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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重生庶女谋-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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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浓重,方子笙望着窗外的明月,慢慢叹了口气。

    她也对郑纯心神似云妃一事觉得震惊。如今看来,郑宛凌说的那个传言,十有八九会是真的。

    郑骏对云妃有情,所以无论是宋氏,或许还有郑纯心的亲生娘亲,都与云妃有几分相似。只是没人料到,郑纯心居然会这么像云妃。

第九十九章 非同一般() 
若不是郑纯心出生在云妃入宫的第二年,指不定还有人造谣说,郑纯心是云妃和郑骏的私生女呢。

    方子笙因为自己的想象笑起来。

    不过很快她便笑不出来了。其实,若换成是她,想要对付郑骏,也会从这点下手。看来,她的确有必要想一想,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她该如何应对了。

    正当方子笙沉思之际,城西一座豪华酒楼的后楼里,郑骏拍案而起。

    “你说她打了夫人?”郑骏严肃的脸上平添几分怒气。

    “是!”云鹰垂手,“她还出言威胁夫人。说如果夫人不同意帮她,她就要将当年之事公之于众。”

    “当年的事?”郑骏冷笑,“看在他们曾救了雨柔一命,而雨柔当时也想依靠他们,这些年我才忍着他们。如今看来,宋鑫成的好日子是不想过了,就他儿子那样的垃圾,也妄图染指我的女儿?……那些赌坊都打点好了?”

    “打点好了。如今宋鑫成欠下赌债十一万六千五百两,也正因此他们才敢打二小姐的主意。”云鹰心里在摩拳擦掌。

    “吩咐下去,让赌坊逼债。”郑骏冷声道,“告诉他们,先不要让他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是目的!”

    “属下明白!”云鹰忍住心喜,继续说道,“郑六小姐的箱笼已经收拾好了,这两日就准备启程了!”

    郑骏点点头,诧异道:“还是不曾查出宛凌去孟家的目的?”

    云鹰羞愧:“属下无能,整个孟家如同一块铁桶,水泼不进,怎么也查不出当日郑六小姐在孟府究竟发生了何事,才会导致她回府后开始生病。”

    “孟府……”郑骏若有所思,“孟锦泽一向都不简单。若实在查不出,便罢了。不是说,她已经好了许多?”

    “是,这些都是二小姐的功劳。听说是二小姐劝过郑六小姐后,她才愿意吃饭的。”云鹰偷偷看向郑骏,不出所料见到他脸上的欣慰。

    “纯心的功劳?”郑骏欣慰之中带着伤感,“血浓于水,她的确比芸潇更关心宛凌。这样也好,我总想着能瞒上一时,就瞒上一时,最好能瞒上一辈子……我真希望她真的是我的女儿呀……”

    云鹰不敢随意接话。眼看郑骏陷入哀伤之中,只得躬身退出。

    没过两日,郑宛凌就启程回京了。那日天气甚好,送完郑宛凌,方子笙顺道让云隼驾车带她出去逛逛。说来她还从没到黎阳城的街道上好好看看。

    云隼想着女孩子都喜欢胭脂水粉、衣裳首饰之类的,便将她带到一条繁华的街道上。

    隔着车壁的棉帘,方子笙往外看去。

    但见道路十分宽敞,来来往往的马车牛车成群结队。道路两旁,绸缎庄,衣帽肆,珠宝首饰行,胭脂水粉铺,应有尽有。

    再一看,骡马行,书肆,铁匠铺——

    铁匠铺?

    方子笙略一沉吟,在荼靡耳畔说了几句话,然后喊车停,吩咐荼靡去买几串糖葫芦来吃。

    还记得小时候爹爹管的严,哥哥每次偷跑出去都会给她带回一串冰糖葫芦。

    方子笙心思一动,半掀车帘,冲云隼问道:“承州离齐国不远。你们去承州接我的时候,可曾听过一些齐国的事?”

    “没有!”云隼面无表情,“街上人多,小姐还是当下帘子吧!”

    方子笙微微一笑。早知道从他们这些人的嘴里问不出什么。哎,还是养好了身体再考虑此事吧!

    云隼警觉地看着四周。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一阵风起,云隼只觉得周遭的空气一变,那种莫名的危险感便消失了。

    与此同时,坐在马车里的方子笙愣了。

    当风掀起车帘的时候,一个人影居然当着云隼的面儿,闪了进来。

    春光灿烂的笑,再加上招牌桃花眼。方子笙往右挪挪,好让他坐的舒服些。

    程曦没有说话,只是笑盈盈看着方子笙,一副好久不见甚为想念的表情。

    方子笙清清嗓子:“云隼,麻烦你帮我去前面不远的那个小摊上,买一包糖炒栗子。”

    云隼的声音跟他的人一样,平淡无波:“老爷吩咐过,属下要时刻守护小姐。小姐还是等荼靡姑娘回来了,让她去买吧!”

    方子笙无语。

    她旁边的程曦倒是忍不住笑笑。这个叫云隼的,武功还行,倒是挺忠心的。看到方子笙无奈,程曦伸手拉过方子笙的手,以指代笔,在她手心里写起字来。

    方子笙愕然,一股痒痒麻麻的感觉从手心蔓延至全身。她却依旧面无表情。

    程曦写的是:你掀帘子的时候看到你了,就来打个招呼。最近我出了远门,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询问木月,你身体怎么样了?

    等他写完,方子笙淡定地抽回手。熟练地用哑语打着手势:“尚好,多谢!”

    程曦眸里明显多了吃惊,继而他微微笑开。这个小丫头总是让人惊喜。

    “小姐……”大老远就听到荼靡兴高采烈的声音。

    程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凑到方子笙耳畔:“晚上等我……”接着帘子一动,他人已不见。

    本是容易让人误会的话,方子笙的心思却放在另一边。程曦,他一个世家公子,怎会有如此高超的轻功。来无影去无踪,当真让人羡慕的紧。

    对,让人羡慕!

    方子笙握握自己无力的双拳,一股无力感油然而生。她沉默着闭上眼睛。

    再等等,再等等,高先生的医术那么好,她一定能找回以前的自己。上天还是眷顾她的,否则怎会让她重生在同样会武的郑纯心身上。

    不急不急,再等等!

    “小姐,回府吗?”荼靡笑眯眯爬上车后,云隼问道。

    方子笙应了一声,冲荼靡低声道:“将图纸交给他了?”

    荼靡也低声回道:“交给那个打铁的大叔了!他说七天后去取即可……不过小姐,你以前不是喜欢练剑吗,怎么改练匕首了?”

    “那不是一般的匕首!”方子笙接过糖葫芦,轻轻咬下半个,“那是我以后防身的武器。”

    荼靡想了想,吞下嘴里的山楂,认真道:“小姐,我可不可以要一把同样的匕首啊,这样小姐就有两件防身的武器了!”

第一百章 天煞孤星() 
看着荼靡天真的脸庞,方子笙笑笑:“你不会武,不适合用匕首,改日我给你画个袖箭图,让铁匠做给你!”

    荼靡欣喜地答应了。

    看着荼靡简单的快乐,方子笙心中涌起淡淡的感动。郑纯心本人应该是个不错的孩子,否则也不会有荼靡这样死心塌地的丫鬟。

    其实那把匕首,也不是不可以给荼靡做一把。只是那把匕首是朱衡亲手所绘,亲手所打造,然后送给方子笙的定情信物。

    她只是想,或许以后见到朱衡,那把匕首能用得上。

    等到晚上,方子笙洗漱过后,还是没听到窗户外有动静。

    而此刻的程曦,正由无影帮忙穿上中衣。他肩上是刚包扎好的伤口。

    高烈擦擦额上汗珠,收好匕首银针等物。净手后端着手边的青瓷盘,坐到青铜莲花烛台下。他正蹙眉,盯着盘了那三枚染血的透骨钉。

    “这暗器上的毒很霸道,稍碰即死。若不是老夫提前给你吃过护体的丹药,你怕是回不来了!”高烈用镊子夹着透骨钉细看,“这暗器做的很精致,不像一般江湖人能有的。你心里有怀疑之人吗?”

    程曦笑笑:“来人约有七八十个。他们好像算准我身边只有无影无踪二人。我们斩杀他们一半的人后,借助先生给的毒粉,才算勉强逃脱。哎,这辈子,还没那么狼狈过……”

    门外传来木月的大呼小叫声:“公子回来了?”

    一推门,看到程曦,木月急道:“伤哪里了,严不严重?”

    接着拖着半条残臂的无踪跟了进来。他拦不住木月。能拦住木月的只有无影。

    “没什么大碍。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程曦自己尝试着穿上外袍。

    高烈眉毛一挑:“你说什么?还出去?别人都杀上门了,你还不在家避避风头,还出去做什么?”

    “呃……去感谢一个人!”程曦认真整理冠带。

    木月见他中气十足,凉凉道:“莫不是佳人有约?”

    “非也非也,是有约佳人!”程曦眉飞色舞。今日回到黎阳,本来因为受伤,心情十分沮丧,谁知居然在大街上看见郑家那小丫头。后来不知为何,他心情就变得很好,好到可以暂无心追查那场偷袭是谁的手笔。

    高烈和木月最终也没拦住程曦。

    月上中天,飞檐走壁的程曦停在一处屋顶,远远便瞧见方子笙开了窗,正对着夜色若有所思。

    她穿的很薄,微风吹动她的长发。远远望去,倒多了几分风情。

    程曦不自觉地笑笑,脚尖轻点,纵身掠向方子笙的院落。

    方子笙等了一会儿,耳听遥远的地方传来三更的锣声,她伸出有些冰凉的手,准备关窗,却见一人从天而降,可不就是程曦。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方子笙做出一个请的动作。

    程曦一跃而入,笑嘻嘻道:“你怎知我不会来?我一向守承诺,言出必行。”

    方子笙闻着他身上隐隐的药味,挑眉:“你受伤了,我以为先生会看住你,不让你四处乱跑。”

    “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你何时知道的?”程曦还真是好奇。

    “今日你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闻到淡淡的血腥气。现在的你,身上又多了药味儿,想来是真的受伤了。”方子笙打开一个食盒,下面有热水,水上温着一碗白粥。

    “这是宵夜。虽然荼靡的手艺比不上木月,却还算可以。你尝尝!”

    程曦目色一暗:“为我准备的?……丫头,你不会是有求于我吧?”

    “是又如何?”方子笙好整以暇,“既然你说你要来,我依然要抓住机会。不过,你先说,你来做什么?”

    程曦尝了一口白粥,味道还行:“听说郑六小姐回京了?我想——谢谢你!”

    方子笙笑开,摇着头:“于情于理,说谢谢的好像都不该是公子吧?你忘了,她也算是我的远方堂姐,更别提我爹爹当年曾和郑四老爷情同手足。这是我应该做的。而且……”

    而且我对她有同病相怜之感。方子笙咽下最后一句话。

    “伯仁虽不是我杀,确是因我而死。”程曦叹口气,“我还是该说声谢谢。”

    “好啊,既然要谢,不如帮做件事。”方子笙沉默了一下,“我想让你帮我打听打听齐国的事!”

    “齐国?”程曦若有所思,“你打听齐国做什么,难不成是你爹爹要将你嫁到齐国去?”

    这哪儿跟哪儿啊!

    方子笙嘴角一抿,目光有些发冷:“公子想多了,我只是希望你帮我打听一下,方国公府如今是什么情况即可。”

    “哎哎哎,你这可不是求人帮忙的态度!”程曦不满。

    他只是想逗逗小丫头,没想到居然生气了。

    “我不求你。你既然要说谢谢,证明你承了我的情。既然如此,就拿齐国方国公府的事来当酬劳吧!”灯光下,方子笙的表情十分冷静,“这很公平!”

    方子笙觉得,跟程曦说话,千万不要客气,一客气他就容易瞎想,让话题拐到不知名的方向。

    看着方子笙认真的表情,程曦丢下勺子,语重心长道:“好好好,我帮你查。天也不早了,你该休息了。我先走了——还有,下次站在窗口记得多穿件衣服。你体内的余毒未消,你自己要多注意!”

    余毒?

    方子笙忽然想起她从没问过,自己到底中了何毒。本想开口,只见程曦已消失在窗口,只有树梢的微微颤动,证明他曾出现过。

    次日一早起来,就听到院外的荼靡在骂人。

    方子笙仔细一听,让春暖将荼靡拉回来。

    “外面怎么了?”方子笙洗漱后用膳后,站在院中练箭,“花开回来了吗?”

    “还没!”荼靡噘着嘴,“也没什么,就是听见几个丫鬟在哪儿多嘴,就骂了她们几句。二小姐的婚事,岂是她们能瞎说的?”

    “婚事?”方子笙搭弓。

    她手里的弓已从女子所用的小弓,换成男子所用的什么弓。她手上的力气一日强过一日,这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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