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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汉乡-第104部分

小说: 汉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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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个女子离开,一般情况下,他家的家财全部归那个女子,他自己净身出户。

    所以啊,长安但凡是长得漂亮的女子,都期望嫁给他呢!”曹襄满脸的钦佩之色,似乎对东方朔的生活极为向往。(诸位莫喷,这就是真实的东方朔,他爱女子,只是时间短暂,每年都会离婚一次,被人传为笑柄,是真实的历史记载!)

第一五三章 不畏人言东方朔() 
第一五三章不畏人言东方朔(敬请关注——孑与不2微信号)

    愚笨的人总是希望靠近智者,这样的情形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里表现的不是很明显,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多少还知道矜持一些。【。aiyoushenm】

    至于大汉……会写名字的人都会在乡下鼻孔朝天,更不要说东方朔这种被皇帝承认知识渊博的人了。

    小虫,红袖她们之所以喜欢靠近云琅,不是因为云琅是她们的主人,更不是因为云琅长得比较好看,最大的原因就是每天跟云琅说话,她们总能听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不论是玩笑,还是学问,哪怕是胡说八道。

    农夫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一天,吃一顿饱饭,然后就呼呼大睡,如果还有多余的精力跟兴致或许还会干点别的,然后一天就算是过去了。

    小虫,红袖这些已经脱离了基本生存需要的人,精神生活对她们来说就显得极为珍贵了。

    至少,云琅没事干说的那些故事,即便是曹襄,霍去病跟李敢都听得津津有味,遑论其他人了。

    世界对云琅来说是一个大球,对霍去病他们来说却是一大块平地。

    张骞离开大汉,去了遥远的大月氏,这对所有的汉人来说,已经去了世界的尽头,对云琅来说……那家伙就去了一趟乌兹别克斯坦。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哪怕是以智慧著名于世的东方朔。

    “给我五万钱,否则我一句话都不说!”

    东方朔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了云家,他赶路的速度很快,只要看看拉车的两匹汗津津的马就知道他是如何赶路的了。

    早就听仆役说过事情经过云琅四人,一起捧腹大笑起来,笑的非常放肆。

    东方朔揉揉酸麻的腰肢跟着笑道:“妇人家要安身立命,总是需要一些钱财的,人家嫁给我就等着这一天呢,不给足了银钱岂不是显得东方朔无义?”

    李敢大笑道:“她就不担心你丢脸?”

    东方朔直起腰板大笑道:“你们邀请我过来陪你们闲谈,在这个过程中,我总要说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好供你们出去跟人宴饮的时候高谈阔论。

    既然我有益于你们,收点银钱岂不是理所当然,然后再用你们的钱去补贴一下贫穷的红粉佳人,让佳人过得更好,不必胼手胝足的劳作,就能衣食无忧,如此一来,红粉佳人依旧是红粉佳人,美丽的容颜可以维持的更久。

    能让世间少一个面目可憎之人,多一张娇艳的面孔,区区五万钱算得什么,快快拿来!”

    李敢的笑容僵住了,他忽然觉得东方朔说的好有道理……

    曹襄笑道:“钱财小事……”

    “胡说,钱财才是大事!就因为有了钱财,陛下才能东征西讨,为我大汉国的子民打下一片平安的国土。

    就因为有了钱财,大汉国才能修筑城池,将士们才会有衣食,丈夫才能给妻子买绸缎,才能给儿子买麦芽糖,才能给老父买酒浆……”

    霍去病点点头道:“这些话说的在理啊,有了钱财你才能不间断的更换老婆,不管怎么说,你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们今天就为你这个道理好好的喝上一顿!”

    两个金饼子递过去之后,东方朔立刻就笑的看不清眉眼了,转手将金饼子给了曹氏家仆道:“拿给良姬,告诉她,家里的东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搬空都无所谓,只要给我留下两张毯子一个枕头就好。”

    曹氏家仆笑嘻嘻的骑上马走了,这家伙今天看见了良姬雪白的身子,很是有些心动。

    办完紧急的事情,东方朔就大笑着道:“主人家快快开宴,今日家中没有饭食,某家已是饥肠雷鸣了。”

    云琅皱着眉头,从头到尾都没听见东方朔提起指南针的事情,这让他有些郁闷。

    曹襄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低声笑道:“他今日焦头烂额的,恐怕没机会看你的书信,估计这一次来,就是奔着钱财来的。

    不管怎么说,今天你都赢了,毕竟,能让东方朔不辞劳苦的奔赴宴会,也就这一次了。”

    阿娇走了之后,云家就重新变得宽敞起来了,阿娇人走了,被那些宫女们装饰的房子可没走,就连新换的帷幕,窗纱,案几,锦榻,宫灯,香炉,金击子,金钟,十余种漆器,架格上的小摆设,两张巨大的漆器屏风,全部留了下来。

    因此,东方朔进了云家的大厅,就啧啧赞叹不绝。

    很明显,东方朔就没有把云家当成外人,进得门来,径直坐在客位上,拿起一根肥硕的肘子,朝其余四人弯弯腰,就开始死命的撕扯。

    老虎抽着鼻子走到东方朔的身边,看着这家伙在吃自己的饭食,就打了一个响鼻。

    东方朔诧异的瞅瞅老虎,再看看装肉的大盘子,他刚才也觉得那块肉似乎没有煮熟,咬了一口上面还有血水渗出来。

    不由得叹息一声道:“看来我吃错了?”

    霍去病把一盘子鱼推过来道:“你该吃这个,云家的老虎不是宠物,是主人,所以每次宴会都有它的一席之地,你坐的位置恰好是老虎最喜欢的位置,而且,你还坐在它的毯子上了,不知为何,它居然没有发怒。”

    东方朔把咬了一口的猪肘子还给老虎,老虎却闻都不闻,蹲坐在东方朔的身边,伸着舌头散热。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看来我已经把主人给得罪了。”

    坐在一头陌生的老虎嘴巴地下吃饭,一般人都没有这个胆量,东方朔自然也没有,趁着老虎现在看起来还算是和蔼,迅速地来到了他该坐的位置上,举起一杯酒朝老虎示意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大呼好酒!

    曹襄端起酒杯走到东方朔面前道:“你是第二个与老虎相亲而不畏惧的人,是真猛士,请满饮此杯!”

    东方朔来者不拒,一口喝干了美酒,然后拱手道:“且容某家填饱肚子,美食当前,容不得片刻迁延。”

    云琅见东方朔呼吸之间就把一钵子胙肉吃的一干二净,就把一盘子胡萝卜推过去道:“胙肉太过油腻,吃些西域特产,解解油腻。”

    东方朔遗憾的看着空空的胙肉盘子道:“主人家何其不公也,虎君尚有肥美肉食,焉何待东方朔如此严苛?”

    云琅拍拍手,撅着嘴巴的小虫就匆匆的跑出去,不大工夫就给东方朔端来了足足有五斤重的卤肉。

    东方朔鼓掌大笑道:“早就听说云氏卤肉美味,此次定要大快朵颐,诸君莫要拦我……”

    云琅咬一口胡萝卜道:“此物可比肉精贵的太多了。”

    嘴里咬着肉的东方朔道:“某家宁愿吃肉!少年时随兄嫂过活,日子过得艰苦,每每有肉食吃,都是先紧着我兄长吃,我们只能吃毕竟,只有兄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养活我们。

    因此,某家少年时就发誓,愿意此生吃肉到老死!”

    云琅端端酒杯叹息道:“先生随意!”

    肉食者鄙这四个字很多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出自于《左传》,书里面将肉食者引申了一下,指的是权威者,认为食肉者大多目光短浅,没有长远打算。

    吃肉算得上是人的一种本能,就热量而言,肉食比粮食更能为人的生存提供更多的热量。

    爱吃肉,也是一种珍爱生命的本能,其实没有什么错。

    能与东方朔比赛吃肉的,只有老虎,当老虎从嘴里吐掉一根猪骨头的时候,东方朔恰好也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

    吃肉跟喝酒是最配的,很显然,东方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抛弃了酒杯,开始用大碗来喝酒,一坛子酒下肚之后,他就扯开了胸襟,露出白皙的胸膛大笑道:“今日吃肉吃的痛快,喝酒也喝的痛快。

    既然主人家不满某家先前在云氏的话语,现在就能敞开来说了,听某家一一辩来!”

第一五四章 英雄易老红颜难久() 
第一五四章英雄易老红颜难久(敬请关注微信号——孑与不2)

    霍去病拍拍脑袋道:“每人准备跟你辩论,听我们说你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云琅就想见见你,他正在弄一个叫做指南针的东西,想让你也看看,最后确定一下这东西的可靠性。【。aiyoushenm】

    毕竟,这东西是给大军指明方向用的,有了偏差就很危险,找一些智慧超绝之人,一起来参研一下,最后为这个东西做一个肯定。”

    东方朔迷惑的看着云琅,霍去病。曹襄以及李敢,他觉得这四个人像纨绔多过像才学之士。

    曹襄接着道:“你没看云琅的拜帖吧?人家拜帖上面写的很清楚。”

    东方朔面红耳赤的从怀里取出那枚竹片拜帖,惭愧的拱手道:“云郎写的信笺被平姬丢进火塘里去了,东方朔惭愧无地!”

    云琅笑着接过东方朔手里的拜帖道:“小事尔,不足挂齿,指南针多有借助先生之处,还请先生莫要推诿。”

    东方朔直起身,见对面的四人全部都笑吟吟的,似乎没有嘲笑他的意思,忍不住叹口气道:“东方朔参与的宴饮多矣,人人以为某家乃是弄臣,今日上门听诸位语气不善,又以老虎为引子羞辱某家,还以为……”

    云琅笑着摆手道:“先生一代奇人,所行所为更是天性烂漫,我等哪里会有嘲弄之心,而老虎确实是云氏家人,云某以兄长视之。

    与先生生平相同,先生乃是兄嫂抚养长大,云某落难之时,却是蒙老虎日日銜食,方能活到今日。”

    东方朔慨然起身面对老虎重重一揖:“不知虎兄高义,东方朔知罪了。”

    霍去病大笑道:“现在好了,既然解开了误会,我们正好纵论天下大事。”

    云琅的身体依旧虚弱,只能靠在锦榻上听东方朔侃侃而谈。

    这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男子,他尤其喜欢用诙谐地语言来说一件庄严的事情,他觉得这样的谈话方式非常的轻松,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很多时候,在谈话的时候应该是有限制的,畅所欲言永远都只是一种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这个世界是由人来构成的,每一个人的想法就不尽相同,想要满足任何人,你的谈话就只能剩下天气很好一类的废话。

    有这种说话习惯的名人还有一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庄子。

    用卑微的故事来阐述一个伟大的道理,庄子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云琅尤其喜欢他的《逍遥游》____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那是一种何等的自由啊

    巨鲸在大海上掀波鼓浪,大鹏在天空振翅就是三千里,生物以气息想吹,蕴满了生气……

    然而,万里纵横终究还是要落地,落在了地上,就只能服从自然法则,想要突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伊尹之于商汤,吕望之于周文王,他们心合意同,谋无不成,计无不从。

    君臣深念远虑,引义以正其身,推恩以广其下,本仁祖义,褒有德,禄贤能,帝业由是而昌。

    上不变天性,下不夺人伦,则天地和洽,远方怀之,故号圣王。

    于是,伊尹、吕望“裂地定封,爵为公侯,传国子孙,名显后世,民到于今称之,以遇汤与文王也。

    与太公、伊尹相比,关龙逄,比干的遭遇就太坏了……”

    东方朔的语气从平缓逐渐变得激昂,语气也变得越发尖利,八年来不受重用的怨气,似乎想在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

    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听的面红耳赤,随着东方朔的激昂而激昂,随着东方朔的低沉而悲伤。

    云琅暗中叹口气,双臂撑起身体,走出了屋子,东方朔实在是太倒霉了,就他今天的这一番话,估计他还要在公车署继续当小吏三年。

    阿娇男子一般背着手站在门外,静静地听着东方朔慷慨激昂的言辞,眉头深锁,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怒火。

    见云琅出来了,阿娇就低声问道:“这个狂士到底是谁?”

    云琅笑道:“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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