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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我主明疆-第64部分

小说: 我主明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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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

    卓轩很诧异,林峰怎么会问如此显而易见的问题?

    “远征漠北,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战端一启,或许会拖上三年,五年,甚至十年,打仗很费钱的,可银子从哪里来?”

    袁澈点头道:“也是,户部恨不得寅吃卯粮,根本就攒不下钱财,而天下百姓的日子都不好过,税赋是万万加不得的。”

    卓轩以手轻轻敲击桌面,“朝廷也不是完全没法子可想,比如,动动某些人不该得到的利益,再加上君臣一道过几年苦日子,处处节省,还是能筹足银子的,若是如此,不失为苦在当下,利在千秋,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紧着一代人,为子孙后代换来数十年的安宁日子。可是,庙堂上会有人赞成这样的策略么?”

    袁澈一怔,浑浊的目光变得更加黯淡了,“罢了,该动的动不了,该过紧日子的不愿过紧日子,战争带来的苦难总是离百姓很近,离某些人很远,大明打与挨打,最后遭殃的都是寻常百姓!”

    卓轩暗忖道:“都不愿承担,都不愿割舍某些东西,得过且过,何以长久?天街踏尽公卿骨,总有一天大家一起玩完!”

第117章 百花烧麦() 
卓轩不想在营中四处走动了,与郭嫣、吕良和林峰、袁澈、裴竑相处时,他们总爱谈论那些沉重的军事甚至朝政话题,这让他不胜其烦。而且,一个少年每每端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容易被人疑为妖孽降世,不太吉利。

    有了郭登的承诺兜底,卓轩的心境为之一变,不再渴望战斗,而是盼望尽快过上岁月静好的日子。

    可惜舒展鸿成天在外值守,不能回家,卓轩除了听柳絮的唠叨,平时连个打趣的对象也没有。

    康泰药铺暂时还是去不得的,眼下他更适合站在幕后,等哪天如愿解甲为民了,才是他走上前台的时候。

    难得有个小长假,却赶上连日的阴雨,很无聊。好在他找来了一大摞史书,繁体字、竖行排版,加上晦涩难懂的文字,读上数十页,就能打发走整整一天的时光。

    偶尔撑把油纸伞,离开营房,沿着行人寥寥的雨巷,浏览烟雨迷蒙中的街景,遇上可口的小吃,好看的服饰、器物,总是不忘给柳絮买上一些,这几天也就成了柳絮最开心的日子。

    最让他难忘的大同小吃莫过于百花烧麦,在另一个时代,他知道有个民间传说,说后世的1518年,正德皇帝朱厚照微服私访至大同,与凤临阁的酒楼女李凤姐玩起了“游龙戏凤”,上演了一出美丽的爱情故事。

    对这样的传说,卓轩当然不信。在一个以男女大防著称的礼制严苛时代,油腻大叔朱厚照以普通人的身份现身于酒楼,哪来的魅力赢取一位美貌少女的芳心?凤临阁过客无数,茫茫人海中,朱厚照与李凤姐对上眼的概率低得可以忽略不计,还不如说有人得知了朱厚照的行踪,故意以美色诱之来得靠谱!

    不过,凤临阁的百花烧麦的确可口,卓轩自己吃了三笼,给柳絮带了三笼。

    “好吃!”

    柳絮非常激动,在她看来,卓轩给她买的一切都是世间极品,珍贵无比,卓轩瞧见柳絮高兴的样子,不禁想起了自己留在另一个时代的校园青春,并懊恼不已。

    早知道给人买东西能带来这么大的惊喜,我特么读高中就能泡妞了,何至于落到至今都是白纸一枚的地步!

    柳絮又想去忙碌家务,卓轩赶紧叫住她:“柳絮妹妹,咱们如今也算是富裕人家了,何不雇个婆子,找个丫鬟打理家务?你不用成天忙里忙外的。”

    “婆子?丫鬟?”柳絮很认真的想了想,然后摇头,“那多费钱呀!”

    卓轩叹道:“别人是丫鬟命操公主心,我看你刚好相反,你是公主命操丫鬟心。”

    “公主?”柳絮直接忽略掉了卓轩的语意,单单揪出“公主”这个词说事:“诶,听人说,公主应该是天子的女儿或亲姐妹。”

    “此言大谬。准确的讲,皇帝的女儿才叫公主,皇帝的姐妹叫长公主,其姑母叫大长公主。”

    “原来有这么多讲究呀,诶,那代王的女儿呢,也叫公主么?”

    代王的女儿?卓轩有些奇怪柳絮怎么突然提到了代王,莫非她听说过代王其人其事?这好像不太可能,她也没怎么接触外人呀。

    “代王是亲王,亲王的女儿应该叫郡主。”

    柳絮怔怔的道:“哦,原来代王的女儿不叫公主。”

    卓轩对这些历史常识还是非常清楚的,有些卖弄的道:“亲王的女儿与天子的女儿位分不同,其夫婿的称呼与位分也完全不同,公主的夫婿叫驸马都尉,简称驸马;郡主的夫婿叫仪宾。”

    柳絮愣在那里想着心思,许久后才“哦”的支应一声,转身去了里间。

    她这是怎么啦?神神叨叨的!卓轩兀自摇摇头,也没怎么留意,当即坐到大门口,就着天光续读史书。

    他读的是《汉书》,才读到卷三《高后纪》。因此书喜用古字古词,艰深难懂,刊印时,明代学者加了注释。

    《汉书》与《史记》不同,后者是通史,而前者是中国历史上首部断代史,专编西汉国史,从班固的父亲班彪在《史记》的基础上续编汉武帝以后的西汉历史,到班固子承父志,整理父亲的遗稿,正式奉诏编修《汉书》,病死狱中,再到其妹妹班昭续写遗著,未成而卒,又到班昭的门生马续最后补成七表和“天文志”,一部八十余万字的史书,前前后后花了近百年的时间,先后搭进去了班彪及其儿女班固、班昭两代三人,可谓是耗尽了班氏一家人的心血。

    每每想到这些,卓轩就觉得古人不可思议,其著书态度之严谨,简直不要太变态。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哒哒哒”的蹄声,卓轩恍恍惚惚抬起头,瞥见濛濛细雨中,郭嫣翻身下马,拴住坐骑,大步走过来,一把夺过卓轩手里的史书,瞧瞧封面,一脸惊讶的“咦”了一声。

    “如此艰深的史书你也看?做个千总而已,你无需装作极有学问的样子。”

    卓轩愕然,我特么牺牲了那么多脑细胞,好不容易粗粗读懂了《汉书》的开头部分,这么辛苦只是为了装逼冒充知识分子?

    嘴上应得更绝:“闲得发慌,翻翻书玩。”

    “嗯,你都玩出新花样了,不错!不过,翻书多无聊呀,还不如一页一页撕书来得痛快。”

    “我又不是神经······”

    “病”字没说出口,卓轩蓦然意识到郭嫣方才那番话可不是暗指自己是神经病么。娘的,此女讥讽人都不用带上狠劲狠话了,看不出来,此女进步神速哈!

    郭嫣也不理会卓轩,腾腾腾进了正堂,唤道:“柳絮妹妹!”

    “诶!”

    柳絮匆匆出了里间,上前牵住郭嫣的手,“姐姐快到里间坐会。”

    “我不坐,你赶紧随我上路。”

    “去哪儿?”

    “代王府,马车一会便到。”

    “代王······府!”柳絮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哦,代王设下百桌筵席,犒劳总镇署打了胜仗的各级军官,我父亲说了,代王盛情,却之不恭,军官坐不满百桌筵席,便让女眷充数。”

    柳絮迟疑的望向卓轩,郭嫣见状,笑道:“我父亲说了,卓千总也去。”

    卓轩一瞪眼,早说呀!

    柳絮立马兴奋的道:“既然卓轩哥哥也去赴宴,我便换身服饰随姐姐上路。”

第118章 不期而遇() 
柳絮与郭嫣共乘一辆马车,卓轩换上戎装,骑马跟在马车之后,三人就这么一车一骑出了军营,沿宽阔的街道往东南方向行进。

    郭嫣身着戎装,且平时抛头露面过惯了,本可以骑马上路,不必拘在马车内受罪,但柳絮的一袭襦裙十分精美,郭嫣看不够,就干脆撇下坐骑,登上马车近距离欣赏柳絮的衣着。

    襦裙是米黄色布料,蓝底涛头纹,胸口、袖口、裙摆处有小块正红色刺绣,穿在柳絮身上,显得十分合体,掩住了豆蔻少女的青涩,让柳絮透着几分成年女子的韵味。

    有那么几个瞬间,郭嫣觉得柳絮简直就是一个仪态万千的高贵公主!

    “柳絮妹妹,你的手真巧,赶明儿个也给我做一套襦裙呗。”

    柳絮忸怩一会,喃喃道:“这是卓轩哥哥给我买的。”

    什么!

    想不到昔日那个衣着粗陋的乡下少年,如今变得极有品位了,这身襦裙恐怕是天底下最适合柳絮穿的衣着,没有之一!

    郭嫣咬牙凝眸,心中有股跑回去揍吕良一顿的冲动。

    女人就是这样,总喜欢在小事上攀比、较真,本来卓轩与柳絮看上去浑似兄妹之间的情谊,旁人根本就不能胡乱猜测什么,且郭嫣一向不爱红装,可听了柳絮方才那番话,郭嫣还是联想到了吕良,觉得吕良亏欠她太多。

    “这个卓轩,刚刚升任千总,却把心思花在女儿家的胭脂装束上,真没出息!”

    柳絮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下巴一扬,分辨道:“我卓轩哥哥做任何事都极为用心,上接天心,下接底气,大事小事都做得来,是天底下最好最厉害的人,哼!”

    郭嫣撇撇嘴道:“哎哟喂,我卓轩哥哥!你就不能把那个‘我’字去掉么?还天底下最厉害的人物,比天子都厉害?”

    “我······”柳絮气鼓鼓的瞪着眼睛,却不便顺着方才的话题分辨下去······

    说话间,一车一骑已到了代王府南门外。

    一些军官及其女眷陆陆续续到场,他们是接获传令兵通知后,踩准时辰自行前来赴宴的,而给卓轩传讯的传令兵听了郭嫣的吩咐,改由郭嫣本人上门传讯,她磨磨蹭蹭又耽误了一些时间,所以,三人几乎是最后一批到场的赴宴者。

    军官们都骑着马或步行至此,女眷则全乘马车。一些净身内侍让车夫留在外面,相继将女眷的马车牵往西侧门,由那里进入王府。军官们在门外集合,坐骑由王府护卫牵走,王府长史司官员每点齐十名赴宴者,这十人就由一名吏员引入东侧门。

    按大明的规制,亲王有王城甚至还有庄田,但并无广袤的封疆,平时不得干预地方事务,不得擅自与地方驻军和官府交往。不过,大同驻军刚刚打了一场大胜仗,代王借此犒劳犒劳军方,还是有常例可循的,不算违制。

    代王府始建于洪武二十五年,于洪武二十九年完工,当时以南京宫城为蓝本,依照“前朝后宫,左祖右社”的格局营建,相当于小一号的紫禁城,外有高大的城垣,内设东南西北四门,南门叫“端礼”,东门叫“体仁”,西门叫“遵义”,北门叫“广智”,前朝的主要建筑是三大殿,即承运殿、圆殿、存心殿,是举办盛大典礼的地方,内廷的主要建筑是长春宫、前寝宫、后寝宫等,属于亲王及其妃媵的居室。

    卓轩听人讲过,第一代代王名叫朱桂,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三子,当今的代王名叫朱仕㙻,是朱桂的嫡孙。

    将坐骑交给王府护卫,徒步站在王城南外门——裕门前,卓轩被其非凡的气派震撼到了,但见清一色的木制建筑,雕梁画栋,流光溢彩,上有巍峨的斜角城楼,如巨型羽翼一般临空展开,下面的正门之上,刻着三个鎏金大字——代王府,下书一行小字——洪武二十五年敕造。

    郭嫣跳下马车,没精打采的在人丛中搜寻她父亲的身影。

    卓轩突然想起了吕大帅哥,“吕良呢?”

    郭嫣没好气的应道:“任命林大哥,还有他······到卫所军就职的诏敕到了,他赶在今日去大同前卫履新,哼,瞧把他急的!”

    郭嫣这是怎么啦?平时一说起吕良,她的双眼就一个劲的放光,今日一副衰样,这反差大的,也没谁了!

    卓轩可不想在郭嫣身上浪费脑力,当即扭头望向马车。

    正赶上柳絮掀开车帘,伸出头来,冲卓轩嫣然一笑,然后移目看向那道气派的王府大门。

    空中飘着细蒙蒙的微雨,卓轩不禁联想到当初奔赴大同途中为柳絮胡诌的那联诗句。

    “陌上柳絮倚清风,芳心一任微雨试。”

    他突然发现,柳絮并不仅仅是一个好看的青涩女孩,还分明是个艳盖群芳的绝色女子,微雨之下,两道清丽的眼波徐徐流转,天然的柳眉大眼,不施粉黛,凝脂般的脸庞自带几分华色。

    与她一比,那些不小心露了面的女眷全特么是庸脂俗粉!

    “卓轩哥哥,这地方······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曾经来过。”

    卓轩怔了怔,没多想就随口道:“哦,许是你哪天外出途经此地,也是坐着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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