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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部分

汉乡-第135部分

小说: 汉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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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琅话音刚落,连蛰就怒吼一声,双手护住头脸,蛮牛一般的从柳树后面冲出来,两个军卒挺着长枪刺过去,连蛰双臂用力,夹住长枪,稍微一用力,就将两个不肯放开长枪的少年人连人带枪一起丢了出去。

    弩弓机括激发之声狂响,连蛰双手抱头,竟然把全身缩成一个肉球一骨碌从山顶就滚落了下去。

    云琅提着铁臂弩自草丛中走出来,瞅着一溜烟逃走的连蛰笑道:“跑的真快,真不甘心啊,好想一箭射死他。”

    曹襄冷哼道:“既然想弄死他,刚才为何故意射偏?”

    霍去病看着跑远的连蛰叹息一声道:“走吧,向北三十扎营。”

    一日之间见识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悍勇,这对骑都尉的打击很大,不论是城阳王部属整齐划一一往无前的气势,还是连蛰动如脱兔的惊艳,都让这些少年人感到了极为沉重的压力。

    霍去病猛然站立在战马上,面对自己的部属大声嘶吼道:“再给我们三年,定教这天下猛士皆拜伏在我们脚下!”

    云琅,李敢,曹襄立刻接话吼道:“顶让校尉如意!”

    其余少年也立刻跟着怒吼,小小的山谷里顿时回荡着骑都尉部属的誓言。

    一个上了年纪的长门宫卫拱手道:“校尉,我等已经多年不曾上战阵了,即便如何训练也不足以成事,不若请校尉禀报阿娇贵人,准许末将等人挑选家中子侄前来应役如何?”

    霍去病看着那个长门宫卫道:“定让你等如愿!”

第十四章另辟蹊径() 
第十四章另辟蹊径

    长门宫卫们看的很清楚,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曹襄,李敢都有着远大的雄心壮志。

    在大汉国,有雄心壮志的人一般只会有两个下场,一个是大富大贵,另一个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人们一般都会忽视死无葬身之地这个事情,因为,死掉的人只会死在外面,活着,享受荣华富贵的人,却每天都会出现在他们的眼前,用各种奢华的生活方式来让那些胆怯过的人痛悔三生。

    长门宫卫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既然跟着霍去病这些人有可能博取一个马上富贵,为什么不把这个机会让给他们最有出息的孩子呢?

    长门宫卫们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在大汉,超过三十五岁已经可以自称某家,或者老夫,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已经是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的爷爷了。

    除非没有子嗣,但凡有子嗣的长门宫卫,这时候对自己的考虑已经不多了,更多的是在为自己家族的将来做安排。

    说起来可能很可笑,实际上,在大汉,能平安活到五十岁的男人已经算是高寿。

    长门宫卫们从主将那里得到了一个肯定的回答,悬在心头最大的一块石头落地了。

    其中一个年长一些的宫卫上前低声对霍去病道:“校尉有所不知,那连蛰以前是陛下藏武库的丁目,此事极为机密,知者寥寥无几。此次前来,似乎有考校之意,并非简单的飞扬跋扈。”

    霍去病拍拍老兵的肩膀,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大军深入卧虎地,云琅不由得暗自感慨,此时的关中平原,依旧算是一个地广人稀之地。

    卧虎地其实算得上是一片水草丰茂之地,低矮的丘陵之间溪水潺潺,只要稍加改造,就是一片乐土。

    在卧虎地崎岖的道路上又走了两天,骑都尉就被一群不怎么会说汉话的胡人给拦住了,不许他们继续前行。

    此地,已经是他们早就设定好的战场了。

    城阳王的部属已经在这里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在卧虎地已经构筑了一个坚固的城寨,远远望去,不高的山包上满是鹿角丫杈,到处都是阻挡骑兵前进的坑道与羁绊。

    诺大的城寨如同一只巨大的刺猬。

    山不算高,却深得居高临下深意,山下就是两道水量充足的泉水,仅仅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这些甲士在淮南八骏之一的雷被统御下,准备死守这座城寨。

    “以前都是野战的,这一次怎么就变成攻城战了?”曹襄不解的问道。

    云琅叹口气道:“城阳王,梁王,淮南王不怎么服气啊,估计是以前损失太惨重了,这一次,他们下定了决心,要让陛下付出沉重的代价。

    你只要看看率先出动的人是长水校尉的属下,就该知道,陛下也很清楚局面,准备先让胡人帮着北大营的将军们消耗这些甲士的实力。

    看样子,陛下已经做好流血的准备了。”

    李敢不解的问道:“什么样的宝贝,值得这么多精兵悍将为之流血厮杀?”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怪不得我舅母,大长秋,你兄长都不许我们参与夺宝。

    这里面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一次贸然出来,确实是我们犯了轻率地毛病。

    不过也没什么,如果有得,我们就去争取,如果形势不妙,我们就溜之大吉。”

    曹襄苦笑道:“如果什么都拿不到就灰溜溜的回去,岂不是会被人家笑话?”

    云琅怒道:“打仗就跟赌钱是一个道理,不赔就算是赚到了,你怎么敢要求这么多?”

    霍去病用马鞭指着营寨外的溪水道:“现在,那些胡人应该已经开始截断水源了。”

    云琅瞅了一眼那座简陋却充满暴力美学的城寨,皱眉道:“这座城寨算不得大,如果雷被手中真的有五千人,应该不会把所有人手都安置在这里。”

    李敢道:“从兵法上来看,将所有兵力都放置在城中,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城外一定会有一支游骑,专门负责在敌人攻城的时候从侧翼攻击敌人。

    如果把全部兵力都放在城寨里,这种没有后援的城寨,守不了多久的。”

    霍去病点点头,瞅瞅自己的部下道:“我们距离战场还是太近了,我很担心那些神出鬼没的游骑会偷袭我们。

    无论如何,我们看起来都像是一群送死的羔羊。

    向后退一点吧,别让我们成了雷被立威的靶子,他娘的,这里面就我们最弱。”

    云琅深以为然,来到了战场才知道战场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即便这里阳光明媚,春意融融,只要变成战场,立刻就让人觉得阴风测测。

    骑都尉最拿手的自然是修建营寨,在过去的那个冬日里,他们们亲手修建了自己的驻地,亲手修建了一座兵营,粮仓,还有无数的工事。

    云琅觉得左边那座长满松树的山包就是一个很不错的驻地,只要把松树砍光,再用松树来制作寨墙,就能快速的弄好一个不错的城寨。

    骑都尉里别的东西都缺少,唯独不缺少的就是工具,只要工具趁手,一千五百人干起活来很麻利,仅仅用了一个下午,他们就把山头上的松树全部砍倒,再用锯子将粗大的树干全部锯成一丈半高的木料,然后密密麻麻的并排埋在最外围。

    军卒们砍树的时候是有选择地砍的,如此一来,将那些木料跟大树相连接,用不着埋得很深,一道坚固的墙壁就出现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这座城寨已经完成了两成。

    云琅坐在一个大叔墩子上对目前的进度很满意,再有一天时间,城寨的外墙就会成功。

    最难熬的就是今天晚上,天知道雷被会不会来偷袭城寨,毕竟,这座城寨比雷被的那座城寨要高一些,如果有弩车,居高临下,应该能威胁到雷被的城寨。

    所以,云琅准备连夜动工……

    三更天的时候,云琅睡醒了,揉着眼睛出了帐篷,帐篷外面还未成形的城寨被灯笼火把照耀的如同白昼,霍去病,曹襄,两人穿着铠甲,守在南北需要守卫的巨大缺口上,看不到半点疲惫的意思,这是预留的城寨大门!

    城寨的外墙,已经成型了大半,看来到了天亮,最多到中午时分,这座营寨就会初具规模。

    几十个军卒正在缺口上制造营寨大门,巨大的铰链被他们装在碗口粗的松木上,固定大门的是两颗足足有一抱粗的大树,有这样的树木当柱子这座大门应该会很结实。

    霍去病见云琅出来了,就起身回到帐篷里睡觉去了,而李敢也接替了曹襄,负责守卫的军卒也开始换班,只有那些抢修城寨的军卒依旧忙碌个不停。

    这是一个没有月色的夜晚,除过灯火通明的工地,外边黑漆漆的,云琅总觉得外面似乎有人在偷窥。

    这种没有安全感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右边的雷被大营除过几个依旧熊熊燃烧的火把,死一般的寂静。

    “照明的火把向外扩撒百步!”

    云琅对守在身边的亲卫道。

    亲卫是一个年纪很大的长门宫卫,他小声的道:“外面的荒草里可能会有敌人的细作,司马,不如我们往外射火箭,点燃那些荒草算了,属下看过了,那些荒草半干半湿,新的荒草还没有长高,外面全是干的枯草,一点就着。”

    云琅瞅瞅外面,小声道:“会不会把我们自己给烧了?”

    长门宫卫笑道:“现在是南风!”

第十五章胡骑() 
第十五章胡骑

    骑都尉军中最多的武器就是箭!

    因为有云家的小型冶铁作坊,军卒们将原先的羽箭拆分开来,换上新铸造的箭头,再重新装配后面的平衡羽,两枝原先的羽箭勉强能制造一根新式羽箭。

    以前的三角形箭头,变成了更加锋利的三棱锥模样,破甲的功效更加的强大,即便增加了羽箭的重量,减少了射程,军卒们也喜欢用这种威力更大的新式羽箭。

    至少,中了这种新式羽箭的敌人,不会背着羽箭继续向他们冲锋,一旦中间,三棱形的箭头就能迅速的放干他们的血。

    为了方便作战,骑都尉的羽箭被分成了很多种类,其中一种,就是磷火箭!

    这种箭的箭头平日里都被竹管跟胶泥密封的严严实实,一旦要使用了,就拔掉竹管,快速的将羽箭射出去,羽箭在空中飞行的时候就会自动燃烧,点燃羽箭上的油脂最终变成一枝火箭。

    云琅下令之后,百十枝火箭就被发射了出去,落在一箭之地,百十枝火箭如同百十枝火把在夜色中放出明亮的光,很快就点燃了周边的野草。

    十几个黑影自草丛中爬起来,然后就飞快的遁入了黑暗中。

    云琅没有要求军卒们向那些黑影射击,他放火箭的目的,就是想赶走那些觊觎营寨的敌人。

    荒原上的野草燃烧了半个晚上,可能是制造了很多浓烟的缘故,潮湿的水汽与浓烟混合之后,在清晨时分,山谷里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天亮的时候,军寨的大门终于在一百多人齐心协力的劳作下,稳稳地立起来了。

    骑都尉也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堡垒。

    昨晚的野火烧光了野草,也烧毁了一些灌木丛,现在,只要坐在营寨里的大门口,就能看见左边山头上的雷被大营,如果站在特意竖立起来刁斗上,就能俯视整个雷被军营,能看清楚他们的一举一动。

    天亮之后,另一队军卒休息够了,他们就开始在军寨外面挖很深的壕沟,因为有铁锹的缘故,挖壕沟对军卒们来说并不算艰难,尤其是在这片黄土高坡上。

    军卒们在营寨的高处用一些树木的边角料修建了一个大平台,平台上还搭建了一个简陋的棚子,棚子上面覆盖了一层黄土,即便在下雨,棚子地下也非常的干燥。

    李敢用炭火烤着弓弦,这就是弓箭的坏处,牛筋,牛皮索一旦遇到潮湿的空气,就会变软,变的松弛。

    这个状况对汉军来说还不算严重,对于长水胡骑来说就会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游牧民族的关系,他们身上的装备也大多来自牛羊,皮甲,皮索,牛角弓,在湿乎乎的空气中,都发生了本质的改变,尤其是皮甲,一旦被湿空气泡软,防御能力最多能下降六成之多。

    曹襄想要喝酒,见霍去病脸色不善,就把刚刚掏出来的酒壶又塞回怀里,笑嘻嘻的对云琅道:“这雨水一时半会停不了,我们有干燥的地方睡觉,那些胡人就惨了,牛皮帐篷见水就会发胀,住在帐篷里,跟住在牛肚子里一样,惨啊。”

    云琅吃掉一块饼笑道:“我们马上就要没有营寨了。”

    曹襄怒道:“这是为何?先说清楚,我可不打算把军寨给那些胡骑,谁来说都不成。”

    云琅瞅瞅曹襄道:“是我派人去跟长水胡骑说的。”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了?”

    李敢张嘴打了一个哈欠道:“看在一百二十匹战马的份上,我愿意住进牛肚子。”

    “你拿营寨去跟胡骑换马了?”

    “那是自然,昨天你也看见了,我们能打得过谁?既然打不过,也抢不来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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