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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部分

我在明朝当国公-第3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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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章 传国玉玺()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开始闫丹晨只是喃喃的跟着念了一句,脸上还带着一丝不解和懵懂。

    “你想起什么来了吗?”看到一脸懵懂的嫦娥姐姐,杨峰又好气又好笑的说道,“拜托,你可是大学生啊,难道连这句话都没听说过?”

    听到这里,闫丹晨有些恼羞成怒白了杨峰一眼,“什么大学生,我念大学的时候已经基本不学文化课了,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表演课程了好不好?”

    杨峰一拍额头,好吧,嫦娥姐姐念的是表演专业,文化课所占的比例几乎是微乎其微了,一些历史典故没有读过也是正常的。

    深吸了口气后,杨峰才说到:“媳妇,这句话你没听说过不要紧,但是嬴政这个人你应该听说过吧?”

    “嬴政?”闫丹晨微微一怔,随即白了丈夫一眼:“我虽然毕业了那么多年,以前学的文化课也大多还给了老师,但你也不能这么小看我吧,如果连秦始皇都不知道的话我还是华夏人嘛。”

    “你知道就好。”杨峰笑道:“既然你知道秦时换给,那就应该知道秦始皇在统一了六国后让人把从赵国弄来的和氏璧雕成一块玉玺,并下令李斯在上边题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现在你应该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吧?”

    听到这里,闫丹晨脸上的表情先是凝固了好一会,过了好一会才缓缓的转头看向了手中的这块玉玺,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是说,我现在……我现在手中拿着的这个东西就是传说中的传……传国玉玺?”

    “是的,你手中的这个东西就是传说中的传国玉玺!”杨峰用肯定的语气说。

    “哗啦……”

    在得到杨峰的肯定后,闫丹晨就觉得头脑一阵眩晕,整个身子晃动了一下,拿着玉玺的手也是一抖,将旁边的锦盒碰到了地上,她这么做不打紧,吓得杨峰赶紧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左手扶住了玉玺右手搂住了她的纤腰。

    “我的媳妇啊,你可得小心点,这玩意可金贵着呢,可不能给碰坏了。”

    “诶呀我的妈啊,这……这真是传国玉玺?”回过神来的闫丹晨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爆炸了,只有几斤重的玉玺此刻在她手中只觉得重若千钧。即便她的文化课再烂,也知道这个传国玉玺是何等的珍贵,它可是华夏数千年来的皇权象征啊!

    看着脸色忽青忽白又忽红的闫丹晨,杨峰心里却没有任何取笑她的意思,因为他在第一次看到传国玉玺时也是这样的表情,甚至比起她来还要不堪。

    传国玉玺是什么?只要是对华夏历史稍微了解的人都明白这件东西对于华夏的重要性。

    在华夏浩如烟海的国宝里,有一件具有特殊价值的宝贝。在它身上,王权得到体现,传承得到体现。这就是传国玉玺。

    自从它被秦始皇命人雕刻出来后的上千年的历史中,它就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华夏的历代君王都将它作为皇权的象征,从秦到汉,又经历了三国、晋朝、隋朝、唐朝,直至唐朝末年,也就是公元939年,后晋石敬瑭引契丹军包围洛阳,后唐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焚,从此,真的传国玺就此失踪。但是,玉玺的传奇并未结束,而是开启了一段幻假幻真的岁月。

    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断有人宣称发现了传国玉玺,但都真假莫辩,后来到了我大清之后,有感于传国玉玺的失踪,乾隆皇帝命人刻了二十五方玉玺,放置于故宫交泰殿,并且宣称新朝有新气象,本朝不再需要前朝的传国玉玺证明合法性,并向天下宣称自己就是能够代表“天命”的朝代!

    从表面上看,乾隆此举是颇有豪气,但实际上却透露出了他的心虚,这个自称是十全老人的家伙一辈子命人雕刻了上千块印章,并时不时的向世人宣称自己牛逼。

    这种行为表面上豪气干云,但实际上却暴露出了满人内心的恐惧和心虚,因为他们很清楚,满人不管怎么说就是一个少数民族,想要统治一个人口比自己多百倍的大国是何等的艰难,所以才会时时刻刻都要宣扬自己统治华夏的“正统”性。如果满人真的有传国玉玺在手的话,谁会没事干搞出这么多东西。

    “阿峰……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个东西?”闫丹晨的声音带着掩饰不住的颤抖。

    杨峰自然明白嫦娥姐姐的顾虑,他握住了她的手温柔的安慰道:“丹晨你放心,我明白这件东西的重要性,也不想留着它,我现在只是在考虑到底用什么方式将它赠送给国家。”

    闫丹晨一把反握住了杨峰的手激动的说:“阿峰,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你以为呢?”杨峰笑了:“你老公我还没那么笨,明白这东西的重要性,它可不象那块成吉思汗的玉佩那样还可以找借口留下来。只是捐赠固然要捐赠,只是我还没想好用什么样的方式捐赠为好。”

    杨峰自然明白,这个传国玉玺说它是华夏最重要的宝贝也不为过,那些以往被媒体传得神乎其神的什么十二生肖兽首之类的东西跟它比起来那就是玉石和瓦砾的区别,但是杨峰却不能白白送人,总得捞点好处才行,这才是他有些为难的地方。

    闫丹晨多冰雪聪明的一个人啊,听了杨峰的话后就明白了爱郎的意思,只见她白了爱郎一眼,伸手捋了捋额头上的秀发蹙眉想了想才说道:“阿峰,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怎么解释这块传国玉玺是怎么到了你手里呢?”

    “这也是我头疼的地方。”

    杨峰摸了摸鼻子,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

    其实这块传国玉玺正是他的那位便宜老丈人宰桑给他的,就在半个月前,杨峰率领江宁军联合了三万京营大军和赵率教的六千辽东骑兵围困盛京,逼得皇太极不得不交了一大笔的“保护费”,然后才大摇大摆的离开后,远在科尔沁草原的宰桑得到消息后立刻就意识到了原本如日中天的满人已经开始走向了下坡路,科尔沁部落也到了找条后路的时候了。

    以往的宰桑跟满人的联系实在是太深了,不仅将自己妹妹和女儿都嫁给了皇太极,他的儿子吴克善也在满清那里担任了蒙八旗的统领,不少蒙古人也在满清担任了官职。虽然这一年多来因为杨峰的关系,他和满清的关系有了转变,但一时间哪里能马上斩断呢,意识到满人很可能要完蛋的宰桑立刻就想起了自己的女婿杨峰。

    在宰桑看来,杨峰不仅是大明的江宁侯,而且还跟当今皇帝朱由校有着非常好的私人友谊,自己本手又手握重兵,若是杨峰肯全力帮忙的话科尔沁部落的将来必然是一片辉煌,在考虑再三后,宰桑一咬牙一跺脚,拿出了压箱底的宝贝,不知什么原因落到了他祖先手上的传国玉玺送给了杨峰,以期望能得到他的权利帮助。

    果不其然,在得到了传国玉玺后,大喜过望的杨峰直接就派人给科尔沁部落送去了三千支棕贝丝火铳、三十万斤粮食、五百车茶砖、五百车盐巴以及十万套衣裳和许多的日常用品,并向宰桑保证,日后只要宰桑不再侵犯大明边关和屠戮大明的百姓,杨峰都会全力支持科尔沁部落。

    得到了杨峰送来的大批物资和保证的宰桑非常心满意足,在他看来传国玉玺这东西即不能吃也不能喝,留在手里还是烫手的山芋,万一让人知道了搞不好就是滔天大祸,现在送给杨峰之后既能得到物资又能让科尔沁部落有了长期的合作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而对于杨峰来说也同样如此,送给宰桑的东西看起来很多,但对于可以自由穿梭在明代和现代的他来说这点东西根本就不算什么,能换来传国玉玺实在是太划算了,要知道这东西对于华夏的重要性实在是太大了,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若是在现代华夏政府一旦知道传国玉玺流落到了海外,而对方不打算交出来的话,华夏政府甚至可以对其发起一场战争,因为这个东西对于华夏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国宝,它更是华夏民族的一个象征,华夏政府绝不容许除了华夏外的任何政府和个人拥有它。

    十多天后,从华夏传出了一个令全世界都震惊的消息,华夏失踪了上千年的国宝传国玉玺又出现了,并回到了华夏人民的手里。

    华夏的中央电视台在当天的新闻联进行了播报,并罕见的播延长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世界,而随着这个消息的传播,无数古董行业的专家学者都象疯了一样疯狂的涌向了京城,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要亲眼目睹华夏皇权的象征。许多专家都表示,哪怕是能看一眼,就算是立刻死去他们也是此生无憾了。

    而伴随着传国玉玺的出现,另一个疑问也随之涌上了人们的心里,那就是这块传国玉玺到底是怎么回到国家的手里的?

第四百七十一章 捐赠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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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是天启5年,如果用公元纪年的话,是1625年1月1日,这个昔日强盛的大明帝国已经逐渐迈向了没落。

    这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茫茫的大学给古老的南京城披上了一层厚厚的银装。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几乎全都披戴着斗笠穿着蓑衣,在已经淹没到了脚踝的大雪中艰难的跋涉着。号称“八十万居民,秦淮河上胭脂水粉十里飘香”的南京,那曾经人来人往的官道上,如今就连马车一颗无法通行了。因为在这种严酷的天气里,就连那玄武湖上原本穿梭如织的花船也停了下来。

    因为行人稀少,守护者南京城的守城士兵也变得非常懈怠,许多原本应该守在城门口的士兵将长枪随手靠在城墙上,自己则是不停的搓着双手来回走动。一边走动还一边咒骂着这个令人绝望鬼天气,偶尔有几个农夫挑着卖炭或是卖菜的农夫经过,这些历来奉行雁过拔毛的兵丁们也懒得去检查,随便挥了挥手就让他们通过了。

    大明立国两百多年以来,除了朱棣在造自己侄子的反的时候经历过兵灾,其他的的时候南京基本就没出过什么乱子。在这种承平的年代就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如今的这两个守城兵丁只盼着早点结束当值,能够早点回家喝一口热酒,然后搂着家里的婆娘在炕上好好的睡一觉,如果有兴致的话还可以把灯吹灭后做一些男人都爱做的事情。

    但是此时在南面的正阳门的城门下,守城的两名士兵却拿着冰冷的长枪,警惕的望着眼前这个装束奇特的男子,眼中露出了警惕的神色。因为这个男子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身穿一件外表看起来极为柔顺的蓝色短衫,下身则是穿着一件很少见直裤,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他的头发竟然只有寸把长,这样的发型非僧非俗的,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穿着一件青色夹克的杨峰,看着城门口用警惕的目光望着自己的面带菜色的守城兵丁,内心充满了一种叫做崩溃的情绪。

    “你妹的,这里还是南京吗,怎么会这么冷?”

    杨峰使劲跺着脚,虽然他是一个在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南京人,但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里,这么冷的天气却很少碰到,根据他的估算,如今的气温至少有令下15度左右,这对于只穿了一件夹克的杨峰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不过,身体上的痛苦还只是一方面,最令他感到崩溃的是这个令人崩溃的时代距离他从小生长的年代足足往前推了三百多年,这么长的时间足以让任何人都感到崩溃。

    “没想到我们家祖传下来的镜子竟然还有传送功能,只是这种功能不是我想要的啊!”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杨峰使劲挥舞了一下拳头,看着不远处的城门口那两个用警惕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守城兵丁,杨峰又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整个人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此时的他正强迫自己接受一个事实,现在是公元1625年1月1日,而这里则是大明帝国的陪都南京,这是一名进城卖菜的老农告诉他的。而对于这件事的真实性他已经从不少于六个人的嘴里得到了证实。

    “不行,我一定要回去,否则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我要么会疯掉,要么会饿死,没有第三种结果!”

    杨峰紧紧的握着挂在衣领口的那个圆形的物体心里暗暗发誓,当两天前因为一次“意外”而来到这里后,杨峰的思维便陷入了一种呆滞之中,那时的他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些村民就象在看外星人,而那些村民看着他也象看着疯子一般,要不是看到他长得一副身材高大貌似有些不好惹的样子,恐怕他早就被村里的几个二流子给抢个精光了。

    可即便如此,杨峰这两天的日子也堪称是水深火热。在这两天里,杨峰经常在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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