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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汉乡-第44部分

小说: 汉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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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后,平叟提着一包茶叶来访,满意的看到卓姬霸占了云琅的房间,心情大好。

    跟云琅一起坐在屋檐下喝茶,他并有什么不适应,依旧悠闲自得。

    炒熟的芝麻一粒粒的用手指沾着吃,非常的享受。

    对于云家有这么多的存粮,他也丝毫不感到惊讶。

    他拍着云家堆积在门口的粮包笑道:“听说小郎准备把粮食带去上林苑,看来已经有了计较?”

    云琅笑道:“不过是以心换心而已。”

    平叟点头道:“这才是正途啊,小郎孤身一人在这险恶的人世行走,处处小心,步步谨慎这才走的长远。

    钱买来的仆役没忠心,抢来的仆役只会恨你,用心换来的仆役,如果小郎能够辨别其中居心叵测之辈,自然是最安稳的。

    即便是人数少,用起来放心,一个人顶一个人用,反而比买,或者抢来的要管用的太多。

    只是不知小郎何时启程?”

    云琅叹口气道:“怎么也要等霍去病从禁足中被解脱出来才行。

    您也看到了,凭我的本事,没办法把这么多的粮食运出阳陵邑。”

    平叟大笑道:“迟一些好,迟一些好啊,人不到绝境的地步,感受不来你给他救助的意义。”

    云琅笑道:“粮食还是少了些……”

    平叟朝楼上努努嘴,然后拍拍云琅的肩膀,就潇洒的告辞离开。

    如果一个女人对一张铺开的白纸,不论是挥毫作书,还是泼墨作画,意境都非常不错。

    可是,当一个女人拿着小刀子费力的削竹简,刮竹简,烤汗青,钻眼,最后用牛皮绳把竹简穿起来,这个过程基本上就是苦力劳作,与美丽没有半点的关系。

    讲究一些的读书人,用来书写文章词句的简读都是自己制作的,甚至于对竹子杀青多少都有一定的要求。

    很显然,卓姬就是这么一个人,从她手里的竹简颜色来看,她喜欢青竹皮。

    见云琅站在门口,卓姬就放下手里的竹简道:“刚刚起了作赋的心思,结果竹简做好了,却没了那个心思。”

    云琅轻笑一声指着案几上的古琴道:“寒雨连夜,灾民哭嚎,官吏叱咤之声不绝于耳,纵有诗意还是留待日后散发。

    这个时候不如听你弹琴!”

    卓姬鄙弃的瞅瞅云琅断然拒绝道:“知音少!”

    云琅坐在门槛上,尴尬的道:“听说你跟司马相如就是一曲定情?说来听听。”

    卓姬脸上顿时就有了羞恼之色,不过,在眼珠子转动一圈之后,她叹息一声道:“男子总是薄情寡义的。”

    云琅点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所以我们就不要谈什么感情了,直接进入商业谈判进程如何?

    你需要我做出什么样的承诺跟质押,才肯帮我弄五千石粮食回来……”

    云琅浑身湿漉漉的从楼上下来了,脑门上还有一大片红斑,甚至有些发肿。

    当然,茶壶砸在脑门上,然后碎裂,就会造成现在的状况。

    女人发狂之后往往力大无穷,以云琅的机敏,也没有躲过卓姬的饿虎扑食,生生的被她咬住耳朵,大叫了很久才逃脱。

    丑庸幽怨的帮小郎擦拭耳朵上的血,还不时的恨恨朝楼上看一眼。

    她觉得小郎太没有眼力了,如果想要女人,找她就好,她一定不会发出任何奇怪的声响,更不会咬破小郎的耳朵,也不会用茶壶砸他。

    弄成现在的样子何苦来哉!

    云琅止住了疼痛,见梁翁一家三口都诡异的看着他,干咳一声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梁翁宽容的一笑,然后把老婆,闺女赶回房间,又冲着丑庸咳嗽一声,见丑庸不愿意走,就上前拉住她的手,将她硬是给拖回了小虫的房间。

    这个时候一定要喝点酒才应景……

    脑袋挨揍,小兄弟却肿胀的厉害,成年人的脑子,少年人的身体,再加上一个美艳的妇人,最后遭罪的一定是这具无辜的身体。

    身为过来人的云琅岂能不知道卓姬在干什么,经过这么多次的暗示,他要是再不明白,那颗脑袋就白长了。

    以前当工程师的时候,他对自己穷人的身份很满意。

    主要是自己不算太差的长相跟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再配上一颗七巧玲珑心,让他非常的有女人缘。

    从相识到热恋的过程永远都是美丽的,只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事情往往就会发生变化。

    每一次的分别都撕心裂肺的疼痛,也不知道经过多少次之后,他忽然发现,这样似乎也不错。

    生命里的每一段旅程都有一个别致的人陪着度过……

    于是,一个只求开始不求结果的渣男就这样生生的被人家锻炼出来了。

    现在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云琅就不太愿意穿新鞋走老路……好吧,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具身体还太小了……

    有的孤儿重情,渴望得到自己缺少的情感,把感情看的比命重。

    至于云琅,他本身就喜欢孤独,尤其是跟人接触多了之后他就越发的喜欢狗!

    清冷的月辉洒遍大地的时候,云琅的心情也就变好了,连续这么多天都是阴雨天,月亮一出来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的皎洁,格外的明亮。

    空气中的水分实在是太多,以至于月光似乎变成了有形的物质,丝丝缕缕的……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帝流浆。

    据说这东西每六十年才出现一次,也只有这一年七月十五才会有帝流浆……

    凡草木成妖,必须受月华精气,但非庚申夜月华不可。

    因庚申夜月华,其中有帝流浆,其形如无数橄榄,万道金丝,累累贯串垂下……

    “老虎该沐浴一下这月光的……”

    虽然目光被高墙挡住,云琅似乎依旧看见了老虎蹲在山上,对月咆哮……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或许是心有所感,云琅将这一句足足唱了三遍,才轰然倒地……

第六十章墨家矩子() 
第六十章墨家矩子

    “你昨晚唱歌了!”

    卓姬见云琅从丑庸的房间里出来,就急切的道。

    云琅的脑袋痛的厉害,昨晚被梁翁他们拖进丑庸的房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点知觉,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的头很痛,嘴巴很渴,非常的想喝水,可是家里除了蹲在门口晒太阳装聋子的梁翁之外,丑庸,小虫,以及梁翁有病的老婆全都不见了。

    听卓姬问的急切,一边弄茶水一边烦躁的道。

    “我这人会的多,时不时地就会唱一两首歌,下回给你唱更好听的,打扰你睡觉的事情,你就忘了吧!”

    “不是,你昨晚唱的那首短歌确实不错,就是差一句有气势的结尾,以至于这首短歌只有自艾自怜却没有了高山大河般的气势,最终难免落入了下乘。”

    “有这种事?我昨晚唱了什么歌,让你如此感慨?”

    弄到茶水喝的云琅终于复活了,脑子也变得灵光起来。

    卓姬惋惜的看着云琅道:“看来也不过是灵光一闪的巧合而已,终究年轻,才智有限,再过上十年,你就能写出更好的短歌来。

    幸好我早晚帮你记着,要不然,难得的一首好歌,就白白的被浪费了。

    听好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听了第一句,云琅额头的汗水就哗哗的往下淌……他记得曹操的这首《短歌行》最后一句是……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他很想立刻捂住卓姬的嘴,这个女人的声音又高又嘹亮,隔着两条街估计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曹操就是唱完这首歌,然后被人家周瑜一把火烧的屁滚尿流……云琅现在觉得自己的脖子痒得厉害,可能会有一把鬼头刀正在思念这个位置。

    在汉代唱这首歌的人就没好下场……曹丞相都不能幸免。

    一脸惶恐的云琅快被汗水淹死的时候,卓姬又女高音唱完“绕树三匝,无枝可依”之后,就遗憾的停了下来,对云琅道:“意犹未尽啊……”

    “没了?”云琅满怀希望的问道。

    “没了,你昨晚就唱到了这里,还凄惨的唱了三遍,然后就醉倒了……你今天没事,不妨好好想想,把最后一句补上!”

    听卓姬这样说,云琅快要跳出来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抹一把脑门上的汗水道:“就这样吧,这世上的事情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留点遗憾其实挺好,有时候残缺也是一种美,更多的时候能救命!”

    就在两人闲谈的时候,有人敲门。

    老梁打开门之后,就发现眼前站着两个老者,一人头发斑白,却面如冠玉,三绺长须飘在胸前,气势不凡,身上的衣衫做工,刺绣虽然上乘,却有些破旧。

    另一位身着灰色深衣,五短身材,腹大如鼓,头发上的插着的青玉簪子一看就不是凡物。

    不等老梁见礼,深衣老汉就丢给他一把钱道:“打扰高邻了,我等是被讴者的歌声引来的,想要再听一遍,还请主人家莫要见怪。”

    深衣老者说完,就自顾自的走进了院落,与同伴大刺刺在座位上坐定,指着卓姬道:“讴者好颜色,再来一曲!”

    梁翁不敢阻拦,只能手足无措的看着云琅,云琅挥手示意梁翁离开。

    呵呵的拱手笑道:“还未请教长者大名。”

    三绺长须的老者笑道:“记住了,这位就是我大汉执掌乐府的大乐令韩泽,常在陛下身边走动,你一介羽林郎还惹不起,快快奉酒,如此妙音不可无酒。”

    大乐令韩泽大笑道:“大名鼎鼎的旁光侯刘颖,文帝子孙,窦后血脉也来用老夫小小的大乐令来威胁孩子了吗?”

    听到此人是旁光侯刘颖,原本一脸怒气的卓姬,立刻就换上了一张满是微笑的脸,重重的在傻乎乎的思考膀胱问题的云琅腰上扭了一把,然后上前一步道:“小女子无意吟唱一首新词,没想到惊扰了贵人。

    贵人稍安,且容小女再次唱来。”

    刘颖并没有看卓姬那张漂亮的脸,而是很有深意的瞅着云琅道:“少年人心如熊罴,胆如猛虎,依仗元朔犁就能在上林苑获取三千亩地营造庄园,真是罕见啊。

    韩泽,你以为能与陛下赌斗的人,是我一介散侯所能吓唬住的吗?”

    卓姬色变,云琅上前一步道:“总之是利国利民之事,也是陛下仁慈,公主大度,国道昌明,才有这样一个小小的赌局。”

    韩泽欣赏的瞅着云琅那张云淡风轻的脸道:“旁光侯素来喜欢机关消息之术,浸淫此道四十年,为天下人共仰,李师是皇族子孙,同时也是墨家矩子。”

    听韩泽这样说,卓姬的身体抖动的厉害,墨家自墨翟,禽滑釐之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支。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化天下目的。

    他们以裘褐(破羊皮)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乐,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

    卓姬很害怕云琅的师门就是墨家……墨家秘术从不外传,一旦外传,遂九死也需追索。

    平叟曾经猜测过云琅的师门,只是被云琅好舒适的性格打消了他对云琅是墨家子弟的怀疑。

    现在,人家墨家矩子刘颖都追过来了,卓姬才猛然间想起云琅说过,他是师门弃徒的说法,她的身子抖动的更加厉害了。

    “孟子说,天下之说,不归杨,就归墨,(说的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杨朱,与主张“兼爱”的墨子)云郎官,你师出何门?”

    刘颖坐了下来,云琅才发现这个穿着旧衣服的家伙脚下确实踩着一双草鞋。

    云琅笑道:“矩子舍本就末了,您既然是被卓氏大女的歌喉引来,何不,先喝口茶水,听听让两位念念不忘的新曲子如何?”

    刘颖楞了一下,一双纤长白皙的手放在案几上,轻声道:“唐突了。”声音低沉,竟然有些黯然之意。

    云琅拱手道:“长者稍安,云家有一些新奇的汤水供奉,且容云琅去准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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