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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9部分

北洋新军阀-第639部分

小说: 北洋新军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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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流了半天臭汗,牛毛都没沾上!”

    “弟兄们,咱们走!”

    眼看着那些苏人拖着被弓箭投矛插死的牛,兴高采烈的往回拖着,也是累了半天的捕猎队就跟打了场大败仗那样,无精打采的磨蹭着跟着回了蛇城。

    “晦气!”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二章。太子篇之第一个秋收() 
这些披着淘金者亡命徒外衣的大明移民,到底还是露出了其骨子下的那股子土性。

    河畔边,已经沉甸甸的的稻穗压弯了金黄色的的禾身,一边唱着号子,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甚至大海对面的华夏文明圈后裔唱着各种方言的歌曲调子,挥汗如雨的弯角收割着成熟的水稻,勤劳的歌声中到处透着一股子丰收的愉悦。

    作为农垦基地,蛇城的最中心毛行健当然留出来了个打谷场,面积足足有六十四个宅基地那么大,此时这儿也成了一片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甚至学校都放假了,一切为农耕让路,男女老幼撸起袖子齐上阵,这头,才刚刚收割下来的水稻就直接接到了他们的手里。

    哗啦啦的声音就像是下雨,迎着渐渐寒冷起来,凌厉的秋风,上了年纪的老汉,老妇却是一张张老脸通红,兴奋地高高扬着手中收割下来的稻谷,随着风力与重力,已经熟透了的米粒儿被甩了出去,金黄的洒满了打谷场。

    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则是忙碌着用扫把将这些辛勤劳作的汗水结晶扫到一堆儿,精心的把其中石块沙子,草叶碎片捡出来,然后一把一把的收进箩筐里,这就是一斗!十斗就是一石!

    唐代,主要种植的小米亩产大约在两石左右,到了明代,人口增加,土地资源变少,逼得人们精耕细作起来,江南上好的水田,一亩地大米产量大约提高到了三石,可在毛行健开发的蛇城,却是来了个倒退,粮食亩产又是跌回了平均两石左右。

    可这个前提是人均拥有水田多达了二十亩!蛇城三千多移民,却是拥有了多达四万亩的水田,打下来的粮食就有八万石,平均一个人一年两石的粮食需求,这些粮食足够养活四万个人。

    整个新大陆,大明的移民也不过五万多人。

    也难怪大米是这个时代最贵的粮食,不仅仅是因为其营养丰富,蛋白质高含量高,口味香甜,稻谷劳作的劳动强度也是其他作物的一倍,这盛到斗里的谷物仅仅是第一步,想要加工成吃的大米饭,还要经过舂米的缓解。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阿q给大户人家打短工,干的就是舂米的活计,这玩意其实也没啥技术含量,就是把米放进个石头磨成的臼中,然后抱着粗大的石杵,拼命地往下砸就行了。

    可是这活,很累人!

    脑门上简直是青筋直起,咬牙切齿的,梗梗脖金老六他们跟见了杀父仇人那样,哇压压轮着大石臼,龇牙咧嘴的拼命砸着,一个个都累成了瘪犊子样,累的身上汗珠子跟下雨一般,一天时间,也没脱壳多少石的稻米来。

    而且他们砸完的仅仅是糙米,要做成香喷喷绵软黏牙的大米饭,还需要进一步接着砸,再把外皮砸掉一层,砸成精米才行。

    这绝对算是个大丰收了,可是坐在打谷场村头,看着自己任命的一个个陈家,或者其他从旧大陆过来的读书人,儒家社会中精英士族阶层在那儿忙来忙去,指挥着这些淘金者移民去收割劳作,毛行健却是高兴不起来。

    再大的丰收,也得收割上来,才是自己的,八万石,总共才一千多劳动力,想在霜降前,把这些劳动成果全都收割上来,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了,这个进度,能收割三万到四万石,已经是三清道祖保佑的结果。

    想着剩下的稻谷得活生生烂在地里,毛行健的心头简直在滴血。

    现在他忽然很怀念起大明来了!在毛珏的北大荒粮食基地,收割实现了畜力机械化,成群的牛拉着旋转的刀刃收割机,咔嚓咔嚓一片走过,放干水的稻田,高高的麦田就被收割一空。

    至于拖粒儿和脱壳,更实现了机械化,蒸汽机带动的转臂,抓着一大把稻谷哗啦哗啦的往下抖,大米粒就跟下雨那样的飞落下来,至于舂米,碎煤机的圆形连改动都不需要改动,直接搬来咣当咣当砸就行。

    劳动力需求的减弱,这也是大明米价疯狂下跌,甚至到了五六百钱的地步原因之一。

    可毛行健看不起的的这些奇淫巧技,现在又成了他的命根子,估计要是现在给他两台蒸汽机,太子不当了,他都能答应。

    怎么才能加快些效率呢?坐在大石头上看着手底下的农人扛着成包拖完粒儿的稻梗堆到城外留着烧火或者喂牛,毛行健是苦思冥想着。

    就在他太子爷犯愁的时候,他的肩膀忽然又是被推了推,有些暴躁的回过头去,却是已经被改造成苏羽的酋长儿子拿着他给的一本书,满是求知欲的问了过来。

    “千牛之酋的儿子,为什么这个侯赢,一定要自杀呢?”

    苏羽不是崇拜关羽吗!关羽曾经夜读《春秋》,怕韩晓沫把这个新大陆归化第一人给带偏了,毛行健就也怂恿他拿《春秋》来读,当然,不是满是文言文的原版《春秋》,而是已经用毛珏简体字,翻译成大白话的《春秋》,不然就算苏羽真是个天才,也不可能一年之内把这玩意读懂。

    这儿毛行健又是不得不感叹,在大明时候,他是最反对毛珏把简化字与古籍白话推广出去,可现在看来,这两项的确是让更多的人更容易的掌握了文化。

    也许这才是孔夫子有教无类的真谛吧!

    信手接过了苏羽递过来的书,张望了一眼,毛行健却是心不在焉,走着神就轻松的解释了起来。

    “这就是古人常常感叹的忠义不能两全,侯赢有大才,可不得赏识,只有信陵君魏无忌赏识他,尊重他,所以信陵君对他有义,为了报答这义气,侯赢帮信陵君窃取了军中虎符,还推荐了朱亥行刺了魏国大将晋鄙。”

    “可反过来,侯赢是魏国国君任命的官吏,他成就了信陵君,却不忠于魏王,为了全这个忠,他这才在信陵君抵达魏军大营的时候,拔剑自杀!”

    “为全忠义,不惜拼杀上鲜血生命,李太白之春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果然名不虚传啊!现在这些时人就是太缺乏忠义了!”

    解释完窃符救赵,毛行健是心口又牢骚起来。

    “忠!义!”

    看着细密的铅活字,苏羽还是满腹疑惑的嘀咕着,片刻后,他是再一次好奇的问了起来。

    “千牛之酋的儿子,那到底是忠比较重要,还是义比较重要?”

    “当然是忠!”

    连想都没想,眼神儿还是盯着正在打谷的农人们,毛行健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再一次,这个印第安汉子又是沉思的低下了头,繁复咀嚼着这个忠与义,另一头,捏着下巴看着成堆成堆的稻谷,太子爷也是苦思冥想了许久,终于他也是重重的一拍大腿。

    “南宫炳文!去牛圈调五十头牛来,再调拨五十筐大米,东方猛,去集结卫队!”

    拍着手站起来,歪着脑袋,毛行健咧出了个精明诡诈的笑容来,笑着哼哼着。

    “孤!也要出去送礼去!!!”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三章。太子篇之女巫大人的教导() 
虽然原始,可印第安文明称呼得上文明了,自然还是有着一定文化底蕴在其中,不是说拜访就能拜访的,况且他毛行健也是大明来的,大明靠的什么称霸东亚,不仅仅是强悍的武力,还有一点格外著名的就是礼仪之邦这四个字的金字招牌。

    虽然这个礼仪之邦的号牌到了毛珏这儿稍稍破了点,他是想打谁就打谁,瞅谁不顺眼就干他!可至少毛行健还是为这礼仪之邦引以为傲的,想要和苏人拉克塔部族搞好关系,毛行健是先一步派出了使节,带着十头牛,十筐大米作为见面礼。

    看样子这个部族搬迁的距离蛇城已经非常近了,这头东方猛带着毛行健的礼物还有苏羽鼓捣出来,不知道什么意义,刻了三个洞的牛角才出使一天,晚上他又是领着三个苏族印第安人返了回来,他们接受毛行健的拜访请求。

    对着新大陆土著可有着太多的想法了,第二天一大早,毛行健又是赶着剩下选做礼物的四十头牛,四十筐稻谷,带着苏羽,韩晓沫,东方猛,陈造几个重要属下,二十来个黑珍珠水兵,浩浩荡荡的奔着苏人拉克塔部族前行而去。

    此时的北美印第安人,绝大部分过得还是处于原始社会刀耕火种那种初级阶段,在一处地方播撒下玉米种子,暂时住下,然后妇女分工进行采集,男人们这是外出狩猎养活家小,一旦这块土地肥力耗尽,就毫不犹豫的换一块,不过大体上,各个部族还是有着自己的活动区域的,就像这苏族,或是在蛇河平原,或是翻越落基山,在密苏里河附近游荡,此时的苏族,大体上就处于一个向西迁徙的趋势。

    这拉克塔部族距离蛇城还真不远了,大约只有五十里距离,骑牛一上午就到了,他们是刚刚抛弃了上一处居所,带着采集的玉米搬迁到这处避风的峡谷准备过冬,尊贵的“有牛部落王子”到来,对拉克塔部族明显是件大事儿,一个部族绝大部分成员,全都出动迎接来了。

    这也算是个大部了,出来迎接的苏人就有一千多左右,最前面的,是拿着木头投枪,穿着兽皮健壮男人,其中一个特征是站在前面的,头上肯定佩戴着羽冠,而且越前面,佩戴的鹰羽就越多,这应该是苏人的一种社会地位的标志。

    不过不是所有站在前面的都是男人,仅仅落后男人半步三十多个上了年岁的女人也是披着兽皮,肩膀上却是穿着颜色绚丽的亚麻披肩,上面精美的图案就算毛行健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和大明不同,印第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但不比男人低,甚至在东海岸沿海平原与辽阔的中央平原上还处于母系社会,耕种的女子社会地位远远高于狩猎的男人,西海岸也才刚刚过继到了父系社会阶段,不少部族中还是由经验老道的女人担任巫师一职,所以苏羽这货就把韩晓沫认成了年轻的大巫师。

    今天没骑马,主要是不想表达出盛气凌人的态度,可这骑着巨大的美洲野牛,好像比骑马还要唬人,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骑着牛过来,出列欢迎的苏人明显都微微骚动了下,见此情景,毛行健干脆跳下牛,带着队伍步行过了去。

    然后就有些尴尬了,看着对方领头那个鼻子格外大,脸放正敦厚,却满是风霜,头上戴满了鹰羽的苏人首领,毛行健不知道怎么打招呼,这头,他是先高举着双手,嗷呜呜呜的向天一阵狼嚎,然后把木矛放下,双手伸长跟做操那样五体投地的拜过来,可这套动作,实在有点为难毛行健了。

    “千牛之主的儿子,这是苏人首领会面的仪式,放下矛代表着和平与友善,剩下按照自己部族礼节来就行,没有强制。”

    还好有苏羽这个内鬼,听着他解释,毛行健是如释重负,把他腰间那个喇叭筒霰弹枪也解了下来,放在地上,然后是跟着微微鞠了个躬,紧接着,苏羽这货哇啦哇啦一阵解释,估计帮他吹牛了,说这鞠躬是有牛部最高敬意,听着他解释,一帮苏人首领硬邦邦的脸上纷纷露出了笑容来。

    这一趟仪式算是两个“部落”初步达成了和平协议,气氛也变得缓和下来,前面那些佩戴着羽冠的酋长部首级人物簇拥着毛行健进山谷,后面那些部族成员,没了长老家长们的威压,倒是变得散漫起来,加上今天,他们还是第二次看到这些凶猛强悍的北美野牛在人类手中如此乖乖的被驱使着,有的好奇的,还偷偷上去摸摸,然后闪电一般的缩回去,还有小姑娘兴奋地直蹦哒。

    跟着毛行健身后的水兵有些收不住眼睛了,还处于原始意识中,不少健美结实的印第安少女是袒露着上身的,并不以此为耻,这一幕倒是看得韩晓沫小脸通红,气呼呼一脚踩到了苏羽的脚背上,牛皮做的小皮靴踩得他是龇牙咧嘴的,却是一脸懵逼,浑然不知道“女巫”大人为啥又发火了。

    相比于自己这些低趣味,低俗的手下,毛行健这个太子爷明显高尚多了,他的目光更多是落在了山谷内。

    苏人的房屋建筑更类似于蒙古人,比他们南美与中美的亲戚差上许多,一个个牛皮支撑起来的小房子大蘑菇那样树立在山谷两侧,越大的,就是社会地位越高的,不过在这儿,毛行健这种官二代明显是混不开了,就算是部族酋长的儿子,要是没出息懦弱,也只能住小牛皮房子甚至在外面冻着,男性成员的社会地位完全是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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