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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汉乡-第174部分

小说: 汉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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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地图上的长平很难过,乌黑的长发散乱的披在肩膀上,最后垂在地图上,一只白玉般的脚从袍服下面露出来,显得极为苍白。

    云琅知道,她不是在为皇帝的战略担心,而是担心自己的丈夫是不是有足够的事情可以做。

    只要大汉国还需要一个智勇双全的统帅征战四方,卫青就一定会荣耀一生,如果大汉国举国生平,国家战略从外敌转换到内政,卫青的日子就会非常的难过。

    一个在丈夫登上荣耀巅峰的时候都不能出现在丈夫身边的女人,确实需要好好地伤心一下。

    她之所以会全力帮助霍去病组建骑都尉,目的很单纯,就是想给卫青找一些可靠地臂膀,如果霍去病的骑都尉真正成熟了,高处不胜寒的卫青就能少掉很多压力。

    如果骑都尉是一支彻底属于皇帝的亲军,那么皇帝就不那么在乎卫青会不会功高盖主。

    这也是长平明知道阿娇并不喜欢她,却一定要跟阿娇走的很近的原因所在。

    长平不知道以后的历史,不知道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云琅却是知道的,他知道霍去病取得的功绩甚至压过了卫青,他更知道霍去病在刘彻的麾下迟早会成为帝国最璀璨的名将。

    所以她觉得长平是在杞人忧天,即便是觉得长平焦躁的快要撕扯开胸膛了,还是坐的四平八稳的。

    红袖跟小虫抬进来一个很大的蛋糕,后面跟着曹襄。

    曹襄把一瓶子蜂糖都浇在蛋糕上,淡黄色的蛋糕在被蜂糖遮盖了一遍,就似乎活过来了,光华流转。

    曹襄分给云琅一个木头叉子,也给了母亲一柄,自己拿了一柄。

    不用多说话,三个人就围着蛋糕吃了起来

    从未见过长平流泪,这一次,长平的眼泪滴在蛋糕上,却不溶于蜂糖,稍微一接触就滑落在一边。

    蛋糕虽然很大,却极为松软,三个人吃,虽然有些腻,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手里的叉子。

    直到最后一口蛋糕吃完,长平的脸上就重新浮现了平日里惯有的高傲之色。

    “蛋糕确实好吃,比我昨日吃的味道还要好些,看来厨娘这一次很用心。”

    长平取出手帕擦擦狼藉一片的嘴巴,笑眯眯的道,似乎刚才那个痛哭失声的妇人不是她。

    云琅笑道:“以前在山门的时候,我的一位师兄就曾经说过,吃甜食能使人感到愉悦,看来这话是真的。”

    曹襄膝行几步靠近长平道:“母亲的每一天都应该过的快活,有什么为难事我们这些小儿辈自能应对。”

    长平拉着曹襄的手笑道:“我儿说的极是,你们早日成长起来,母亲就能多一日的快活日子。”

第七十六章拔苗助长?这是自然!() 
第七十六章拔苗助长?这是自然!

    晚霞布满天边的时候,云琅骑着游春马缓缓从荒原的深处走出来。

    刚刚平复的淤青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脸上,这一次的伤比被冰雹打过之后更加的严重。

    至少,被纱布包裹住的脸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

    游春马的四条腿在微微的颤抖,一大片细密的小伤口还在向外渗着血珠子,一大群苍蝇围着乱飞。

    如果不是因为游春马原本就是一匹宝马的话,早就支撑不住了。

    红色的披风在经过那片荆棘林的时候被撕扯成了布条,一柄长刀被云琅牢牢地绑在手腕上,只要一探手就能迅速的握住刀柄进行战斗。

    左边的灌木丛里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云琅不加思考的就从背后抽出一柄短矛狠狠地投进了灌木丛。

    “哎哟,阿琅,你他娘的是要杀了我啊。”一声清脆的叮当声过后,曹襄熟悉的声音从灌木丛里传来。

    云琅喘着粗气道:“你要是敢把铠甲上的白粉印记弄掉,我就用这柄刀再杀你一次。”

    全身被铁甲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曹襄从灌木丛里钻出来举着双手道:“我已经是死人了,你不能再攻击我。”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你要相信我是一个有武士精神的骑兵。”

    曹襄的模样比云琅好不到那里去,铁甲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一只靴子也不见了踪影。

    云琅见他手里还拿着自己刚刚丢进去的木矛,就警惕的带着战马向后退两步。

    “你不要靠近,按理说,我还应该再砍你两刀的,实在是下不去手。”

    曹襄丢掉木矛道:“我本来想趁你不备刺你一下,既然看穿了,那就算了。

    你杀了几个?”

    云琅苦笑道:“一个都没杀掉,还被人家五个人追杀了五六里地,要不是咬着牙钻荆棘林里了,我现在早就阵亡了。

    你呢?“

    “运气不好,刚刚准备下马休息一下,谁知道我的马被一只大马蜂蜇了,受惊之后跑走了,我追了好久都没追上。

    阿琅,这不成啊,我们两已经在这片荒原上转悠一天了,如果没有斩获,就没法子回营,我不想在这里过夜。”

    云琅站在马背上朝四周看了一下,然后跳下马道:“这会周围没人,我们休息一下,想想办法。”

    曹襄的马跑了,自然没有吃的喝的,从云琅的马包里取出水壶跟锅盔,大吃了一顿,才对云琅道:“你在看什么?”

    云琅从马背上取下一柄铲子,在地上杵了两下道:“这里土质松软,那边又是一道山陵,只要是来这里的人,都会习惯性的爬上山陵瞭望一下,你不觉得可以在这里挖陷阱吗?”

    曹襄瞅瞅周围的环境,立刻点头道:“就在这里挖,有了陷阱,我们两个还必须有一个人做诱饵。”

    云琅笑道:“十里之地,一千四百人在这里到处寻找猎物,每一个人都是猎人,同时也是猎物,杀敌一人者可归营,杀敌二人者放假一日,杀三人以上者,下次奔袭可先走一炷香的功夫,我们争取多抓几个。”

    太阳很快就落山了,饥饿的曹襄在山陵的背面点了一堆火,用一根树枝穿着一只野鸡,小心的烧烤着。

    橘红色的火焰照亮了曹襄的脸庞,眼看着那只肥硕的野鸡滋滋的往下滴着油,曹襄急不可耐。

    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草丛,正缓慢的向曹襄靠近,几个呼吸的功夫,那个草丛已经向曹襄靠近了两尺有余。

    野鸡肉散发着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曹襄给野鸡上涂抹了什么样的香料。

    曹襄非常的警惕,每隔一会就回东张西望一下,到了这个时候,那个草丛就不会继续移动。

    野鸡终于烤好了,曹襄三两脚就踩灭了火堆,又四处瞅瞅,见大地一片安静,蛙鸣声从远处传来,这里显得更加的安静。

    曹襄将野鸡撕成三份,放在铁盾上,贪婪的吸允一下手指上的油脂,就准备大快朵颐。

    草丛似乎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并且在缓慢的升高,就在那个草丛变成一个身着布衣的军卒之时,他发现曹襄向他诡异的笑了一下。

    军卒知道不好,准备翻身向后摔倒的时候,一双手突然从地面探了出来,紧紧的抓着他的脚脖子,让他的身体重重的向侧面栽去。

    不等军卒挣扎,抓着他脚脖子的手已经松开了,而他摔倒的地方却变得极为松软,军卒只来得及叫骂一声,就掉进了一个坑里。

    坑不算深,最多能有一人深,军卒掉下去的姿势非常的不好,屁股向下,身体折叠了起来,然后,他就被牢牢地卡在这个坑里了,无奈的瞅着云琅从旁边的小坑里站起来,冲着他笑。

    曹襄端着木矛笑嘻嘻的走过来,就要用沾满白灰的木矛在军卒的身上点一下,却被云琅拉住了。

    “兄弟,我们不拿你当收获,你跟我们一起重新抓人成不成?”

    年轻的军卒大喜过望,连连点头,要是成为人家的收获,明天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训练的时候,骑都尉军中就没有什么司马跟侯爷,连霍去病也是小兵的打扮,所有人在这十里方圆的荒原上相互厮杀。

    “田真,前军骁骑四队七什六伍的,见过司马,见过侯爷。”

    曹襄把早就分好的一块肉递给田真道:“快吃吧,这里哪来的司马,哪来的侯爷,你见过这么凄惨的侯爷跟司马?”

    田真一边撕扯着鸡肉,一边含含糊糊的道:“见过更加凄惨的将军跟校尉。”

    “咦?霍去病跟李敢?”云琅不由得放下了手里的鸡腿。

    田真三两口把鸡胸肉吃光,遗憾的摇着头道:“熊罴他们觉得将军跟校尉对他们的威胁太大,就找了一群人,去找将军去了,结果将军跟校尉在一起。

    他们在山那边打的很惨,将军跟校尉即便是再神勇也打不过半个百人队,冲出重围之后去了北边。

    我的战马丢了,要是跟着去了北边,不知道会便宜谁呢,所以就摸到这边来了。

    有不少人跟我是一个想法,这周边一定有很多人,不过,他们好像都是各干各的,一个提防着一个,咱们要是设下陷阱,应该有不错的收获。”

    曹襄听得连连点头,丢掉鸡骨头道:“那就再挖一个坑,我们藏在里面,这一次轮到阿琅当诱饵了。”

    田真擦擦手就有很自觉地拿起铲子,开始挖坑,对于机关消息,骑都尉们并不陌生,很快就选择好了地方,挖的飞快……

    至于云琅,取出白日里找到的山药,开始选择点火烤山药吸引猎物。

    月上中天的时候,霍去病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溪,乌骓马焦渴难耐,兜兜转转的在这片荒原上奔跑了大半天,见到水立刻低头饮水。

    霍去病并没有去喝溪水,而是从马包里取出一个水壶,小心的喝了一口水,摇摇水壶,见里面的水不多了,就摇摇头,虽然他依旧很渴,瞅着月色下发黑的溪水还是没有动弹。

    他其实很疑惑,云琅不许他喝生水!

    他本来觉得这个要求非常的可笑,可是一想起云琅提出这个要求时那张铁青的脸,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霍去病还是决定遵守,不就是不喝没有煮开的水么?算不得什么!

    这个世上能让他完全相信的人不多,不管怎么算,云琅好像都是其中的一个。

    他知道云琅有一些神秘的本事,或许他从什么地方看出来了什么问题,只是不方便告诉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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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没有那么完美() 
第七十七章没有那么完美

    以霍去病的战绩,自然能早早地回到营地睡觉了,他没有这样做,希望在战场上能有更多的收获,也顺便看看自己的部下的能力终点到底在哪里。

    第一个踏入战场,最后一个离开,这是霍去病坚持的为将理念。

    左肋下挨了两棒子,虽然有铠甲挡着,疼痛却是避免不了的,最近的敌人在半里地以外,他想休息一下。

    乌骓马跪伏在地,微微的喘着气,霍去病用头盔接满水然后开始细细的给乌骓马擦拭,战马的汗水里有很重的盐分,如果不尽快清洗掉,会糊在毛下,让它不舒服。

    清理完毕了战马,霍去病才蹲在溪水边洗脸擦身,水声哗哗的,霍去病的耳朵稍微动了一下,就向溪水里挪动一下,然后就向左边扑出去。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从旁边的土包后面扑击了过来,霍去病嘿嘿笑一下,右手就伸了出去,他没用拳头,仅仅在黑影上轻轻地按一下,黑影就失去了平衡,手舞足蹈的跌进了溪水,溅起大片的水花。

    不等黑影翻身,霍去病就紧走两步,右手成爪准确的扣在黑影的脖子上。

    黑影停止挣扎,无奈的道:“将军,我投降!”

    原本准备松手的霍去病听到投降两个字,不由得大怒,提着军卒的脖子就把他从水里拎出来,贴着那军卒的脸低声吼道:“投降?落在敌人手里你居然想投降?”

    军卒脖子被抓着没办法说话,双手抓住霍去病的手,直接曲腿重重的向霍去病两腿中间踢了下去。

    霍去病闪身躲开,军卒却抓着他的手,借力从他的头上翻了过去,担心将军卒弄死,霍去病不得不松开手。

    军卒全身蜷缩成一个球,重重的掉在地上,顺势在地上翻滚两下,然后迅速站起来。

    “司马说过,只要能在战场上杀死敌人,让自己活下来,别说投降,喊你耶耶我也干了。”

    霍去病怒吼道:“不是告诉你们了吗?不准跟云琅学,我们是堂堂王师,不是山贼!”

    军卒笑道:“军令自然是听将军的,至于怎么让自己在战场上活下来,标下还是以为司马说的很对。”

    “你是那一队那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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