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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汉乡-第68部分

小说: 汉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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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耶耶用五担弓,我两位兄长都用四担弓,我用三担弓很丢脸。”

    “狗屁话啊,你耶耶一辈子的时间都用在弓箭上了,用不了五担弓才让人看不起,你兄长已经长成,虽然力有不逮,人家的身高摆在那里,身高力不亏,就你?现在一副豆芽模样,还是老老实实的用三担弓吧,免得伤了身体,后悔莫及。”

    李敢怒道:“我偏偏要用四担弓。”

    云琅耸耸肩膀道:“那就没法子了,羽林军中尽出棒槌,只要你愿意,随你。”

    十四五岁的少年其实都是病人……他们的世界是混沌的,最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有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会继续坚持,多撞几回墙之后就好了。

    用不着别人去教导,教导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

    不过,这个阶段很短暂,撞墙撞明白的就会成为人中豪杰,撞墙撞傻了的,一般就会成为著名的傻子。

    李敢不明白进了云家为什么一定要在滚烫的温泉水里泡一个时辰,他拿来的干净衣衫也被两个仆妇拿走装在罐子里面煮。

    “我很干净!”

    李敢愤怒的大叫,不过,他很快就不喊了,因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用一块麻布在他身上用力的一搓,成卷的污垢就从他的肩头掉了下来。

    “该死的!我经常沐浴的啊——”

    被人搓澡其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虽然有些痛苦,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其实这是人从婴儿期就养成的习惯,每一个人其实都渴望被同类抚摸,只是年纪大了之后,就将这种近似羞耻的感觉给屏蔽掉了。

    一旦有了正大光明可以享受这种快感的时候,即便是不愿意也会很享受的。

    当然,变态一点的就会追求更进一步的快感,比如刘彻,比如张嫣,此不为人所道也。

    洗干净了的李敢其实算是一个长相不错的男子,浓眉大眼遗传自他的父亲李广。

    飞将军之名虽然强悍,却也是最让人惋惜的一位将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几乎成了悲剧的典范。

    至于李敢,就更加的可怜了,他是被霍去病给射死的……

    云琅蹲在二楼瞅着白净的李敢在一楼狼吞虎咽的吃饭,他就觉得很有意思,怎么才能让这个家伙把饭一辈子的吃下去呢?至少要吃到三十岁吧?

第九十七章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第九十七章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张汤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会到来一次……

    云琅依旧让丑庸将食盒装满,让张汤的护卫提走……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征兆,张汤没有忘记云琅,也就代表着廷尉衙门没有忘记云琅。

    廷尉府是帝国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们如同站在高处的兀鹫,冷冷的看着诺大的汉帝国。

    张汤不断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云琅,万万不可行差踏错!

    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想要融入一个族群,更需要耐心与毅力。

    李敢抡着大锤,不断地敲击在暗红色的铁条上,每一次敲击,都会绽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旁边的水桶里浸着十余枝铁羽箭,每一枝都散发着幽幽的寒光。

    这种羽箭足足有七八两重,是专门供五担弓使用的,只有强大的初速度才能给这样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杀伤力。

    这是云琅建议由李敢来完成,这样沉重的羽箭,李敢还用不了,他准备当做父亲的寿礼献给父亲。

    雁门关一战,李广也出动了,只可惜他什么都没有捞着,身为卫青的后卫,他走过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卫青取走头颅的匈奴尸体,是他做过与战争唯一有关的事情。

    皇帝赏赐了卫青,李广什么都没有得到,他麾下的战士,同样一无所获。

    李敢希望这一袋铁羽箭能够给父亲一点小小的安慰。

    云琅很忙,他忙着誊抄《百工谱》,这东西是李广家的一部藏书,李敢这人不愿意欠别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来了《百工谱》让云琅看。

    这时代的书籍,只要是稍微珍贵一点的,都是孤品,云琅决定誊抄一部留在家里,等自己彻底的安全了,安稳了,再试着把纸张做出来,把这些书籍全部刊印成书。

    孤品,善本,实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誊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一部书誊抄完毕之后,他对这本书的内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书,这上面记载了很多关于城池营造方面的工艺,剩下的就是马车制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后云琅才发现,大汉人对于如何营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详。

    云楼,箭楼,垛口,藏兵洞,瓮城,内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布置,守城人员的安排,突击兵力配置,如何预防敌人有秩序的进攻,上面都有详细的解说。

    至于马车制造,在这个时代它的制造工艺不亚于后世汽车制造。

    大汉马车的种类复杂、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辂,皇太子与诸侯王乘坐的王青盖车、“金钲车”。

    行猎用的“猎车”、丧葬用的“辒辌车”、载猛兽或犯人的“槛车”等等。

    类型繁多,种类各异。

    贵者乘车,贱者徒行,这是大汉人显示身份的一个分界岭。

    所以出门乘车与否彰显着人们的身份与地位。而乘哪种车,有多少骑吏和导从车,又表明了乘车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汉,不同等级的官吏都有相应的“座驾”。

    这些车虽然名称各异,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别的只是构件的质地、车饰的图案、车盖的大小和用料、马的数量等。

    另外,除大小贵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车外,还规定了导从车和骑吏的数量。如三百担以上的官吏,前有三辆导车,后有两辆从车;三公以下至二千担,骑吏四人。

    像云琅这种一千担的官员,在勋贵面前,连乘坐牛车的资格都没有,只能骑马!

    一部残缺的《百工谱》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迹太小,很多地方还残缺不全,云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弥补上残缺的部分。

    看到马车,云琅就想了好久,他觉得等云家人口再多一些,开一个马车铺子还是不错的。

    以他对舒适的理解程度,估计会让云家的马车铺子在最短的时间里兴旺起来。

    透过纱窗,褚狼他们还在院子里大呼小叫的游戏,丑庸就站在边上不断地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专注。

    这可能就是爱情!

    云琅摇头一笑,爱情这东西已经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了,以前就觉得跟后世的姑娘们有隔阂,现在,隔阂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又多了足足两千多年。

    等云琅誊抄好《百工谱》之后,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李敢看了云琅誊抄的《百工谱》,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丢铁匠炉子里,自己又按照云琅誊抄的《百工谱》重新誊抄了一遍,这家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云家的早餐是小馄饨,云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经吃了一盆,油煎的鸡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后才看着云琅的饭碗道:“我刚才吃的也是这东西?”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就让丑庸再给他装一盆。

    这一回李敢先是捞出一个馄饨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饭食确实好吃,霍去病没撒谎。”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家伙眼睛长在脑门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过,本事不错,行军布阵有模有样,比我们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们一起来,我准备烤一头小猪。”

    “跟他?还是不要了,很无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这就回家,让管家给你送两千担粮食过来,你修订的《百工谱》值这个价钱。”

    云琅点点头道:“你再问问同袍,谁家有这样的书,就给我送来,我可以不要钱帮他修整甲胄跟武器!”

    李敢点点头,吃完了馄饨就将竹简绑在自己的战马拖拽的小车里,他踩着左面的马镫上了战马,然后将两腿垂下来,稳定了身体之后看着云琅道:“你这人不错!”

    云琅笑道:“每一个跟我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说,你如果来的勤一些,你会发现我这人比你想的还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动一下酸涩的脖子俯下身小声对云琅道:“能不进军营,就别进军营,你这样的人不该待在军营里。”

    云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这么说。”

    李敢拍拍云琅的肩膀笑道:“下回来给你带葡萄酿,当然,前提是不会被我耶耶打死。”

    说完话,就骑着战马出了云家的大门,独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没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阳陵邑,估计要在荒原上独自过一夜,他却没有云琅对于安全的担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这是一个无畏的人。

    无畏是一种很好的品质,只是这样的人一般没有太好的下场,他们一般会低估困难,会认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劲就能摧毁困难于无形。

    他们是军阵上最好的敢死队,也是开拓世界最好的冲锋者,披靳斩棘,绝尘越壑更是不二人选。

    然而,一旦开始冲锋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忘记他们的后背,很多这样的猛士伤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后背。

    云琅用力的摇摇头,他发现自己现在很容易陷进一种悲伤的情绪里,尤其是看到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立场在发生变化。

    “我不是上帝!”

    云琅轻轻地咕哝一声,就转身回到了房间,瞅着堆积在桌案上的《百工谱》拍拍。

    对躺在桌案旁边的老虎道:“我们还是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云琅的说法。

第九十八章陈阿娇的怒火() 
第九十八章陈阿娇的怒火

    云琅是一个婴儿。

    对于大汉来说,他仅仅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婴儿,探索世界的过程,需要小心翼翼。

    当婴儿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或许是新奇的,或许是恐怖的,也或许是没有意识的。

    云琅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婴儿,这有助于他迅速的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

    大汉的天空清澈无比,白云纤尘不染,同时,也表明,这里并非是云琅熟悉的工业化世界。

    太宰依旧在生云琅的气——他已经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云琅,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惊喜跟狂欢,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即便云琅很有孝心的陪他一起吃饭,也得不到一点好脸色。

    “多吃点豆腐啊,你本身钙质流失严重,不多补钙的话,骨头会酥掉的。”

    “我喜欢吃肉!”太宰夹起一块最肥的猪肉,一下子就填嘴里了。

    “牙都没几颗了,就不要吃肉了,多喝汤!”云琅给太宰装了一碗大骨头汤推过去。

    这些天啊,云琅一直在回忆自己曾经读过的关于盗墓贼跟考古发掘的小说跟记录。

    就是为了能陪着太宰去一趟始皇陵。

    始皇帝这家伙实在是不足以信任,总要准备好了,进去的时候才会放心,面对始皇帝,云琅觉得不论多么小心都不为过。

    为看一次始皇陵,就把小命丢掉,简直无法跟跟自己交代。

    如果可能,云琅很想跟考古队一样弄几万人把陵墓掀开,等自己看完,做完记录之后再把陵墓给填上。

    这样做,至少安全。

    至于盗墓贼的法子,云琅想想就心惊胆颤,那些该死的作者为了增加故事的可读性,给书里面设计了太多恐怖的元素,不九死一生一回,就不算事盗墓!

    不过啊,这样也不错,至少按照故事里讲述的那样,准备过度也比准备不足要好。

    “今天,刘婆她们要开始缫丝了,您不准备去看看?听说妇人们煮茧缫丝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滚!”

    “行,行,不愿意看妇人,不如就陪我一起去烧石灰,你不想看看我是怎么把鹅卵石变成白色粉末的吗?”

    “滚!”

    “好,好,我听野人说,他们居住的地方有两个专门做泥人的老汉,我准备把他们弄回来,专门给陵卫们塑像,你也不去看看?”

    太宰手里的筷子停顿了一下,还是慢慢摇摇头道:“你打算等两个工匠做完泥塑之后就杀掉他们?”

    云琅也愣住了,过了好一阵子才道:“下不了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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