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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一八九三-第1部分

小说: 一八九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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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秦朗中国人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工程学院毕业工学学士钻石走私组织成员二十四岁不抽烟几乎不喝酒未婚以上是我们的主角的全部简历并且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他现在是在一八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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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回到1893() 
当秦朗最终意识到将要生什么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晚了。

    尽管已经踩下刹车,但他驾驶的军用载重卡车还是以每小时六十千米的度撞上了那辆突然出现的四轮马车,又在人的尖叫、马的嘶鸣以及木片和别的什么东西的碎裂声中,从马车的残骸上碾了过去,又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前进了百多米,然后才顺从的停了下来。

    “该死……”秦朗在驾驶室里气急败坏大叫着。从刚才听到的尖叫声他完全可以得出结论,马车上的乘客已经遭遇了不幸——他们肯定都已经死了,或虽然还活着,但却受了致命的重伤,奄奄一息。

    他痛恨这个意外。虽然并不在乎马车上的乘客的生死,但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肯定会将警察吸引过来。

    而对于秦朗来说,警察意味着灾难。

    会让他被判处重刑的灾难。

    秦朗驾驶的hemTT…Lhs重型卡车是两个月前在伊拉克美军基地里丢失的军用车辆,同时驾驶室里还有几支非法持有的自动武器和两千子弹——但这些还都不足以致命;会让他被判处重刑的是卡车上运载的特殊货物:卡车的货箱里,除了一千两百加仑柴油、另外三千子弹、二十九箱矿泉水以及可供十二个人吃一个月的食物,还有一些钻石。

    确切的说,是一袋还没有进行加工的钻石毛坯和十克拉加工后的钻石,前是他运输的货物,后是他的报酬。

    ——秦朗,中国人,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工程学院毕业,工学学士,钻石走私组织成员,二十四岁,不抽烟,几乎不喝酒,未婚。

    所以他根本不想见到警察。

    而且他正在躲避纳米比亚秘密警察的追踪。

    秦朗所在的钻石走私组织几天前在纳米比亚获得了一批总价值五千万欧元的钻石原坯,但不幸的是,鼻子比猎狗还要灵敏的纳米比亚政府仅仅过了一个小时就封锁了机场、港口和公路,在边境关卡设置了检查站,并派出了所有秘密警察。

    在这样的情况下,走私组织不得不采用事先制定好的应急预案:所有人员分别乘坐十四辆携带有部分钻石原坯的汽车,自行寻找安全路线从纳米比亚前往南非;而为了保证每一辆车都有机会到达目的地,十四辆车中有四辆是载有燃料、弹药、引用水和食物的补给车,当有车辆需要补给时,可以通过无线电联络距离自己最近的一辆……

    当然,使用无线电将有可能把秘密警察引来,也许还会有已经被逮捕的组织成员被警察当作诱饵,甚至还会有人在被逮捕以后主动向警察提供帮助以换取更轻的惩罚。

    当然,还会有其他一些可能——比如秦朗就时常在考虑,自己会不会承受不住压力主动向警察自。

    但现在他还不准备这么做;现在他还希望可以安全的将钻石原坯带到目的地。在监狱与财富之间,他更愿意选择后。

    他……

    秦朗突然意识到,他已经无所事事的在驾驶室里浪费了……五分钟。在确定时间其实并没有过去多久以后他稍微放心了一些。“我必须立刻离开这里。”他重新动汽车,但随即又让动机熄了火。

    刚才的车祸……虽然非洲是世界上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但马车?太奇怪了!

    “我怎么会撞到一辆马车?”他想知道。

    坐在驾驶室里胡乱猜测显然不可能找到答案。秦朗抓起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BushmasTeR十六英寸重枪管卡宾枪,拉开车门跳下去,反身走向已经被碾得支离破碎的马车残骸。

    他慢慢的走过去,动作带着明显可见的谨慎。

    在距离残骸还有大约三十米的地方,秦朗停了下来。这个距离已经够近了,近得他可以清楚的看见三具被车轮碾压得血肉模糊的尸体——死是两个成年人,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小女孩。已经不能分辨死的身份了,但还是能看出他们都是白种人。

    一个驾驶着马车在纳米比亚高原游荡的白人家庭?他感到不可理解,但更加奇怪的是,无论是他们身上穿着的还是散落在四周的衣服,全都是典型的十九世纪样式。这真奇怪。

    除了拍摄电影,还有谁会穿着和携带十九世纪的服装呢?但如果是某个公司在拍摄电影,那么剧组的人员又在什么地方?

    如果真有什么剧组成员,他们早就应该出现并拨打求救电话了。

    那么现在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

    秦朗迷惑的摇了摇头,然后继续在残骸中寻找线索。一秒钟以后,他看到了一支在十九世纪中后期非常流行的下置杠杆式连步枪。尽管并不怎么情愿,但他还是走过去,将它捡了起来。

    虽然枪身已经破损,但几秒以后,他还认出这是一支使用0。45…75口径子弹的温彻斯特m1876运动步枪,而且绝不是仿制品——两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枪托,原版m1876使用的是胡桃木,而仿制的型号使用的却是欧洲山毛榉。

    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秦朗从五岁开始就已经是一个枪迷,并且还在大学二年级时参加了全美步枪协会。而就他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整个学习生涯来说,除了学校和公寓,他的日常活动范围就只剩下了靶场和枪支商店——所以秦朗对市场上出售的各种枪支非常了解。

    现在他意识到一个问题,无论是原版还是仿制品,能买得起温彻斯特m1876的人都不会驾驶着一辆马车在纳米比亚游荡;即使真有人无聊的想要追求某种特别的情调,他也不可能带上自己的家人。

    这个问题让秦朗非常不安。虽然还不清楚究竟生了什么,但他已经有了很不好的感觉。

    “我需要更多线索。”他告诉自己,并强迫自己走到三具尸体旁边。皱着眉头在马车的男主人的尸体上搜索了一小会儿以后,秦朗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些硬币以及几张已经被鲜血浸透了的……国家银行券?

    是国家银行券!

    按照他对美国货币的简单了解,从一九三五年开始,国家银行券就已经被全部收回并不再行,而在一九四五年以后行的美元纸币则几乎是清一色的联邦储备券……所以,现在谁还可以带着国家银行券到非洲旅游?

    秦朗意识到他的麻烦大了。

    马车、穿着十九世纪服装的古怪的一家人、古董步枪,还有已经作废的美元纸币……当把所有这些串联起来,再加上一点点想象力以后,他得到了两种可能性:已经升天的白人家庭意外的从十九世纪末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初;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二十一世纪初意外的回到了十九世纪末。

    现在的情况是,哪一个答案才是正确的?

    有一种方法可以证明。卡车上有无线电,如果他能联系到组织里的成员或别的什么人,甚至警察,就表明第一个答案正确;但如果情况刚好相反,那么……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他决定进行这个测试。

    但秦朗刚刚转身就愣住了。

    ——他的载重卡车的尾部挂着一块巨大的白色木牌,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你已经穿越了!”

    他目瞪口呆的望着木牌上的红色通告,不知道现在应该做点什么,还是什么也不做。他太震惊了,但不是因为他已经回到十九世纪这个糟糕的现实,而是……是谁在卡车尾部挂了这块牌子?

    恶作剧或不是恶作剧,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将木牌挂到车尾的那个家伙要么能力强大、要么就是一个混蛋——如果他在卡车全前进时将木牌挂到车尾,那表明他能力强大;如果他在卡车因为撞上马车而停止以后才挂上木牌,这只能说明他是一个混蛋。

    当然,最大的可能是,他是一个能力强大的混蛋。

    在他这么想的时候,秦朗也在慢慢的走向卡车尾部的木牌,然后他隐隐约约的看见红色下方似乎还有一些文字;而当他走到距离车尾只有十米远的时候,那些文字也已经变得异常清晰了。

    “亲爱的地球朋友,我已经将你送回你们的公元一*三年。尽情享受吧,不用感谢我。”这是第一行字,仿佛是一个注解,或说明,而下一行则是落款:“一个无聊的时间旅行。”

    气急败坏的秦朗竖起了中指。

    。。。

第二节 第一个决定() 
被一个“无聊的时间旅行”以莫名其妙的、甚至有可能根本不存在的荒谬理由送回一*三年……秦朗觉得今天一定是自己的被难日。

    一*三年的地球……一个没有移动电话、没有电脑、没有互联网、没有喷气客机、没有汽车、没有现代医疗设备和药品、没有……总之,这是一个通讯效率低下、出门极其不方便、而且患个感冒都有可能引肺炎并因此丧命的悲惨年代。

    一个恶心的年代。

    而他现在竟然回到了这样一个年代……以上帝的名义,如果还有什么是比这更悲惨的,那就只有莫名其妙的被人送回一七九三年了。

    他痛恨这种事情。

    “为什么这种事情会生在我身上?为什么要选择我?”秦朗的情绪已经完全失控,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将卡宾枪里的子弹全部射到那个该死的“无聊的时间旅行”的大脑里。

    但显然,这是一个永远都没有机会实现的愿望。

    但秦朗需要泄。

    “白痴!混蛋!渣滓——”他歇斯底里的大骂着,大步走回车头,从卡车驾驶室里拿出几个上满子弹的弹匣,然后再走回马车的残骸边。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秦朗举起卡宾枪,将弹匣里的三十子弹全部射进了男主人的尸体里。

    动作流畅的换下空弹匣并装上新的,他再次扣动扳机,然后再次更换弹匣,接着又一次对准尸体猛烈开火……在连续打光了五个弹匣以后,秦朗的情绪终于恢复了平静。

    现在,他终于可以专心考虑今后他应该怎么办了。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秦朗对一*三年的世界几乎没有任何了解,不过他还记得美国国会在一八八二年通过了排华法案。而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一个华人,尽管来自一百一十四年以后的世界,但他也同样不太可能在现在的美国找到一份工作并获得一个身份——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并且,从他个人的意愿来说,他也不愿意从事绝大多数华人从事的工作:矿工或铁路工人。虽然是钻石走私组织的成员,但秦朗在选择职业时与普通的大学毕业生并没有多少区别。而从某种程度上讲,他甚至是那种宁愿抢劫银行也不愿意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家伙……

    当然,抢劫银行。或许这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比倒卖钻石更好。没有打磨的钻石原坯几乎一文不值,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能证明它们的合法来源。一个拥有大量来历不明的钻石可以出售中国人,正规的珠宝商很有可能会叫来一大帮警察,而如果出售给黑帮势力。他就不得不面对黑吃黑的问题。最后,即使这些都不会生,他的钻石也难以卖出好价钱。

    毕竟,按照惯例,一个急于将手中货物脱手的家伙总是商人们痛宰的对象,何况他对钻石等级鉴定也没有任何心得。

    相比之下,打劫银行确实更加方便一些。

    秦朗暗自盘算着他的全部资产。他有三支BushmasTeR公司生产的自动步枪和卡宾枪、一支经典的雷明顿m700狙击步枪和两支史密斯&威森公司生产的m1911a1半自动手枪,并且他还有四千八百五十子弹。

    这已经完全足够了,他的枪法很好——是在大学时代用过十万子弹培养出来的——虽然还达不到狙击手或射击运动员的水准,但他的对手也只是普通角色,这么多子弹也足够帮助他解决至少两个营的银行警卫、警察和赏金猎人。

    除此之外,他在穿越前三十分钟才为卡车加过油,因此油箱几乎全满,同时,车上还有一千二百加仑后备燃料,全部加起来足够卡车连续行驶五千五百公里——当然,在越野状态下达不到这个标准——而且他还有充足的饮用水和食物。

    因此他确实可以成为一名杰出的银行劫匪。如果运气足够好,在载重卡车耗尽最后一滴燃料以前,他可以“赚”到十几甚至几十万美元,并且逃跑到墨西哥或加拿大。这样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要做的就只是用这笔钱进行合理的投资,赚取更多的美元——但问题在于,如果运气足够糟糕呢?

    如果运气糟糕到极点,他在第一次抢劫时就会被警卫或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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