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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重生庶女谋-第47部分

小说: 重生庶女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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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源氏来自关外,颇具财富,因为背后朝堂上有人,在京都迅速打开市场。只要是郑家涉足的,他定要参上一脚。总之,他就是冲着郑家来的。

    郑家如果只有郑国公府罩着,郑骏也成不了气候,这一切还要从郑家和秦家的合作开始。

    秦家和郑家?

    方子笙震惊。

    不是说,郑国公府和云妃娘家秦氏一族关系不好吗?怎么还有合作?

    莫非一切都是假象?

第九十一章 合婚庚帖(改)() 
隐在暗处的无影并未阻止靠近的方子笙,任凭方子笙扒着门缝往里看。

    那屋子中央跪着的背影,怎么有些眼熟?

    方子笙目色一暗,推门进去。但见程曦身侧摆着簇新的被褥,右手边的黄兔子正将嘴里叼着的两块点心,吐在他面前。火狐狸则优雅地走过去,冲着他一番龇牙咧嘴。

    方子笙抬首一望,但见墙上挂着许多庄严的画像。程曦面前宽大的桌案上摆着密密麻麻的牌位。

    “你怎么来了?”程曦脸色有些发青,回首瞥着披散着长发的方子笙,“怎么不多穿件衣服?——快回去吧,若是木月四处寻你,会很麻烦的!”

    “你不是说你不怕麻烦?”方子笙挑眉。

    “那是昨天。现在的我,你也看到了。若你被发现,我跪的可不就是三天,说不定是一个月……”程曦看她半天没动静,只得冲她招招手,指着地上的被褥,“这里冷,过来披上被子。”

    方子笙顺从地走过去,坐下,目光与程曦相平。她斟酌了一下言辞:“你是……程曦?”

    “怎么?不像?”程曦笑盈盈的,“我也没想到你居然是郑家人。”

    “郑家人怎么了,很奇怪?”方子笙嘴角一勾,露出淡淡笑容。

    程曦点头:“昨天为了查出你的身份,费了我不少功夫。只听说郑家十三爷膝下一子一女,何时又多了一个你?”

    程曦的话很直白。方子笙并不在意。她兀自一笑,颇有些无奈:“我也想知道何时多了一个我!莫说我了,你这……莫非是因为我?”

    程曦思索着,继续笑的风情万种:“是,也不是。我只是昨日回来的时机不对。不过说起来,你的酒量可真不好!”

    “我以前酒量挺好的!”方子笙认真道。她说的是实情,因为韩明瑜爱喝酒,她跟着他,总能沾光。好的孬的,她都能捞些尝尝。谁知一来二去,酒量见长,连韩明瑜都忍不住夸她体质异常。

    “不是说你忘了以前的事吗?”程曦诧异。莫非无踪打探的消息有误?

    方子笙看向程曦的眼神有些微妙。传闻里描述最多的是他的容貌,至于其他,众人都选择了忽视。可短短时间就能查出丢失在瑞雪宴上的人是郑家小姐,还能查出她曾失忆,不得不让人对他改观。

    人心隔肚皮,她早该知道,越好看的人越危险,譬如朱衡。

    “你还查出了什么,比如我为何失忆,为何受伤,为何中毒?”方子笙是真心想知道。

    程曦一摊手:“没了。你爹爹将一切抹的很干净。时间太短,查不出来。不过,你问这些做什么,莫非你怀疑你不是郑纯心?”

    方子笙答非所问:“是与不是有何区别……”总归都不是真正的我。

    她丧失了和程曦说下去的兴趣,转头瞧见火狐狸不知从哪里扒来一锭金元宝。黄灿灿的果真是金元宝。火狐狸正将金元宝往程曦那儿叼。

    见她好奇,程曦笑笑:“那是小火的宝贝。许是看见小黄将它最爱的点心给我吃,它不想输给小黄,才将它珍藏的黄金送给我。”

    方子笙哑然失笑。喜欢黄金的火狐狸,还真是少见。

    “那你就在这里慢慢吃黄金吧!”方子笙拎起被子,披在程曦身上。他不曾阻止。方子笙调皮一笑,竟让人有些惊艳,“你穿的薄,我实在见不得自己恩人生病。我先回去了,万一你麻烦大了,我更于心不忍了!”

    程曦展颜,心说这小丫头还真是越看越顺眼。

    刚走出祠堂,就看到木月噘着嘴,气呼呼地站在台阶下,她好像在跟谁生气。

    找到方子笙的木月,带她去高烈的小院里用膳。饭还是昨夜的白粥,不过多了几碟爽口的小菜。

    等高烈给方子笙针灸的时候,祠堂中,无踪正跪在程曦面前请罪:“主子,属下去郑府送信的时候,遇上了云妃身侧的侍卫。不过属下轻功比他好点,他追了属下一夜,还是没能追到属下。”

    “云妃的侍卫?”程曦仍旧直挺挺地跪着,“郑国公一向与秦家不睦,云妃就算因东道主的缘故,过问此事,也不该让她身边的大内高手亲自去寻人吧?那两个侍卫是陛下亲自指派给她的,任何一个都堪比江湖高手中的高手,你输给他们也情有可原。消息送到了?”

    “主子写的信和高先生的诊断和药方都已送到郑骏眼皮底下,属下保证他能看到。”无踪左边脸颊被剑气划了个十字。

    “嗯,无事了,你去先生那里拿药吧。若是留了疤,以后讨不到媳妇,木月又该念叨我了!”程曦再次成功戏弄脸皮薄的无踪。无踪带着一脸红晕去往高烈的小院。

    程曦并没有跪够三天,不过次日,孟锦泽就在苏氏的眼泪攻势下,派人请了程曦去书房,然后一番教训后,就放了他。结果刚出舅舅的书房,他又被苏氏堵上。一看到苏氏手中厚厚的女子画像,程曦落荒而逃。

    四天后,木月带着一堆药材,坐着马车送方子笙归家。

    郑骏收到高烈的药方时,将信将疑,在听闻陈大夫夸赞药方开的妙不可言时,郑骏欣喜不已。为了掩饰方子笙的失踪,他封锁了方子笙的小院,对外称她病情加重,需要闭门静养。就连秦家和云妃那里,他都一一遮掩,此事就此作罢。

    见到方子笙平安回来,荼靡抱着她哭了许久。花开则静静立在一旁看着,眼里也很关切。

    她本以为丢了方子笙,郑骏一定会恼恨她们,不料他并没太多责备,就连云隼和云溪都未被牵连,当真有些奇怪。不过还好,小姐总算平安回来了。这种心情很奇怪,花开一时有些不太适应。

    至于木月,被郑骏一番盘问,外加一番真挚的感谢,走的时候身后多带了两辆马车,车上是郑骏送她的谢礼。

    她百般拒绝,却怎么也拦不住郑骏的感激。又转念一想,因着要送方子笙药材,高先生很不开心,这些礼物或许能让他老人家展颜一笑。于是,她只得恭敬不如从命,领着马车回了孟府隔壁的木府,然后从两家相邻墙上开着的小门,回了孟家。

    郑家有个神似云妃的女儿一事,如插上翅膀的流言,不仅流传在黎阳的大街小巷,还飞向不远的京都。

    当郑国公府的郑四老爷听说这件事的那天,正大雪纷飞,他一个人在湖上的水榭里坐了许久,第二日就病了。消息传到郑骏这里时,他正亲自送黎阳最有名的王媒婆出府。

第九十二章 痛入骨髓() 
“消息告诉凌姐了吗?”郑骏一面往书房走,一面交代云平折几枝新开的腊梅送到方子笙院里。

    云鹰点头:“凌六小姐已经知道了,然后她吩咐下人备车去孟府。”

    “孟府?哪个孟府?”

    “过世的左相夫人的娘家。”

    郑骏诧异:“她去哪里做什么?不是说孟家没有女儿,只有一个有些痴傻的儿子吗?”

    “凌六小姐拜访的是孟家的当家主母,孟夫人苏氏。”

    “算了,她的事先不要管,吩咐下去,准备车马和礼物,等她回来,问问她想何时启程。”郑骏暂时分不出心思揣摩郑宛凌的事情。

    孟府门外,郑宛凌端坐在马车上,紧紧攥着手帕。她想,见到他时自己应该说什么?他还记不记得自己?

    此番前来孟府,郑宛凌没带小雪和刘妈妈,只带了自小服侍她长大的飞燕。

    “飞燕,你说他还认得我吗?”郑宛凌一改往日的冷静自持,喃喃道,“在京都整整七年,每次见他都有许多人在,他似乎从没认出我。飞燕,人来了吗?”

    飞燕的声音很温柔,她掀着车帘往外看:“应该快来了吧!小姐莫担心,小姐如此美丽,程三公子一定会记得您的。”

    孟府里,苏氏正和木月讨论着如何制作黄金肉丸,听闻贵客上门,着实诧异。自己从没见过这位郑六小姐,她怎会上门?

    带着疑惑,苏氏和木月一同去花厅见客,两人顿时眼前一亮:还真是个美人啊!

    今日的郑宛凌妆容清淡,一身粉嫩的短襦长裙,衬得她皮肤越发白皙。她身量虽然不高,五官却生的很好。

    而木月却无端端生出一种错觉,大眼一看,怎么觉得她和之前的郑家二小姐也有那么点相似呢?

    说到这个,木月想起程曦听到郑二小姐酷似云妃时说的话,这世上好看的人长得差不多都一样,一双眼睛、一个鼻子、还有一张嘴。木月翻翻白眼,按他这个说法,这世上的人差不多都是美人了,毕竟缺鼻子少眼睛的人不多不是?

    苏氏和郑宛凌说了些闲话,两人本就不认识,若不是郑宛凌登门,苏氏这一辈子也不会认识她。

    郑宛凌等了半晌,见门外始终没有心挂之人的踪影,只得羞红了脸,低声道:“孟夫人,其实凌儿今日冒昧造访,是因为有件心事未了。七年前我尚年幼,曾蒙得程家世兄出手相救。这七年我们见面不多,我却从未亲自登门致谢。近日听闻程家世兄在府小住,才特来致谢,还望夫人能帮凌儿完成心愿!”

    苏氏一愣,继而欣喜。

    郑宛凌的名字她虽没听说过,却知道郑国公府治家严谨,若是能为程曦求娶郑国公府的嫡女,纵然他不入仕途,以后也不怕无人关照。

    苏氏连忙派人去请程曦,木月不知想到了什么,笑眯眯道:“伯母且坐着,我去请公子前来……”

    木月一路小跑到高烈的小院,进门就大笑三声,直冲屋里正帮忙碾药的程曦:“公子公子,伯母让你去前堂见客。”

    “客?什么客?”高烈吹胡子瞪眼,“他哄着我送了好多药材给那郑家的小丫头,若不帮我将这些药碾完,哪儿也不能去。”

    “是位娇客呦,从郑家来的!”木月眸里闪着恶作剧的光芒。

    “郑纯心?”程曦停下脚上的动作,心中诧异。

    她来做什么?之前自己百般遮掩,她在孟府一待好几天一事,才没透到舅母耳朵里。若舅母知道他们两人相识,那还不高兴坏了?舅母一直担心他娶不到媳妇儿,她自己撞上来,岂不是很对不起他这个救命恩人?

    程曦松开纠结的眉头,笑眯眯和高烈商量道:“我就是去见见她,看她是不是有什么事。先生放心,我马上就回,今日我一定能将这些药碾完。”

    “这大冬日的,她不好好待在屋里养病,乱跑什么!”到底是帮方子笙看了病,高烈对她的态度跟陌生人不一样,踢了程曦一脚,“快去快回!”

    程曦急颠颠跟着木月来到花厅,正想着如何跟苏氏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看到苏氏身边的郑宛凌,有些傻眼。

    她是谁?不是说是郑府来的人吗?

    程曦瞥瞥一旁笑的无比灿烂的木月,然后恭恭敬敬给苏氏行了个礼:“舅母!”

    一侧早已起身的郑宛凌也施礼道:“世兄!”

    还记得七年前,那时她还小,跟娘亲去逛元宵灯会,不小心和家人走散,又被拍花子的撞上,若非程曦出手,那三个看守她的魁梧大汉一定会将她带走。即使后来她被寻回,她的闺誉也算被毁了。

    这个时代对女人太过苛刻。

    程曦眸色一暗,对上郑宛凌略带羞怯的眼。心中不由咯噔一声。他记得她,七年前她还是个小丫头,如今七年已过,她已出落得亭亭可人。

    可说实话,他并不愿想起有关七年前的任何事。

    虽知道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不对,可苏氏还是带着木月离开了。屋里除了程曦郑宛凌两人,就只剩一个装木头的飞燕。

    听完郑宛凌一番迟来的感激,程曦一向笑嘻嘻的脸上染了几分慎重。

    他认认真真地盯着郑宛凌说道:“救你不过举手之劳。若郑六小姐没别的事,某就先走了。某还有事,望小姐海涵……”

    “世兄!”郑宛凌急道,“我……我……我还有事。”

    程曦驻足,一副洗耳恭听的表情。

    望着眼前容颜璀璨的程曦,郑宛凌只觉得心口跳的厉害。她幽幽开口,语气里皆是破釜沉舟:“坊间传言,世兄至今尚未娶亲,是因为命格克妻,所以无人敢与相府结亲。我……我想说……”

    程曦的目光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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