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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四夫争宠:萌乖-第13部分

小说: 四夫争宠:萌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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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倒是有,不过草原上野狼比较多,还是我陪你去吧。”

    莫忆儿想说不用了,但是她害怕野狼,只能让楚炑陪着,到了水边,看到有几只羚羊在喝水,便让楚炑把它们驱赶走,楚炑趁机又猎了一只羚羊。

    莫忆儿半蹲着,把羊皮裙脱了下来,然后把昨天晚上织的蚕线布围在腰上,两米左右的蚕线布足够围上三圈,所以即便是有露洞洞,莫忆儿也没有走光。

    她不得不庆幸,这条蚕线布织得值得。蚕线布裹在身上,要比羊皮透气许多,所以也很凉快,要不是身下一直流啊流的大姨妈,她真相跳起来欢呼一下。

    最让她头疼的是没有姨妈巾,她一边洗着自己的小羊皮裙,一边纠结着。最终,看了看围在腰上的蚕线布做出了一个决定。“楚炑,楚炑,你过来。”

    楚炑背对着莫忆儿用石刀再处理羚羊,闻言转过头去。“什么事情?”

    “你去把我的树枝和蚕线拿来。”

    “可是你自己在这里会有危险的!”

    “你快去快回,没什么问题。”莫忆儿略带祈求的说,让她任凭大姨妈四处流淌,打死她也做不到。

    “那好吧!”楚炑对莫忆儿的话完全无拒绝能力,只好背着羚羊飞奔着离去。

    这只领养虽然没有野猪大,但至少也有百十来斤,和莫忆儿的重量差不多,可楚炑背着它就像是背一个水壶一样简单,真是让人极度的不平衡啊!

第26章 到达海姆部落() 
很快,楚炑就跑了回来,拿着莫忆儿要的东西。看莫忆儿还蹲在地上,就奇怪的问:“怎么了?”

    “没,没什么!”

    “你把这个穿在身上了?很漂亮,可一会儿又要弄上血了。”楚炑好心的提醒,却让莫忆儿有踹死他的冲动。

    “我的首领,你能不能不要纠结我的大姨妈了?”

    “大姨妈?”

    “就是就是血啊!来这个女孩子会不好意思的,你就不能不要问?”莫忆儿呕得想要吐血。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成年的女孩子都会流血啊,部落里的女孩子也会,你不用不好意思的。你总是比别人容易害羞,哈哈!”

    “害羞你妹啊,给我转过去。”莫忆儿觉得,自己和一个原始人说这些简直就是对牛弹琴。看着楚炑乖乖的转过身去,心情才舒服那么一微米。

    迅速拿着树枝又织了几条窄小的,可以当作姨妈巾来用的蚕线布,才松了一口气,像是做贼一样看了眼楚炑,然后迅速把自制姨妈巾垫到小内内里面。虽然小内内也染上了,但现在没有办法,只能凑合了。

    一切安顿妥当,莫忆儿才站起来,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好了,咱们回去吧。”

    “哦!”楚炑挠了挠头,一个英明神武的首领被莫忆儿给搞的傻愣愣的。他静静的走在莫忆儿身后,实则是观察莫忆儿屁股后面会不会再染上血,或者是血会不会滴下来。结果,他什么都没发现,疑惑着,却有因为莫忆儿刚刚发了脾气而不敢问出声。

    族人们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并且吃了昨天晚上剩下的烤肉做早饭,然后启程出发。

    莫忆儿悲催的发现,早上还粘她粘得要命的小绒球不见了。“这个没良心的,怎么就这么走了呢?”

    莫忆儿情绪十分失落,叫了好半天也没能找到小绒球。

    这下子楚炑可高兴了,但是他没表现出来,只是一本正经的对莫忆儿说。“莫忆儿,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要赶路了。”

    莫忆儿又往四周看了一圈,确定没有小绒球的身影。声音有气无力的道:“那好吧,我们先走,等回来的时候看看能不能找到小绒球。”

    去海姆部落告诉他们首领泰梨莎的事情比较紧要,莫忆儿不会为了宠物而误了大事,可她还是对相处了不到两天的小绒球依依不舍。

    “莫忆儿,我被你吧,女人流血的时候比较没精神和力气的。”楚炑边说,边半蹲着身子,示意莫忆儿爬到自己的背上。

    莫忆儿在他身后挥了挥拳头,乖乖的爬在他的身上。楚炑托着莫忆儿的屁股,喊了声处罚,所有人便奔跑在草原上。

    莫忆儿昏昏欲睡,很快就进入了梦想,来弥补昨晚上的睡眠。腹黑的楚炑发现莫忆儿睡熟之后捏了捏她的屁股,想试探一下是否有血,可什么都没发现,只和前几天一样,摸到了薄薄的一层奇怪兽皮,现在他也管这东西叫做布。

    可怜的莫忆儿在睡梦中被人非礼了多次还不得而知啊!

    来大姨妈的莫忆儿比较懒,一天到晚除了睡觉、吃饭就是用树枝和蚕茧来织自己的姨妈巾。真丝的姨妈巾啊,有木有?很奢侈啊!有木有?

    莫忆儿一边默念罪过罪过,一边把带了血的姨妈巾扔进草丛深处,然后逃也似的远离这片姨妈巾的葬身之处。

    她刚刚跑走,小绒球就窜了过来,黑色的小鼻头在她刚刚踩过的地方嗅了嗅,湿漉漉的眼睛中已经不再是萌呆和傻缺,而是浓浓的兽yu。

    小绒球是个雄性,对于女人(雌性)的气味尤为敏感,它只能远远的跟着莫忆儿他们,不能再像前几天(莫忆儿没来大姨妈的时候)一样窝在莫忆儿身上,否则连它自己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禽兽的事情。

    五天之后,莫忆儿大姨妈终于木有了,莫忆儿高兴到不行,找到一个杏边痛快的洗了个澡,然后把仅有的一条小内内洗干净。她觉得自己简直无敌了,带有大姨妈的小内内竟然穿了五天。看来,是要琢磨着用蚕线织一条小内内了,哪怕是有许多洞洞的小内内,也比没有替换的好。

    让她意外的是,大姨妈一结束,小绒球就跑了回来。她略带愤怒的用手指戳了戳小绒球的脑门:“你丫的还知道回来?你不是走了吗?既然走了,就别再回来。”

    “嗷唔!”小绒球委屈的叫着,走上前去蹭了蹭莫忆儿的小腿。软软、痒痒的触感让莫忆儿一下子火气就消了大半。“好了,别卖萌了,我可不吃这一套,以后你给我乖乖的,否则别怪我家法伺候。”

    家法神马的,莫忆儿你确定你有?

    小绒球回来,最不高兴的依然是楚炑,但是楚炑现在已经学会了容忍这个幸伙。只是当他不存在,每天背着莫忆儿赶路,把最鲜嫩的肉烤给莫忆儿吃,还在她睡着的时候捏几下屁股。

    在第十二天的傍晚,他们终于到达了海姆部落。

    在这里,莫忆儿已经感觉到了潮湿的海风,碧蓝色的大海就在不远处,在夕阳的余晖中尽情的展现它独特的美。

    海姆部落夏天会住在银色的沙滩上,海边有一种树的叶子是柳叶形,又大又长。他们用这种叶子搭建了简单的棚子,用来遮风挡雨,效果还不错。莫忆儿看着就是简单的大伞形状,不由觉得,海姆部落的族人智商似乎很高。

    对于楚炑的道来,海姆部落的族人们感到很吃惊,立马跑去首领的棚子去告诉他。

    很快,海姆部落首领海森就在几个女人的簇拥下走了过来。“坎内部落的楚炑,你怎么来了?我的女儿泰梨莎呢?”

    “首领海森,我这次前来就是为了要告诉你泰梨莎的事情。”楚炑向海森微微额首,表示出自己对海姆部落首领的敬意,也是因为海姆部落的首领要比自己年长。

    “哦?泰梨莎除了什么事情吗?”海森急急的问,他的眼中满是一个慈父对女儿的紧张,可见他是一个疼爱孩子的好首领。

第27章 在海姆部落的日子1() 
“海森首领,请您不要太过担忧。我只是想说,泰梨莎被泥巴部落的首领泥卡给带走了,我这次来就是特意告诉你这件事情的。”楚炑不慌不忙的说着,清楚的向海森说明了事情。

    海森这下子才没有了刚刚的着急,只是神情有些落寞:“唉,泰梨莎果真还是逃不出泥卡首领的手心。楚炑首领,你为什么就不喜欢泰梨莎,如果你喜欢泰梨莎,我相信你一定有办法对付泥卡的。”

    “抱歉海森首领,我已经有其他喜欢的女人了。”楚炑对海森微微额首,表示自己的歉意。

    “罢了,罢了泥卡一直在追求泰梨莎,想必也是会对泰梨莎好的,我的客人们,请到我的叶棚(就是海姆部落用树叶搭建的棚子,下面都称之为叶棚)中休息吧!”海森首领尽量让自己表现出谦和的笑容,可那笑容依旧落寞,他整个人也一下子老了五岁。

    海森首领谦和有礼,为人看起来也厚道许多,整个海姆部落人大致如此,和那个娇纵、爱惹事的泰梨莎没有半点相像之处,若非要找到他们的共同点,那便是皮肤都很黑。

    莫忆儿、楚炑几个人跟随着海森来到他的叶棚,他这里是整个部落最大的棚子,可以容纳十几个人一同进入。叶棚顶上是数不清的树叶搭建而成,看起来井井有条,却又看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把这些树叶固定在一起。叶棚的四周是一些细小树木的枝干,低端插在沙子之中。看起来有种木屋的感觉,却因为树干与树干之间拼接的并不紧密,而出现很大的缝隙。所以这种叶棚只能用在夏天,天气冷了之后保暖性绝对不如山洞。

    几个人受海森的邀请坐在叶棚中的兽皮上,整个兽皮有种湿漉漉的感觉,想必整个海边都是这么潮湿的。

    两位首领时不时的聊几句天气之类的话题,然后楚炑提出交换盐巴。海森很是乐意,他们部族多是吃鱼,只有其他部落拿食物来交换的时候才能吃上丛林里的肉类。

    晚上,坎内部落的人被安排在一间小小的叶棚中,里面连块兽皮都没有。楚炑命令族人们去拾柴,并且拿出自己的肉类来烤着吃。

    这让莫忆儿有些愤愤不平:“他们海姆部落就是这么招待客人的?泰梨莎在我们部落可是都吃我们猎回来的猎物的。”

    楚炑笑笑,倒是没有莫忆儿这样愤怒:“泰梨莎是个女人,而我们几人中有男人,当然不需要海姆部落提供食物,而且他们的食物我们也吃不习惯。”

    莫忆儿撇了撇嘴,心道泰梨莎真真是个白吃!嘴上只好略过她的事情,问道:“他们什么食物我们吃不惯?海鱼?”

    “是的,鱼的味道很腥,我们都不习惯吃。”

    莫忆儿吞了口口水,穿越之前自己虽然不太喜欢吃鱼类,但现在每天吃烤肉,倒是也想换换口味,吃一次那鱼肉的鲜嫩了。“不如我们也去海边,看看能不能抓到鱼。”

    “你喜欢吃鱼?”楚炑疑惑的问着,在一旁添干柴的族人们也疑惑的看向莫忆儿。

    “还好了,鱼肉补充身体必要的营养,吃一点总是好的。现在天还不是很晚,我们去看看吧!”莫忆儿声音中带着几分祈求,楚炑便很难拒绝,他是拿莫忆儿越来越没有办法了。

    小绒球似乎很不喜欢海边咸湿的空气,躺在一片大树叶子上装死。

    于是楚炑一个人带着莫忆儿往海边去了。

    叶棚区距离海水能有一千米左右,这个是莫忆儿目测的距离,只是不知道现在是涨潮还是退潮。

    沙滩很软,莫忆儿脱掉自制的兽皮靴踩在上面。近了海边,那沙子就是一片湿粘,并且带着几分凉爽,踩上去很舒服。

    莫忆儿要来楚炑的石刀,在退下去潮水的沙子上面挖起来,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贝类或者是小螃蟹。

    不远处有几个海姆部落的人在捕鱼,见到莫忆儿和楚炑,不禁走过来打招呼。莫忆儿见到他们的用来捕鱼的木叉和草网,虽然都是落后的原始工具,但足矣体现海姆部落族人的智慧。

    他们在得知莫忆儿是来捕鱼的,便热情的送上刚刚捕到的两条大鱼。莫忆儿不禁为自己刚刚还说他们待客不周而感到内疚,却也收下了,打算晚上用来烤着吃。

    然后依旧在沙滩上挖来挖去,很遗憾,现在是涨潮的时间,所以露出来的沙滩上并没有什么好东西被她挖到,他们只能抱着两条已经被楚炑处理好的大鱼回到叶棚。

    鱼很大,每条都有三斤左右的重量。坎内部落的族人们见到鱼便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头,莫忆儿只是笑了笑,然后用石刀把鱼切成一块一块的,鱼肉部分摸上盐巴穿在树枝上用来烤,可这肥美的鱼头她觉得这么烤来真是太浪费了。便看向楚炑:“楚炑,我记得泰梨莎说他们部落有陶锅,不如我们去借来,我想煮鱼头汤来吃。”

    “这,好吧!”楚炑看莫忆儿满是期待的样子,只是微微思考了一下,就答应下来。

    莫忆儿欢喜的直说楚炑是好人,一旁的族人们不由得偷笑。楚炑首领其实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人呢!只有在莫忆儿面前,他才会变得不一样。

    于是,楚炑又和莫忆儿两个人去借陶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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