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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汉乡-第24部分

小说: 汉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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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所有人都熟悉这种出现在明朝中叶的记账法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应该已经积攒够了足够多的钱财。

    他现在的目标就是成为卓氏长安的铁器作坊大掌柜。

    自然,他不会下作的贪掉卓氏的钱财,只会拿来用一阵子,最后还是要把账目填平的,也会给卓氏留下一个兴旺无比的铁器作坊,算是作为补偿。

    “很多失足的贪官在贪污之前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

    云琅叹息一声,瞅着秦陵所在的位置忍不住再次叹息,欠钱这种事云琅不在乎,他只害怕欠别人的恩情,比如太宰的。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在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更不要说守在骊山为始皇帝守陵墓了。

    然而,不彻底的安排好始皇陵,他哪里都去不了,现在,他只要想起太宰默默垂泪的样子心中就有万丈怒火。

    平叟说皇家园林不可图谋,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朝这方面动过脑子。

    也不敢去想怎么损害皇家的利益,因为一旦被皇家察觉,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第二天,传说中的长平公主来了,并没有多大的排场,四个骑士,六个侍女,两辆马车,两个马夫,再无其他人。

    想想也对,她今天是来审核她名义上的财产的,不是公主出行。

    云琅看了一阵子,觉得很无聊,才走进自己的院子就看见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背对着他站在那里。

    “原来你是卓氏的家仆!”

    羽林转过来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家伙就是霍去病。

    “我怎么可能是奴仆?谁又能用得起我?”

    “不是奴仆你怎么会住在这里?”

    云琅抽抽鼻子道:“还不是你害的。”

    这句话说的霍去病愣住了,两道憨憨的蚕眉顿时就扭在一起。

    “如果不是跟你有一年之约,耶耶早就起身去洛阳了。”

    “你是谁的耶耶?”

    “当初在上林苑你就是这么对我说的,那时候你们人多,我不好还嘴,现在还给你,有什么问题吗?”

    霍去病想了一下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这是最后一次。”

    云琅笑道:“只要你不对这样说我,我绝对不会羞辱于你。”

    霍去病卸掉斗篷,斗篷下面却是一件锦衣,而非铠甲,又把挂在腰带上的长剑卸掉放在树下的石桌上,摊开双臂对云琅道:“来吧,我的鼻子已经好了,不用等到明年。”

    云琅摇摇头道:“大丈夫一诺千金,说明年就明年,绝不提前。”

    还以为霍去病会发怒,没想到他反而收起来架势点点头道:“你确实没有你那一天表现出来的那么强,那一天是我中计了。

    我想这个道理你自己也清楚,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不逃走?”

    云琅叹口气道:“你知道不?那天我肋下挨了一拳,这让我痛苦了很久,在无人处喊叫的时候,还被三个猎夫所趁。

    如果不是我用计杀之,你以后会在阳陵邑的男风馆看见我。”

    “我不好男风!”

    “我也不是兔子啊!之所以不远走他乡,纯粹是因为我觉得我还能击败你。”

    霍去病果然是霍去病,听云琅说他杀掉了三个猎夫,他的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反而很有兴趣的道:“我不会再上当了,只要我不大意你就没机会。

    后来我想明白了,我其实能打你两个的。”

    云琅冷笑一声道:“我兄弟也这么说。”

    霍去病饶有兴趣的道:“你兄弟很厉害吗?今年多大?”

    “还行吧,它今年已经四岁了,打遍我们家那一带没敌手。”

    霍去病哑然失笑,拎起斗篷往身上一裹就要走。

    却听云琅道:“我兄弟生下来就会走,一岁的时候就能食肉一斗,两岁就能自食其力,三岁已经是我们家的顶梁柱,说来惭愧,我这个做兄长的,还是靠我兄弟养活的。”

    “世间有这样的奇人?”

    “当然有,我可能不是你的对手,等我兄弟来了再教我两手,你就不是我的对手了。”

    霍去病仔细看了云琅一遍,最后摇摇头道:“你除了身子灵活一点再无长处,即便是出拳也绵软无力,清明的时候,若不是我一时愣住了,再来一拳,倒地的就该是你。

    既然你的身手是你兄弟教的,那就把你兄弟找来跟我比比看,看看到底是天生神力的人厉害,还是本公子这双千锤百炼的拳头厉害。”

    “我兄弟帮我出战?”

    “如果你兄弟敢来的话。”

    “那就一言为定,我兄弟听到这个消息应该非常的快活。”

    霍去病瞅着云琅笑道:“既然有高山可攀,他山不攀也罢!你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们人人都叫他大王!”

    “大王?好名字,但愿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辈,哈哈哈……”

    解开了心结的霍去病来的迅速,去的也快,是一个非常痛快的小伙子,云琅就喜欢这种大大咧咧的家伙。

    霍去病看起来很强壮,少年人再强壮又能强壮到那里去,不论如何,他也没可能打过老虎的,云琅深信不疑!

    长平公主手捧账簿看了良久,缓缓地将账簿放在手边,盯着卓姬道:“如果不是想戏弄本公主,就快点把缘由说出来。”

    卓姬笑容满面,闪身把位置正面的位置让开,躬身道:“卓姬自然不敢戏弄公主,卓氏门下有一家臣,最近新研究出来一种新的记账法子,名曰《卓氏记账法》。

    有了这种记账法,不论多么繁复的账目,都会变得清晰,且一目了然,公主之所以没有看明白账簿,非是公主不明,而是这部新的账簿里,有一些新的学问,只要公主明白了这种新的记账法,日后府中财源田亩账册,就再也不庸耗费公主大量的精力,且能让那些不守规矩的奴仆们不敢起贪渎之心。”

    长平公主笑道:“此言大善,这就命你卓氏家臣为本公主解说一番。”

    说完话左右看看,却不见了霍去病又扬声问道:“去病儿哪里去了?”

    长平的随侍道:“方才没有进来。”

    长平怒道:“快快找来,正是长学问的时候如何能够缺少。”

    随侍正要出去,却看见披着大红斗篷的霍去病已经进来了。

    随他一起进来的还有长袍博袖的平叟。

    平叟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丫鬟,她们手里抬着一个屏风一般的东西也跟着进来,将屏风放在长平公主的对面,就躬身出去了。

    平叟在长平饶有趣味的眼神中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炭笔,清清嗓子道:“……”

    晚霞已经笼罩了天边,云琅与霍去病对坐在小院子里,一人手里拿着一根硕大的猪腿骨吃的香甜。

    “你卓氏还真是出人才,就刚才授课的那个老朽,居然能弄出一套新的记账法来,且听起来很有道理。”

    霍去病吃完一根骨头之后,不好意思再拿一根,毕竟他刚才只是说尝尝的。

    “想吃就吃,别找借口,那套记账法我都听得云山雾罩的,我就不信你能听出什么道理来。”

    客套话被拆穿,霍去病仰头哈哈大笑一声,觉得非常有趣,与他相处的人多了,唯有在云琅面前觉得最是快意。

    “这猪骨头平日里也不少吃,为何总是没有你这里的滋味浓厚?”

    云琅丢掉手里的光骨头道:“有人说我这人庖厨之术天下第一,也有人说我这人狡计百出从不吃亏,更有人说我是泼皮无赖,毫无良家子气概,你能碰到我这样的人确实是你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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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卓姬夺肉() 
第三十三章卓姬夺肉

    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就要走了。

    霍去病离开云琅的小院子的时候手扶着门框回头看着云琅道:“想做我的朋友,且看三年吧。”

    云琅并未起身相送,端起一杯茶道:“明日卤肉就要做好了,喜欢的话就再来尝尝。”

    霍去病嘿然一笑,就快步走了。

    云琅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叹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总是欺负历史上的好人,这样好吗?

    现在购买皇陵的两个条件具备了……为什么我的心里还是那么不愉快呢?”

    平叟喜滋滋的回来了,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如同脱毛老狗肚子上的皮。

    一大把银簪子塞进云琅的手里,然后朝那些眼馋的丫鬟们挤挤眼睛。

    瞅着丫鬟们乌泱泱的围过来,云琅终于知道这个老贼夜夜春宵的秘密了。

    大汉的女子很实际,对於爱情这种消耗品并不是很执着,能用年轻的肉体换来以后可以依靠的金钱,她们并不在乎与她们同床共枕的人是谁。

    胖胖的丫鬟有些自行惭秽,挤到前面来的都是院子里最漂亮的姑娘。

    就在她希望云琅不要把簪子都给那些漂亮姑娘,多少给她留一枝的时候,发现云琅正在冲她招手。

    一把簪子足足有七八个,云琅一股脑的拍在胖丫鬟的手里道:“归你了。”

    然后冲着那些围着她的丫鬟们笑道:“没了!”

    没了银簪子的云琅马上就没有了吸引力,那些女子现实的惊人。

    刚刚还一个个笑颜如花的,转瞬间,就留给云琅一个个美丽的背影一哄而散。

    胖丫鬟抱着一把簪子,脸上不断地向下滴汗水,吧嗒,吧嗒的,她很想大笑,又努力的闭着嘴巴,云琅估计,这是这个可怜的胖丫鬟这辈子最荣耀的一次经历。

    “你喜欢胖丫头?”

    “只是不讨厌。”

    “她侍寝了?”

    “没,我还是个孩子啊。”

    “老夫十三岁的时候长子文月降生,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

    “您老天赋异禀,常人难以企及。”

    “少年郎,人如草木,春夏勃发,秋冬守藏,少年时男欢女爱乃是天理,这样有利于人族繁衍。

    一过三十,身体如秋日之树木,落叶以存身,到了五十岁之后,则可以尽情挥霍,享受仅有的余欢。

    尔少年不知享乐,难道要等到年老时再追悔莫及不成?”

    面对平叟老头的诱惑,云琅坚定的摇摇头道:“这是您阴阳家的法门,请恕小子不敢遵从,您大可享尽鱼水之欢,小子依旧抱元守一,各取其道岂不妙哉?”

    “可惜了一身好皮囊!”

    平叟见云琅并不认同他的看法,遗憾的摇摇头,就走进了自己的屋子。

    卓氏的《铁器营造法式》一书让云琅看的非常失望。

    以前的时候他对古法营造非常的感兴趣,总觉得古人能在最简陋的条件下,将中华文明推到了世界的最高峰,一直致力于恢复古法营造,并以此为荣。

    看了卓氏的看家本事之后,他觉得卓氏这样的匠人,对中华的文明基本上没什么用。

    因为他们家现在用的依旧是欧冶子时代的东西,而且还把这个破烂保护的水泄不通,生怕别人拿走,坏了他们的生意。

    云琅快速的看完了十几斤重的竹简,叹口气对守在身边负责藏书的卓氏家仆道:“就这些?”

    家仆傲然道:“放眼天下,谁家的铁器营造法式能比我家强!”

    “那就完蛋了,故步自封五百年,竹简都快要被虫子嗑烂了,你们依旧没有任何长进!

    把书拿走吧……”

    家仆鄙夷的瞅着云琅,这让云琅非常的不明白,沿着仆役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胖丫鬟已经躺在他的床上,正对他忽扇眼睛,还他娘的水汪汪的……

    家仆给了云琅一个暧昧的眼神,就抱着十几斤重的竹简走了,走到门口还淫笑着把门带好。

    卓王孙家就不产什么好东西。

    不论是人还是物件。

    胖丫鬟很明显光着身子躲在毯子下面,这一点从起伏的山峦上就能看出来。

    实际上吗,十七八岁的少女哪里有几个丑的?只是不能对比罢了。

    说起来,云琅更喜欢丰腴一些的女子,可是,绝对不是胖丫鬟这种的。

    这时候把胖丫鬟从床上撵走,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这种事情。

    于是,他拍拍胖丫鬟的脸道:“好好睡,我还有事情。”

    说完就不理会那个姑娘失望的眼神,关上门走了出去。

    站在窗前的平叟眉头紧皱,事情的发展很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原以为云琅会把胖丫鬟赶出来,没想到出来的却是云琅。

    卓氏的藏书楼就在前院,云琅很明显的是去了藏书楼。

    “居然是个情种……”

    天亮的时候,云琅探手熄灭了油灯,将桌子上散乱的简牍一捆一捆的整理好,还特意做了一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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