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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汉乡-第56部分

小说: 汉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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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用了一点荤油跟烫熟的面团,加了一点盐就做出来非常美味的面食,这东西配上煮熟的肥肉,肉香,面香混合在一起,咬一口之后,就让李染欲罢不能。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制作方便,随便点堆火,将士们用自己的铁盔就能做饭……

    “这是我最近在考量的一种军粮,还没有完成,我准备以这东西为基础,制作出真正适合将士们吃的食物来,一来要保证美味,而来,要保证方便,第三,做出来的东西一定要耐储存……”

    云琅不知道自己跟李染说了些什么,天亮之后,就忘记了,如今的荒野一点都不安全,他只想在李染面前保持自己上官的威风,好让他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全力保护他。

    当云家的车队进了云家庄园之后,他就连李染这个人都忘记了。

    紧张了一路的少年们,在踏进庄园的那一刻,就欢喜起来了,他们欢乐的情绪感染了云琅,他站在一个最高的粮车上,跟那些少年们一起尽情的嚎叫。

    家里的妇孺们也很高兴,她们总是担心自己这些人会把主家吃穷了,现在,又有新的粮食来了,由不得她们不欢喜。

    那个小男孩跟他母亲的尸体,云琅交给了梁翁去处理,这方面他应该很有经验。

    美美的洗了一个澡,然后吃了一顿羊肉汤,云琅就睡了大半天,等他醒来的时候,丑庸已经点上了油灯,跟小虫两个坐在温热的地板上,小声说着话。

    见云琅起来了,就端来了一碗热粥,让他充饥。

    “那个孩子安顿好了?”

    丑庸点点头道:“安顿好了,只是,小郎您没有发现她是一个女子吗?”

    云琅摇摇头道:“当时啊,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惨烈,她母亲给本就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就直接自杀了,血都喷到我脸上了,我除了答应还能怎么做?

    哪有功夫看哪个孩子是不是女子。”

    丑庸撅着嘴道:“您不知道,人家可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子,您把她弄来,是要伺候您呢,还是要我们伺候她。”

    云琅叹口气道:“都省省吧,女孩子也就七八岁不到十岁的样子,针对她做什么?

    这世道活着就算是不错了,不要要求太高。”

    丑庸跟着叹口气道:“好吧,让她跟着我,学学咱家的规矩,也让她知道知道,她已经不是大户人家的女子了。”

    小虫怏怏的道:“人家还会写字呢,会写墓碑!”

    听小虫这么说,云琅的眉头就拧了起来,抬手就给小虫后脑勺一巴掌。

    “你学了两个月的字,连你耶耶跟你母亲,还有你的名字都不会写吗?”

    小虫委屈的瞅着云琅道:“会写名字,可是我不会写墓碑。”

    丑庸连忙搂住小虫低声道:“快闭嘴吧,墓碑上写的就是名字!”

    “啊?”小虫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第七十八章死心眼的老秦人() 
第七十八章死心眼的老秦人

    红袖站在云琅面前的时候,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一个劲的往相对熟悉的丑庸怀里钻。

    云琅看了一眼红袖,就知道丑庸跟小虫为什么会担心,并且嫉妒了,才九岁的孩子,就长成祸国殃民的模样,难怪她母亲拼着一死也要把她交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云琅。

    “七天后再去看你母亲一眼,然后就跟着丑庸,小虫好好的过日子,听王温舒说你母亲也是人家的侍妾,你在这里的环境可能还要比你在来家好一些。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长大……就算是对得起你母亲的牺牲了。”

    红袖怯生生的点点头,只是大大的黑眼睛里依旧满是不安。

    原本发麻布这种事情云琅是交给梁翁跟丑庸的,谁知道丑庸硬是给云琅穿上裘衣将他按在一张粗糙的椅子上,如同座山雕一般的俯视着下面欢喜的等待领麻布回去做衣衫的妇人们。

    老虎就趴在云琅身边。

    只是这家伙现在威风全无,满庄子的大小孩子们最喜欢跟老虎一起玩闹,早就没人把他当做兽中之王看待了。

    只有褚狼他们才知道,大王发威的时候是何等的可怕。

    “拜谢小郎……”

    “小妇人给小郎磕头了……”

    “多好的麻布啊……”

    此时的云琅就是一尊摆在神龛上的泥雕木塑,一脸的威严,让所有人把自己这个家主认了一个遍。

    仅有的一点绸布,被丑庸,小虫理所当然的瓜分了,连小虫老娘都没资格领。

    云琅就不喜欢穿绸缎衣衫,拿东西冰冰凉凉的,还滑滑的,穿上那东西就像给身上裹了一条蛇。

    麻布这东西白查查的,需要染色之后才能做衣裳,这难不倒那些妇人,这一点,云琅很放心,妇人天生就有把衣裳弄漂亮的本事。

    红袖也分到了一点麻布,不算多,却足够她做两套衣衫的,丑庸抖开红袖的麻布,在她身上不断地比量着,说是能做两套夹袄,剩下的还能做两双鞋子,看的出来,红袖很高兴。

    家里的粮食多起来了,所以今天就不喝稀粥了,从渔把头那里换来的鱼早就被褚狼他们给制作成咸鱼了,因此,今天的菜就是蒸咸鱼。

    云琅瞅瞅自己碗里的半截黑了吧唧的咸鱼,心中叹了口气,一个伟大的后世人,日子竟然沦落到了吃咸鱼的地步……

    老虎同样是不吃咸鱼的,那东西有刺,无奈的嚼着高粱米饭,吃一口,就冲云琅咕哝一声,委屈极了。

    云琅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啊,今年进上林苑的人太多,一群群饿的眼睛发绿的家伙们钻进山林,莫要说野猪,豹子,狼一类的东西,就连老鼠他们都不放过……

    红袖很怕老虎,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恐惧,向老虎靠拢,还颤巍巍的把自己碗里的咸鱼拔掉刺准备喂给老虎吃。

    一丁点咸鱼,老虎一口就吃没了……

    云琅笑着摇摇头,这就是一个聪明的,自己当初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先不讨好太宰,先从老虎身上下手。

    吃过中午饭,一群妇人就带着老虎进山去找她们需要的染料了,红袖也想去,却被丑庸给骂了一顿,然后就跟着小虫一起带着驴子去水磨那里装褚狼他们磨好的面粉。

    云琅跟太宰喝了一会茶,就重新开始设计云家的房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太多了,不能全部挤在那些功能性的房子里,毕竟,藏书楼,马厩一类的地方本来就不是给人住的地方。

    “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么多的架子?”

    “这叫三脚架,砖墙起来之后,只要把三脚架搭在房顶,再铺上檩条再铺一层麦草泥,最后铺上瓦片,一栋房子就建成了,这是最省人工,木料,瓦片,砖石的法子。

    结构简单,妇人孩子们能也能把这样的房子盖起来,最重要的,这样的房子是一长条,只要把温泉沟从房子底下铺过去,一整栋房子都是暖和的。”

    太宰无言的点点头,这方面,云琅是行家,他插不上话。

    “再有二十天,就是月圆之夜,我们回皇陵一趟,有些人你迟早都要见一面的。”

    “老秦人?”

    太宰点点头道:“十年前,还有二十七人,五年前就剩下八个人了,也不知道这个五年,还能剩下几个人。”

    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揉揉眼眶道:“五年聚会一次?”

    “五年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你在看守皇陵,别人在干什么?”

    “谋划反汉复秦大业!”

    “怪不得他们的死伤会如此惨重!”

    太宰叹息一声道:“都是不可多的好汉子啊!”

    云琅想了一下,沉声问道:“他们全部知道皇陵的位置?”

    太宰摇头道:“这种秘辛如何能让所有人知道?赢氏后人已经不知所踪,知道皇陵秘密的人,也只剩下你我了。”

    “这种事情还是就我们两人知道最好,没有人可以保持百十年的忠贞,就算最初的一批人因为身受皇恩,愿意赴汤蹈火,这种恩情是有时间限制的,四五代人过去了,情分也就淡了,说不定会有人生出别的想法。”

    “这不可能,都是铁骨铮……”

    “别铁骨铮铮了,凡是铁骨铮铮的都死了,我三天前看到了来家的下场,叫骂的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求饶的还是被人家砍掉了脑袋,两者之间的区别没你想的那么大。

    想要复国,汉国初期是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大秦的旧贵族还没有被杀光,汉国新的贵族还没有形成统治,错过了这个机会,就要等,等很长的时间。

    就像楚国灭亡的时候,人家在呐喊——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我们也得有这样的决心才能成事。”

    太宰抬头看着房顶,悲伤的道:“如今是汉室最强大的时刻,等到汉室衰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云琅当然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有可能完成这一壮举的时间最少在一百多年以后的绿林赤眉起义才有可能,当然,前提还必须是先铲除掉混进起义军队伍里的败类——刘秀!

    云琅从来没有把反汉复秦大业当成一回事,事实上,他对难度太高的事情没有多少兴趣。

    不论是对大秦,还是大汉,他都没有多少感觉,之所以亲近大秦,完全是因为有太宰这个傻蛋的缘故。

    他觉得骗着太宰快快活活的把剩下的时间过完,最后把他的尸体安放进皇陵,最后把断龙石轰隆一声放下来,将这座皇陵彻底的关进大地深处,云家以后的人,继续守卫这座皇陵的意义就变了。

    守祖坟跟看守皇陵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不提反汉复秦大业的话,太宰这些日子过得很不错,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了,身边总围绕着一些孩子向他求教,或许是这家伙的心境真的老了,对待那些求知欲旺盛的孩子居然没有半分的厌烦。

    云琅问清楚了二十天后聚会的地方,觉得有必要做一些布置,虽然那个地方距离皇陵很远,依旧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丝危险。

    家里还有四百多妇孺呢,如果跟前朝余孽真正搅合在一起,来家的昨日就是云家的明日。

    虽然太宰只说雪山下,青草地,六个字,云琅已经基本上知道了他们聚会的地点。

    云琅可不想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大秦义士,赔上家里的四百多条人命,那才是最不道德的一件事。

    如果可能,云琅想杀死这些人……毕竟嘴巴最严实的人,只有死人。

第七十九章绝后患() 
第七十九章绝后患

    云琅回到庄园躺在躺椅上看竹简晒太阳的时候,小虫带着红袖,牵着驴子回来了。

    红袖浑身湿淋淋的,冻得直打哆嗦,刚进门,就被两个妇人牵着去了温泉沟,这样的天气里掉水里,没冻死就不错了。

    “红袖没用,小水沟都跳不过来……”

    “水沟就这么宽一点……”

    “一样的水沟我能跳三个……”

    小虫不但夸张的用手指比划水沟的宽度,一边敏捷地在地上跳来跳去,表示自己能跳很宽的水沟。

    云琅卷起竹简,轻轻地在脑门上敲两下道:“你怂恿她跳水沟,就不怕淹死她?”

    “婢子才没有怂恿她,要她骑在驴子上过水沟,她不肯,见我跳过去了,她也要跳,然后就掉水里了。”

    云琅摆摆手道:“红袖还没有适应咱家的生活,你让她慢慢来,总会好的,现在去给她煮一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去,然后裹着毯子在暖和的地方睡一觉发发汗,别受凉了。”

    小虫撇撇嘴道:“有钱人家出来的就是不成!”

    发完牢骚,这才气冲冲的去煮姜汤了。

    平民小户人家的闺女想装大户人家的小姐,固然不容易,大户人家的小姐想要适应平民小户的生活同样不容易。

    都需要一个过程,只要迈过这个坎,生活就会变得容易很多。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普照,荒原地面上的雪很快就消融了,只有山阴处依旧残留着一些白雪。

    云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忙碌,妇人们带着笑容,在前面的院子里煮麻布,准备给麻布上色。

    染料全部来自大自然,一部分是植物,一部分是矿物,云琅不是分的很清楚。

    这样的衣料云琅是不穿的,主要是染料跟工艺不过关,染好的衣衫只要穿一天,衣服是什么颜色,身上就会是什么颜色,尤其是内裤,只要穿一天,最重要的部位就跟得了不治之症一般,让人恨不得一刀切掉。

    因此,云琅的衣衫永远是麻布的原色,白色中泛着青色,黄色,如果他但凡有一点审美情趣,都不会穿这样的衣衫。

    原野里又燃起了大火,这是勤快的孩子们在给田地烧草木灰,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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