “噢,太多了!”方子笙嘀咕,两只小手轻轻一掰,一锭元宝成了两半。

    众人目瞪口呆。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一个瘦瘦高高的公子,一伸手,居然将金元宝均匀的掰成两半?这元宝难道是纸糊的?

    黑脸大汉懵然接过元宝,咬一口。

    真的?

    “要打架,我也不怕!”方子笙笑眯眯凑过去,低声,“我还带了帮手!”

    方子笙身后的韩明瑜,闻言将手指掰得咔咔作响。

    既然拿到金子,黑脸大汉朝北小武又踢一脚:“小子,你有贵人相助,莫忘了再去坊里玩两把,老子还等着你!哈哈哈……”

    一群汉子丢下一张欠条,欢天喜地而去。那当然,北小武欠的统共不过百两银子,被他们利滚利,就成了三百两。这下可赚大了。

    “这个印鉴还是收好吧!”方子笙托到宁鸣面前。

    宁鸣没伸手,目带戒备:“你是谁?”

    “呃……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郑家郑骏老爷的远房外甥,方子笙——”

    韩明瑜神情一震,脑中无数个声音在回荡:方子笙,方子笙,方子笙——

    方子笙是谁?

    为何他的心会如此痛?

    韩明瑜捂住胸口,愣在当场。

    她果真认得自己?

    她究竟是谁?

    方子笙进了屋,屋里家徒四壁。她目光黯然。听花开说,宁家也曾是大户人家,如今一朝落败,居然过得如此清寒。福兮祸兮,难以预料啊!

    “居然是郑老爷的外甥,快坐快坐,小柔快去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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